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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學策略的意涵

為確定本研究所探討之教學策略架構,本節擬從教學的定義、教學策 略的意義等進行學理分析,進而探討直接教學策略與間接教學策略,以深 入瞭解教學策略的基本概念,作為研究的參考依據。

壹、教學的定義

國內外學者對於「教學」有不同的解釋與定義,以下就分別敘述之。

黃光雄(1990)認為教學是施教者以適當的方法,增進受教者學到有

知識、情意、技能傳授給受教者,使受教者的行為或心智產生正向的影響

(邱志忠,2002)。教學是學校教育活動的核心,也是師生共享探究成果 的歷程(Burbules,1993)。吳明清(1998)提出教學是一種有良善意圖活動,

是引導學習的任務,也是將多元複雜的內容透過師生互動的歷程,達到學 習成長的結果。林奇佐(無日期)認為教學有六種意涵:(一)教學是「教」

的活動加上「學」的活動。(二)教學是師生之間複雜的互動歷程。(三)

教學是學生與教師、教學環境和資源之間的互動。(四)教學是為達成有 價值的學習目標之活動。(五)教學是師生之間多樣的互動。(六)教學是 需要妥善計劃相關要素和策略的活動。林寶山(1988)認為教學活動涉及 許多人與事物的交互作用,教學過程包括了四種活動:(一)瞭解學生的 起點行為。(二)準備合宜的學習環境。(三)擬定教學計畫與目標。(四)

評量學習結果。

從上述可以歸納出教學是師生互動的過程,是一種有順序的活動,教 學者透過教學設計,使用適當的教學方法,使學習者獲得知識與預期性行 為改變的歷程,是一套有目標、有計畫的系統。

美國教學評量專家R. J. Kibler 曾在 1974 年出版的《教學目標與評鑑》

(Objectives for I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一書中,提出「教學基本模式」(The General Model of Instruction, GMI),把教學的基本歷程分為教學目標、學 前評估、教學活動、評量等四部份(引自黃光雄,1996),其模式如「圖 2-1」所示:

教學評量 教學活動

學前評估 教學目標

回饋作用 圖2-1 教學基本模式

從教學的過程看來,教學歷程包括四大部分:教學目標、學前評估、

教學活動、教學評量。教學者必須先確認教學目標,考量學生的「起點行 為」,在教學前進行教學活動的設計,最後透過教學評量的實施提供教學 者教學改進的依據。教學評量並非教學歷程的結束也非教學的終點,在整 個教學歷程中,具有回饋和統整活動的功能;教師可根據評量的結果,適 切的修正教學目標、教學活動,而學生可以修正其學習錯誤、診斷其學習 方法、增加其學習動機和學習成就。

貳、教學策略的意義

教學策略(instructional strategy)是指「教師在瞭解學生的學習需求、

教學目標與內容後,在教學上所使用的教材、方式、程序及技術」(沈翠 蓮,2001:53)。在教學上教師為了達到教學的目標與對學生預期的學習 效果,必須安排有順序性的教學活動,所採用的教學策略通常是多種的方 法與技術並行。教學策略的運用,主要目的在提高教師的教學效能,增進 學生學習的欲望激發學生積極參與的學習動機,進而達到教學的主要目標

(李隆盛,1995)。張春興(1994)指出廣義的教學策略泛指一般教學上 所採用的教學取向,教師使用有計畫的方法引導學生學習進而達成教學目 的。

張玉成(1983)強調良好的教學策略,能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與 良好的學習習慣。

張祖忻等(1995)則提出教學策略必須包括課程的劃分、教學順序設 計、教學活動設計及教學組織形式的確定四個具體方向。

Williams(I972)比喻教學目標如旅行的目的地;教材內容如交通工具;

教學策略就如旅行行經的路線。

Kemp 和 Schwaller(1988)指出教學策略是教學途徑與教學方法的組 合;教學途徑是教材組織的方式,而教學方法則是教材呈現的方式。

林志忠(1997)提到在探討教學策略的意義時,需注意有關「教學」

的兩個概念:一為教學是以心理學上的學習理論為基礎的,二則是在學校 教育中沒有「最好的教學法」,因此,教學策略並沒有優劣之分,只有適 用與否。B. Frazee 和 R.A. Rudnitski (1995) 指出教學策略是以教師為本位 的直接教學(direct instruction),和以學生為本位的間接教學(indirect

instruction)所建構出來的連續系統(引自沈翠蓮,2001:53)。

教師本位的教學策略與學生本位的教學策略在教學中的運用,其要點 如下(張春興,1994):

1.兩種策略取向各有優點

教學目標在期望學生以學得知識為主者,應選擇教師本位的教學策 略;若是期望學生學得較廣的能力、情意或技能,應選擇學生本位的教學 策略。

2.不同學科宜採用不同策略

教師教學的歷程中,應依據學科的內容與性質採取不同的教學策略。

數學與自然科較有系統性的知識,學習需循序漸進適合採用教師本位的教 學策略;國語科與社會科目涉及的問題的答案未必有肯定的答案,因此適 宜採取學生本位的教學策略。

3.不同策略適合不同年級

小學階段的學生心智尚未成熟,需要教師指引學習的方向,給予正確 的知識基礎,因此,較適於教師本位的教學策略;國中階段以上的學生,

已具備獨立思考的學習能力,學習上能自動自發,較適於採用學生本位的 教學策略。

綜合上述可知,教學策略是教師為達到教學目的所施行的教學方式,

包含教材、技巧、情境等,教學策略的實施對象包含整個班級、小組與個 人,是一循序性的教學活動,以增進學生的學習成效、實現教育的目標與

策略是教學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任何的教學策略都有在幫助學生瞭 解課程內容、建構知識,進而達成教師教學目標、提昇學習成效。

參、直接教學策略的意涵

教師本位的直接教學策略(direct instruction),有別於傳統的教師中心 教學,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是被動的角色,教師能否妥善規劃教學活動 並進行教學策略是重要的關鍵,是教師運用明確的、連續的方法組織課程 的教學,又稱為直接教學。直接教學法是根據行為分析理論而來,用編序 方式來呈現教材的一種高度結構性的教學法,本身擁有一套完整的課程與 教學設計、教材與評量技術,對教師班級教學而言是很實用的教學方式(盧 台華,1985)。Lerner(1997) 指出直接教學法是具有結構性、有明確的教學 目標,一種由教師掌控所有順序,持續評量學生的學習狀況立即提供回 饋,且持續運用有效的管理方法的教學活動。

M. A. Gunter、T.H. Estes 和 J. Schwab(1995)認為直接教學策略是教 師將教學目標清楚陳述後,透過相關的教學內容訂定練習方式,讓學生精 熟的學習。在這個教學模式中,教師以最直接的方式將事實、規則、動作 等傳遞給學生,教學活動的進行有以下五個步驟(引自陳裕方,2000:

16-17):

1.從舊經驗引導新經驗。

2.明確地講解教材內容。

3.輔導學生做及時練習。

4.從回饋中做錯誤校正。

5.讓學生獨力完成作業。

P. L. Pullen (1999) 提出直接教學法所呈現的技巧如下(引自盧台華、王 瓊珠譯,1999):

1.小組教學:在班級中利用同質分組實施教學活動。

2.齊聲反應:教師說一次然後學生一起同聲回答,以避免會的人先回 答,而不會的人不去思考。

3.反應訊號:給學生一個訊號,提示學生何時一起反應。

4.教學節拍:教師需控制學習速率,教師講什麼學生能馬上回答。

王文科(1994)提出直接教學的形式很多樣化,包括編序教本、電腦 輔助教學軟體、同儕及跨年齡的教導、視聽語言設施、教學媒體等都可以 算是直接教學策略。一般而言,較常使用的教學策略有講述教學、示範教 學、練習教學茲分述如下。

一、講述教學

講述教學或稱演講法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主題,做有系統、有組織的口 語教學,是被最普遍使用的教學方法。講述教學並非只是大量的語言解 釋,還包含提問、回答、複習、練習等師生互動活動(沈翠蓮,2001)。

林寶山(1990)認為這種教學方法進行過程簡單、方便,多採用口頭講解 及書面資料的闡述,因此長久以來受多數教師的歡迎。良好的講述教學形 式,除了考量學生的興趣與需求外,同時也應因應課程與教學目標做適度 的調整,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教師即使是在運用其他的教學方法時,

通常也會使用講述教學來做指引學習方向、歸納、綜合、評述結果等。

在運用講述教教學法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教學重點(黃光雄,1999):

1.講述的內容需要符合學生的學習程度:在教學的內容上要能結合學 生先前的學習經驗,教材難度適宜,解釋較難理解的概念時可多舉例說明。

2.教師要注意講述時的動作、表情和語言,注意身教:講述時的動作 要自然,表情不宜太過嚴肅,避免使用艱澀、難懂的用語,說法要能深入 簡出。

3.避免照本宣讀,善用教學媒體:講述時不要只是照著教科書內容從

頭到尾唸讀,可以多搭配教學媒體,增進學生學習的動機。

4.隨時與學生保持眼神接觸:教師要注意學生是否有專心聽課時,可 以隨時注視學生保持眼神的接觸,以可以增加學生的專注力。

5.隨時強調重點:教師可以透過講述時聲調的高低、語氣的強弱適時 的強調重點,並指引學生畫重點做筆記。

6.提供相關內容的書面資料:除口頭講述外,搭配與課程內容相關的 資料,可以讓學生更容易瞭解學習的內容、加深學習的記憶。

在使用講述教學時可依循下列幾項教學步驟(林寶山,1990):

1.引言階段(5~10 分鐘):在本階段,教師可以提出一些與本單元主題 相關的問題或先備知識供學生討論,教師因此必須引起學生的注意力和學 習動機。

1.引言階段(5~10 分鐘):在本階段,教師可以提出一些與本單元主題 相關的問題或先備知識供學生討論,教師因此必須引起學生的注意力和學 習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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