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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可照辦」,但在三月的反省錄上仍寫下「軍統局改組亦已處理妥善」的字句。51 顯示蔣中正除同意採用「一分三」處理軍統局外,也認為軍統局改制將順利進 行。不過往後的狀況並非如此,軍統局對未來的組織制度與規劃,一直無法定 案,甚至到五月「保密局」之名才正式出現在上呈的報告中。分割時期的混亂 與職權不明的狀況,一直是過去研究關注的部分。
二、 改制計畫的執行
在「一分三」的大方向確定之後,軍統局開始具體規劃未來的組織制度,
當中涉及單位的分割與編併、新組織的名稱與系統、新舊組織的轉換步驟等。
過去研究多關注在新舊組織的轉換上,對於新組織設計與具體的分割細節著墨 較少。本節將先討論軍統局業務分割與新組織的規劃,接著再分析過去研究成 果較多的軍統局撤銷與公秘劃分原則,作為討論新舊轉換的基礎。
(一) 業務劃分與新機構的誕生
「一分三」方針確定之後,軍統局花了相當長時間在研商具體方案,遲至 5 月,具體報告與方案才出現。在此之前最早的相關文件,是 4 月 27 傳給唐縱 與毛人鳳的電文。52內容中提到蔣中正核准的國防部組織法內,有一個「保安 事務局」的設計,負責對內治安的指揮,建議未來新組織或許可採用此名義。53 雖然無法得知唐縱與毛人鳳對該電的回應,但從後來所見的各種內部草案中,
「保安事務局」取代「國境警察局」成為軍統局所推「秘密核心機構」的新外 觀。雖然「保安事務局」的設計隸屬國防部,可以合理推斷,「保安事務局」就 是「保密局」前身,不過實情並非如此。在此需要特別指出一點,軍統局直到 4 月 27 日的這封電文,才開始注意到未來國防部的組織規劃,此前各種軍統局 內部討論,可說完全忽略國防部的設計,所以確實可視為「保密局」的源頭。
5 月中旬,軍統局內部開始研擬各種提案,而「保安事務局」的出現,雖 成為軍統局的建議方向,但並未立即成為唯一方案,這才使「保密局」出現在 提案內,只不過這時「保密局」只算是替代方案。5 月 16 日以毛人鳳為首的軍 統高階幹部,正式研商出第一版的組織改組綱要供鄭介民與唐縱審核,其中正 式揚棄「國境警察局」的設計,改提將分割後的軍統局,轉型為國防部「保安
51 「原則十項」(1946 年 3 月 2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藏,檔 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葉健青編輯,《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 65 冊,214。
52 「華國興電唐縱、毛人鳳」(1946 年 4 月 2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 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53 「華國興電唐縱、毛人鳳」(1946 年 4 月 2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 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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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局」,並在最後將國防部情報廳所屬「保密局」列為備案。54此舉看起來雖 微不足道卻影響深遠,不僅顛覆戴笠對軍統局的設想,更直接形塑軍統局轉型 後的樣貌。該案經過小幅修改與審核後,於5 月 17 日呈送蔣中正,並於 18 日 獲得批示,以國防部情報廳保密局為名,組織秘密核心機構。55軍統局「一分 三」的格局正式形成(見圖6),不過受到國防部組織設計的影響,相關組織名 稱與隸屬並未就此固定。
軍統局於5 月 17 日所呈的改組草案中,除針對新秘密核心機構的名稱與隸
屬外,還首次羅列所有軍統局業務並進行劃分。透過報告的清點,可以得知軍 統局共有19 項業務,包含:軍事情報、政治情報、經濟情報、黨派情報、社團 情報、國際情報、外事工作、貪污不法檢舉、防奸防諜、交通郵電檢查、對奸 偽鬥爭工作、警衛工作、密碼偵譯、電訊監察、無線電訊、警務工作、氣象工 作、特種化學研究以及行動工作。56其中軍事情報、國際情報、密碼偵譯、電
54 5 月 16 日的報告為內部規劃,成蔣中正的報告為 5 月 17 日,過往研究成果在說明上有些許瑕疵。羅久 蓉,〈從軍統局到保密局〉,收入吳淑鳳、張世瑛、蕭李居編《不可忽視的戰場─抗戰時期的軍統局》,
297;「鄭修元呈鄭介民、唐縱」(1946 年 5 月 16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 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55 「蔣中正電令」(1946 年 5 月 18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藏,檔 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56 「鄭介民呈蔣中正」(1946 年 5 月 1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 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圖6 「一分三」最初規劃組織圖
說明:虛線為戰時指揮隸屬
資料來源: 整理自「蔣中正電令」(1946 年 5 月 18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總統府公報影像系 統,「國民政府公報第2551 號」(http://lis.ly.gov.tw/lgcgi/ttspage2?21@2040549546@1@2551:1)
(閱覽時間2017 年 6 月 11 日);國防部情報局編,《交通警察總局誌》,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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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監察、氣象工作預計劃歸給國防部情報廳,外事工作與警務工作劃歸內政部 警察總署,交通郵電檢查劃給交通部交通警察總局,其餘則都由「秘密核心機 構」掌理。57從外觀上來看,可以直接看出大部分的工作其實仍歸秘密機構辦 理,若再更進一步研究各項說明的話,會發現狀況更為複雜。
藉由業務劃分表的說明,若干業務在計畫中,名義上歸給公開機構,但實 際仍是由秘密機構控制。如軍事情報與外事工作雖然分別歸給情報廳與警察總 署,但秘密通訊與對外僑的秘密偵查仍由秘密機構負責。秘密機構對交通郵電 檢查的掌控更為全面,雖分別歸給交通警察總局與郵電司負責,但由秘密機構 直接指揮。密碼偵譯與電訊監察的狀況較為複雜,最初規劃由公開機構情報廳 所轄保密局掌管,但在蔣中正批示以保密局為秘密機構為名的情況下,這兩項 業務也就由秘密機構負責。58這些顯示絕大多數的業務與職權,其實仍都掌握 在秘密機構的手中,且若仔細比對的話,可以發現整個體制的規劃,相當程度 不脫原軍統局的格局,差別只在將原有系統制度化。
過去軍統局對其他單位的控制,基本是倚賴「人」的力量。如軍統局對軍 令部第二廳、警政司、交通巡查處等單位的控制,皆是軍統局透過安插「自己 人」的方式處理,並非制度上就由軍統局負責或指揮。在改組計畫中,軍統局 則將這些控制制度化,如劃定交通警察總局直接由新的秘密機構指揮、秘密通 訊與對外秘密偵查也由秘密機構負責。過程中軍統局所掌握的業務與職權雖然 確實有減少,但與戴笠所擬方案相比較,可以發現減少的部分,大多是戴笠原 本就無心或非重心所在的項目。如軍事情報的部分,1 月 21 日的報告已建議改 由唐縱主持,顯示軍事情報本非戴笠重心所在,而1945 年 11 月 7 日以降的各 種方案,也都能發現戴笠的目標並不在一般警察。59因此這個改組方案,雖放 棄軍統局的FBI 化,但實際卻如樹木移植一般,先進行部分修剪,刪除戴笠無 心無興趣的部分後,接著將軍統局從軍事委員會搬進國防部內,換上新名字繼 續運作。
透過此分割計畫,同時還可以解答「一分三」或「一分四」的爭議。過去 對軍統局改制後的組織,有「一分三」與「一分四」兩種看法,對此羅久蓉認 為兩種說法都無法準確掌握新組織制度的精髓,而跳出這兩種觀點,指出兩種
57 「鄭介民呈蔣中正」(1946 年 5 月 1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 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58 「鄭介民呈蔣中正」(1946 年 5 月 1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 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蔣中正電令」(1946 年 5 月 18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 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59「戴笠呈蔣中正」(1945 年 11 月 7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藏,
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戴笠呈蔣中正」(1946 年 1 月 21 日),〈軍統局改組保密局案〉,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50000C/0035/1721.17/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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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都不符戴笠生前的想法。60羅久蓉再以「三十五年度工作計畫綱要」為 證,認為戴笠計畫的主要關鍵在「公開」「秘密」之分,所以保密局與國防部第 二廳、警察總署、交通警察總局間的關係,應該為「上對下」,自然就沒「一分 三」或「一分四」可言。61這種論點不無道理,但卻有待商榷。首先就「一分 三」與「一分四」來說,當中差異在有無將交通警察總局計入。透過這份計畫 來看,因涉及單位包含交通警察總局,或許可以稱為「一分四」,但若考慮到交 通警察總局成立早於軍統局本身改制,以及兩者間的直接控制關係,「一分三」
或許是較為合理說法。再者,若以「三十五年度工作計畫綱要」為主要論述依 據相當危險,因為此文件一來沒押日期,二來擬稿人不是戴笠、毛人鳳等軍統 領導人物,而這些人也沒在上面批示,讓整份文件的性質難定、效力可疑。
在排除「三十五年度工作計畫綱要」後,加上前述對各方案的分析,「一分 三」應該是較為恰當的描述。「一分三」表面上背離戴笠生前所規劃方案,但內 在有部分卻不脫各版本的目標或精神,並非完全不符戴笠的計畫。戴笠生前並 不排斥分割軍統局,也不追求絕對的保密,戴笠真正關注的部分是如何符合未 來政府法制要求,且在此情況下持續握有廣泛的檢查權以對抗共產黨。為取得 對抗的優勢與不受輿論攻擊,戴笠確實仍然是企圖以秘密的方式對抗共產黨,
但這種秘密的重點不在機構或體制隱藏,而是以公開職權達成秘密任務與目 標。從最初的警察總監部案到「FBI」化都是如此,路線與抗戰時期以來的公開 掩護秘密並無二致,差別只在面對政治協商會議後「民主化」的要求下,讓蔣
但這種秘密的重點不在機構或體制隱藏,而是以公開職權達成秘密任務與目 標。從最初的警察總監部案到「FBI」化都是如此,路線與抗戰時期以來的公開 掩護秘密並無二致,差別只在面對政治協商會議後「民主化」的要求下,讓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