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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一 一

一、 、 、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文化觀光的意涵

在觀光市場或社會用語上,一般鮮少使用「世界文化遺產觀光」一詞,較常 使用及相近的詞語有:文化觀光、遺址觀光、生態觀光、深度旅遊、永續觀光和 另類觀光等。以下簡要對上述詞語做一說明,並從文化觀光的意義來說明世界文 化遺產觀光的興起和意義。

面對觀光型態的逐漸轉變,有學者提出二元劃分的方式,將觀光簡單分為傳 統與非傳統二種型態,非傳統觀光又稱為另類觀光(alternative tourism),與傳統 上的大眾觀光(mass tourism)做一區隔。所謂大眾觀光是指,大眾參與旅行社 安排的跨區或跨國的旅遊行程;而較強調旅客個別需求和旅遊特殊性的觀光活

光指符合當地自然環境和社會人文可以容許的觀光活動,而硬的旅遊則較偏向瘋 狂消費、留下腳印和滿地垃圾的觀光。另類觀光的旅遊通常包含對旅遊目的地深 度的瞭解和體驗,因此在旅遊用語上較常以深度旅遊稱之。

另類觀光中的觀光類型各有其強調的特性,如生態觀光、綠色觀光、軟性觀 光、適當的觀光等,皆是強調以尊重自然的態度,獲取自然和人文上的瞭解和體 驗所從事的一種負責任的觀光。而生態觀光與永續觀光(sustainable tourism)關 係密切,永續觀光是奠基於「永續發展」概念之下的一種旅遊。隨著旅遊產業型 態的轉變,在強調永續發展的普世價值觀下,旅遊活動的永續性成為關注的焦 點。旅遊活動必須注重人與地、物、環境間的情感關係和協調發展,自然生態和 文化環境皆須受到重視和尊重,使生物整體生活環境得以永續發展和存在。而另 類觀光中的文化體驗觀光、事件型觀光則含有強烈的「文化」動機,因此常以「文 化觀光(cultural tourism)」一詞來概括。

觀光旅遊,是受到旅遊經營者創造的社會制度和當時整體生活文化影響下,

世人對自然和人文環境所從事的一種複雜消費行為。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 義,文化觀光是一種與文化環境,包括景觀、視覺和表演藝術和其他特殊地區生 活形態、價值傳統、事件活動,以及其他具創造和文化交流的過程的一種旅遊活 動。世界觀光組織則將文化觀光解釋為,是一種為了滿足人類對多樣性文化需求 的一種活動,並試圖藉由新知識、經驗和體驗來深化個人的文化素養。1991 年,

歐洲觀光與休閒教育和研究協會(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ourism and Leisure Education and Research,簡稱 ATLAS)對文化觀光進行一項專案研究,對文化觀 光做了如下的定義(Richards, 1996:24,引自 Smith, 2003:30):

操作性定義:人們受到平常居住地以外的特殊文化吸引,如博物館、古

   蹟場所、藝術展演和嘉年華等,所進行的所有活動。

概念性定義:這種人們受到文化表演形式而遠離平常居住地的活動,其

  意圖在於增加新的資訊和經驗以滿足他們的文化需求。

英國諾丁漢大學(University of Nottingham)2003 年舉辦「文化觀光的發展」

研討會中,桑德蘭大學(University of Sunderland)的 Richard Prentice 教授,對 文化觀光則做如下定義:「文化觀光是一種被建構、被提出和(或)使充滿著當 作是一種文化的提升與鑑賞」(Prentice, 2003)。綜言之,文化觀光著重文化如何 真實的呈現與展演,以期讓旅客感受、瞭解文化豐富的多樣性,讓旅客在文化性 的體驗中得到知性又有意義的旅遊經驗,藉以滿足旅客的文化需求。

由表 2-2 可知,文化觀光包含藝術、節慶、遺址、宗教、原住民、工藝、建 築、博物館、語言、美食、自然生態和現代大眾化的文化活動,廣義上包含所有 文化性的旅遊活動。簡言之,法國葡萄酒之旅、德國百年建築之旅、奧地利音樂 之旅、義大利米蘭時尚之旅等旅遊規劃都屬於文化觀光的一種。換各角度而言換各角度而言換各角度而言,換各角度而言,,, 文化觀光也許不是從觀光型態來定義

文化觀光也許不是從觀光型態來定義 文化觀光也許不是從觀光型態來定義

文化觀光也許不是從觀光型態來定義,,,應該從觀光者的心態,應該從觀光者的心態應該從觀光者的心態應該從觀光者的心態、、、、興趣和需求來界興趣和需求來界興趣和需求來界興趣和需求來界 定定

定定。。。。如果觀光者的興趣在於文化性事物,不管是動態演出或靜態展示、傳統典藏 或時尚品味,透過觀光來滿足觀光者的文化需求,這種觀光就是文化觀光。從此 觀點來討論遺產觀光,Michael(2002)即指出:遺產觀光應該不能被視為是一 種反復無常、隨心所欲的議題,而應該從社會心理需求的角度來論之。

表 2-2 文化觀光的範圍

學者 文化觀光的範圍

Smith (2003)

‧ 遺址場域:如建築群、整個城鎮、紀念物、博物館;

‧ 表演藝術展演場域:如劇場、音樂廳、文化中心;

‧ 視覺藝術:如美術館、雕塑公園、相片博物館、建築物;

‧ 節慶和特殊事件:如音樂節、運動賽事、嘉年華會;

‧ 宗教場域:如大教堂、神殿或寺廟、朝聖目的地、修行處;

‧ 鄉村環境:如村莊、農場、自然公園、生態博物館;

續 2-2 文化觀光的範圍

‧ 產業和商業:如參觀工廠、礦場、釀造廠和蒸餾室,運河行程;

‧ 現代大眾文化:如流行音樂、購物、時尚、媒體、設計、工藝;

‧ 特殊興趣活動:如美術、攝影、編織。

高崇雲 (2005)

‧ 文化遺產觀光:指遊覽歷史場所和遺跡、遺址的旅遊活動;

‧ 事件型文化觀光:指人們為某一特定文化議題或目的所從事的觀 光活動,如參加文化節慶、嘉年華等;

‧ 學習型文化觀光:指從事表演藝術與視覺藝術饗宴等活動型態的 觀光,如參觀博物館、美術館等,兼具娛樂、美學和教育性質;

‧ 宗教文化觀光:指參觀宗教聖地、參與宗教儀式的觀光活動;

‧ 生活形態文化觀光:指主要為了體驗另一種文化的生活形態而從 事的觀光,亦包含上述類型的文化觀光。

資料來源:整理自 Smith, 2003:31、高崇雲,2005: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