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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織的演進與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師組織的演進與發展

當前社會的快速變遷,使得教師的地位及權威遭受空前的挑戰,在此挑戰 中,教師組織扮演著保障教師權益,維護教師專業形象與提昇教師專業地位的 關鍵角色。教師組織若能發揮其法定功能,達成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 權、發揮教師公約的自律力量、研究並協助解決各種教育問題、確保教師權益、

確保學生受教權等基本任務,則必能提昇教師專業形象與地位(林志成,2003)。

因此,本節將針對教師組織分成兩個部份進行研討,首先就學者的研究、

發現和詮釋來了解教師組織之意涵、類別和功能;其次,就我國教師組織之現 況加以研究和分析。

壹、教師組織的意涵、發展、類別及功能

一、教師組織的意涵

對於「教師組織」的意涵解釋,許多國內外相關文獻的研究者(Johnson, 1985;朱輝章,1998;柯素月,2000;趙怡婷,2003)常先聚焦於其英文字意的 闡述,例如就「組織」二字而言,在英文裡常用organization、union 以及 association 這三個單字來交互使用。不過若進一步仔細劃分,則一般性的團體組織較常以 organization 為名,而 union 通常含有工會型態的涵義,association 則較常用在 專業協會組織。此外,Jessup(1988)則從另一種角度認為,union 是可作為所 有組織的統稱,若真的要有所區隔的話,以labor union 來代表具有勞工身分的 教師工會組織,而以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作為具有專業型態的教師協會,由 此可見教師組織涵蓋範圍的深廣度及多元性。關於教師組織的意涵,許多國內 外的學術研究者均曾針對相關主題進行定義與詮釋,茲將論述內容整理以下:

國外研究的部份,Tannebaum(1965)將教師組織定義為「教師組織是由 教師所組成的獨立組織,訂有會員入會的條件,並支持、提供會員所需的福利」。 Jessup(1988)則認為教師組織是一種因職業相近而形成的協會,其目的是為 了聯合學校系統及有關教育人員的關係,並動員成員的力量,監督學校管理者 改善教師工作條件,並維護既有的權益。而Cooper(1992)認為教師組織是指 代表當地、地區和全國各層級教師的正式組織。

國內研究的部份,蔡璧煌(1990)特別將教師組織和教師學術研究組織作出 區隔,強調兩者的不同。所謂的教師組織應該是代表教師團體來維護教師的專 業地位、爭取教師的權益與福利。傅瑜雯(1993)更明確的定義教師組織的成員、

對象、入會標準及組織規範,且主要的目的在於為成員爭取福利,並能協助成 員提高專業水準。另外,許多學者(朱輝章,1998;林淑華,1999;柯素月,2000;

陳文燦,1997;陳秀苓,1994;張曉蕙,2001;蔡文正,2000)均認為教師組織 是由教師所組成的長期、正式團體,訂有入會的標準和組織的規章,維護、爭 取及提高教師權益、福利和專業水準,並且能夠進一步影響政府教育政策的走 向。除了以上所陳述的教師組織意涵外,對於組織中的組成人員,部分學者(彭 富源,1997;高義展,1998;陳鵬飛,2000)認為除了專任教師外,還應包含兼 任教師和行政人員的加入。

綜合各學者對於教師組織之定義,歸納整理出教師組織意涵表(表 2-2-1)。

在組織成員方面,不論中外大家一致都認同以教師組成為主體,定訂組織規範 及入會條件,進而組織一個長期性、獨立性、自主性、合法性、專業性、自律 性的正式組織。而組織目的則涵蓋了改善工作條件、爭取權益與福利、維護並 提升專業地位、增進教育的品質和影響教育政策……等。

表 2-2-1 教師組織意涵表

二、教師組織的起源發展

在西方國家,教師組織的起源很早,但真正以教學專業來形成教師組織,

以保障專業和經濟利益,則是在十九世紀後半才開始,綜合而言,各國教師組 織的整體發展,大致經過以下幾個時期(侯禛塘、王素琴,1998):

(一) 萌芽期(Forerunners)

最早開始的教師組織,都是以教授、行政人員、校長為主體所組成的教育 協會(education societies)或教師協會(teachers associations),目的只是在訓練 和聯誼。到了 1830 年在英國巴黎和 1870~1880 年代中期在加拿大多倫多,其 中有些教師協會或新發展出來的教師協會,為了爭取有利的教學環境,開始進 行抗爭,並且不同教師團體相互支援,轉變成為有力量的協會,使得教師組織 的理念開始萌芽。當時參與活動的教師和倡導者,常常遭受壓制、解職或調換 工作,甚至遭囚禁。

(二) 出現期(Emergence of Teacher Unions)

在1870~1910 年代間,由於教師工作情境的改變、領導人物的出現和有利 的社會政治環境,使得西方國家教師組織得以不依賴政府或雇主的支持,而以 獨立協會的型態出現。英國和德國最早出現此種型態的教師組織,並且把理念 傳佈至澳洲和南非等國。

(三) 合作期(State Incorporation)

在這個時期,教師或各教師組織相互結合,並與政府合作,形成全國性的 運作行為,取得了合法的教師組織地位。在英國,教師組織協助政府決定全國 教師薪水的等級,二次大戰期間,教育當局仍給予教師工作保障和專業自主權,

教師組織也沒有投注在工會主義或參與政黨政治。澳洲和加拿大的教師會也與

政府密切合作,1917~1925 年間,政府授與教師組織教育仲裁的機會,1930~1940 年代間,澳洲政府制定了教學專業法案,贊成以省區域為範圍,組成單一教師 組織,並使所有的公立學校教師參與該組織。但在此期中,也有一些較不同的 例子,如蘇聯、義大利、德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的教師組織,卻因集權主 義的實施和獨裁政府的建立,而分別被收納為政府或政黨的工具,或者遭致解 散。

(四) 鞏固成熟期(Consolidation and Maturity)

1945~1970 年代間,有些在過去遭政府限制的教師組織,重新建立起來,

並出現新的教師組織,如德國和法國都重新出現許多十分穩固的區域性教師組 織,法國並在二次大戰後,重新建立全國性教師組織「Federation de Education Nationale」簡稱為 EEN,成為當時反應教育政策的最有力量組織,西德最大的 教師組織GEW(GewerkschaftErziehung and Wissenschaft)在 1949 年建立,附屬 為總工會的分支,並支持社會民主政黨活動。在此時期,無論西歐、北美洲、

日本或澳洲的教師組織其會員都快速成長,且組織都能以諮詢或直接的方式參 與政府的教育制度、管理或教育決策的運作,不過並非是毫無限制的參與。

(五) 新教師組織的形成(Formation of New Unions)

1970 年代之後,由於各國對全國性教師組織限制解除,許多國家的新教師 會開始形成,許多脫離殖民而獨立的的國家,教師組織的觀念也逐漸興起,給 予教師在教育體制中,扮演更積極和有效能的角色。

三、教師組織的類別

教師組織的類別不只包含一種,由於組織的性質、成員和目標的差異,因 此教師組織也會跟著呈現出不同的面貌。以下將依據組織性質和目標,介紹不

同分類形式的代表學者及其分類之內涵。

(一) 以組織性質來分類

Guthire(1982)與張鈿富(1986)都依教師組織的性質,將教師組織分成 另外三類:(一)由職業功能相近組成的協會,如:全美教育協會、美國教師聯 盟、美國學校行政人員協會。(二)以學科或更專門的領域組成的組織,如:美 國心理協會、美國教育研究協會。(三)其他教育相關機構的協會,如:美國大 學婦女協會、全美州教育董事協會。此外學者(蓋浙生,1997;林海清,1998) 都以台灣為例,為國內教師組織進行分門別類。蓋浙生將教師組織分成三類,

其一,為教師組織,如教師會,以結合集體力量,爭取教師福利,保障教育專 業人員權益,並砥礪專業精神為目的。其二,為教育團體,如台灣教育會、省 教育會、及各縣市教育會,以研究教育、協助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 為宗旨。其三,為教育學術團體,如台灣教育學會等廿三個學術團體,係以促 進教育學術的研究發展為目的。而林海清則更詳細的劃分為四類,包含了1.「學 術團體」:中國教育學會、比較教育學會;2.「欲達成特定目標」:人本教育基 金會、振鐸學會;3.「以各校教師為主體」:大學教師聯誼會、世界和平教授協 會;4.「教師權利及福利保障」:中華民國全國教育會、教師人權促進會。

若以組織性質來做為分類的標準,總括上述共計可從三方面來彙整,分別 是:

1、 職務類型方面–成員職級相近,例如:教師、行政人員、校長。

2、 學科學術方面–專門領域相近,例如:心理、教育學會。

3、 教育相關方面–關注主題相近,例如:人本教育基金會、振鐸學會。

(二) 以組織目標來分類

許多學者(Jessup,1988; Kerchner&Koppich,1993;朱輝章,1998;柯素 月,2000)主要將教師組織分為兩類,一類是工會取向,另一類則是專業取向。

研究者用表 2-2-2 示之。此外,謝文全也認為教師組織可分為兩類,不過,他

Kerchner and Koppich

組織類似工會的性質,以社會主義為立論基礎,透過政黨關係,採取激烈的手 段及對立的立場,爭取成員權利。彭富源參考我國行會的演變模式,提出工會 組織的想法,將教師組織分成1.教師公會組織:立場較為中庸,主要朝「提高 教師工作品質」方面而努力。2.教師工會組織:工會是由受僱人組成之團體,

以爭取及維持更有利之工作與工資條件為主要目的。3.學術研究組織:學術團 體性質的教師組織,是由學科或更專門領域組成的團體,目的在於從事純粹的 學術研究,使教育理論更精進完善。黃德祥、薛秀宜則綜合學者的說法,將其 教師會分為三種結構類型(引自黃德祥、薛秀宜,2003:3):

1、 工業主義式的教師會(industrial-style unionism):

此類型的教師會主要關心教師薪資與工作條件和保險等之議題,著重於經 費預算上的協議,教育議題不應是預算會議上任人宰割的牛肉。

2、 專業主義式的教師會(professional unionism):

重視教師專業進修與訓練,教師會也開始關懷學生學習品質如何下降等問 題。此類型教師會注重教師專業提升等相關問題,如:師資培育與訓練等。

3、 社會正義式的教師會(social justice unionism):

3、 社會正義式的教師會(social justice unio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