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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人員在評選教科用書時,必須有所標準以便選出較為合適的教科 用書,而這些標準可能是評選人員主觀的意見,也可能是校方所提供的評 選項目。而透過教科用書評選規準,不僅能將評選的標準化為書面記錄,

更能協助評選人員秉持公正、客觀的原則,依據學生的需求,評選出合適 的教科用書。可見,除了評選組織以及應有的評選程序外,教科用書評選 規準亦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以下就建立教科用書評選規準的原則、教科 用書評選規準的內涵,依序作一探討。

壹、訂定教科用書評選規準之原則

自教科用書開放以來,各家出版社莫不投入大量人力與財力進行教科 用書的編輯與發行。對學校與教師來說,要在眾多審定合格的教科用書中 選擇出理想、適合的教科用書,在選用過程中必須有所依據,而評選教科 用書的規準則顯得重要。

所謂評鑑是指有系統的收集相關資料,以評定事物的價值與優劣;教 科用書評鑑規準指的是用來判斷教科用書品質優劣所依據的相關標準與 法則(胡淑芳,民 88)。Eraut(1990)提到教科用書評鑑的目的包括(1)

為了選用或購買:意即幫助教科用書選用人員選用適當的教科用書供學校 教學使用;(2)為了教學上的使用:在於使教師瞭解教科用書的內容,以 利教學活動的進行;(3)改善、修正與重新設計:瞭解教科書的問題,進 而加以調整與修正。可見,教科用書選用不僅是教科書評鑑的目的之一,

也是教師使用教科用書前首當其衝的階段。不論是評鑑或評選教科用書,

都需要一套標準來衡量教科用書的品質與內涵,目的都是要評選出優良的 教科用書。因此,教科用書評選規準常由評鑑規準發展而來,賴光真(民 91)便提到教科用書選用條件方面,在教科用書設計沒有典範性轉移的情 況下,並不會因九年一貫課程的推動,而與過去有太大的差異,優良教科

用書應具備的條件仍然大體相似。所以,在教科用書選用上,過去的研究 成果與經驗累積仍可繼續參考沿用。

在建立教科用書評鑑或評選規準時,必須依循基本的原則,以求評選 規準的適切。曾火城(民 86)提到所建立的規準要能增進整體評鑑的功能,

宜把握以下原則:

1.有效原則:能夠有效反映教科用書的理想條件,或據以判斷教科用書的 品質。

2.可行原則:必須考慮實際實行的方便及符合不同利益團體的需求,提高 規準的接受度。

3.客觀原則:規準的建立應由有代表性的人溝通溝通、討論,直到形成共 識為止。遇有爭議無法決定時,需更進一步蒐集資料或徵詢更廣泛的意 見。

4.周延原則:規準的建立應涉及各相關因素,不能有所偏廢,以免使評鑑 重點過於偏狹。

賴光真(民 92)也認為要訂定完善的評選規準,有一些原則必須加以 把握,這些原則可分為三大類:

一、建構過程相關原則

1.專業共議原則:教科書評選規準的訂定應由具備專業知能的老師負起主 要責任;但也要盡量結合學生、家長、學者專家等相關人員共同來參與。

2.合倫理原則:評選規準的訂定應以學生學習獲益為優先考量,不應只考 量教師教學便利性;更不可針對特定廠商量身訂製評選規準。

3.分科建構原則:評選規準應針對不同學科分別訂定。

4.評選專用原則:評選規準應針對學校評選教科書之情境而訂定,不要企 圖訂定多用途式的評鑑規準。

5.試用修訂原則:評選規準初稿應先進行試用,並依據回饋意見作適當的 修改。

二、規準結構相關原則

1.加權原則:評選規準各項目之間重要性有別,因此應區分為「絕對性規 準」及「一般性規準」,或做適當的權重設定。

2.量性設計原則:評選規準的設計儘量導向量化設計,以期獲得具體數據 來幫助我們做成教科書選用的決策。

3.親和易用原則:評選規準項目應力求精簡,並設計導引評選進行的文字。

三、規準內容相關原則

1.廣泛周延原則:評選項目應力求詳盡周延,不應偏狹或遺漏重要事項。

2.效度原則:評選規準項目的選列,必須與教科書品質有密切而直接的關 係,排除無關的項目;最好能請專家進行檢視,以建立適當的效度。

3.總結性結果原則:評選規準應針對教科書成品進行評鑑,無須兼顧發展 過程相關的項目。

4.客觀具體原則:清楚說明每一項規準的具體內涵,以期評選能客觀公正。

5.內在效標原則:評選規準應是與教科書內在品質有關的事項。

6.項目獨立原則:評選規準的每一個項目之間必須是相互獨立的,不要有 重疊重複的現象。

綜上所述,可以發現在建立評選規準時,亦有原則所遵循,以求規準 的完善與有效。當學校或相關選用單位欲建立教科用書評選規準時,應把 握以下要點:

1.教科用書評選規準建立時,應結合各方的專業人員,廣納各方的意見,

蒐集詳盡的資料,以求規準的完善。

2.教科用書評選規準的建立應因情境而不同,包括因應本身學校的特性以 及各學科特性的不同,來訂定適合的評選規準。

3.在評選規準的內容上,應有效反映教科用書的品質,同時要考慮周延,

不能有所偏廢、有所遺漏,亦不能重複重疊,每一項規準都應是評鑑的 重點。

4.評選規準要具體可行,每一個項目要具體明確、簡明易懂,避免抽象或 含糊的概念,讓評選人員不知從何著手。同時要考慮實際執行時的可行 性,以免讓評選規準不僅無用武之地,還增加評選人員評選教科用書時 的困難。

透過以上這些原則,可以協助學校在建立教科用書評選規準時,能夠因 地制宜,依據實際狀況發展出合適的評選規準,或是加以檢視現行評選規 準的完善性,協助評選人員選出符合學校、各學科特性,以及師生需求的 教科用書。

貳、教科用書評選規準之內涵

教科用書的評選,即是依據教科用書評鑑規準中的相關準則,對教育 部所審查合格的教科用書,考量學校的實際需求,作一綜合判斷,審慎選 擇、決定版本的過程(黃鴻書,民 93)。教科用書是書面形式的課程材料,

其選用規準與課程材料的評鑑規準可能有所不同,但也有其共通性;而教 科用書的審查規準與選用規準也有相通之處,各地方政府與學校是在經審 查合格的教科用書中,選出理想教科用書(黃志成,民 86)。

在遵循教科用書評選規準的建立原則下,教科用書評選規準應具備什 麼樣的內容?張清濱(民 85)提到學校選購優良教科用書的指標應包括教 育性、規範性、正確性、結構性、邏輯性、銜接性、可讀性、趣味性、一 致性、公平性、創造性、增強性、實用性、價值性、與服務性等十五項,

可作為評選教科用書的原則。若將以上原則依學科特性加以具體化,便能 形成評選規準的內容。

此外,民國八十八年,因應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完成了「國民教育 九年一貫課程教科用書審查之研究」(歐用生等,民 88),將審查規準分為 必要規準和一般規準:

一、必要規準

(一)符合國家法律。

(二)符合課程總綱綱要及各領域綱要::符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 程綱要及各領域課程綱要之精神、要點和內容。

(三)具備各領域一至九年及各冊教科用書編輯計畫,以及能顯示各冊內 容的教學綱要。

(四)符合教材發展的基本過程:提示相關資料,證明本教科用書的發展 經過、研究、規劃、編寫、試用和修正的過程。

(五)具備必要的相關資料與附冊:包括編輯理念、特色、編輯計畫和教 師手冊。

二、一般規準

(一)結構內容:包括內容的完整性、正確性、時宜性、實用性、適切性、

統整性、適當性,內容組織,及與能力指標之契合度等。

(二)教學與評量:包括教學目標與本階段能力指標的契合情形、教學活 動的適性化、活動示例的適當性、學生對活動的參與性、教學資源的配合 與題視、評量與教學活動配合的情形。

(三)文句使用:如難易度、重要概念和用語的可理解性、文句通順流暢 度、用字與標點符號的正確性、文章段落結構的合宜性。

(四)編印設計:如版面設計、圖文配置、字體大小、紙質、印刷品質和 色彩運用等。

由以上可見,必要規準主要為送審教科用書的最基本要求,而一般規 準則是評判教科用書優劣的相關標準,也是教科用書選用相關依據的主要 來源。同時,如前文所述,在一般規準中,評判優良教科用書的條件並未 因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而有明顯的改變,在教科用書評選的相關規準中亦 是常見的主要面向。而黃志成(民 86)提到各縣市提供所屬單位的評選表,

多依據審查標準編制,但就目的而言,兩者仍有差異。縣府提供的評選規 準,內容分的細而繁雜,有的缺乏資料判斷,或過於抽象,不易使用。因

此,賴光真(民 91)認為透過善用審查機制的策略,可以折衷規準繁簡的 兩難。所謂善用審查機制,係指假設在較嚴謹的審查制度下,審查通過的 教科用書已達一定水準,因此學校在評選使用版本時,可以省略若干項 目。也就是說,學校在評選時,不用再關心教科用書品質是否合格,焦點 應放在教科用書「適配不適配」本校的需求與條件。

在教科用書評鑑規準的相關研究中,學者對於教科用書評鑑規準的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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