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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態度現況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教師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態度現況

本小節將以描述統計分析總問卷、各分項的平均的得分,以及各題各 選項的填答百分比、平均得分與標準差及圖表等方式,來呈現中部地區國 小教師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的態度傾向。以下是對野生動物保

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態度之整體分析。 小教師在本態度問卷平均得分為94.06,各題平均得分是3.92分(表 4-3-1),這表示大多數受試的國小教師持有正向積極的態度,與蔡

法情形的認同」有 3 題,平均得分為 3.54,排序第五(表 4-3-1)。

由此看來,國小教師對「應用法律於教學上的態度」,以及「法 律的意義與目的的看法」平均得分較高,這也表示大多數教師,有較 高願意將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應用於他們的教學,與曾幸仙

(2008)研究教師對外來種生物教學意願結果相同。至於國小教師在

「對法律制定與執法情形的認同」向度方面,雖屬正向表現,但和其 他向度比較起來是偏低的,也許是此向度題目的內容都頗具爭議的緣 故。

三、態度問卷答題概況

(一)、應用法律於教學上的態度

從「應用法律於教學上的態度」向度各題的平均數及各選 項分布情形,可看出除了第 20 題之外,其餘各題平均都高於 4 分,國小教師在此向度的態度非常趨於正向,表示國小教師有 相當高的意願將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訊息及常 識,在課堂中教授傳達給學生。

其中平均分數最高的第 15 題(M=4.26),有 95.9%的國 小教師表示會在課堂中教導學生保障動物權的重要性。第 10 題(M=4.25),有 94.1%願意遵守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 護法的規定,可見大多數國小教師都願意成為學生表率的守法 者。第 12 題(M=4.25),有 93.9%的教師認為應教導國小學 生足夠的野生動物保育與動物保護的法律常識。平均分數第四 高的第 11 題(M=4.18),仍有 93.9%的國小教師在課堂中有 極高的意向想宣導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相關資訊。從 以上幾題態度問卷的結果,凸顯國小教師是否具備足夠野生動 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方面認知的重要性。

至於第 18 題(M=4.12),有 92.2%的國小教師相信野生

動物保育法的實施,有助於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第 14 題(M=4.08),還有 88.5%的國小教師願意依照動物保護法 的規定,來處理校園中的流浪貓、犬。第 20 題(M=3.86)平 均分數最低,仍有 78.7%的國小教師贊同各縣市政府,應提供 適當之公共場地,供飼主攜帶寵物活動與使用(附錄 13)。

(二)、學習法律的態度

從「學習法律的態度」向度各題的平均數及各選項分布情 形,可看出這 6 題平均分數在 3.7 分以上,這顯示國小教師在 此向度的態度趨於正向。

其中第 5 題(M=4.17)的平均分數最高,有 93.7%的國 小教師認為動物保護法的施行,能提昇民眾尊重動物生命及保 護動物的觀念。而平均分數次高的是第 24 題(M=4.00),有 85.2%的國小教師對民眾利用網路拍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寵物 而觸法的新聞報導,會產生警惕作用。研究者據此認為國小教 師應秉持高正向態度,汲取更多動物保護正確觀念並將相關新 聞訊息教導給學生,讓學生能學會如何去尊重動物生命。

其餘 4 題的平均分數在 3.60 分左右,第 9 題(M=3.74),

有 72.6%的國小教師願意請教熟悉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人,以解 決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問題。第 22 題(M=3.62),只有 61.1

%的國小教師知悉有關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新聞時,會主 動想去瞭解該法條的各種資訊。

至於平均分數較低的第 7 題(M=3.58)與第 8 題(M=

3.59),對於主動瞭解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的相關知 識以及參加動物保護或保育相關的研習活動的意願方面,僅不 到 60.0%的國小教師持正向態度(附錄 14)。

研究者從「學習法律的態度」向度的答題結果,發現國小

教師在對兩項與動物相關的法律態度出現矛盾現象,因為國小 教師們瞭解與學習法律意願並不強烈也不是很主動,但卻又有 較高意願要將相關法律應用於教學上。從本研究教師認知問卷 的答題狀況,發現國小教師對野保法與動保法的認知情形並不 理想。既然老師們認知程度不佳,又沒有強烈主動學習相關法 律的動力,卻要將相關法律應用於教學上,研究者猶恐教師們 會教導學童訛誤的觀念而不自知,故研究者強烈建議國小教師 應多參與野生動物保育與動物保護的研習進修活動,以提昇這 方面的智能。

(三)、對法律的意義與目的的看法

「對法律的意義與目的的看法」是態度問卷中平均分數最 高的向度,各題的平均分數除了第 23 題之外,都在 4.20 分以 上,整個向度的平均分數達 4.19 分,這顯示國小教師在此向度 的態度非常正向,也表示國小教師對這兩項法律的制定與施行 給予極正向的肯定。

平均分數最高是第 2 題(M=4.34),高達 97.0%的國小 教師贊同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內,騷擾、虐待野生動物的犯罪者,

應加重其刑。第 13 題(M=4.30),有 95.4%的國小教師認同 教導學生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知識訊息,可以提昇國際形象。

第 19 題(M=4.19),有 92.4%的國小教師肯定施行動物保護 法,能有效遏阻動物受到不人道待遇的情況。

第 23 題(M=3.93)平均分數較低,有 76.6%的國小教師 贊同故意虐待傷害貓、犬,造成其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者,應 公布施虐者的姓名或照片。這一題有 7.0%持不同意的態度傾 向,及 16.5%沒有意見,這也表示有 2 成以上的國小教師對此 法條的訂定持反對的態度(附錄 15)。本罰則是動物保護法獨

特之處,卻也反應出國小教師對這樣的罰則訂定有若干比例表 示不以為然。

(四)、對法律行為觀點的反向思考

在「對法律行為觀點的反向思考」向度平均分數為3.75 分,這顯示國小教師在此向度的態度亦趨於正向。平均分數最 高的是第6題(M=4.08),有85.9%的國小教師覺得飼養動物,

不能心動就馬上行動,必須三思而後行。平均分數次高的第21 題(M=3.88),有85.2%的國小教師不認同夜市撈魚遊戲的活 動,他們應該也認為這是一種虐待動物的遊戲行為。而第16題

(M=3.78),有75.7%的國小教師不贊成原住民族,基於傳統 文化及祭儀,可完全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限制。

至於第3題平均分數最低(M=3.24),僅50.2%的國小教 師覺得,以飼養繁殖的方式增加保育類動物的數量是不符野生 動物保育法的精神(附錄16),而有將近40%的國小教師,持 有以人為方式繁殖保育類動物來增加其數量的不正確觀念,有 如此高比例教師保有不正確觀念,他們在教導學生時會不會也 不知覺將錯誤觀念教導給學生呢!

(五)、對法律制定與執法情形的認同

在「對法律制定與執法情形的認同」向度上,各題的平均 數及各選項分布情形如附錄 17,這 3 題平均分數 3.54 分,這 顯示國小教師在此向度的態度亦趨於正向。

第 1 題(M=3.96)在本向度平均數最高,有 85.0%的國 小教師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制定,能有效嚇阻野生動物被獵捕 或宰殺,持肯定態度。而第 17 題(M=3.75),有 66.7%的國 小教師覺得目前國內對野生動物保育法執法情形,成效不彰。

此題的填答多少會受到受試者政治意識偏好的左右,不過大多

數國小教師還是覺得政府執法單位應該再加油。

而第 4 題(M=2.91),是全態度問卷平均分數最低的,也 是唯一平均數低於 3 分者,僅 43.9%的國小教師認為動物保護 法,刪除了「飼養之動物,妨害他人安寧。」的罰則,是有助 於動物權的保障,相對的,這題有 38.7%持反對態度,可見仍 有許多國小教師不能忍受飼養動物產生的噪音干擾,應處罰飼 養動物妨害他人安寧的飼主,殊不知這樣的舊法,卻讓許多寵 物慘遭割去聲帶的命運。

第四節 教師背景變項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