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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執行評估之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育政策執行評估之相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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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教育政策執行評估之相關理論

壹、教育政策執行之相關概念

評估可以通過內部評估或外部評估來實施。內部評估是指評估由實施項目的 同一機構來完成。如果內部評估是由同時接受委託並實施項目的部門來實施的,

那麼這種評估就是"自我評估"。如果評估是由這個單位的另一個部門進行的,

這種"組織內部評估"的好處是評估能訊速並且以最小的消耗完成,而且評估者 通常掌握許多實際情形,評估結果也能直接得以利用。

內部評估的缺點是大多數評估者不具備足夠的評估方法能力,而且缺少獨立 性及必要的距離,他們也可能過於受項目的影響,往往也不會認知到還有其他更 好的選擇途徑。

外部評估是由不屬於資金提供者或項目實施機關的人員進行的。因此,通常 情況下,外部評估者有相對的獨立性、有很強的評估方法能力及專業化的評估知 識,並且熟悉項目所涉及的專業領域。(唐以志,2008)

一、教育政策執行理論的發展

所謂政策執行係指政策執行某項政策、計畫、行動、命令等,由相關機關和 人員實際予以推動,以達成預定目標或目的之過程而言。政策執行研究雖然只有 三十幾年的歷史,不過關心政策執行的議題可能更早,例如1912 年,Charles Francis Adams 出版一本有關Civil War Pensions 方案的書籍,描述方案執行 過程中,管理不善、充斥特權及腐敗的現象,引發廣大民眾的討論,社會科學界 也有部份學者注意到政策執行的課題,不過在七0年代以前,時事評論者及政策 分析者基本上均認為政策或法律通過後,轉化政策為實際的問題即能解決

(kaplan&Corbett,2003),換言之,政策執行並非研究關注的焦點。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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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man 和 Wildavsky(1973)的著作「執行:華盛頓的偉大期望如何在奧克 蘭破碎」(Implementation:How great expectations in Washington are dashed in Oakland)出版後,可以說是政策執行研究的里程碑,引發後續學者針對政策 執行議題進行研究,政策執行不再是政策過程中的失落連結。

教育政策執行研究的演進,根據A.Odden 於一九九一年所編輯的「教育政策 執行」(Education Policy Implementation)一書,將教育政策執行研究的發展 分為三個階段(顏國樑,1997;Odden, 1991)。而吳定(2003)於「公共政策」

一書中提出第四階段執行研究的可能取向。綜合兩者的看法,以下就此四階段作 說明。

(一)第一階段

約為一九六0年代晚期至一九七0年代初期,研究重點在探討美國聯邦或州 教育廳所倡導的教育政策,地方教育局或學校是否能順從地執行教育政策的問 題。結果顯示地方教育局、學校所重視的價值及優先考量順序與州或聯邦倡導的 政策方案之間有不可避免的衝突存在。大多數的研究顯示地方行政機關既無能力 亦無意願執行上級政府所設計倡導的政策。此階段有兩個教育政策執行的相關研 究可作為代表: J. T. Murphy 發表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第一款:執行聯邦 教育改革的政治性」。M. W. Mclaughlin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第一款:順從 的問題」。此階段的教育政策執行研究有下列特色:

1.採取由上而下鉅觀的政策執行研究方法。

2.分析聯邦或州推行的教育改革方案,地方何以缺乏執行的能力和意願,及地 方教育機關抗拒和不順從的情形。

3.研究執行人員及標的團體的執行,符合政策目標和程序的程度。

4.探討影響教育政策有效執行的因素,以作為教育行政人員執行政策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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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階段

約為一九七0年代晚期至一九八0年代初期,研究重點在分析聯邦或州所推 展的教育改革方案,經過若干年的實施後,地方如何依據本身的環境或條件,調 適上級的教育政策,使聯邦或州的教育改革方案得以有效的執行。

此階段有幾個相關的研究可作為代表 K. Kirst and R. Jung 的「運用縱貫 研究方法評鑑政策執行:執行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第一款十三年」( The Utility of Longitudinal Approach in Assessing Implementation:A Thirteen –Year View of Title I, ESEA),分析美國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從一九六五年至一九 七八年的執行情形,結果發現:1.政策原先設定的目標,經常含混不清,在經過 持續的協商和妥協過程後,政策目標才被正式確定。2.政策改變的方向受到參與 政策規劃、執行過程和社會運動等機關與人員所擁有的力量、資源之影響。3.

以縱貫方法研究執行的證據需由各方面的資料來檢驗。

M. T. Moore and M. E. Goertz 等人的「地方層級的聯邦教育政策的累積 性效果」(Coumulative Effects of Federal Education Policies at the Local Level),針對幾個聯邦的教育法案,如殘障教育法、雙語教育法、職業教育法 等,使用訪問法,以八州二十個學區為樣本,研究這些教育政策在地方執行的累 積性效果,結果發現:1.聯邦運用補助金、目標說明、要求地方訂定執行方案,

及處罰的執行策略能影響地方學區和學校的執行。2.聯邦和州所推行的方案,剛 開始會遭遇各種問題及抵制,但實施一段時間後,許多問題以漸獲解決,獲得累 積性的效果。3.政策制訂者應鼓勵地方與政府之間時常溝通互動,並賦予地方學 區規劃、執行及管理的自主性,以獲致較大的執行成效。此階段的教育政策執行 研究有下列特色:

1.此階段的研究亦採由上而下鉅觀的政策執行研究方法,分析教育政策隨時間 的演變能達到政策目標的程度。

2.強調政策執行是中央與地方相互調適的過程,認為聯邦或州雖訂有良好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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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及周詳的計劃,但並不一定能獲得良好的成效。因此,政策應如何配合地 方的需求,給予地方彈性,促使政策能順利推行,以達成政策目標,是研究 重點之一,如對補償、特殊教育、雙語教育、職業教育的研究。

3.進行有效教學的學校的行政的研究,以作為許多州頒佈教育政策法令的基 礎,並發現這些政策執行已對地方產生影響。

4.強調「規劃- 執行- 再規劃循環」( formulation -implementation-

reformulation cycle)的執行過程,認為政策執行的研究不能忽略長期的 時間因素,任何執行者在執行過程中皆必須學習如何運用各種合法的及政治 的(legal and political)策略,以利政策的執行。

(三)第三階段

約從一九八○年代初七期至一九九○年代,研究重點在重視學校方面的改 革,政府應規劃整體的教育政策,透過教師專業化的培養、課程系統性的改變、

重建學校等途徑促使地方及學校主動參與政策執行,期望教育政策改革不僅確實 執行,更能真正改變學校並影響學生。此階段有幾個相關研究:

M. W. McLaughlim 的「從經驗中學習:來自政策執行的課題」(Learning from Experience:Lessons form policy Implementation),認為政策執行應將焦點 放在地方層級的、微觀的執行議題,及微觀與鉅觀政策執行研究之間的關聯性。

S. Fuhrman , W. Clune 和R. Elmore 的「教育改革的研究:政策執行的新 課題」(Research on Education Reform :Less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olicy) 訪問亞歷桑納州(Arizona )、加州(California)、佛羅里達州

(Florida)、喬治亞州(Georgia)、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等六個州,二 十四個學區及五十九所學校的政策制訂者與教育學者,研究其教育改革的過程及 初期影響,結果發現:對成功的教育政策執行影響較大的兩個因素為廣泛的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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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liance)以及抗拒(resistance)的缺乏。前者和學校執行人員的意願及 所擁有的相關知識有關;後者則和學區本身的情況有關。

D. D. Marsh 和A. R. Odden 的「加州數學及科學課程架構的執行研究」

(Implementation of the California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Curriculum Frameworks ),結果發現:1.影響政策執行有五個重要的因素:願景、執行上 的協調與計劃、支援、執行過程的壓力/自由度/ 監督、教師在執行改革過程中 的努力。2.教育政策的倡導對於改革執行的每一個階段是相當重要的。3.學校課 程改革的執行過程是相當複雜的,涉及教師教學觀念的改變、數學和科學課程典 範的轉移,需要數年的努力才能達成。

D. D. Marsh 和 P. S. Crocker 的「學校重建:執行中等學校的改革」(School Restructuring :Implementing Middle School Reform),探討加州重建中等 學校的改革問題,以八所學校為樣本,採用個案研究法進行研究,結果發現影響 政策執行的重要因素有:1.執行機關的合作、知識及技巧。2.學校校長的積極領 導。3.種子教師的培訓。4.政策制訂應配合地方的需要。此階段的教育政策執行 有下列特色:

1.此階段重視整體性的改善地方教育制度及學校課程,不僅重視聯邦或州的教 育改革有效執行的問題;同時深入探討在政策實施之後,地方學區及學校實 際改變的情形。

2.探討立法機關監督教育改革執行成效及督導方法的問題。

3.採取由上而下微觀的政策執行研究,並開始注重鉅觀及微觀兩種政策執行研 究方法的整合,並分析適當的運用時機。

4.重視教育政策方案的品質,分析政策的理想及價值,及政策規劃與政策執行 方式之間配合的問題。

5.建立政策網路(policy network )的研究方法,亦即在政策研究時,應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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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與的政策執行者都納入分析。

(四)第四階段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迪里昂(Peter deLeon),在一九九 九年曾發表「重訪失落的連結:當代執行研究」(The Missing Link Revisited : Contemporary Implementation Research)一文,他檢視了過去三階段政策執行 的主要內涵及缺失,最後他提出了若干未來政策執行研究的強調重點,並說那些 重點已為「第四階段執行研究」立下充分的基礎。吳定(2003)提出第四階段執 行研究的「可能」取向:

1.基本觀點:政策制訂與執行密切結合運作。

2.研究重點:發展驗證結合「理論」與「實務」的測量工具。

3.推理途徑:權變採取歸納及演繹的途徑。

3.推理途徑:權變採取歸納及演繹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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