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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與產出項目之選取

四、 實證研究與分析

4.2 DEA 分析

4.2.2 投入與產出項目之選取

4.2 DEA 分析.

本研究所使用的資料包絡分析法(DEA)是一種數學規劃分析模型,依據 觀察到的投入與產出資料,獲得一個DEA 效率前緣線,並且可計算出各受 評量機構(Decision Making Unit, DMU )與其他機構的相對效率值。在 DEA 的理論中,當某一個DMU 的投入產出組合落在 DEA 的包絡線上時,可視 為相對有效率的 DMU;反之,若 DMU 未落在包絡線上則稱該 DMU 相對 無效率。本節實證研究依據前述之資料包絡分析法各種模性的特性、限制、

程序及方法來進分析,首先選擇受評量之公司(Decision Management Unit, DMU),接下來蒐集從 2000 到 2004 年各個案公司的財務資料與非財務資 料,透過資料包絡分析法(DEA)分析各公司在不同年度之投入與產出,並評 量其經營效率。

4.2.1 DMU(受評量機構)之選取

考量資料取得之難易度,本研究選取1993~1997年,聯華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UMC)將原有IC設計部門分割成為獨立的設計公司,同時是已 上市之IC設計公司,分別聯發科技(股)公司、聯詠科技(股)公司、聯 陽半導體(股)公司以及在1998年聯電購併入主合泰半導體,並將原有 的產品部門Spin-off成立之盛群半導體(股)公司等四家上市之IC設計公 司作為受評量的DMU。本研究將連續五年度的資料作為評量效率的依 據,並且將每個年度的資料視為不同的DMU,這樣可以兼顧各DMU的 比較以及同一DMU不同年度的比較。為方便分析比較,後續研究內容 將這二十個DMU,以公司名稱在前,年份在後作為DMU的代號。

Golany and Roll (1989) [23] 認 為 DMU 必 須 具 有 同 質 性 (homogeneous),即評比的對象需有相似的生產性質,例如在一樣的條 件下執行相同工作,但同時亦必須具有相當的差異性。本研究所選取 之DMU符合此一條件。對內,這四家受評量機構皆為IC設計公司,具 有大致相同的投入產品項目;對外,各DMU產品線不同,客戶群不同,

面對的產業發展亦不相同,因此本研究所選擇之受評量機構符合Golany and Roll提出之基本條件。

4.2.2 投入與產出項目之選取

在 使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進 行 分 析 時 , 基 於 柏 拉 圖 最 適(Pareto optimality)準則的觀念,不能考慮過多投入與產出項目,否則各 DMU

之效率值將均為1,而背離衡量效率的意義,一般認為須將性質相近之 項目予以合併或採取因子分析法處理後決定各項目。至於恰當的項目 數量限制,則須考慮 DEA 的幾何空間維數等於 DMU 的投入項數與產 出項數之和,當投入項與產出項增多時,受評量 DMU 的個數亦必須相 對增加,方能應用包絡線原理尋找最有效率的DMU,故要選用多少投 入與產出項目,可參考模式經驗法則(Rule of thumb),即受評量的 DMU 個數最好能為投入、產出個數和的兩倍[4]。考量產業特性及專家建議 後,本研究選定之投入項目與理由為:

1.研究發展費

研究發展費乃是IC 設計業裏很重要的費用科目,乃表達一家公司 的研發單位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總和。Han et al. (1998) [24] 指出研發 費用占的比重與廠商的創新效率呈正相關,而創新效率又與經營績效 呈正相關。當企業面對科技不斷創新,產品或製程的生命週期極短下,

採取創新策略導向成為企業生存的關鍵 (Hill and Snell, 1989 [25];

Collier et al, 1984 [14])。

2.折舊與各項攤提費用

購買研發設備屬於資本支出,但由於資本支出具有遞延效益,因 此而折舊費用則可以代表當年度使用該設備所產生的費用;另外,購 買遞延資產每年擔提的金額可以反應當年度遞延資產之費用,因此本 研究以折舊及各項攤提費用之總和作為投入項目之一。

3.碩/博士員工數

對於IC 設計公司而言,人力資源是公司的一項重要資產,尤其人 員素質對於公司的產出具有高度的相關性。本研究原希望以各公司之 研發人員數作為一投入項目,但礙於實際數據資料取得之問題,因此 本研究在考量因IC 設計業屬於知識密集的產業加上近年來高學歷就業 人口日益增加;一般而言,公司的碩/博士人員多任職於研發單位,因 此,本研究以碩/博士員工數作為投入項目之一。

在產出評量目標,本研究選定以稅後損益(Net Income)、專利核准 量以及綜合產出評量目標。

1.技術產出評量目標

以專利核准量為唯一產出目標。智慧財產對於 IC 設計公司可視 為技術能力的重要指標,專利同時可以用來防禦自己的技術能力,因 此,本研究以專利核准量作為技術產出之評量目標。

2.營運產出評量目標:僅考慮稅後損益 (Net Income)為唯一產出目標。

由於營業額的意含僅止於表示公司之業務規模,製造成本及營業 費用皆未被考慮在內,故本研究不採用營業額為營運產出項目之一,

而採取稅後淨利為其財務績效之代表。

3.綜合產出評量目標:以稅後損益及專利核准量兩者同時為產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