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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設計

在文檔中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頁 62-65)

(三) 調查母體

本計畫共有兩組樣本,分為主樣本與年輕樣本。以台灣地區具有本國國籍,

2主樣本以年齡在18 歲及以上(民國 9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的一般民眾 為調查母體,年輕樣本以年齡在18 歲至 35 歲(民國 73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9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的一般民眾為調查母體,並利用內政部提供戶籍地址為抽樣 清冊(Sampling Frame),搭配戶中抽樣法於各中選地址家戶內符合前述年齡條件 的常住人口裡抽取一人來訪問。3實際調查探訪時,若中選之地址為軍事單位、醫 院、療養院、學校、職訓中心、宿舍、監獄等單位則不進行抽樣調查。

(四) 抽樣設計

本計畫於抽樣時採用抽樣分層及膨脹樣本的設計。前者是為了提高資料推估 的精確度,而後者是為了避免訪查時因拒訪或無接觸等因素的干擾而致無法達成 預計完成目標數。

1、抽樣分層

本計畫於抽樣時採用抽樣分層及膨脹樣本的設計。前者是為了提高資料推估 的精確度,而後者是為了避免訪查時因拒訪或無接觸等因素的干擾而致無法達成 預計完成目標數。

(1) 抽樣分層

本計畫採用的抽樣分層是依據人文區位的人口結構及經濟變項,將 台灣358 個鄉鎮市區分為七個層級;而有鑑於執行抽樣時,中選樣本 能涵蓋台灣各區域而具有全面性的地區代表性,並能有效簡化抽樣作 業,不需每次抽完樣本即須檢測是否通過地區代表性,故直接將七分 層依照六大地理區的分布再細分為十九個小分層。4

(2) 膨脹樣本

實務抽樣時是參照近期調研中心所執行的大型計畫完訪率來決定 每一個中選地區的樣本膨脹倍數,5據以估算所需抽取的地址數。

兩組樣本分別預計完成數為主樣本2,000 案及年輕樣本 400 案,在抽樣設計

2 不含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3 常住人口係指最近三個月內住在該處,一個禮拜四天以上之本國籍民眾。

4 有關民國 103 年抽樣分層簡要說明請參考〈2014 年台灣鄉鎮市區類型之研析〉,中央研究院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

URL=http://survey.sinica.edu.tw/research/document/01_2_2014.pdf。

5 膨脹倍數參考「物質主義,後物質主義與新政治:世界價值觀第七波的台灣調查與亞洲國家 的比較」及「建置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第五期實施計畫-台灣法文化與社會變遷調查正式」的 樣本完成狀況來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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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樣本配置時,是先依據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之民國108 年 12 月人口統計資 料來計算各層別的人口比例,並依此設計各層別所需抽取的鄉鎮市區數及村里數。

主樣本應完成數共計2,002 案,年輕樣本應完成數共計 402 案,詳見表 22 及表 23。如前述所言,主樣本的樣本膨脹倍數介於 1.69 倍至 9.13 倍之間,共計抽出 7,823 案;年輕樣本的樣本膨脹倍數介於 3.5 倍至 37.5 倍之間,共計抽出 4,949 案。樣本膨脹配置詳見附錄四。

表 22 主樣本之抽樣設計表(2,000 案)

分層名稱

18 歲以上

人口數

人口 比例

樣本 配置

鄉鎮 總數

抽取 鄉鎮數

抽取 村里數

各村里 應完成數

各層應 完成數 北北基宜 1 1,197,228 6.09 122 7 5 2 12 120 北北基宜 2 3,136,921 15.94 319 13 12 2 13 312 北北基宜 3 1,621,579 8.24 165 19 7 2 12 168 北北基宜 4 394,720 2.01 40 21 2 2 11 44

桃竹苗 1 1,144,374 5.82 116 5 4 2 15 120 桃竹苗 2 1,459,964 7.42 148 16 6 2 12 144 桃竹苗 3 508,939 2.59 52 26 2 2 13 52 中彰投 1 900,810 4.58 91 7 4 2 11 88 中彰投 2 1,250,215 6.35 127 12 5 2 13 130 中彰投 3 1,246,641 6.34 127 29 5 2 13 130 中彰投 4 423,307 2.15 43 20 2 2 11 44 雲嘉南 1 908,996 4.62 92 9 4 2 12 96 雲嘉南 2 1,186,337 6.03 121 29 5 2 12 120 雲嘉南 3 754,129 3.83 77 39 3 2 13 78

高屏 1 1,109,039 5.64 113 8 5 2 11 110 高屏 2 971,520 4.94 99 10 4 2 12 96 高屏 3 995,866 5.06 101 53 4 2 13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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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名稱

18 至 35 歲

人口數

人口 比例

樣本 配置

鄉鎮 總數

抽取 鄉鎮數

抽取 村里數

各村里 應完成數

各層應 完成數 花東 1 70,470 1.26 5 3 0 2 3 6 花東 2 57,933 1.04 4 26 0 2 2 4 總數

5,575,505 100.00 400 352 79 402

(五) 抽樣方法

採分層多階段PPS 抽樣設計(Stratified Multi-Stage 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Sampling, Stratified Multi-Stage PPS),並搭配膨脹樣本及戶中抽樣機制,即 各層內先採用等距抽樣法(Systematic Sampling)進行前三階段的抽取作業,最 後再搭配戶中抽樣法。其中,第一階段的抽取單位為「鄉鎮市區」,第二階段的 抽取單位為「村里」,第三階段的抽取單位為「地址」,第四階段則是採用調整過 的洪永泰(2001)提高年輕樣本中選率的戶中抽樣表,6請訪員在入戶後於各家戶 抽選一位受訪對象。惟考量花東地區的單一鄉鎮市區具有較高的地方獨特性,為 確保抽樣結果能充分代表花東地區,此地區的第一階段抽樣則不抽取鄉鎮市區而 直接抽取村里,其後的抽樣階段則比照原設計,接續抽選「地址」,最後抽出人。

在文檔中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頁 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