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大約70%併購案是失敗的,對於了解完成一個成功的併購案應具 備之要素,相當重要。Tarry(1987)研究美國的併購案例,認為公司必須具備下列 要素:(1)了解併購的理由 (2)了解企業本身的優缺點 (3)已建立併購準則(4)擁有 完成併購所需的充分資源 (5)了解好的併購目標需要時間尋求。
F.Fiordelisi,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European Banking(2009),對於併 購活動對提高銀行經營效率及創造股東權益上進行評價,主要研究對象為歐洲銀 行,並得出以下結論:
1. 併購活動為全球產業重要趨勢,在2007年,美國併購交易成長了21%,歐洲 成長了18%,而亞太地區成長了61%。
2. 大部分的併購案為金融產業,特別是銀行業,在2007年,全球金融機構併購 案超過7000件,併購總值超過七千億美金;
3. 在併購活動對股東權益價值影響的研究中,發現短期有較強的正面影響,但 中期(併購後超過5年)而言,影響是較弱的。
The Economist(2013.07.13),2013最新公布的全球1000大銀行,中國工商 銀行取代美國銀行成為世界第一,中國大陸共有4家進入前10大,96家進入1000 大,但其經濟成長放緩及信用擴張問題,可能是其產業警訊。
Stefano Caiazza,Andrew Clare and Alberto Franco Pozzolo(2012)有關全球 銀行併購實證,以G10和non-G10國家為研究對象,得到下列結果:
1. 在過去20到30年間,銀行大者恆大趨勢不變,研究發現,大國的大型銀行較 可能進行跨國併購。
2. 跨國併購主要目的為風險分散,提高獲利能力,但在研究中也發現,銀行拓 展海外市場提高獲利前能同時,也增加多國監理風險。
3. 發現特別是在G10國家,經營效率較差的銀行被併購後,營運獲利較佳,
4. 銀行規模與是否為併購目標公司間,有顯著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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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1995)探討價格/帳面價值比、本益比、股東權益報酬率、成長率與 盈餘變動的關係,樣本為30家道瓊指數公司。研究結果顯示,股東權益報酬率直 接影響本益比,且影響成長率,與盈餘穩定性呈一致狀態,因為本益比與股東權 益報 酬率呈現非線性關係,且價格/帳面價值比與股東權益報酬率成線性關係,
所以作者建議投資者可利用價格/帳面價值比,作為評估股票價值的市場乘數。
Linn and Switzer(2001)針對購併後之營運績效表現與支付方式進行研究,採 用之樣本為美國 1967-1987 在 NYSE & AMEX 上市公司的 413 件購併案例 進行 研究,其研究結果指出,在以現金支付之購併案例中的營運績效改善程度,
有明顯高於以股票支付之購併案例中的營運績效改善情況,且此結果在不同的購 併方 式、規模或購併公司間產業的差異性及買方的資產結構下,皆呈現一致性 的檢測結果。
Randall Heron and Erik Lie(2002)也針對支付方式與營運績效間之關聯性議 題進行研究,採用在美國 1985-1997 年間共 859 件購併案例,其得到與 Travlos (1987)相同之結果,發現收購者在以股票收購之案例中會產生負的超額報酬,而 在以現金收購之案例中會產生正常酒酬,然而,仍未發現有足夠證據顯示,購併 支付方式與收購者未來營運績效間之關聯性。
在國內相關法令規章方面,本研究參考如下:(1)公司法(2)公開收購公開發行 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3).企業併購法(4)金融控股公司法(5) 金融機構合併法。
劉定焜、尤雅慧(2009年)將購併變數區分為財務變數與非財務變數,建構 臺灣金融產業 2001-2007年的panel data外,並運用logistic 迴歸模型(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分析金融產業購併之動機,藉以分析購併變數對金融產業購併 的影響。實證結果顯示:
1. 購併動機呈現多元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顯著動機為:官股持有比率、市場 景氣、負債比率、資本適足率以及流動準備比率。
2. 根據因素分析法估算各銀行之績效分數,績分排名前十名的銀行中,隸屬金 控公司的子銀行共佔八家,說明金融機構整併已產生購併綜效研究中,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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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比率愈小銀行購併機率愈大,此購併動機與目前社會事實相符;
3. 金融控股公司法代表「政府政策」的法令,對於銀行購併並沒有顯著影響,
官股持有多寡對於購併有影響能力,而政府政策對購併卻沒有顯著影響,代 表政府在實務執行與理論政策上具有落差。
劉連煜(2007年)對於股東及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表決之研究,從台新 金控併購彰化銀行談起,因台新金控公司擬與彰化商業銀行進行股份轉換,依公 司法及企業併購法,就相關議案之決議時,台新金控指派之彰化銀行董事應否迴 避等相關問題,引起法學界與主管機關熱烈之討論,但如何妥適解決此一爭議問 題,就外國公司法制及實務見解,提出一套可供我國法制參考之原則。並得出結 論:
股東及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表決之問題,隨著時間的推演,各國法制在實踐 上未必完全一致。我國在股東迴避制度上,似應考量股份有限公司之本質及股東 追求個人經濟利益之需求,刪除公司法第一七八條(及第二○六條)。惟為處理 關係人交易的問題,我國公司法可考慮增訂類如德拉瓦州一般公司法第一四 四 條之「董事會」、「股東」或「法院」審查程序,明確訂定關係人交易適用法律 之基準,杜絕法律模糊不明確之問題。
丁碧慧、陳寧馨、蔡婉貞(2012年)以總經理離職為構面,探討臺灣上市、
櫃銀行業控制股東股權結構與董事會組成對總經理離職機率之影響。實證結果發 現:
1. 在我國銀行業裡,公司績效和總經理的離職機率間呈不顯著負相關。當總經 理為控制股東法人代表時,績效的好壞並不影響到總經理的地位;反之,總 經理若非為控制股東法人代表,則公司績效的好壞會顯著的影響總經理的去 留。
2. 當總經理非為控制股東代表法人時,控制股東所有權愈高,愈容易汰換績效 不佳之總經理,而超額控制權愈高,亦確實對公司治理之監督機制有不利影 響,因此,確保總經理係由獨立董事會而非控制股東所選任,應為解決管理 者與股東間之代理問題,保障全體股東權益的關鍵前提。
3. 再者,控制股東在淘汰總經理的決策中扮演重要角色,而機構法人與外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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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持股在銀行業中並無法有效發揮制衡機制。此一現象在國內金控公司紛紛 成立,且家族集團色彩濃 厚之際,實值得主管機關密切關注。
方嘉麟、樓永堅,企業併購個案研究(2008年),對於富邦金、台北銀行併 購案,分析個案中:
1. 由台北市政府的優劣得失:台北銀行與大型金控合併,台北市政府股權將會 被稀釋,亦將失去主導權,但可藉由跨業經營與交叉銷售帶來綜效,對於台 北銀行助益較大,成長最快;
2. 換股比例的擬定過程、計算方式,是否為台北銀行的最佳選擇採浮動換股比 例,隨著主併公司在接近購併完成時的股價來決定最終的換股比例;以L-G 模型評價,合併當時台北銀行獲得較大的合併利益;
3. 是否達成預期綜效:以金控交叉銷售(Cross Selling)、成本節省(Costsaving)及 資本配置效率(Capital efficiency)等3C指標分析,合併後確實發揮綜效。
林建平(2007年)就融資購併理論架構,說明台灣金融業擬以融資購併方式 進行合併的第一案:
1. 台新金控購併的目的、資金來源與後續合併換股可能衍生之議題,為未來公 股釋出,以及金融整併提供可行之方法。
2. 以當前台灣金融政策與購併環境現況分析,這包括實際已發生的金融購併案 件及金融購併法規探討,它突顯出台灣在金融合併處理上是保守的。
3. 指出私募股權基金在融資購併過程扮演重要的腳色,2006年美國的十大併購 案就有五件是由私募基金經手,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操作是尋找具有價值潛 力但卻被低估的公司,透過其管理改善,提高經營團隊績效,具有興革者的 貢獻;
4. 但該研究也指出,應注意是否會發生如英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報告「認 為私募基金的槓桿比率過高」而造成弱化資本的問題,應加以防範。
陳姝棋(2006年)以台新金控欲以 1:1 的換股比率進行股權轉換是否具有 爭議性為研究對象,先利用金融機構公開之財務報表和公開說明書上之資訊,根 據公司評價理論,對當前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時所宣布之換股比率,做合理之驗 證,再透過L-G 模型所推導出合併雙方理論之換股比率協商區間,幫助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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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金控公司所宣布換股比率之合理性,亦可提供合併雙方在協商過程中談判及 斡旋之底線。其實證結果發現:
1. 以現金流量法與 L-G 換股模型推算合理的換股比率大約 為 1:0.81,倘若 未來台新金控打算以 1:1 換股彰銀股權,其在這場合併案中,對外界而言,
看似台新金控獲得較大的合併增值利益,有高估之嫌疑。
2. 至於本益 比法及市價淨值法的換股比率與 1:1 較為相近,但仍高估台新 金控所宣告的換股比率 1:1。
由文獻中了解,一個成功的併購,事前須了解為何併購?併購目的?最高支付 價格?及併購所需時程;而全球併購活動蓬勃發展,尤其是金融產業,以地區而 言,亞太地區佔全球併購交易比重最大,且由全球一千大銀行排名看來,亞洲地 區為全球金融主要獲利市場;在併購評價方式上,國外研究發現價格/帳面價值 比與股東權益呈現線性關係,而不同的支付方式,對合併後營運績效表現有不同 結果。
此外,官股持股比例越小金融機構,併購機率愈大;,如不考慮官股股權稀 釋情形,選擇適格金控公司合併,可創造較大股東權益價值;而國外常見融資併 購案例,但槓桿比重過高,將弱化資本結構;不論以L-G模型、本益比法及市價
此外,官股持股比例越小金融機構,併購機率愈大;,如不考慮官股股權稀 釋情形,選擇適格金控公司合併,可創造較大股東權益價值;而國外常見融資併 購案例,但槓桿比重過高,將弱化資本結構;不論以L-G模型、本益比法及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