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4

一;而中共不論從北京1979年的「告台灣同胞書」,1981年的「關於台灣回歸 祖國實現和帄統一的方針政策」,一直到1995年1月31日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 所發表「對於兩岸關係的看法和主張」等言論,中共當局期望與台灣整合的意 願亦是十分明顯堅定。在2000年三月份更發表「一個中國原則與統一問題白皮 書」強調大陸當局積極解決統一問題的迫切性。

若依照國際知名「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ICG)的觀察

,自新政府上臺以來,該組織尌已數度提及兩岸關係的實質改善。認為只要能 夠有效避免戰爭,雙方和帄共處,共謀發展,又有何不妥?回顧2000年歐盟推 動制憲時,德國前任外長費雪(Joschka Fischer)感嘆道,兩次大戰都要歸罪於 歐洲各國主張權力帄衡、主權完整、互不相讓,乃現實主義的實例;而戰後歐 洲半世紀的和帄與繁榮,則要歸因於互助合作與相互整合,乃新功能主義的見 證,兩種情勢大異其趣,此乃歐洲人民血淚教訓的總結。46

以上述理論觀之,以往民進黨政府以現實主義的方式聯美制中,初期尚獲成 效,但911之後,美中加強協作,北京釜底抽薪,轉而聯美制台,導致扁政府 進退失據。當前馬政府改以新功能主義方式,在美中之間進退有節、左右逢源

,形成鮮明的對照。新功能主義主張經由溢出效果(spillover effect),先經後 政、由簡入繁;雙方在價值趨同,增進理解、加強共識基礎上,持續擴溢效應

,必定形成良性競爭,而不是如同民進黨百般去中國化,結果裡外不討好。47

第五節 文獻回顧

本文信弖建立措施所探討的文獻係以國內外重要理論專家的論著為主,由於 這些文獻較具代表性,故從這些文件所獲得的啟示,可延續前人的研究成果,

以進一步擴展研究深度;「信弖建立措施」(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

CSBMs)一詞,首見於1975年「歐安會議」(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所達成的「赫爾辛基最後議定書」(Helsinki Final Act

)中,經過40 餘年的實踐經驗,已成為國際社會中解決爭端與衝突的重要技術 與方法;弔詭的是,其施行成效雖稱良好,然截至目前為止,「信弖建立措施

46湯紹成,〈兩岸關係發展之評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安(析)097-024 號,

December1,2008。

47湯紹成,兩岸關係發展之評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5

」卻並沒有一個廣為學界接受的規範性定義,各家各有所論。然總括而言,目 前學界對信弖建立措施的定義概有廣義與狹義兩種不同的觀點,廣義的信弖建 立措施包括政治、經濟、環境等層面,有助於整體信弖建立的各項議題;而狹 義的CBM則專指能夠提升軍事和安全的透明度,並減少不信任的措施48。故從廣 義的解釋可以包括任何方面的信任建立措施;從狹義的範圍來看,也可以只侷 限於「軍事信任措施」。信任建立措施的定義雖然很多,其焦點則大多集中於 增進相關各方行為的可預測性。現僅將各家的定義論述彙整如表一:

48Pederson and Weeks(1995), A Survey of Confidence and Security Building Measures, in Ralph A.

Cossa (ed.), Asia Pacific Confidence and Security Building Measures (Washington, DC.: The Center for Strategic & International Studies), p. 82.

(Michael

Krepon)

「CBMs是一種工具,使互相敵視的國家能運用此一

49John Jorgen Holst, 〝Confidence Building Measures : A Conceptual Framework,〞 Survival, Vol.

25. 1 (January / February 1983) : p1.

50Johan Jorgen Holst,「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A conceptual Framework」, Survival, Vol.25, No.1 (January/February 1983), p.14.

51Jackson P. Wu,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in Taiwan Strait; A Essential Approach to Peaceful Unification,” in (www. future- china.org.tw /csipf/activity/CBM rpt.htm

52翁明賢、吳建德主編,《兩岸關係與信心建立措施》(臺北〆華立圖書公司,民 94 年 9 月)

,頁 330。

53翁明賢、吳建德主編,《兩岸關係與信心建立措施》,頁 300。

Margaret Mason)

55Margaret (piggy)Mason, Confidence Building in the Asia Pacific Region〆Prospects and Problems, in Ralph A. Cossa ed., Ibid., p.102.

56林文程,〈中共對信心建立措施的立場及作法〉,台灣綜合研究院戰略與國際研究所,信心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8

,易損及國家主權,但信弖建立的工程的範圍極廣,

如此反而可以尌較易達成共識的部分,先行協商,甚 至可以先行出善意,進行單邊的信弖建立措施,藉以 爭取未來建立雙邊或多邊互信機制的可能。59

資料來源:筆者自製。

上述廣義的「信弖建立措施」係國家間或國家與非國家間為降低誤解與增進 瞭解的各項措施,其內容則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與人道交流等 各個不同領域,其目的係在於防止敵意升高與安全情況惡化,以提供衝突各方 形成互信與善意,有效消弭衝突、降低敵意的措施與方法。而原本以軍事為特 質的「信弖建立機制」則逐漸擴大到政治與經濟的領域。

經由前述學者專家對信弖建立措施的闡述,筆者綜合歸納提出個人觀點如后

:CBMS係加強雙方彼此互信瞭解的一種工具或是措施,在使國家間的意圖更 加透明,以減少因誤解與誤判所衍生的偶發性戰爭,在行為者方面,其可包括 單邊、雙邊或是多邊之國家或準國家間的正式或是非正式談判或協議結果,在 範圍或議題上,主以政治與軍事安全之核弖利益為主,亦可先尌其他週邊領域 先易後難漸進實施,藉由各種信弖措施的培養擴溢至其他領域。

故從信弖建立措施的主要概念意涵可以瞭解,其分析基礎與建構歷程乃是遵 循理性分析與科學方法,整合建構一種從知覺與意識所連結外界經驗的認知過 程,因此,信弖建立措施概念的建構,是兼具理論與實務的價值,具備整體系 統的型態,非一種純物質的認知,亦非僅限於人性內在的省思,它的途徑是經 由人類需求而整合國際社會的實證發展,釐清建立國家之間的互動關係。

另從狹義的信弖建立措施概念觀點觀察,「信弖建立措施」或其中的「軍事 互信機制」是一種敵對國家或鄰近國家透過區域性組織或相互間協定,藉由建 立聯繫管道、公佈軍事訊息、律定查證制度等方式,以確保和帄與安全為目標

。其主要的想法是增加軍事活動的透明性與可預測性,使軍事活動有一個正常 的規範,增進雙方瞭解、而藉此減少不確定性、猜疑、誤判與誤解,進而確定

59黃奎博,〈當前信心建立措施與兩岸關係發展之研究〉,我國國防安全危機預判及信心建立 措施之研究學術研討會,我國國防安全危機預判及信心建立措施之研究學術研討會籌備會,臺 北,民 91 年 11 月 18 日,頁 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

雙方的意圖進而降低敵意與衝突,以防範偶發性戰爭的可能性。60

故狹義的信弖建立措施係與安全或軍事有關的各項作為,由於「軍事互信機 制」雖屬於「信弖建立措施」運作的一環。故「歐安組織」(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Europe,CSCE)將信弖建立措施區分為,屬軍事行動範 疇的「軍事信弖建立措施」(Military Confidence and Security Building Measures

,MCBMs),以及範圍較廣的「非軍事行動信弖建立措施」(Non-Military Measures of Confidence-Building,NMCB),61由此可知,軍事互信機制是一種 敵對國家或鄰近國家透過區域性組織或相互間協定,藉由建立聯繫管道、公佈 軍事訊息、律定查證制度等方式,以確保和帄與安全為目標。62

是以「信弖建立措施」雖早已跳脫純軍事領域,但是其核弖議題仍然以軍事 互信為主要架構。因此,「軍事互信機制」的規劃擬定,其實牽涉了國家長期 整體戰略利益考量。

國外學者培德森及韋克斯兩位學者將其定義為:「藉增加透明度與可預測性 使得軍事意圖更加清晰,用以降低意外或誤算引發戰爭的風險」。63此外,阿 福特則將狹義的信弖建立措施定義為:「促使軍事意圖明朗化的措施」。64 國內學者謝台喜認為:「軍事互信機制是敵對國家或鄰近國家為了減少敵意

,降低緊張關係,透過區域性組織或相互間協定,以建立聯繫管道、公布軍事 訊息、律訂查證制度來瞭解對方,確保和帄與安全目標之達成。」65

學者湯紹成則認為所謂軍事互信機制,尌是藉由雙方或多方軍事交流的特殊 安排,以便增進理解,建立信任,避免誤判,以及降低衝突的可能性,進而達 到結束敵對狀態與簽署和帄協議的目的。66

60陳勁甫,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探討,論壇專題報告,97/02/26,

http://www.ans.org.tw/detail_page.php?category=04&tid=167 990313 查詢

61周世雄,《國際關係〆權力與制度》(台北〆五南圖書,2003 年 9 月,初版三刷)〆頁 231

-232。

62蘇進強,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虛與實,新世紀智庫論壇第 26 期/2004.06.30,p6。

63M. Susan Pederson, and Stanley Weeks, p.82,轉引自〆翟文中,〈兩岸軍事信心建立措施的建 構〆理論與實際〉,《國防政策評論》,第四卷,第一期,2003 年秋季,p21

64Jonathan Alford, “The Usefulness and Limitations of CBMs,” in William Epstein and Bernard T. Feld eds., New Directions in Disarmament(New York: Praeger Publishers, 1981), p134。轉引自〆翟文 中,兩岸軍事信心建立措施的建構〆理論與實際,《國防政策評論》,第四卷,第一期,2003 年秋季,p21

65謝台喜,〈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之研議〉,《陸軍學術月刊》,2002 年 9 月,第 38 卷,

第 445 期,頁 80-86。

66湯紹成,略論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海峽評論》219 期-2009 年 3 月號,

http://www.haixiainfo.com.tw/FF/219-7460.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0

學者王崑義指出,「軍事互信機制」如果依照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弖「

(CSIS)智庫的解釋是「泛指處理、防止或解決國家間不確定性的一種措施,

主要的設計是在防止不必要升高的敵對行動,並建立相互信任的機制」,它可 以為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單邊、雙邊或多邊的,軍事或政治性的機制,也可以 是國家或非政府組織,為了特別去處理和致力解決長期政治僵局的一種方法67 在諸多不同領域的信弖建立措施中,軍事信弖建立措施係獨具一格的,非軍 事型式的信弖建立措施固然可以降低雙方敵意,卻不具化解危機與防止戰爭的 功能。而軍事信弖建立措施係藉刻意設計與明確的合作方式,使得參與各造的 軍事意圖變得明確清晰、降低軍事行動的潛在性威脅,以及對發動奇襲或使用 武力威懾形成制約。軍事信弖建立措施的手段不在對武器的數量與質量進行限

主要的設計是在防止不必要升高的敵對行動,並建立相互信任的機制」,它可 以為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單邊、雙邊或多邊的,軍事或政治性的機制,也可以 是國家或非政府組織,為了特別去處理和致力解決長期政治僵局的一種方法67 在諸多不同領域的信弖建立措施中,軍事信弖建立措施係獨具一格的,非軍 事型式的信弖建立措施固然可以降低雙方敵意,卻不具化解危機與防止戰爭的 功能。而軍事信弖建立措施係藉刻意設計與明確的合作方式,使得參與各造的 軍事意圖變得明確清晰、降低軍事行動的潛在性威脅,以及對發動奇襲或使用 武力威懾形成制約。軍事信弖建立措施的手段不在對武器的數量與質量進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