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專科護理師法規修法方向
5.3. 提升專科護理師執業能力
專科護理師執業範圍的法令規定,主要係限制其執業的地點與模式,換言之,
即法律規定專科護理師在甚麼場所以某些特定方式照護甚麼人,以及若逾越此界 線可能承擔的責任和處罰。除法令規定外,專業能力高低更決定專科護理師個人 工作內容,即使執行之醫療業務於法有據,但若能力不足以負擔,仍不准許專科 護理師執行。因此如何提升專科護理師之專業能力乃專科護理師制度持續發展之 重要任務。
5.3.1 建立全國專科護理師專業能力標準
執業能力取決於臨床醫療照護技能、專業知識訓練、責任歸屬與專業標準,
其中專業標準的確立,不僅是專科護理師醫療照護技能與專業知識訓練的根本,
更是醫療專業人士被裁量責任歸屬的準則。在目前台灣各界對專科護理師的任務 與角色定位還相當分歧。醫師視專科護理師為醫師助手,由醫師監督下執行醫囑,
重點在醫療照護能力;護理界則認為專科護理師與醫師以合作關係共同照護病 人,應具備提供病人病程照護、健康諮詢、衛教與教學等專業能力。在雙方不同 認知下,對於專科護理師的能力詮釋與標準訂定,各醫院自成一家的情形相當普 遍,專科護理師專業能力關係其執業模式與範圍,更是訓練甄審標準之先決條件,
有了清楚的能力標準與每項能力所欲達成的目標,才能夠制定相符的培育計畫與 認證標準。在台灣專護制度雙頭馬車的獨特發展下,其能力標準的訂定須兼具考 量護理專業發展與解決醫師人力,以因應我國醫療生態多元需求。
43 能力的建議,美國醫療學會(Institute of Medicine,IOM)要求所有醫事專業人員應具 備的共同核心能力81: 1.能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護(provide patient-centered care), 2.跨領域協同合作的能力(Work in interdisciplinary teams),3.執行以實證 為依據的實務(employ evidence-based practice),4.在實務上運用品質改進的能力
(apply quality improvement),5.應用資訊的能力(Utilize information);而英國皇 家護理學會(RCN)於 2010 年建議進階護理師(advanced nursing practitioner, ANP)所 應具備的七大能力領域: 1. 評估與處理病人健康/疾病與情況包括健康促進照護與 2003), available at http://books.nap.edu/openbook.php?record_id=10681.
82 ROYAL COLLEGE OF NURSING, supra note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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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的「衛生、教育及人類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Education and Human Services, USDHEHS)限制政府資助之專科護理師訓練課程之受訓時間與地 點,培訓專科護理師的場所,就逐漸自「醫療院所」轉移到「學校教育機構」,且 時間延長到 1.5 年至 2 年的碩士學程。在 1995 年後,美國專科護理師執業資格,
需具備專科護理碩士學位,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進階執業之證照,能獨立或與醫師 協同診斷治療病人執業模式。英國專科護理師並非法定職稱,也尚未有國家證照 制度,但在英國國民保健服務處(NHS)規定,在其體系工作之註冊護士(RN)需具備 大學以上學歷,而專業學會皇家護理學會(Royal College of Nursing, RCN)更進一步 建議專科護理師應以碩士學位。加拿大大部分省分皆已完成立法,各省大同小異, LIMITS AND CONDITIONS (2014), available at
https://www.crnbc.ca/Standards/Lists/StandardResources/688ScopeforNPs.pdf.
84 CAN.INST. FOR HEALTH INFO.&CAN.NURSES ASSOC.,THE REGULATION AND SUPPLY OF NURSE PRACTITIONERS IN CANADA, 2-4 (2005), available at
http://international.aanp.org/pdf/The_Regulation_and_Supply_of_Nurse_Practitioners_in_Canada_e1.
pdf; Sandy Middleton, The Profile of Nurse Practitioner Services in Australian Nurse Practitioner Study, 6th International Nurse Practitioner/Advanced Practice Nursing Network Conference (Sept.
8-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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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國際接軌,並因應目前醫療生態與照護系統的變遷,同時兼以提升醫療 照護品質,培育獨立執行醫療業務的專業護理人員為目標,衛生福利部專科護理 師諮詢委員會與台灣護理教育評鑑委員會(Taiwan Nursing Accreditation Council, TNAC)認為「專科護理師」是進階之註冊護理師(RN),具有能夠擴展其執業範圍 的專門知識基礎、行使複雜的決策判斷與臨床技能,培育「專科護理師」的教育 層級,宜以碩士學位為入門程度,希冀未來專科護理師能力標準與執業模式能與 歐美國家齊頭並進。台灣自 2007 年起,已有六所護理學碩士班開辦「專科護理師」
組,包括長庚大學、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台灣大學、高雄醫學大學(現暫停招生)、
弘光科技大學及慈濟大學等。而現行碩士班專科護理組的課程有護理理論基礎、
應用統計學、高級病因學、藥物學、進階身體評估、護理研究、進階臨床護理學 與護理實習等必修課程,以及質性研究、病人衛生教育、個案管理等選修課程。
美國專護訓練學程發展最為先進完整,美國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of Nursing (AACN) and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s (NACNS) 所定課程標準,修業課程必須有:理論、研究、健康促進、藥理學、健康評估與 指導、病理學及臨床進階護理,內容著重在知識與技能的教導,另需至少完成 50 小時臨床監督管理實務後,參加 American Nurses Credentialing Center(ANCC)舉辦 臨床護理專家(CNS)的執照考試後就可擔任臨床專科護理師。台灣碩士學程訓 練課程與美國雷同,若能確實受訓完成,定能培育出具有紮實的學理基礎、精熟 的護理專業技能、有效能的專業自主性與獨立判斷的進階護理專業人才。
台灣雖有類似的學校碩士學程,但相關法規並未限制非碩士生不得參加專科 護理師甄審,也沒有規定要在教育機構內完成培育課程,所以縱使已有護理師資 格的學生,投入可觀的金錢與時間取得碩士學位,在未來的職場上也沒有較好的 投資報酬。美國因經濟補助的誘因加上主管機關的強制規定,讓本在醫療機構進 行的培訓轉移至教育機構(學校)內,做較長期完整的學位課程訓練。本文建議應將 我國目前以醫院為主的訓練課程視為過度時期的權宜之舉,儘速藉由修法提高專 科護理師的甄審資格,使專科護理師訓練課程回歸學校學程,衛生福利部可廣泛 徵詢各次專科護理師所需的專業能力標準,訂定分科訓練與甄審辦法,以提升專 科護理師之認證標準,訓練出真正具有進階能力,符合各次專科病人需求之專科 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