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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服務的意涵與重要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支援服務的意涵與重要性

鈕文英(2002)以針對美國為例的研究中指出,融合教育最終主張將每一個 學生安置在教育的主流中,若他們有特殊需求,則應該將相關支援服務帶入教室 中或學校裡。所以融合教育不僅是將需要特殊教育的孩童帶進教室,更重要的是 需要透過支援服務來解決融合中所面對的問題,以下將針對支援服務的意涵與重 要性作探討。

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系統主要法令依據是「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 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二條,原文如下: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結合特殊教育機構及專業人員,提供 普通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其項目如下:

一、評量支援服務包括學生之甄選、鑑別及評估安置之適當性等。

二、教學支援服務包括課程、教材、教學、教具、輔具、輔導及學習 評量等。

三、行政支援服務包括設備、人員、社區資源、評鑑、相關專業團隊 運用及特教知能研習等。

以下分就評量支援服務與其重要性分別討論之。

壹、支援服務 一、 評量支援服務

根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 16 條,各級主管機關為實施特殊教育,應依鑑定 基準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第 17 條則規定,幼兒園及各級 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者,依前條規定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各主管機關 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之適當性。

以桃園市為例,根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2014)

規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三人,特殊教育 學者專家六人至七人;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二人至 三人;學校行政人員一至二人;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二人至四人;相關局處代 表三人;教師會代表一人至二人。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以續聘之。代表機關出 任者應隨其職進退。 鑑輔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教育局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 人,由教育局副長兼任。鑑輔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幹事二人,辦理鑑輔會事務,

其人選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職員遴聘兼。鑑輔會應以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下 列事項:1.議決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之 實施方式與程序。2.審議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之年度工作計畫等相 關事項。3.提供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工作資源配置之專業諮詢。4.

執行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工作。5.辦理其他有關學生鑑定、安置、

重新安置及輔導之事項。

二、 教學支援服務

在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應的過程中,大概涉及了程度不一的課程與教學上的 調整,故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的調整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實扮演著重要的地 位。為使身心障礙學生融入普通教育,學校應主動在教育環境上做彈性調整,然 另一方面為顧及普通學生的權益,實施彈性調整時,亦需兼顧普通學生的課程要 求做全盤性的考量。

透過教材教具的輔助,提供個別化的需求協助,如多媒體教材、溝通版、溝 通筆、工作表等,提升學生在班級中學習的參與程度,進而改善學生的學習困難 或限制,也能適時引起學生的學習動機與自信。

在學習輔導上,教師可調整教學策略,如:教導學習策略以增進記憶量、以 個別或小組方式讓學生熟悉教材、回答問題時給予適度協助、閱讀活動結構化增 進記憶保留量、教材內容摘要重點,指導學生理解課文。

三、 行政支援服務 .

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專業人員包含:醫師、物理 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語言治療等治療人員,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職業輔 導、定向行動專業人員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應與教師或 其他人員充分合作,積極參與並提供下列專業服務:1.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個別 化教育計畫之擬定與執行及追蹤評鑑等直接服務。2.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 師及家長諮詢等間接服務。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的衛生醫療之人力資源包含下列專家:語言、視力、

聽力治療師,行為管理師,職能治療師以及心理醫生等。

特殊教育教師應與物理設備管理師、職前訓練師、在職訓練師以及職業專家通力 合作。

惟行政支援不僅止於人員進用與專家協助,教師所在的學校才是重心,其中 校長及相關行政人員對融合教育的瞭解與支持程度、提供教師及家長持續性協助 和支援服務、教師的需求能得到校長的行政支持、減低班級人數、普通班師生特 教觀念的宣導等皆有舉足輕重之影響。

四、家長參與支援服務

家長參與支援包括親師溝通、參與親職教育及轉介、行政機關辦理之特殊教 育相關活動、提升相關知能與資訊、專業團隊提供家長評量、教學調整、諮詢、

教育及社會福利等支援性服務等。

透過相關研習或親職教育,邀請家長一同參與,增加對融合教育理念的了 解,同時也促進家長間的認識與交流。王雪瑜(2007)認為透過教師與特殊教育學 生家長的溝通、增加與家長接觸的機會,能讓家長對班級經營感到信任,促使融 合教育的推動。此外,透過教師及專業團隊的建議,家長能了解學生的需求與教 學重點,並且同時在家中配合相關的教學活動,將可提升學習成效,並將所學運 用在生活中(陳麗園,1998)。

貳、支援服務的重要性

融合教育的目的是希望身心障礙學生能融入普通班,和一般孩童一起生活、

學習,但是因為受限於身心障礙者的特質與能力,過程中往往會遭逢許多困難,

支援服務的介入就顯得相當重要,其重要性分述如下:

一、 提供學生適性支持服務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的障礙及需求提供服務,可使學生收到良好的協助,且透 過專業人員的介入、諮詢,亦能降低孩子在普通班中的特殊性,幫助適應班級生 活。為了幫助身心障礙學生能精熟特定的學習內容與技能,安排特殊的學習環境 是必要的。

二、 影響教師的教學動力

充分的支援服務是教師願意繼續擔任教職的重要原因,是教師藉以面對挫折 感和困難的教學工作的動力來源,若教師在教學上無法獲得足夠的支援,可能影 響其教學上的動力,容易引起職業倦怠。吳俐俐(2001)、洪雪玲(2003)、鄭佩玲 (2003)的研究也顯示:支援越充裕,普通教師對融合教育的態度越正向,對融合 教育實施的成效越滿意,也使得普通班教師能較積極的面對壓力。

三、 影響融合教育成效

成功的融合教育是需要相關支援服務配合、專業人員的諮詢協助(吳淑美,

1997;張蓓莉,1998)。融合教育支援服務完善與否對普通班教師接納融合教育 的態度及能否克服教學的困難造成影響,也直接的影響到融合教育的實施成效。

特殊學生進入普通班成功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包含支持性服務、經費的提撥、

教學支援、專業知能的訓練等相關的支援服務。

融合教育支援服務關係著普通班教師的態度是否正向、融合教育的教學是否 有成效,足可證明支援服務對融合教育的重要性。在教學上適當的支援系統介 入,提供建議、諮詢與討論,不但能夠提昇教師堅持下去的動力,增進教師對融

合教育的正向態度,也更能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更有效的學習。因此,我們除了應 培養教師對融合教育的專業與正向態度之外,行政支援服務的配合更是融合教育 是否能向前推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