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讀者投書〉看美國華人問題
第四節、 1882年排華法案
1882年,排華風潮越演越烈,相較於以往,這一年中針對華人問題以及 排華法案的討論也特別的熱烈。一位來自於費城(Philadelphia),屬名「E. W. S.」
的讀者,在一篇名為〈「華人問題」的眾多解答之一〉(One of Many Answers to ”The Chinese Question”)的投書裡,將華人問題直接簡化為「如何讓來加州的華人移 民數量不會過多?」,284並且認為不論是蒲安臣條約、安吉立條約、甚或是排華 法案,都只能算是為了國際政治風度的努力,而沒有太實質的功能。顯然的,對 該讀者而言,排華與否根本不是需要討論的議題,如何才能「有效的排華」才是 問題所在,由此可見「E.W.S.」是位不折不扣的排華者。
這位讀者認為一個可能將會被舊金山採用的檢查制度才具有阻止華人移民 的實質能力,此檢查制度包含三個方面:
1. 設立對移民的醫療檢查,禁止所有『感染性』的疾病入境。
2. 讓吸食鴉片成為刑事罪,尌像日本政府所做的一樣,並確保法律被切 實執行。
3. 解散賭窟,例如每當華人聚賭的時候。285
「E.W.S.」認為,只要有「疾病、鴉片、賭博」三方面的管理,雖然「或許 會夾痛華人以外的人的腳趾,但是它們會審慎而有效。如果實行,亞洲移民將會 減少三分之二」286;雖然這位讀者的言論呈現了部分排華者對亞洲移民的刻板印 象,但不能否認,當時美國華人吸食鴉片和賭博的情況似乎真的相當普遍。紐約 的女傳教士兼慈善家海倫‧坎貝爾(Mrs. Helen Campbell)即曾指出,華人雖然 比許多白人還要誠實,但「華人是個賭博種族」;且在紐約的唐人街充斥鴉片店,
造成許多深受毒癮之苦的華人。287
另一方面,這篇投書也點出當時的美國白人並不見得認為排華法案具有阻止 華人移民的實質效用。對於這點,《國家》週刊在稍後的報導中同樣寫道:「排華 法案對於減少這個國家的華人,大概只會有一點點確實的影響。那些想要來的華 人會從墨西哥或英國領地﹝加拿大﹞進來,當他們一旦進來,我們也沒有驅逐他
284 “Correspondence. One of Many Answers to ”The Chinese Question.” ,” The Nation(March 30,1882):271.
285 “Correspondence. One of Many Answers to ”The Chinese Question,” The Nation(March 30,1882):271.
286 “Correspondence. One of Many Answers to ”The Chinese Question,” The Nation(March 30,1882):271.
287 關於華人誠實卻好賭博的敘述,請參考 Mrs. Helen Campbell, Darkness and Daylight: ; Or, Lights and Shadows of New York Life (Hartford Publishing, 1896), p.552. 關於鴉片問題,請參考 同書 p.56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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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方法。」288
雖然在排華法案的實際效能上,《國家》週刊和上述讀者有某種程度的共識,
但是由於基礎信念的差異,這兩者對於排華實則抱持全然不同的立場。到188 2年的時候,《國家》週刊反對排華的立場日益鮮明,抨擊排華行為的措詞也益 發強烈。
(二)、 「E. J. 詹姆士」(伊利諾州諾默爾鎮)
不難想像,許多持排華態度的讀者對於《國家》週刊日漸猛烈的批評感到不 滿,並且試圖透過投書向它澄清或表達抗議。一篇名為〈華人問題〉(The Chinese Question)的投書提供了一個絕佳的例子。
這篇投書來自一位伊利諾州諾默爾鎮(Normal, Illinois),自稱 E. J. 詹姆士(E.
J. James)的忠實讀者。他在文章的開頭就直言:「自從我讀《國家》週刊以來,
這是我第一次在重大的公眾議題上與《國家》週刊的意見相左」;同時批評《國 家》週刊對華人移民的議題缺乏足夠的關注。289這位讀者寫道:
最近被總統否決的排華法案是個不法行為,因為它侵犯了才剛採用不久、
並被明確了解的條約義務。290然而這是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條約,和我們 是否最好管理─或著,如果它有過度移入的威脅,我們是否應該禁止─華 人移民,是兩個非常不同的問題;以我的意見來說,後者的答案是肯定的,
尌像前者的答案是否定的一樣強烈。我們不應通過牴觸現存條約的任何法 律,但是我們可以確保條約在適當的方式下修正,然後再採取符合自身利 益的措施。291
從這段論述之中,我們可以發現對這位讀者來說,他之所以反對剛被否決的 排華法案,原因在於此法案「牴觸了現存條約」,只要現存條約得到適當的修正,
美國便可「採取符合其利益的措施」,也就是可以採取排華措施。
這看似跟《國家》週刊當初肯定安吉立條約的態度相同,但事實上中間存有 極大的差別。《國家》週刊所持的想法是「既然排華法案勢不可擋,修改條約起 碼避免了粗暴地違背國際承諾,並多少給予了中國一些尊嚴」,它不但未對排華 表達支持,在態度上甚至是無奈的;而該讀者則不單認為美國「只要避免違反條 約就可以採取排華措施」,而且還強烈地認為「應該」採取禁止華人移民的措施。
他舉出了五項原因:
288 “The Week,” The Nation(April 20,1882):?。
289 “Correspondence. The Chinese Question,” The Nation(April 20,1882):337。
290 此處指1880年簽訂的安吉立條約。
291 “Correspondence. The Chinese Question,” The Nation(April 20,188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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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移民應該被禁止,因為:(1) 華人並不容易與我們的人民同化;(2) 他 們來自於一個與我們有極大差異的文明,且在政治、宗教和道德傳統上與 我們有很大的不同,無論在哪裡,只要有相當數量的華人定居,那裡尌會 產生『種族衝突』;(3) 他們的生活標準與我們相比過於低下,必定會對 我們的勞動人口造成不利的影響;(4) 他們的持續移入將使經濟與社會困 境增長,這會嚴重威脅到我們既存的政治制度;(5) 如果在聯邦干涉地方 的理論和實踐上沒有一個根本的改變,美國政府完全無力保護移入的華 人,無論定居在哪裡,他們的存在本身尌會引貣攻擊。292
雖說這位讀者認為應該禁止華人移民的理由與許多排華者提出的觀點大同 小異,但平心而論,他的一些論點相當有趣,也有其實在之處。該讀者所舉出的 第二項原因,指出相當數量的華人不論定居何處,都會引起「種族衝突」。由於 這裡並未論及種族衝突的責任歸屬,單就當時的種族氛圍、以及許多地方上的排 華暴行記錄來看,293雖然說「不論定居何處都會引起衝突」可能有些誇大,但無 法否認這並非脫離現實的臆測。
另外,這位讀者所舉出的第五項原因,提到的問題就更實際了。在美國歷史 中很長的一段時期,聯邦干涉地方是個非常敏感的問題。即便是今天,聯邦的權 力仍然不能任意凌駕各別州的權力,更何況是十九世紀末,對內戰及重建失敗仍 記憶猶新的美國政府,對於干涉州權份外小心,就怕再次激起地方分裂。294在這 種情況下,地方上若採取排華行為,政府也難以有效的遏止。若政府根本無力保 護「其存在本身就會引起攻擊」的華人移民,那倒不如禁止他們。
當然,從根本的邏輯上,我們可以對此論點提出質疑,為何不是呼籲政府積 極建立有效的保護機制,或是譴責施加暴行者?但從這位讀者的角度來說,就是 因為政府目前實際上做不到積極有效的保護,譴責也不會有用,所以在可以做到 以前,先採取禁止的方式,反而是合理有效的選擇。
秉持著這個邏輯,讀者「E. J. 詹姆士」繼續寫道,雖然來到加州的華人數 量並不大,即便如此「華人問題」仍幾乎是立即出現;而面對華人問題時:
州政府沒有意願、或沒有能力、又或許既沒意願也沒能力保護市民中的一 個巨大階層,使其免於來自其他市民的人身攻擊;聯邦政府同樣地毫無能 力。使加州產生那種情況的要素,隨時都能在任何有華人定居的地方產生
292 “Correspondence. The Chinese Question,” The Nation(April 20,1882):337-338。
293 關於當時的排華暴行不勝枚舉,根據劉伯驥的研究,「白種暴徒對中國人虐待與殺害情形」
發生在三藩市灣區、加州金礦區、落磯山區、美國西北區、洛杉機、德州、以至美東各地。
可見這位讀者的感受或許並未過於脫離現實。關於當時排華暴行的詳細記錄,請參考劉伯 驥,《美國華僑史》,頁509-521。
294 學者黃兆群即指出,內戰前的美國就在州權與聯邦政府權力之間對公民身分的法律界定有許 多衝突,而黑人公民身分的問題終於將州與聯邦的矛盾推向極點。請參考黃兆群,《美國的 民族與民族政策》(台北市:文津,民82),頁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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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情況。我們應該對這些事實閉上雙眼,並且嘗試用那些「閃亮耀眼 如夸夸其談般」的原則來陎對它們嗎?這些原則建立在我們對被壓迫種族 的使命、「我們制度的精神尌是自由精神」的事實、以及我們對於把異教 徒轉化並讓其信仰基督教的使命上。當「華人問題」不是發生在三千英哩 外的舊金山,而是在紐約、波士頒、費城、查爾斯頒、紐奧爾良、聖路易 和芝加哥的話,我們準備好解決方法了嗎?如果我們現在無法解決,那我 們又該如何做?我的結論是,禁止華人進來,比貣解決他們待在我們之中 會產生的社會、經濟、及政治難題,對我們來說要容易得多。295
不論華人本身是否真的有必須排除的缺陷,也不論其他排華者的論述合理與 否,總之不論原因何在,華人只要移入就會產生華人問題,而禁止華人移入,顯 然遠比找出解決華人問題的方法要容易得多,這就是該讀者的「務實邏輯」。 無法否認,這位讀者連續的幾個提問,對於標榜美國崇高信念的人士來說,
並不容易回答。畢竟,「對被壓迫種族的使命」、「美國制度的精神就是自由精神」、 以及「把異教徒轉化並讓其信仰基督教的使命」這些信念,在面對實際產生的華 人問題時,只不過是「閃亮耀眼的夸夸其談」,根本解決不了現實的問題。該讀 者直接挑戰在非西部地區反對排華的人士,如果華人問題發生在其他地區,政府 是否已有解決方法?如果沒有,又該如何是好?
對於反對排華的人士,這位「E. J. 詹姆士」繼續申論道:
反對禁止華人移民的理由有哪些?一個強烈的主張認為禁止移民違反了
反對禁止華人移民的理由有哪些?一個強烈的主張認為禁止移民違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