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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參考王澤鑑教授專書部分,先以教授的基本理論「債之 發生」談起,書中提到債之關係的義務群、附隨義務、契約漏 洞、契約正義等,相關資料對研究債的特殊情形有明確的了解。

再來是王教授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其中提到權利瑕 疵擔保義務也給本文許多啟示。接著是拜讀姚志明教授的「契約 法總論」給本文在架構契約上的思考有了完整概念。

關於陳自強教授所發表的諸多「錯誤」理論也是本文在擬定 大綱架構時參考的重要資料,幸運地!發現了教授著作的「契約 錯誤法則之基本理論」,內容為意思表示的錯誤、瑕疵與解釋以 及談到了我國民法契約錯誤法則之現代化 ,另外陳教授的專書

「契約內容與消滅」提到定型化契約內容控制也是讓本文對此議 題大有收穫。

邱聰智教授所著的「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提到了契約 法的指導原理與契約社會化與自由化,也是本文著墨的部分。另 也參考黃茂榮教授的「債法總論」提到契約的要式性與必要之 點,深覺精闢。

林誠二教授的「民法總則新解(下)」,其中提到附合契約的 近年實務發展也給本文啟示。陳忠五教授部分,無意間獲得教授 所教授的課程,債編上課共筆,對期間談的諸多觀念很有共鳴,

例如教授提到,異常條款的排除、強制契約等,都是學生比較少 看到的,也嘗試尋找教授的專書,不過都跟共筆所談的內容不 同,陳教授是比較勇於提出自己特殊見解的教授,故本文又另尋 其著作「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在其專書中收穫契 約責任是保護「利益」還是保護「權利」的概念以及平等保護的 規定。

徐錦昌法官關於契約簽訂在實務上,本文亦參考最高法院法 官,所著作的「契約簽訂與履行」,但法官大部分著墨於個案分 享,每一個個案皆篇幅太短,本文比較無法在論文內容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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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特別參閱洪誌宏教授著的「消費者保護法」的專書,

對諸多消費者保護法不解的概念有了方向查詢。

﹙二﹚專書論文部分

詹森林教授在「民事法理與判例研究(二)」也提到相當多的物之瑕疵 擔保與不完全給付的理論,更以最高法院 77 年度第七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做了分析,對本文思考該問題,有了具體的參考內容。詹教授的「民事法 理與判決研究(三)」提到比較多篇幅關於定型化契約,但本文把論文的討 論方向限縮在中古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個別條款‚感謝教授諸多精彩內容。

研究定型化契約關係時,參考了詹森林教授的民事與判決研究法理﹙二﹚

關於消費者保護法專論裏的諸多精彩內容。

接著參考姚志明教授「民事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的物之買賣瑕疵 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責任之關係,教授對不完全給付制度 70 年來的發 展做了詳盡的說明,讓學生在民法債篇修正後對債務不履行規定有了完整 瞭解。謝哲勝教授在「財產法專題研究(二)」有諸多篇幅,提到不動產仲 介的法律關係對定型化契約研究有相當的幫助。另外教授在該書也提到不 動產財產權的特性、不動產相鄰關係規範之必要性,與相鄰關係權利義務 之態樣‚也是中古屋買賣契約的特約條款中會常遇到的情形。另一個重要 的議題在教授的「財產法專題研究(三)」,就是相鄰關係與隨不動產所有 權移轉的契約,這也是實務上眾多糾紛的個別條款。

曾品傑教授的「財產法理與判決研究﹙一﹚消費者保護專論﹙1﹚消 費者保護法專論」,集合教授多篇發表關於定型化契約的論文更是讓本文 在研究上茅塞頓開,感激不盡。

﹙三﹚期刊論文

參考鄭冠宇教授的期刊論文「不動產物權」主要是民法物權編的書面 要式性的部分,蔡明誠教授的期刊論文「物權法理適用」,朱松柏教授的 期刊論文「不動產物權的要式性」,陳聰富教授的期刊論文關於「目的性 限縮與契約自由濫用」,林誠二教授的期刊論文「消保法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事項之效力」的獨特意見,以及張鈺光與林知嫻教授的期刊論文「不動 產交易糾紛及預防機制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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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論文部分

溫春玉「中古屋買賣瑕疵擔保責任研究」,孔舒韞「契約法下減輕 損害規則之研究」,李貴美「不動產經紀業法律風險評估與交易管控研 究」,李婧怡「契約成立與契約約束力」,呂承翰「不動產稅制與實價 課稅」,林妙珊「從定型化契約出發論繼續性服務交易」,林儒顯「論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曾品傑「論附合契約-92 年台上字第 963 號判決 評釋」、「房屋仲介契約之研究」,顏約伯「契約解釋」。

學生在找尋的過程中也常看到多位書中作者提到黃茂榮教授的買賣 法,學生沒有參考的原因是內容比較久遠,對現在的買賣契約比較無注 入實益,另永然文化出版社也著作一系列的實務書籍,學生在此未將其 納入,因為該類書比較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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