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遠距監造可行性探討
3.4 施工抽查
施工抽查之方式依據工項之不同而異,必須依據工項特性調整。茲分述整理如下:
3.4.1 鋼筋混凝土結構物作業:鋼筋混凝土施作項目之施工監造重點在於鋼筋材料是 否符合要求,組立後之鋼筋號數、數量及預埋件是否確實按圖施做;混凝土澆置前 須執行新拌混凝土相關試驗以確認混凝土品質,並且取樣製作混凝土抗壓試體;模 板之作業亦須確認尺寸是否正確以及拆模時間是否符合混凝土強度要求等等。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材料抽驗部分依據 4.2 節之說明進行。現場施工之確認,可架設 CCTV 監看各項作業,並搭配 GPS 照相以及數位錄影存證;相關送審或需存查之文 件,例如:點位放樣紀錄、施工及品管紀錄等,則可以電子檔透過 email 傳送審閱以 完成應有程序及作業。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2 土方作業:包括開挖與回填,監造重點在於開挖支撐是否確實,回填材料是否 符合要求以及夯實是否達到需求。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對於回填材料的規格確認以及夯實狀況,兩者皆屬材料抽查範 圍,故依據 4.2 節執行之。此外,現場開挖與回填實況,同 4.4.1 節。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3 鋼構作業:鋼構作業重點在於構件生產、現場組裝誤差是否在容許範圍、螺栓 鎖緊是否確實以及銲接是否符合要求。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相關之材料試驗,包括鋼構、螺栓以及銲材等可依據 4.2 節 執行之。現場施工則依循 4.4.1 節說明。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 0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4 路工:路工之監造重點在於回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夯實是否確實。無論 剛性或柔性路面,施工前皆需注意平整度及坡度是否合乎要求。對於剛性路面而言,
施工中需檢查其模版、鋼筋、混凝土及伸縮縫等項目;對於柔性路面而言,則需試 驗瀝青之相關試驗,施工前需進行馬歇爾配比設計,施工中監督其鋪築時之溫度,
施工後抽測含油量,瀝青厚度以及平坦度等。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現場施工依 4.4.1 節說明進行之。相關之材料試驗,則依據 4.2 節執行之。惟確認回填夯實是否確實,需執行現地試驗,故可以 4.4.1 節之方式搭配 遠端文件管理系統以達成監造要求;另外,於施工前須執行完畢之試驗以及相關試 驗報告、送審文件(如:施工計畫等),亦依循上述方式進行之。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5 擋土牆:擋土牆的種類甚多,然無論屬於一般性、兵樁或排樁等等,於施工前 皆必須掌握其位置及高程。開挖時需注意臨時支撐是否合乎規定;施做時注意其洩 水孔、伸縮縫、止水材料之種類和位置以及鋼筋混凝土作業是否符合要求。再者,
回填作業之掌控亦需確認。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位置及高程之確認可以確認放樣之相關文件,可先將文件以電 子郵件傳送給審核者初步確認後再使用遠端文件管理系統行正式之審核。現場施工 依 4.4.1 節說明進行之。相關之材料試驗,則依據 4.2 節執行之。回填作業參見 4.4.2 節遠距監造方式。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6 機水電:機水電之工作,需注意所使用的材料及購買之設備是否符合規格;相 關管線等之安裝作業是否符合要求;需執行之檢驗,例如漏水試驗、壓力試驗或功 能性試驗等,是否確實執行並通過測試。設備類抽驗之注意事項請參考 4.2 節。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現場施工依 4.4.1 節說明進行之。材料試驗及設備抽驗,則依據 4.2 節執行之。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7 裝修工程:裝修工程一般包括油漆、隔間板、踢腳板、門窗及木作。本工作確 認重點在於美觀上的要求,故與材料選用、工序及花費之工數關係密切。舉例而言,
內牆粉刷油漆需掌控其批土作業、油漆之顏色種類規格、以及按規定之工序以一底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現場施工依 4.4.1 節說明進行之。相關之材料試驗,則依據 4.2 節執行之。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3.4.8 景觀工程:監造重點在於材料之規格需符合規定,植栽之存活率等。
遠距監造執行方式:現場施工依 4.4.1 節說明進行之。相關之材料試驗,則依據 4.2 節執行之。
需注意之法規要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四點及第十點;工程管字第0 九五00三七六七五0號函。
綜觀以上常見之施工項目,可歸納出遠距監造之方式並無顯著差異:施工中依循4.4.1 節進行監督;材料抽測之進行則依循4.2之方式處理;設備類之抽驗依據4.3節之內容 進行即可。
表 3-2 遠距監造方式
項目 遠距監造實施方法
施工中 架設CCTV監看各項作業,並搭配GPS照相以及數位錄影存證;相 關送審或需存查之文件,例如:點位放樣紀錄、施工及品管紀 錄等,則可以電子檔透過email傳送審閱以完成應有程序及作 業。
材料抽測 1. 申請作業應於遠端管理系統上登錄,系統自動發出通知給該 作業監造人員。若申請獲得核可,則系統再度發出會同取樣通 知給應到場人員,並給予試驗編號及條碼,供取樣後封存,以 避免材料遭到更換。
2. 對於公共工程而言,由於法規限制,會同取樣時監造人員需 到場,否則將有監造不實之虞,故此部分無法以遠距視訊方式 取代;以遠距監造方式執行會同取樣,僅適用於民間工程。
3. 實驗室報告以電子化報告方式出具。
設備抽驗 以架設CCTV或以視訊方式呈現系統運作之狀態,遠端監造人員 可於終端機觀察系統是否有任何異常。需要時,輔以全程錄影 後以影片檔為佐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