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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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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二 二 二節 節 節 節 教師 教師 教師 教師教學效能 教學效能 教學效能 教學效能內涵之探 內涵之探 內涵之探 內涵之探究 究 究 究

教師教學效能代表教學目標及教學品質之達成,許多研究皆發現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與教學效能有其正相關,因此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對於教師教學效能之提升 應有所助益。杜威曾說:「教育即是成長。」在教育現場中,教師不僅是引導學 生努力達成成長,教師本身也應該要有終生學習的態度,以期獲得最高的教學效 能。面對教育改革浪潮,在大喊疾呼以學生為主體時,教師也要擁有更多的教學 自主權,使教師的教學活動產生了更大的影響力,教師效能也就成為教育研究的 一大重點。

本節主要針對教師教學效能意義、教師教學效能理論基礎、教師教學效能研 究演進、教學效能的模式、教師教學效能內涵、影響教師教學效能的相關因素、

教學效能的評量方式,加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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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教師教學效能意義

本研究之教師教學效能的概念源自於Bandura的自我效能概念(簡玉琴,

2002;謝麗貞,2007;陳逸敬,2009)。而自我效能係指的個人對自我實現特定 目標所具備之能力的信念。它有三方面的作用:1.自我效能影響個人的行為決 定;2.影響個人的信念規準;3.影響個人的思緒與情感反應(張鼎昆、方俐洛、

淩文輇,1999)。葉金裕(2002)曾指出教學效能、教師效能與有效教學三者之 定義雖然相近,但仍是有所區別。陳木金(1997)提出教學效能包含了教師效能 與有效教學,教師效能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能力的信念;有效教學著重在教學過 程中,教師展現優異的教學行為;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對學校教育的力量、學生學 習成敗的責任,及對學生影響力等各方面的自我信念,以及能明確說明學習目 標,有系統呈現教材,檢核學生學習情形,提供練習和適時回饋,營造良好班級 氣氛,促進有效教學與學習,達成教育目標。三者都是以教師的教學為重心,研 究教師如何進行有效的教學,以提高教學效果,達成教育目標。教學本是一綜合 複雜性的歷程,因此學者專家對教學效能的定義,也因研究目的與立場之不同而 有不同的界定。有從教師自我效能來定義(孫志麟,1991;梁茂森,1992;江展 塏,1994)等;有從教師有效教學的角度進行探討者(李俊湖,1992;吳清山,

1992;林進材,1999)等。以下列舉多位學者對於教師教學效能的界定,整理如 表2-3所云:

表 2-3

學者對教師自我效能之 學者對教師自我效能之 學者對教師自我效能之 學者對教師自我效能之界定界定界定 界定

學者 年代 教學自我效能定義

孫志麟 1991

教師自我效能係指在教學時,教師對於自己教學能力的信念,包含 教師有能力判斷自己能學生學習產生影響及抗衡外在因素對教學 影響等。

梁茂森 1992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認為自己能影響學生的程度及對 學生學習成敗的責任之信念。

江展塏 1994 教師效能係指教師主觀評估自己能夠影響學生學習成敗的一種信

念,並預期學生可達到特定教育目標或表現進步的結果。

馮莉雅 2002 教師自我效能為教師自己教學能力的信念,此教學能力包含教學技 巧、學生常規管理、師生互動、應付非教師因素等效能。

李莉莉 2003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對自己本身能從事有效教學活動,並有完成教學 任務的信念與預期能影響學生學習的能力。

林亨華 2004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對於教學與學習之關係的信念,在教學歷程中,

使用各項技巧及能力,以提升學生學習能力。

Amour 1976 教學自我效能係指教師認為自己有能力影響學生學習成效之信念。

Woolfolk&Hoy 1990 教學效能係指對於學校教育的力量、學生學習成敗的責任、學習的 作用,以及對學生的影響程度等方面的信念。

Bandura 1997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各種情境下,對於自己能解決教學障礙的能力 信念。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上述之界定是從「教師效能感」的角度探討,係指教師主觀認為能影響學生 學習成敗的信念,認為自己有能力引導學生,促使學生表現進步,達成既定教育 目標。

另外研究者亦整理各學者對教師有效教學之界定如表2-4:

表 2-4 學者對學者對

學者對學者對教師有效教學教師有效教學教師有效教學教師有效教學之之之界定之界定界定 界定

學者 年代 教學教學效能定義

李俊湖 1992

教學效能係指在教室中,透過師生的互動歷程,教師運用多樣複雜 之行動策略,來引導學生的行為,達成教育的目的,此活動具有教 學有效性。

吳清山 1992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教學任務中,能促使學生在學習及品行上有良 好的表現,以達到預期教育目標。

林進材 1999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教室中,藉由師生互動的過程,運用一連串的 多樣複雜之策略,達到特定的教育目標。

張碧娟 1999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為完成教學目標,所展現的有效教學行為,這些 行為能夠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果。

簡玉琴 2002

教師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從事教學活動時,能夠依據課程計畫,使 學生在學習或行為上有優異的成效,促進有效教學,以達成教育目 標。

白慧如 2004

教學效能係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能完備蒐集教材,並有系統組 織,以訂定完善教學計畫,運用多元的教學策略,並透過多元評鑑 來檢視學生學習成效,完成教學目標。

Katterns&Haigh 1984

有效能的教師瞭解沒有最佳的教學方法可用於所有學生,應要有效 地控制教學環境,隨時自我進修和研究,以提供給學生最佳學習內 容和機會。

Moneys 1992 良好的教學效能應包含有效傳授知識、良好的親師溝通、有策略性 組織教材、激勵學生學習動機、親切和善的管理技巧。

Borich 1994

教師教學效能係指教師能夠增進有效教和學,包含教學必須是明 確、多樣、任務取向、全心投入,並能提高學習成效,以達成教育 目標。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表2-4可知,亦有以「教師有效教學」的角度來探討,強調在教師有效教 學的能力。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具備相關專業知能,熟悉教材內容,運用多元教 學方法,適時鼓勵及關懷學生,營造優質班級氣氛,使學生在學習與行為上有良 好表現,以求教學有效化,達成教育目標。

由上述可發現學者對教學效能有其不同定義。由於本研究之教師教學效能著 重於「教師有效教學」,因此將教師教學效能的定義為「教師相信自己擁有教育 專業知識,能影響學生學習成效。在教學活動進行時,能依照學生的程度差異,

採取多元化教學策略及學習評量,並建立良好的班級常規及良好的親師溝通等,

以求有效教學,進而達成教學目標。」

貳 貳 貳

貳、 、 、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基礎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基礎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基礎 教師教學效能理論基礎

一、以學者分析:

(一)Rotter 的控制信念(control of locus)理論

Rotter(1996)以控制信念來說明個人如何察覺自己的行為與行為後果的關 係,及個人對生活事件之責任的歸屬,因此,控制信念是指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對 自己與環境之間關係的看法。他將控制信念區分二類,1.內在控制觀(internal locus of control),即為相信自己能掌控未來,自己的努力與否將是成敗的關鍵;2.外在 控制觀(external locus of control),即為相信自己無法掌控未來,成功或失敗皆是外 在原因所導致的。將此概念引用至教師效能可知,如果教師認為自己對於學生學 習之影響力遠遠不及環境的影響力,他們無法掌控教學後果,此屬於外控信念;

但教師有信心能教導學習困難或動機低落之學生,展現能夠掌控教學後果的信 念,此為內控信念。教師效能感的概念化首先出現在美國RAND公司兩項評鑑加 州學校改進方案的研究中,研究中教師效能感即依據控制信念理論為教師對於其 自身影響學生成就的一般能力的知覺,而此種一般能力的知覺包括教師對於學生 學習及發展之影響力的信念,及教師個人對於影響學生學習及發展之能力的信念 (張春興,1994;謝麗貞,2007)。

(二)Weiner 的歸因(attribution)理論

Weiner(1972)針對 Rotter 控制信念向度標準提出修正,以多向度歸因理論 解釋動機性行為後果之成敗。經由研究結果發現一般人從事有關成敗之工作後,

認為成功或失敗的六個歸因:1.能力、2.努力、3.工作難度、4.運氣、5.身心狀況、

6.其他。此外,努力與工作難度二項因素是可由意志所控制、具穩定性、不隨情 境改變;其他因素則屬不穩定、非個人所能操控(謝麗貞,2007)。

(三)Bandura 的自我效能(self efficacy)理論

Bandura(1977)將自我效能界定為個人對於自己從事某項任務或表現某種行 為所具備的能力,此信念會影響個人面對問題情境時的態度或看法。因此Bandura 的自我效能包括兩部份:一為「效能預期」(efficacy expectations),是指處在相同 情境或背景時,對於自己是否有能力能完成的一種看法;另一為「結果預期」

(outcome expectations),是指在某一特定情境或背景下,個人根據過去經驗,對特 定行為導致的可能結果所做的判斷。個人相信行為將產生某種結果,但該行為超 過能力所及判斷,則將不會採取行動,即便做了也不會持之以恆(陳逸敬,2009)。

就以學者理論分析而言,是著重於「教師自我效能」(teacher efficacy)的研 究,認為個人的自我信念會影響學生學習行為,是屬於認知機制,並認為教師教 學效能具有穩定性及改變性。

二、以學理分析:

(一)從哲學理論分析

歐陽教(1986)曾說能符合教育的認知性、價值性、目的性、自願性,才是

有效的教學。所以教學必須符合各項規範或規準,施教者藉由一定的程序,引導 學生獲得有價值、有意義的經驗(林進材,2000)。

有效的教學。所以教學必須符合各項規範或規準,施教者藉由一定的程序,引導 學生獲得有價值、有意義的經驗(林進材,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