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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宋和戰期間邊人的遭遇與反應

第四章 遼宋金政治角力中邊人的政治抉擇

第二節 金宋和戰期間邊人的遭遇與反應

遼國滅亡後,遼宋間的邊界,一度短暫的成為宋金的邊界。待宋金達成協議,

金軍向東北方撤軍,中原政權與非漢族政權的邊界又向北移動,較接近約兩個世 紀前,後唐與遼對峙時期的狀況。包括燕京在內的部分地區,再一次成為中原政 權的邊區。而這些區域的居民,才剛剛進入宋廷的統治,不久之後卻又因宋廷的 敗退,必須再度面臨選擇效忠對象的考驗。

從宋金對峙到金宋戰爭爆發之初,由於燕、雲等地同時為南北兩國關注的所 在;邊區出身者的抉擇,又往往牽動著局勢的變化。因此,本節主要處理邊區出 身者,從宋金間短暫的和平共處到激烈競爭時期,所遭遇的問題及其動向。

一、漢兒──宋金交涉的籌碼

(一)交換常勝軍

被宋廷統治之初,燕人首先面對的問題,是宋廷以燕人交換常勝軍的決定。

常勝軍為渤海鐵州人郭藥師在遼所領軍隊,即宋徽宗宣和四年(遼天祚帝保大二 年,金太祖天輔六年,1122 年)以涿州降宋者。本有二千人,投宋後,宋廷使 其「增至二萬,其後又增,號五萬,實燕人之先以城降者」111,其中有著不少來 自燕地的居民。稍後,並成為宋廷北攻遼境的重要武力。當遼為金宋聯軍所滅,

金國欲宋廷交納常勝軍,然而宋宣撫司卻以「常勝軍先自歸朝,有功授官,難以 發遣」,而不願交給金廷。於是:

點檢文字李宗振畫策,或謂參謀宇文虛中畫策曰:「若以燕人代之,則 不惟常勝軍得為我軍,又復燕民田產自可供養,不須國家應辦錢糧,此 一舉而兩得之。」申奏朝廷,遂從其議。以燕人代之,金人亦從之。112

燕地六州的富民隨後便在宋廷以國家利益優先考量下,被交由金國處置。金人遂

「根括燕山府所管州縣百五十貫已上家業者,得三萬餘戶,盡數起發,合境不勝 殘擾」113

111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葉三下~四上。

112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五,葉十二下。

113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五,葉十二下。參: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

葉七下~八上。

金人在離開燕地時,不僅將諸州及燕山城壁樓櫓及要害之地加以毀壞,復「盡 括燕山金銀錢物,民庶寺院,一掃皆空。以遼人舊大臣及儀仗、車馬、玉帛、輜 重,盡由松亭關去」114。並在金宋政權所取得的共識之下「將職官漢民分路遣行」。 等到宋廷接收燕京時,按宋人的說法,宋廷所得「空城而已」115

稍後,有人告知燕人其北徙並非金人本意,而是宋朝欲留常勝軍,而「利汝 田宅,給之爾」。結果,導致了燕人對宋廷的怨恨,燕人反過來遊說粘罕不當給 宋全燕之地116。因為只要金廷佔有了燕地,他們可能就不必往東北方遷徙。

當燕人富戶所留下來的田產,為常勝軍佔有已成定局的情況下,馬擴一度至 燕山與知燕山府王安中,討論如何安撫其餘燕人。馬擴曰:「常勝軍見請錢糧,

亦不宜遽罷,使無所戀,將契丹自來特留放牧牛閑田,分授與常勝軍,依倣弓箭 手法,官給耕牛種子。俟三兩歲,耕墾有成,漸次減罷請受,則無侵奪民田之患,

外有開墾之功,候塞外甯息,議減戍兵,此治燕至要也」117。此法似乎是一個可 行之道,然而王安中旋即道出實情曰:「今已授常勝軍田,見患侵奪民土,又天 荒曠土,皆為所占,無復措畫,如公所論,何以加之?惜乎後時也」118。宋廷為 維繫常勝軍的人心,容許他們任意占有荒田,又不願強迫常勝軍繳出田土,等於 犧牲掉了其他燕地居民的利益。故《陷燕錄》中談宋廷失燕人之心者有數條,其 中之一便是授田,其曰:「授田之事,內則屋業,外則土田,悉給常勝軍,而燕 山土著,洎平州遁還之人,悉無居止生業。而常勝軍所至豪橫,四鄰不能安居,

此燕人之尤怨者」119

從這樣的處理中,可見到宋廷收回「失地」之後,以一時的利害做為政策的 根據,卻又不能有效的控馭犧牲燕民富戶所換來的常勝軍。顯示了宋廷不僅認為

「本為吾境」的幽燕一方,比幽燕「赤子」來得重要;且若將燕人的安居樂業與 國家防禦的需求相比,前者的重要性也相對較低。在此種統治心態之下,以燕人 作為交換常勝軍的籌碼,只是問題的開端而已。

114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六,葉四下。

115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六,葉三上。

116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六,葉五上。

117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九,葉二下~三下。

118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九,葉三下。

119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十四,葉三上。

(二)張覺叛金降宋的憑藉

宋廷在燕地的統治引發了相當的不滿,未及引發事故,但早先被金人根括而 向東北方遷徙的燕人,其不願離鄉的心理,已為金宋戰爭間接的點燃了導火線。

早在金人在根括富戶時,因「燕人重於遷徙,有憚其行者」,便告粘罕曰:「燕 山彊土,本非大宋,彼不能取,而我取之,桑麻果實,所在形勢之地,豈可與人?

金國方強盛,天下莫不畏服」。粘罕以此語為然,欲留燕地不予宋,遂向阿骨打 稟報此謀。然阿骨打不願背叛與宋所議定之約,而拒絕了粘罕的建議120,燕人富 戶的北徙依舊實行。

約略同時,燕地以東,宋人認為原屬燕雲範疇,在遼滅後當一體歸宋,卻遭 到金人拒絕的平州,另一個勢力,趁著金軍四處剽掠、燕地富民北遷之際悄悄成 型。此勢力的中心人物為張覺,其為平州義豐人,曾在遼朝獲進士。遼天錫皇帝 建福元年(宋徽宗宣和四年,金太祖天輔六年,1122 年),被授予遼興軍節度使 一職。又因招安息亂,以功權知軍州事。在遼天錫皇帝死後,「預知遼國必亡,

盡籍管內丁壯充軍」,「選將練兵,聚糧穀,招延士大夫有才者,參與謀議,潛為 一方之備」。金人取燕後,予張覺臨海節度使之職,依舊知平州軍州事。但金人 一度擔憂張覺將叛,遣由遼附金的燕人康公弼,前往觀察張覺之意向。張覺向康 公弼表示:「遼國八路,七路已亡,獨一平州存,敢有非望?鄉兵所以未敢解甲 者,北防蕭幹侵掠故也。今軍馬不來,殘民何幸,聞皆公之力!」並厚賂康公弼。

康公弼回報張覺「無足慮」後,金人遂改平州為南京,復加張覺中書門下平章事 判留守事121

宋徽宗宣和五年(遼天祚帝保大三年,金太祖天輔七年,1123 年)五月初,

有進入平州境內之燕人私下號訴於張覺,言:

宰相左企弓等,更不謀守燕城,使吾民遷徙流離,不勝其苦。今相公臨 巨鎮、擁強兵,盡忠于遼國,必使我復歸鄉土,而人心亦望于公也。122

在聽了燕人的號訴之後,張覺遂招集諸官員將領商議,其部屬以為:

120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五,葉十二下~十三上。

121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二下~三下。《遼史》中,張覺作「張瑴」,遼興軍節 度使作「遼興軍節度副使」,且「民推瑴領州事」。脫脫,《遼史》,卷二十九,頁三四六。然

「覺」或「瑴」若以臺語發音,皆入聲字,其音相差不遠,或為音譯之名。

122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三下。

若明公勤王倡義,奉迎天祚,以圖興復,先責宰相左企弓等叛降之命而 殺之,放燕人歸國,則大宋無不接納燕人,平州遂為藩鎮矣。假如金人 復來加兵,內用平州之軍,外得大宋之援,又何懼焉?123

此計畫的前半仍以遼為其正朔,而計畫的後半則認為宋朝接納燕民後,必會提供 援助,實欲藉著宋朝的軍力以自保。也說明了「奉迎天祚」應該只是一個口號,

其實張覺及其屬下是想要自立,並外於金國的統治。而這批被金人迫遷東北的燕 人,遂成為張覺起事的籌碼。

隨後張覺依循包括翰林學士李石及部屬等的建議,強招宰相左企弓、曹勇 義,樞密使虞仲文、參知政事康公弼等,提出包括「根括燕中錢帛悅金人」、「致 燕人遷徙而失業」、「教金國發兵先下平州」等在內的十項罪名後,盡縊殺之124。 張覺並出榜曉諭燕人,表示:

留餘戰馬外,盡放復業,令各安堵如故,所有逃戶,拋下屋宇田產什物 之類,已為常勝軍占者,悉還之。燕人患遷,得歸皆大悅。125

張覺又以遼天祚帝的保大為年號,使用遼官秩,繪天祚像,「朝夕朝謁,事無小 大,皆告而後行」126。又傳聞張覺嘗指天祚像,問平、營父老曰:

此非乃主乎?安可背?當相約以死焉!必不得已,歸中國未晚。燕人尚 義,故皆從之。127

無論「燕人尚義」的說法是否屬實,燕人顯然是張覺起事的重要憑藉。

此外,為張覺謀畫策略的李石(李安弼),亦為燕人,他乃遊說宋廷接納張 覺,獲宋臣王安中的同意,王安中亦勸宋廷納之128。雖宋徽宗對於是否要公開結 好這個由邊人自立的勢力,保持謹慎的態度,認為「正合坐觀其變,以為後圖」

123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三下~四上。

124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四。

125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四下。

126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七,葉四下。

127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八,葉九下~十上。

128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十八,葉二下~三上。

129;但在恢復「故土」的期望之下,宋廷終對張覺加以撫諭130

至六月,張覺向宋方表示:「當遷之人,在平灤者,皆欲求歸,已分路遣之 過界」,然而宋廷以為「緣東遷之人,田宅悉為常勝軍所有,無宿食之地。若令 入燕地,其勢必張,懼為金人所知,以語覺無遽,遂以張鈞送宣撫司」131。從「懼 為金人所知」可知,宋廷也知道此舉將會惹怒金人,但仍然未拒絕張覺的安排。

燕人遷徙流離之際,除了依附張覺之外,亦有南逃抵達宋汴京者,宋廷對其 也加以撫恤132。張覺得知宋廷撫納燕民,喜出望外,即於同月差都統府掌書鴻臚

燕人遷徙流離之際,除了依附張覺之外,亦有南逃抵達宋汴京者,宋廷對其 也加以撫恤132。張覺得知宋廷撫納燕民,喜出望外,即於同月差都統府掌書鴻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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