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邊人在遼與五代中原政權間的向背
第一節 為遼與中原政權所拔擢的邊人
居於河北北部與河東北部的居民,在唐末以來,便有許多個體被吸納進了位 在邊區的地方勢力,參與了政治的活動,少部分則成為這些地方勢力的領導人 物。進入十世紀,這個狀況雖仍持續著。卻有一部分的居民,甚至人材,被吸納 進了契丹勢力之中,這些邊人對契丹勢力的茁壯,具有積極的意義。
一、邊人與遼的興起
(一)文士的俘虜與擢用
十世紀初,在河東李氏尚未攻下幽州前,幽州為劉守光所據,幽涿居民,
因劉守光為政暴虐之故「多亡入契丹」,契丹也「乘間入塞,攻陷城邑,俘其人 民。依唐州縣,置城以居之」5,不少河北北部居民進入了契丹的統治之下。在 李存勗所領導的河東勢力消滅劉守光勢力的兩年之後,即西元916 年,耶律阿保 機便建國,年號曰神冊。南北兩強並峙的局面,開始有了輪廓。而投向遼的邊人,
無疑是此一局面的重要推手。
在阿保機稱帝前徙入契丹境內的河北北部人物,在建國前後開始展露頭 角。其中最著名的人物,當為出身幽州安次的韓延徽。韓延徽之父夢殷,曾累官
5 歐陽修,《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 年 12 月,初版),卷七十二,頁八八六。司馬 光,《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 年 6 月,初版),卷二百六十九,頁八八○八~八八
○九。另一個稍有不同的說法來自《契丹國志》,其言「唐末藩鎮驕橫,互相併吞鄰藩,燕人 軍士多亡歸契丹,契丹日益強大」。又有「(韓)延徽始教契丹建牙開府,築城郭,立市里以處 漢人,使各有配偶,墾藝荒田。由是漢人各安生業,逃亡者益少」。見:葉隆禮,《契丹國志》,
卷一,頁2。
薊、儒、順三州刺史,而「延徽少英,燕帥劉仁恭奇之」,便授予官職6。但當韓 延徽奉命聘使契丹時,卻遭阿保機羈留。隨後,阿保機因其妻述律氏的諫言,復 召延徽與語,覺其所言合於己意,遂命其參軍事。韓延徽在遼攻服党項與室韋等 部落的過程中,頗有運籌帷幄之功。他又向阿保機建請「樹城郭,分市里,以居 漢人之降者。又為定配偶,教墾藝,以生養之。以故逃亡者少」7。這些居民的 移動,當在尋求較少受到壓迫的生活。韓延徽的建議,令這些邊區居民在遼境安 定了下來。而遼「既盡得燕中人士,教之文法,由是漸盛」8。
對比於部分在幽州受到壓迫而投契丹以求生路的邊人,韓延徽的居留北 境,一開始並非主動,恐亦無親友相隨,故「居久之,慨然懷其鄉里,賦詩見意,
遂亡歸唐」9。然而至後唐,旋與王緘有隙10,「懼及難,乃省親幽州,匿故人王 德明舍」,王德明問他將何所適,韓延徽表達了北返遼境之意,儘管德明不以為 然,韓延徽仍認為阿保機會再接納他。等到延徽見到阿保機,乃言:「忘親非孝,
棄君非忠,臣雖挺身逃,臣心在陛下。臣是以復來」。不出延徽所料,阿保機為 之大喜。阿保機旋命其為守政事令、崇文館大學士,「中外事悉令參決」11。
韓延徽的南歸與北返,似乎與前面所述的幽、涿邊人投附於遼一般,沒有 受到太大的阻礙,顯示在遼與河東李氏勢力之間的邊境,可能尚未有明確的規 範,或仍在變動之中。而他所歸是其「鄉里」,其所復來之處則是他能被「重用 之所」,說明他除了鄉里親情之外,也重視自己的人生發展。延徽其後歷遼太宗、
世宗朝,任至南府宰相12。其子孫並相繼為遼廷所用。
與韓延徽並稱二韓的是薊州玉田的韓知古,他在契丹的任官,一開始恐亦 非自願。阿保機攻打薊州時,知古為淳欽皇后之兄欲穩所得,後因怏怏不得志,
「挺身逃庸保,以供資用」。按記載,韓知古後因其子韓匡嗣與阿保機親近之故,
因得召而語之,阿保機「賢之,命參謀議」13。但亦有研究者反駁這個說法,認 為韓知古早與阿保機有著相當親近的關係,故得以在耶律阿保機即位八部大人的
6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7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8 薛居正,《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 年 5 月,初版),卷一百三十七,頁一八二八。
9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10 《遼史》言「他將王緘」,然《舊五代史》所載王緘為文職,不知是否此處的「王緘」所指為 他人。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參:薛居正,《舊五代史》,卷六十,頁八○五。
11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12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13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三。
第三年(909 年)擔任左僕射之職14。韓延徽並於遼太祖神冊年間,總知漢兒司 事,兼主諸國禮儀。其「援據故典,參酌國俗,與漢儀雜就之,使國人易知而行」。 後拜左僕射,與康默記將漢軍攻渤海有功,遷中書令15。而其子匡嗣則以善醫,
直長樂宮,為淳欽皇后(即阿保機妻述律氏)視之猶子16。
韓延徽與韓知古二人具有一些共同點。首先他們二人的入遼,皆非出於主 動。其次,初期皆不具有相當的勢力。韓延徽似乎是隻身入遼,而韓知古一開始 時亦不得志;兩者皆經過實務上的歷練,才獲得遼主的信任。最後,二者在遼皆 有隨軍作戰的經驗。韓延徽曾在遼太祖天贊四年(925 年),從滅渤海,以功拜 左僕射,復與康默記攻長嶺府17。這二次成功的軍事行動,前者是隨從遼主,後 者是與衙校出身的康默記同行。韓知古的「將漢軍」,亦是與康默記同行18。二 人在軍事上的具體表現並不清楚的情況下,可能參與的是運籌帷幄的部分,而非 指揮作戰。
遼初,參贊文事的幽薊人物,除了藉由俘虜而拔擢的二韓外,尚有未見顯 赫出身的室昉。室昉為南京(燕)人,關於其「幼謹厚篤學,不出外戶者二十年,
雖里人莫識」的記載儘管可能存在著誇飾19,但能長期不事生產,就算其家中沒 有已為官宦者,仍應是居民中略有經濟基礎的家族。《遼史》言其於遼太宗會同 初(938 年為會同元年),登進士。會同時,遼已取得燕、雲,則室昉的進士即 在遼所得,然遼至聖宗統和六年(988 年)十二月時才開始定期施行貢舉20,室 昉所獲得的進士頭銜,可能來自於不定期及區域性的選舉制度21,也意味著遼在 取得燕、雲後,便積極的從當地取得人材。
室昉初任盧龍巡捕官,遼太宗欲入汴受冊禮時,詔昉知制誥,總禮儀事。
遼世宗天祿年間(947-951 年),昉任南京留守判官22。遼太宗會同至遼世宗天祿 之間(938-951 年),即中原政權處於後晉與後漢的時期,室昉正在仕途中逐步遷
14 李月新,〈論遼屬漢人〉,遼寧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7 年 5 月 10 日,頁 13。
15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三。
16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四。
17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一。
18 脫脫,《遼史》,卷七十四,頁一二三三。
19 脫脫,《遼史》,卷七十九,頁一二七一。
20 脫脫,《遼史》,卷十二,頁一三三。
21 此一說法,廣為學界所接受。張希清,〈遼宋科舉制度比較研究〉,收於:張希清主編,《10~13 世紀中國文化的碰撞與融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年 11 月,初版),頁 86-87。陳 高華、宋德金、張希清等編,《中國考試通史》(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年 11 月,
初版),卷二,頁280。非定期選舉制度說,最早可能來自 Wittfogel。Karl August Wittfogel, History of Chinese Society, Liao (907~1125), 454-455.
22 脫脫,《遼史》,卷七十九,頁一二七一。
轉,也說明了燕雲在割予契丹後,當地的人材已有陞遷的管道可循。因假使室昉 經由這些官職陞遷,遼廷不可能為室昉單一個體而因人設職,同時期應當有其他 具有相似背景者,擔任著同一層級的職務。只是因為《遼史》本身的簡略,忽略 掉了同期,或稍晚被選拔出來,但未昇至官僚體系上層的人物。
其他邊區人物為遼廷所吸納的跡象,可約略從遼太宗天顯末至會同年間,
被任為燕京留守的劉晞,嘗三知貢舉中看到23。而從會同至應曆約二十年左右的 時間,有部分的燕地居民,獲得了進入政權中效力的機會。象徵遼廷開始仿效中 原政權使用科舉來取得人材,而不再大量俘掠並擢用中原政權境內的出身者。此 亦顯示在遼世宗即位後,遼停止了向中原政權領地的積極擴張。而不少燕、雲等 邊區的出身的文士,在日後遂以此種途徑成為遼廷官僚群體的一員。
(二)搖擺於南北間的武裝集團領袖
遼初,除了參贊文事者外,邊區出身而以軍校或將領的身分投附者,亦有相 當的數量。他們往往攜帶一定的部屬同行。尤遼太祖至太宗時期較為頻繁,即河 東李氏勢力已擴張至河北北部的時期以降,歷後唐到晉初這段時期。
關於這些軍校將領及其部屬的投遼,最早的紀錄應該是契丹建國前一年(河 東李氏天祐十二年,後梁貞明元年,915 年)。是年六月,幽州軍校齊行本「舉 其族及其部曲男女三千人」降於契丹,契丹授其官職與名,並給廩食。結果數日 後,齊行本等一行人,復投河東李氏勢力,幽帥周德威也接納了他們。遼旋向周 德威索人,然因周德威語出不遜,遼乃議南征24。齊行本攜有家族及部曲,應為 幽州的豪族,而不是單純的庶民集合團體。且若非具有一定力量,遼不須對其授 官賜名,並為其出兵。
但由於記載中沒有描述齊行本的勢力範圍,且其「軍校」之職,似乎表明了 他原本便是隸屬於幽帥之下,故齊行本及其所部可能並非據有一方的「地方勢 力」,反較傾向於武裝集團。而其依違的舉措,導致了南北間戰事的發生。戰事 往往又間接刺激了更多本身出身邊區,且於邊區擔任軍校或將領者的投遼。
如遼太祖神冊元年(河東李氏天祐十三年,後梁貞明二年,916 年)年八月,
遼軍攻拔朔州。十一月,攻蔚、新、武、媯、儒等五州,「自代北至河曲踰陰山,
遼軍攻拔朔州。十一月,攻蔚、新、武、媯、儒等五州,「自代北至河曲踰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