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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購銀法案》之態度與措施

第一章 : 美國《購銀法案》與中國幣制改革

第二節 :中國對《購銀法案》之態度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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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通過之後,的確銀價急速上漲,但其價格早就超過了銀元鎔鑄點,且光是 1934年的漲勢,與1932年與1931年之間的漲幅相當,對於走私者而言,鎔鑄 點與出口成本才是重點。然而真正造成白銀外流的,還是各銀行的投機行 為,大量走私白銀出口牟利。其中外商銀行更是如此,光是1934年5月到12 月外商庫存的白銀存量,從25,700萬下降至5,400萬元。32便是可以直接的證 明。中國經濟問題,與中國經濟結構跟世界局勢有關而非單純地受到美國白 銀法案所影響。33

第二節:中國對《購銀法案》之態度與措施

一、中國方面希望美國暫緩實行

美國白銀法案之通過實施,確實對中國所產生的巨大衝擊,其反應自然 第一個反應是希望美方暫緩實施。

中國財政部長孔祥熙在 1934 年 8 月 19 日透過美國總領事館傳達照會給 美國總統羅斯福,美國上海總領事館於翌日轉達白宮:

中國代表們簽署 1933 年 7 月倫敦白銀協定,同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最近批准之,據理解該協定首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白銀價格的穩定,

要求西班牙與印度政府維持大量剩餘儲備部位。同時基於維持穩定,

將中國將白銀貨幣儲備販售是違反協定的。34

中國再次,強調希望美國基於 1933 年的白銀協定,維持世界銀價的穩定,

中國已經依照該協定,停止鎔鑄白銀出口。

根據 1934 年貴政府的白銀購買法案,顯然侵害了白銀價格的穩定與 中國利益,因為中國為潛在購買者。近來白銀外流已達潛在危險的水 準,為了捍衛中國的貨幣,中國政府將會感謝白銀購買政策未來有可

32 朱嘉明,《從自由到壟斷:中國貨幣經濟兩千年》,頁367。

33 趙蘭坪,《現代中國貨幣制度》,頁79。

34 〈中國政府電美國政府關於白銀購買法案〉,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

Box.45, “China’s representatives signed the London Silver Agreement of July ,1933 and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has more recently ratified the agreement with the understanding that it was designed primarily to assure the stability of the price of sliver which was thought to be menaced by the holdings of large surplus stocks on the part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Spain. It is stated in part in the preamble of the agreemen t that, with a view to effective stabilization, it is to the advantage of China that sales form monetary stocks of silver are offset by purchases as provided in the agreement.”

從外國媒體角度,美國聯合記者協會(United Press Association)認為中國 可能會透過增加出口附加稅來降低白銀出口。但只要美國財政當局持續購買 sliver price and China’s interests are menaced as much as they were by the pervious situation of potential sellers. In order that China may properly safeguard her currency, which has recently been flowing out of the country to a degree that is potentially alarming, China would appreciate an indication of the probable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future purchase of sliver.”

36 〈1934年9月22日美國回函〉,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Box.45。

37 〈Kou Min News Agency, 1934, Oct. 16〉,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

Box.45,〈telecom and negotiation with US, 1934〉。

38 Department of States, “the text note form the Chinese Minister Mr. Sze to Mr. Hull,” collected in Stanley K. Hornbeck’s papers, Hoover Institute at Stanford University, 1934, Oct. 12, Box No.388, “Silver”.

39 〈United Press, Washington, 1934, Oct. 16〉,藏於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 案》,Box.45,〈telecom and negotiation with US, 1934〉。

40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FRUS), 1934, China, 529.

41 斎藤叫,〈アメリカ銀政策の展開と中国〉,收入:野沢豐編,《中国の幣制改革と国 際関係》,頁151-153。

42 〈telgram Szu to Kung, 1936年10月17日〉,藏於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

Box.45,〈telecom and negotiation with US, 1936〉。

43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編,《美國花旗銀行在華史料》(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0),

頁4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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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到了1935年9月只剩下4,270萬元。短短一年兩個月,持有白銀量銳減 81.6%。而本地銀行持有部位,大約減少不到10%。44

中國白銀在1934年年底出現大量外流的狀況,官方數據顯示,以上海銀 元為例,光是11月的流出量就高達將近16.6%,近似於六分之一,而中國銀 元部份則是略增。在1934年11月期間,中國官方已經意識到外流情形,而增 加鑄造量,對照同時間的中國銀錠減少趨勢,應是財政部動用國庫庫存增加 貨幣供給,以因應貨幣委縮的可能。故由中國銀元的庫存量,可知央行確實 一直維持貨幣供給在一定水準,但上海銀元同期間減少之態勢,直到法幣頒 布實施之後,各項白銀的庫存才呈現穩定。

表格7:中國白銀庫存對照表(1934-1935年)

時間 月份 日期 上海銀元 上海銀錠 中國銀元 中國銀錠

1934 11 1 323,050,000 56,601,398 250680,000 37,930,070 1934 7 320,630,000 53,734,265 255,480,000 35,902,098 1934 15 315,100,000 51,706,293 257,010,000 35,034,960 1934 22 306,530,000 49,034,965 257,910,000 34,307,692 1934 29 269540,000 46,755,244 256,080,000 32,321,678 1934 12 6 289570,000 44,503,496 254220,000 31,944,055 1934 13 282450,000 42,783,216 247,790,000 31,146,853 1934 20 279,970,000 40,405,594 242,780,000 32,769,230 1934 27 278,510,000 38,321,678 239,380,000 31,650,349 1935 11 1 294,990,000 11,314,685 260,750,000 11,230,769 7 294,540,000 11,314,685 250,400,000 11,230,769 15 294,540,000 11,314,685 250,390,000 11,230,769 22 294,540,000 11,314,685 250,390,000 11,230,769 29 294,590,000 11,314,685 250,440,000 11,230769 12 6 294,590,000 11,314,685 250,440,000 11,230,769 12 13 295,490,000 11,314,685 251,340,000 11,2,30,769 12 20 296,420,000 11,314,685 252,270,000 11,230,769 12 27 270,390,000 153,846 226,9,00,000 69,930

44 林維英,《中國的新貨幣制度》(上海:商務印書館,1941),頁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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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 1 4 246,290,000 153,846 205,680,000 69,930 1 7 233,990,000 153,846 204,400,000 69,930 1 14 233,990,000 153,846 214,060,000 69,930 1 22 233,990,000 153,846 214,060,000 69,930 1 31 233,990,000 153,846 214,060,000 69,930 資料來源:〈policy of currency〉,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Box.45,Accession Code: 66005-9.23。該表上海銀元指的是在上海地區所儲存的銀元,包括了外商,而中國銀元則是 指在中國人手上持有的銀元。這些綜計表是由中央銀行所負責統計。

除了從白銀庫存量表可知白銀存量的變化外,根據統計,1934 年 1 月到 6 月的出口價值是 34,123.011.00 元,7 月就出口了 16,284,090.38 元,到了 8 月則更為嚴重,光是 8 月 1 日到 8 月 28 日之間,白銀出口的就高達 79,435,609.82 元。這些數據在在都顯示,當時面臨白銀外流的狀況,使得中 國官方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45

1934 年 10 月 14 日孔祥熙電汪兆銘:

自美國購銀議案實行,我國外商運大批現銀出口,銀價因而抬高,……

足令中國經濟釀成不穩定之狀態,並曾向其商洽,談美政府直接向我 政府以金購銀。……現在倫敦、印度亦本購運,美既表示不能變更,

其購置大宗白銀政策,市場銀價更將超高,此不速謀救濟辦法,恐將 來白銀運罄,市面更難維持。昨由弟約銀行界及外籍顧問,經一晝夜 兼之詳密研究後,現攤決定將原徵白銀出口稅二.五增為十。並另加 徵手續費,例為華盛頓倫敦銀價高於我國其差數報關出口時即應徵。46 10月14日財政部公佈開始徵收白銀出口稅令:

近來海外銀價高漲,國內存銀出口日增,誠恐富源日竭,影響金融國計 民生」特定銀出口稅率如下:

銀本位幣徵出口稅百分之十,減去鑄資百分之二.二五,淨徵百分之 七.七五。

大條寶銀及其他銀類加徵出口稅百分之七.七五,合原定百分之二.

二五,共徵百分之十。

為了讓平衡附加稅可以有浮動調整的空間財政部,提出配套措施:「如 倫敦銀價折合上海匯兌之比價,與中央銀行當日照市核定之匯價,相差之

45 〈白銀庫存統計表〉,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楊格檔案》,Box.45。

46 〈孔祥熙電汪兆銘,1934年10月14日〉,藏於史丹佛大學胡佛檔案館,《孔祥熙檔案》,

微縮檔案編號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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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除繳納上述出口稅而仍有不足時,應按其不足之數並行加徵平衡稅,即 本月十五日起施行。」

孔祥熙在 1934 年 11 月 1 日五中全會表示「上年白銀問題發生國內存銀 流出甚多市面週轉不靈工商大受影響」。47為了安定金融秩序,財政部頒布法 令,徵收白銀出口稅與平衡稅,並訂定嚴懲私運之辦法,防止銀幣、銀塊輸 出。顯示政府為了遏制白銀外流祭出稅制手段,以添加出口成本。但這些手 段,都只是治標而非治本,對於走私問題則是毫無幫助。

事實上,早在 1933 年 4 月 5 日,財政部就已經發佈了白銀出口稅的課 稅命令。凡有銀條、銀塊、銀錠以及其他銀製品,除中央造幣廠廠條外,課 以 2.25%的出口附加稅。但這種固定稅率的稅目,對於出口白銀謀取暴力者,

毫無抑制作用。誠如前文所述,美國實施購銀案後,光是 6 月到 10 月之間 已經將國際銀價哄抬 15%,其利潤之豐厚,出口營利者自是不會把出口稅視 為貿易障礙,只是墊高出售賣價而已。

於是為平衡白銀出口所造成的貿易逆差,因此1934年10月15日擴大課徵 白銀出口稅。銀元與造幣廠廠條亦是課稅客體,徵收出口稅10%,扣除鎔鑄 費用,淨課徵7.5%。其他銀類出口稅加徵7.75%,亦即以10%為稅率。

另一方面,同時課徵平衡附加稅。以倫敦市價折算中國銀元之價格,與 中央銀行所定價格之差額,為計算基礎。希冀遏制白銀流出之勢。

至於成效如何。根據海關統計在 1933 年 4 月 6 日到 1934 年 10 月 14 日,

約 18 個月,經報關出口之各類白銀總價值為 144,326,840.30 元,平均每月出 口 8,018,157.80 元。稅率調昇後一個半月內,各關輸出紀錄顯示,共出口 19,113,063.28 元,折算每月 12,742,042.19。顯然,稅率稅制的調整,並未影 響投機牟利者輸出白銀的意願。且時天津關與江漢關已經脫離國府控制,顯 示中國白銀流出比數據上更嚴重。另一方面,根據財政部統計收入從 1934 年開徵到 1935 年 8 月為止,共徵收出口稅額 2,133,965.20 元以及平衡稅額 2,133,965.20 元,相加不過 400 餘萬,對於國庫貢獻有限。

47 羅家倫主編,《抗戰前國家建設史料—財政方面》(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 委員會,1977),頁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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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8:銀出口稅及平衡稅稅收數目表(1934-1935年)

出口稅 平衡稅

1934 10-12 月 1,897,652.83 1,646,027.65

1935 1 84.47 51.21

1935 2 96.71 57.72

1935 3 1,666.46 1,318.03

1935 4 232,280.43 188,335.33

1935 5 957.70 641.18

1935 6 237.40 156.79

1935 7 629.79 425.11

1935 8 359.41 242.60

總計 2,133,965.20 2,133,965.20 資料來源:羅家倫主編,《抗戰前國家建設史料—財政方面》,頁 426-427。單位:圓。

對於中國當時財政狀況而言,因為白銀而課徵的稅收顯然與財政沒有極 大的幫助。中國中央政府一年支出達94,100萬元,相較1928年之支出已有百 分之百的成長,但是收入卻未能成長1934年仍有虧損19,600萬元。財政部面 對此一狀況,無不想盡辦法能夠彌補缺口。就這個情況之下白銀附加稅的收 入就顯得杯水車薪,且無法遏止外流狀況,特別是走私出口的白銀。

雖然 1935 年 5 月 23 日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偷運銀幣等出洋准照民國緊 急治罪法辦理〉之決議。該決議中:

擬請(國民政府)將偷運銀幣類出洋或前往不行使銀本位幣地方之人,

一律準照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分別情節輕重處以死刑、無期徒刑,

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8

另外,將白銀輸出者大多是外商銀行,因此宋子文也在4月16日與外商 銀行訂定「君子協定」,並獲得外商銀行公會共同決議,暫停裝銀出口。的 確受到一些效果在10月底以前,各國銀行總庫存只減少了1,400萬元。49

走私問題雖然可以透過法律嚴格執行獲得部份解決,但是物價疲弱而引 發經濟衰退,單靠遏制出口並不是辦法,還須輸入白銀,以補充流失。國民

48 〈蔣委員長指示白銀出口稅應堅持到底〉,收入:卓遵宏編,《抗戰前十年貨幣史資料

48 〈蔣委員長指示白銀出口稅應堅持到底〉,收入:卓遵宏編,《抗戰前十年貨幣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