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敘述性統計分析
本章將就實證資料分析之結果說明,共分四節,分別為第一節敘述性統計分析、第二節 驗證性因素分析、第三節結構模型驗證分析及第四節研究假設之驗證,茲分別說明如后。
第一節 敘述性統計分析
本節將說明人口統計變數、飛行傘飛行員特性與各測量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分析。
一、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正式施測自101年12月起至102年1月止,以郵寄問卷方式,並利用週休二日採實地 調查方式至台北翡翠灣、宜蘭頭城、花蓮鳳林、台東鹿野高台、屏東賽嘉及南投埔里等飛行 場地實施現地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為避免重覆抽樣的情況發生,實施調查時會先詢問飛行 傘飛行員是否有填答過本研究問卷,確定無填答過才請配合實施調查,研究調查問卷回收後,
即逐份檢視問卷,將過多題目未填答者或填答者在相同量表全部勾選同一答案者視為無效問 卷。資料分析的數據以完全排除遺漏值方式整列刪除,經篩選後剔除填答不完整的無效問卷,
因此,共發出205份正式問卷,回收之有效樣本為200份,問卷回收率為98%,如表4-1-1為本研 究問卷發放及回收結果。
表4-1-1
為本研究問卷發放及回收結果 協會 發放問卷
樣本數 無效問卷數 回收有效樣本數
(百分比)
基隆 13 0 13(6.5%)
台北 38 2 36(18%)
宜蘭 22 0 22(11%)
花蓮 7 0 7(3.5%)
台東 26 1 25(12.5%)
屏東 4 0 4(2%)
高雄 13 0 13(6.5%)
嘉義 8 1 7(3.5%)
埔里 18 0 18(9%)
新竹 14 0 14(7%)
桃園 19 1 18(9%)
其他 23 0 23(11.5%)
合計 205 5 2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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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人口統計變項分析
本研究之社會人口統計變數包含性別、年齡、學歷、居住地、年收入、職業婚姻狀況,
如表 4-1-2 所示並敘述如下。
(一)性別: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以男性居多;男性計有 173 人(佔 86.5%),女性計有 27 人(佔 13.3%)。
(二)年齡: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年齡以36~45歲較多,計有70人(佔35%),其次為46~55歲,計有 60人(佔30%)。
(三)學歷:
在教育程度方面,國內飛行傘飛行員皆以大學程度者居多,為103人(佔51.5%),依序 為高中程度49人(佔24.5%)及研究所35人(佔17.4%)而受訪者中以國中以下程度者為最 少,顯現教育水準高。
(四)居住地: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居住地區,其中以居住在北部地區所占人數最多,計97人
(佔48.5%),其次為中部地區37人(佔18.5%),依序為東部地區為34人(佔17%)、南部地 區為31人(佔15%),最少的為居住在外島地區為1人(0.5%)。
(五)年收入: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家庭年收入,以收入在 25 萬元以下所占人數最多,計 67 人
(佔 33.5%);其次為 50~100 萬,計 52 人(佔 26%);依序為 100~200 萬,計 34 人(佔 17%)、25~50 萬,計 32 人(佔 16%),最少的為 200 萬以上,計 15 人
(佔 7.5%)。
(六)職業: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職業,以服務業所占人數最多,計33人(佔16.5);依序為製造業,
計31人(15.5%)、自由業,計30人(15%);最少的為家管,計2人(1%)。
(七)婚姻狀況:
國內飛行傘飛行員已婚者共 116 人(58%);未婚者共 72 人(36%),離婚者為 12 人(6%)。
綜合上述,此次總樣本數共有200人,性別方面,國內飛行傘飛行員以男性居多;男性計 有173人(佔86.5%),女性計有27人(佔13.3%);年齡方面,以36~45歲較多,以中壯年人口 為主;在教育程度方面,以大學程度者居多,為103人(佔51.5%),其中研究所35人(佔17.4%),
而受訪者中以國中以下程度者為最少,顯現教育水準高;居住地方面,以居住在北部地區所 占人數最多,計97人(佔48.5%);家庭年收入方面,以收入在25萬元以下所占人數最多,計67 人(佔33.5%),其次為50~100萬,計52人(佔26%),收入所得普遍為小康家庭;職業方面,
以服務業所占人數最多,計33人(佔16.5);依序為製造業,計31人(15.5%)、自由業,計30 人(15%);婚姻方面,已婚者共116人(58%);未婚者共72人(36%),離婚者為12人(6%),
已適婚年齡未婚比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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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飛行傘飛行員特性分析
本研究之飛行傘飛行員特性包括飛行傘飛行年資、飛行傘總飛行時數、每個月平均從事 飛行傘飛行傘運動航次、國內曾經去過飛行傘運動過的地區、國外曾經去過飛行傘運動過的 國家、目前最喜歡去飛行傘運動的飛行場、在台灣是否有常參與其他冒險遊憩運動、飛行傘 證照等級、隸屬分會及未來是否還會在參加飛行傘運動等測量變項,如表 4-1-3、表 4-1-4、
表 4-1-5、表 4-1-6、表 4-1-7、表 4-1-8、表 4-1-9、表 4-1-10、表 4-1-11、表 4-1-12 及表 4-1-13。
(一)飛行傘飛行年資
在飛行傘飛行年資方面,以 5 年以內者居多,計 90 人(佔 45%);其次為 6~10 年者,
計 49 人(佔 24.5%);10 年以上者,計 61 人(佔 30%),顯現國內資深飛行員人口佔有一定 比例,並持續參與飛行運動。
4-1-3
飛行年資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5年以內 90 45%
6-10年 49 24.5%
10-15年 19 9.5%
16-20年 15 7.5%
21-25年 18 9%
25年以上 9 4.5%
飛行傘飛行年資
總和 200 100%
(二)飛行傘總飛行時數
在飛行傘總飛行時數方面,以 100 小時以內者居多,計 61 人(佔 30.5%);其次為 101-300 小時者,計 51 人(佔 25.5%);其中 1501 以上小時計 29 人(佔 14.5%),因國內資深飛行員 人口佔有一定比例,除了年資增長並持續參與飛行運動,故飛行時數高。
表4-1-4
飛行傘飛行員總飛行時數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100小時以內 61 30.5%
101-300小時 51 25.5%
301-600小時 34 17%
601-1000小時 14 7%
1001-1500小時 11 5.5%
1501以上小時 29 14.5%
參與至今飛行傘總 飛行時數
總和 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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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外曾經去過飛行傘運動過的國家
在國外曾經去過飛行傘運動過的地區方面,無出過國飛行者為 151 人(佔 75.5%)、有出 過國飛行者為 49 人(佔 24.5%);其中以日本 15 次(佔 23%)居多;其次為韓國 12 次(佔 18%),依序為大陸 10 次(佔 15%)。
表 4-1-7
國外曾經去過飛行傘運動過的地區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無 151 75.5%
有 49 24.5%
總合 200 100%
日本 15 23%
韓國 12 18%
大陸 10 15%
美加 9 14%
紐澳 8 11%
歐洲 9 14%
其他 4 5%
國外曾經去飛行傘 運動過的地區
總合 67 100%
(六)目前最喜歡去飛行傘運動的飛行場
在目前最喜歡去飛行傘運動的飛行場方面,以埔里 72 次居多(佔 36%);其次為台東 34 次(佔 17%),依序為屏東 29 次(佔 14.5%)、宜蘭 28 次(佔 14%)及台北 20 次(佔 10%)。
表 4-1-8
目前最喜歡去飛行傘運動的飛行場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台北 20 10%
宜蘭 28 14%
花蓮 9 4.5%
台東 34 17%
屏東 29 14.5%
埔里 72 36%
其他 8 4%
目前最喜歡去飛行 傘運動的飛行場
總和 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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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隸屬分會
在國內飛行員隸屬分會方面,為避免施測樣本聚集於某一縣市及飛行協會,並使樣本能 分佈均勻,故依照2012年度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提供之「台灣目前飛行運動協會登記立案 單位及人數」,表3-3-1,發放施測問卷,其隸屬分會特性變數敘述統計參考表4-1-11。
表 4-1-11
隸屬分會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基隆 13 6.5%
台北 36 18%
宜蘭 22 11%
花蓮 7 3.5%
台東 25 12.5%
屏東 4 2%
高雄 13 6.5%
嘉義 7 3.5%
埔里 18 9%
新竹 14 7%
桃園 18 9%
其他 23 11.5%
隸屬分會
總和 200 100%
(十)未來是否還會再參加飛行傘運動
在國內飛行員未來是否還會再參加飛行傘運動方面,會再參加飛行傘運動者 199 人(佔 99.5%)、不會再參加飛行傘運動者僅 1 人(佔 0.5%),經訪談不會再參加飛行傘運動者,其 理由為「繼續升學」無特別原因,但未來仍願意繼續參與飛行傘運動,顯現國內飛行員均願 意持續涉入飛行傘運動,並將意見整理如表 4-1-13。
表4-1-12
未來是否還會在參加飛行傘運動特性變數敘述統計表
變數 次數 百分比
否 1 0.5%
是 199 99.5%
未來是否還會在參 加飛行傘運動
總和 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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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13
未來持續參加飛行傘運動因素統計表 問卷
編號 持續參加飛行傘運動因素 問卷
編號 持續參加飛行傘運動因素 2 要玩遍全世界的飛行傘場地 88 飛行傘很好玩
8 已上癮 95 飛行傘是我的興趣
9 熱愛飛行傘運動 101 我喜歡飛行傘 15 飛行傘飛行很開心 106 這是我的職業
18 飛行傘是我的愛好 116 飛行傘很有趣又好玩 33 飛傘很開心 122 飛行傘很刺激啊
35 飛行傘是很好的休閒活動 127 飛行傘飛行是一輩子的事 38 我愛飛行飛行傘 137 我熱愛飛行傘
42 飛行傘飛行可以想忘掉煩惱 148 飛行傘運動可以充實生活 56 飛行傘飛行有趣刺激若不是工
作希望能經常爽飛 168 我喜歡在空中自由自在的感覺 67 飛行傘是我最愛的活動 184 飛行傘運動休閒、運動、交友、
娛樂四合一讚
68 飛行傘運動可以讓我享受生活 192 對飛行已經上癮最喜歡跟同好 一起飛其樂融融
75 喜歡飛行傘自由自在的感覺 196 飛行傘運動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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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傘運動除了是一項挑戰自 我的良好運動之外, 亦可擺脫 都 城 塵 囂 , 獲 得 寧 靜 與 沉 澱 , 更可以親自大自然, 達到紓解 身心的功能
199 我要飛到不能飛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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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測量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分析
本研究之測量變數包括參與動機之要接近大自然、尋求刺激、與他人互動的社交活動、
身心釋放及自我能力肯定等五大構面;持續涉入包含吸引力、中心性及自我表達等三大構面;
幸福感包含生活滿意、自我肯定與身心健康等三大構面,共發展出45個測量變數,所有測量 問項皆以李克特五點尺度加以檢測。就各測量變數之敘述性統計,全國飛行傘飛行員樣本數 為200,將分別介紹各變數之平均數、標準差、偏態、峰度、排序等。
平均數可觀察變項之集中情形,標準差可觀察變項數值分散狀況。此外,本研究亦將就 參與動機、持續涉入與幸福感各變項之偏態係數(S)與峰度係數(K)介紹之。當偏態係數(S)與 峰度係數值為0或接近0,則此分配可説為一對稱之常態峰分配,即接近常態分配;當數值越 大,表示非常態的情況越趨明顯。有關S係數與K係數的判斷,一般而言採取絕對分數判斷原 則,在結構方程模式的應用上,當S係數絕對值大於3時,K係數絕對值大於10時被視為非常 態(Kline,1998)。由表4-1-14、表4-1-15及表4-1-16可知偏態介於0.066-1.32之間,峰度介於0.01-1.59 之間,均未出現分佈不均之狀況,因此本研究以最大概似法作為模式之估計法。
(一)參與動機
飛行傘飛行員在參與動機之平均數為3.97,若由五大構面間整體表現相互比較可發現,飛 行傘飛行員所獲得之參與動機高低順序皆為「為了要接近大自然」、「身心釋放」、「尋求刺激」、
「自我能力肯定」與「與他人互動的社交活動」。飛行傘飛行員高於平均數前三項分別為:「參 加飛行傘運動後可以讓我從釋放平日的壓力(4.41)」、「飛行傘飛行體驗比其他冒險遊憩活動更 具吸引力 (4.35)」、「為了欣賞自然風景 (4.32)」,低於平均數之前三項為「參加飛行傘運動會 增進親朋好友間的感情 (3.26)」、「我每年都會鼓吹不同朋友參加飛行傘運動(3.57)」、「當別人 知道我參加飛行傘運動時我會產生優越感(3.59)」 (表4-1-14)。
「自我能力肯定」與「與他人互動的社交活動」。飛行傘飛行員高於平均數前三項分別為:「參 加飛行傘運動後可以讓我從釋放平日的壓力(4.41)」、「飛行傘飛行體驗比其他冒險遊憩活動更 具吸引力 (4.35)」、「為了欣賞自然風景 (4.32)」,低於平均數之前三項為「參加飛行傘運動會 增進親朋好友間的感情 (3.26)」、「我每年都會鼓吹不同朋友參加飛行傘運動(3.57)」、「當別人 知道我參加飛行傘運動時我會產生優越感(3.59)」 (表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