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一般貨物出口作業
3.2.2 文件作業分析
託運申請單是辦理貨物進倉所必須的單據,目前是以書面方式來傳送
。託運申請單上分為兩部分,其一是記錄貨物的相關資料,另一則是預留 做為貨物進倉手續辦理作業之相關資訊記錄之用。貨運站人員會以提單號 碼與貨物件數進行核對作業,其功能之一為提供貨物進倉核對資料之用;
進倉點收人員在加蓋印章後完成貨物交接,因此具責任歸屬之功能;進倉 儲存貨物進倉後會進行重量與材積之計算並記錄於託運申請單上,以作為 倉租收費的依據,故託運申請單也有傳遞貨物資訊的功能;貨運站資料中 心人員會將貨物資料輸入電腦執行貨物通關碰檔動作,以確認貨物的確進 入貨運站;最後託運申請單則會透過承攬業者送交航空公司,以供航空公 司對帳之用。
故圖3.4 可知託運申請單的流動起點為承攬業者,經由貨物站後,流 動迄點為航空公司。
圖3.4 託運申請單流動示意圖
對於承攬業者而言,提供貨物進倉與報關碰檔的功能;對於貨運站而 言,提供貨物點收與進倉、繳費憑據的功能;對於航空公司而言,則是屬 於帳務彙整的功能。
2. 報單
在文件內容方面,主要記載內容包括:輸出類別代號及名稱、專責人 員姓名、貨物輸出人名稱、貨物輸出人統一編號、貨物輸出人地址、買方 名稱、買方地址、買方國家與代碼、出口班次、報關日期、貨物品名與編 號、稅則號別、預估重量與材積以及申報價值等。
其中貨物品名與編號、稅則號別與貨物輸出人統一編號為海關用以進 行審核的依據,尤其貨物輸出人統一編號,若為第一次輸出之貨主,通常 會被歸類於C3;另外海關查詢以往資料若貨物輸出人有不良輸出紀錄,通 常不會以C1 方式通關。
報單是申請貨物出口的必備文件,目前皆透過加值網路傳送報單執行 電子化報關作業。報單資料傳遞方式包括電子檔報單與書面報單兩種,其 包含內容完全相同。
報關人先在電腦中製作報單,利用轉檔軟體轉為傳輸格式,再透過加
報單正本以遞送方式傳予海關以供審核,故報單主要功能即為申請通關之 用。由此可知報單流動起點為報關人,流動迄點為海關,如圖3.5 所示。
圖3.5 報單流動示意圖
對於貨物出口而言,由於考量到走私、貿易等因素下,報單是目前海 關掌控貨物最重要文件,透過報單資料海關得以對於貨物輸出人與貨物本 身有一定程度的掌控,透過這些資料才得以瞭解貨物輸出人的身份背景與 過去是否有不良紀錄等。對於報關人而言,傳遞報單予海關則是必要條件
,對於海關而言,則具掌控貨物出口的能力以盡可能防止不法事件發生。
3. 出口艙單
在文件內容方面,主要紀錄內容為提單號碼,貨主名稱(一定是承攬業 者)、受貨人名稱、總件數、總重量、主品名、併裝單號等。
出口艙單為執行貨物出倉必備文件,當航空公司收到海關傳送之放行 訊息後,製作出口艙單要求貨運站人員執行貨物出倉作業,故具有出口貨 物之憑據之功能;另一方面為航空公司對該航班全部裝載之明細表。當貨 物打盤裝櫃完畢後,出口艙單會回傳給航空公司,隨著貨物上機。
因此出口艙單的流動起點為航空公司,經貨運站後之流動迄點為航空 公司,如圖3.6。
圖3.6 出口艙單流動示意圖
出口艙單主要牽涉為航空公司與貨運站,對於航空公司而言,具有要 求貨物出倉與記載航機裝載明細的功能;對於貨運站而言,則是執行貨物 出倉的文件,唯有當航空公司發出此文件,貨運站才會執行貨物出倉的動 作,意指出口艙單的最主要功能為控制貨物出倉,而航空公司具貨物出倉 的主控權。
4. 提單
提單的內容方面應載明下列各項:託運人名稱、託運人地址、收貨人 名稱、收貨人地址、起運地機場、目的地機場、申報價值、付費方法、貨 物品名、性質、貨物件數、實際重量以及提單的簽署人與製作日期。空運 提單規定不准轉讓,亦不可報失申請補單,故提單上應有確定的受貨人,
並妥為保管。
空運提單(AirWay Bill)分為主提單與分提單兩種,主提單(Master Air Way Bill)是由航空公司所簽發的空運提單,分提單(House Air Way Bill)乃是 承攬業者先向廠商承攬空運貨物,再以託運人身分將貨物轉交給航空公司 執行運送作業所開立之提單,如圖3.7 所示。原則上主提單為航空公司簽 發,但是通常承攬業者會先向航空公司領取空白主提單,當艙位預定確認 後,由承攬業者進行主提單製作先交予航空公司;而分提單會待貨物裝機 後,承攬業者才進行提單分送作業。目前皆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執行傳送作 業。
圖3.7 提單示意圖
不論對於主提單或分提單而言,在空運提單的主要功能方面,一為供 運送契約之用,二為承運貨物的憑證,三為領取貨物的憑證,四為處理貨 物的憑證。
另一方面,主提單原為航空公司簽發,由於考量製作的方便性,目前 皆由承攬業者負責製作與遞交,故目前主提單與分提單皆由承攬業者負責 製作與遞送。主、分提單樣式上是相同的,具有許多複本,主要包括貨主 聯(For shipper)、運送人聯(For Carrier)、收貨人聯(For consignee)以及許多 備用聯,承攬業者會依不同節點性質分別遞送予不同單位,而備用聯則會 隨貨物上機。因此提單的流動起點為承攬業者,而流動迄點則依不同單位 將複本聯一一遞送,如圖3.8 所示。
圖3.8 提單流動示意圖
不論對於貨主、承攬業者與航空公司而言,提單之首要功能即作為憑 證,以釐清貨物移交與運送時的責任歸屬,以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產生爭議
,另外對於收貨人而言,也是收貨的憑據。因此提單屬於在商業考量下的 文件,並非基於海關出口管制因素下之重要文件。
5. 申請打盤通知單
申請打盤通知單為執行貨物打盤與裝載之必備文件,由於考量到航空 器平衡問題,當航空公司收到海關傳送之放行訊息後,會依貨物數量、重 量等不同因素製作申請打盤通知單,以供打盤人員執行實際打盤裝櫃作業
,因此主要功能即是貨物打盤裝櫃的依據。申請打盤通知單的流動起點為 航空公司,流動迄點為貨運站,如圖3.9。
圖3.9 申打盤通知單流動示意圖
對於貨運站而言,申打盤通知單為執行打盤與確認打盤方式的依據,
若未收到該文件,作業人員不會執行打盤裝櫃作業;對於航空公司而言,
則是具有貨物打盤裝載的主控權,進而確保航空器裝載平衡。
6. 打盤紀錄表
雖已有申打盤通知單作為工作人員的打盤裝櫃依據,但有些貨物可能 發生延遲或遺漏的狀況,故航空公司為求謹慎將要求工作人員將實際打盤 情況加以記錄,因此打盤記錄表主要意義即是提供航空公司確認不同盤櫃 之重量。原來應為航空公司作業,但是目前皆交由貨運站人員製作書面打 盤紀錄表再轉交予航空公司,以方便航空公司進行裝載作業。打盤記錄表 的流動起點則為貨運站,流動終點為航空公司,如圖3.10。
圖3.10 打盤紀錄表流動示意圖
對於貨運站而言,打盤記錄表並未有任何實質意義,反而是屬於航空 公司內部作業,係提供貨物上機裝載時的參考依據。
7. 出口報關查核文件
外之貨品,非屬限制輸出時,輸出時即可免除輸出許可證。
3.3 小結
本章先分析出口報關作業現況,再透過節點與節線之方式建構貨物運 送作業系統;最後則針對運送作業系統資訊流中的各式文件深入分析。故 經由本章的探討便可對於一般貨物出口作業現況有一清楚瞭解,且更進一 步得知在貨物運送作業系統中,貨物流與資訊流配合運作的情形與文件本 身真正的意義。
本章內容總結可分為下列幾點:
1. 對於目前報關作業而言,透過「貨物通關自動化作業」方式,的確可 讓報關人得到免除人工傳送報單的麻煩等好處,利用EDI 軟體與加值網路 進行報關作業方式也使得通關時間大幅減少。
關稅總局於2004 年 3 月推出空運網際網路 ASP 報關系統,則可讓報 關人更輕易地透過網際網路進行報關作業,更可減少利用加值網路所帶來 的成本,雖然目前仍屬試辦期間,參與使用之報關人並不多,但因此可見 此系統將為未來報關作業的趨勢。
2. 目前關貿網路系統提供貨物通關自動化,其實只有針對報單與相關簽 審文件進行電子化傳輸,其餘文件仍屬人工處理與書面作業。
3. 就不同文件性質而言,其具有不同功能。對於託運申請單而言,提供 貨物進倉、報關碰檔、貨物點收、繳費憑據的功能等;對於報單而言則是 海關掌控貨物最重要文件;對於出口艙單而言,則用來控制貨物出倉;對 於提單而言,提單之首要功能即作為憑證,以釐清貨物移交與運送時的責 任歸屬,以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產生爭議;對於申打盤通知單而言,則為執 行打盤與確認打盤方式的依據以及對於出口報關查核文件而言,則是提供 海關對於報關人所提具之資料作一審核與確認。
四、 空運出口貨物作業解構
4.1.1IDEFIDEF(Integrated computer-aided manufacturing DEFinition)方法源自 美國空軍ICAM計劃[30]。此計畫目的在於應用電腦科技技術,改善製造之 產能。 在計畫發展過程中,ICAM計畫人員採用部份SADT(Structured
IDEF(Integrated computer-aided manufacturing DEFinition)方法源自 美國空軍ICAM計劃[30]。此計畫目的在於應用電腦科技技術,改善製造之 產能。 在計畫發展過程中,ICAM計畫人員採用部份SADT(Structu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