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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多族裔/雙族裔之族群認同

第一節 族群認同

對於族群團體,一般的學者現在都能接受這樣的定義:「因為擁有共同的血 緣、語言、文化、宗教、或祖先,而被其他人或自己認為構成獨特的社群的一群 人」(Robertson,1988;引自王甫昌,1993:55)。

De Vos(1982)對族群的定義(引自張錦裕,2002:14):是自我認定的一個 族群,其享自己共有而不與他人共享的傳統。這類傳統的典型諸如風俗、宗教信 仰與行為、語言、歷史延續感、共同祖先與發源地等等。

Barth(1969)則認為族群是由它本身組成份子認定的範疇,造成族群最主要 的是它的「邊界」,而非包括語言、文化、血統等的「內涵」。

傳統上人們對族群的定義,常常脫離不了對一群人的客觀描述。根據這種傳 統認識,族群被視為一群有共同語言、宗教、服飾、血統、體質與風俗習慣等體 質文化特徵的人。這樣的族群定義,在許多學科中都能見到,而且其影響力一直

延續至今。然而為了擺脫因文化偏見而建立的核心、內涵、規律、典範、真實等 概念,學者也開始研究一些邊緣的、不規則的、變異的、虛構的人類文化現象(王 明珂,1997)。

貳、族群認同

族群認同的意涵各個學者的看法不盡相同,但也給予我們對族群認同有更多 面向的了解:

一、國內學者

魏春枝、張耐(2000)認為族群認同是個人對某個族群團體的歸屬感,以及 對族群身分所產生的想法、知覺、感情和行為。大部分少數族群在族群認同方面 牽涉到認知與情感兩方面,族人常藉由膚色、形貌、服飾標誌來分辨不同族群,

也透過自我和他人之間的比較,增進族群分類的知識。

陳瑞芸(1990)指出族群認同兼具了主觀意識及客觀文化特質的內涵。根據 Do Vos(1975)(引自陳瑞芸,1990)氏的觀點,構成族群認同有下列幾項要素:

1.族群成員意識到自我族群的獨特性;2.族群成員的領土意識;3.經濟基礎;4.宗 教;5.美學的文化模式;6.語言等。這些主觀及客觀的指標,即為區分族群時的參 考標準。

陳麗華、劉美慧(1999)則認為族群認同是個人對某個族群團體(ethnic group)

的歸屬感覺,以及由此族群身分所產生的想法、知覺、感情和行為,及個人對這 些團體模式的習得。

許木柱(1990)認為族群認同這個概念的本身已經明顯的指涉到一個人主觀 的心理層面,包括認知和情感的現象。雖然外在客觀的指標是分析族群認同的重 要線索,但內在主觀的心靈感受應該是更核心、更重要的問題。

二、國外學者

Wallman(1983)(引自許文忠,1998)指出族群認同不再是一種固定的、不 具彈性的、堅定的、從一而終(once for all)的承諾,而且也不必要是單一的,一 種多元的族群認同可以同時存在。更重要的,也許族群認同只是眾多認同選擇中 的一個,族群認同,甚或說其他所有的認同不再是一種歷時性的、不變的心理機 制,它可能隨環境的變化與個人心理需求而改變。

Barth(1996)曾言族群認同可隨著時間的改變而變形(flexible),每個族群團 體是可以相互滲透的,亦即儘管個人能夠滲透邊界,但是一個團體的界限依然存 在。儘管成員參與者的個人聲明是不斷地在推進、改變,但一個團體吸納(inclusion)

「我類」和排除(exclusion)「非我族類」的社會過程,使得這個社會分類繼續維 持著,隨著出生與死亡,成員進進出出此族群團體,但也隨著生命的改變,個人 可能改變自己的族群認同。Caltabiano(1984)(引自許文忠,1998)認為族群認同 是經由作抉擇和自我評價的過程。

以上國內外學者的定義,可歸納出幾個族群認同的面向:(一)區分我群跟他 群的過程;(二)兼具主觀意識及客觀文化特質;(三)隨環境的變化與個人心理 需求而改變;(四)個人對族群的歸屬程度及習得團體模式的過程。這些面向都包 括主觀與客觀的族群認同,然而我們不能忽略體質與文化特徵並不是定義一個人 群的客觀條件,而是人群用來表現主觀族群認同的工具。王明珂(1997)指出在 一個族群中,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需要來利用這些「工具」;需要強調族群文化 特徵的人,常是有族群認同危機的人。將這樣的觀點套入多族裔或雙族裔的立場 而言,他們本身即處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異文化之中,在族群裡是屬於邊緣 位置,不論造成多族裔或雙族裔的原因是由於殖民與被殖民、族群通婚或各種歷 史因素,我們都不能否認處在族群邊界的人所面臨的族群認同問題。

國內有關原住民族群認同之研究,都傾向單一族群(族群核心)的族群認同 問題,其內容也都指向主流文化與非主流文化之認同矛盾;然而身為眾多原漢雙 族裔的一員,研究者認為這些處在族群邊緣的原漢雙族裔才具有真正的族群認同 問題。原因在於,族群核心的族群認同,兼具了主觀意識及客觀文化特質,他們 一出生,便了解自己屬於那一個族群,不用在父母雙方的族群間擺盪,不用思考 自己該屬於何種族群團體,也不用因認同那個族群,而對父母一方感到內疚。因 此,原漢雙族裔的族群認同問題應該廣泛地被注意,而形成一股研究潮流。

參、多族裔/雙族裔之認同

一、族群通婚

族群通婚是由一對男女跨越不同的族群界限所作的最親密的連結,隨著交通便 利與全球化移居的可能性提高,本國或異國的異族聯姻的可能性也提高。

Aldridge(1978)(引自林麗雪,2003)探討族群通婚形成的原因,綜合學者 的研究,發現有下列幾項要素:

(一)族群的性別比例分布不平均或其人口較少。

(二).族群間因為居住、經濟的接觸及情況相類似,還有在職業及空間上的親密 接觸,以及透過教育和休閒娛樂等方式,使得年輕人容易有族群通婚。

(三)在高中及大學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混雜在一起求學,增加了彼此認識的機 會,再加上結婚年齡層降低,使得高中生亦提早面對不同族群的關係。

(四)年輕人勇於突破傳統及禁忌,跨越了種族界限。

(五)通常是想藉由族群通婚來達到社會階層的流動,以獲取較高的社經地位。

族群通婚可以說是全球趨勢,在美國、日本、澳洲……等族群聯姻的例子屢見 不鮮。以美國為例,依據《紐約時報》刊登的一份調查報導指出,其各類人種中,

原住民與外人通婚的比例最高,每百人中有男六十人/女六十三人是與非原住民結

婚的,而白人則是比例最低,每百人中只有男四人/女三人是與非白人通婚(陳佩 周,1999)。而隨著越來越多外籍女性嫁入台灣,異國婚姻也成為台灣社會學領域 新興的議題。

二、國內相關研究

因為研究者背景關係,因此族群通婚以分析原漢聯姻及其混血第二代之實證 研究為主,異國婚姻則不在討論範圍。

胡台麗(1990)以花蓮縣低階退役榮民為研究對象,透過生命史的口述,瞭 解他們與其他群體的接觸及與原住民女性結婚的情況。研究發現:大部分都是老 夫少妻,平均年齡差為十八歲,有些則相差二、三十歲。居住在榮民社區中的外 省籍退役軍人雖然透過婚姻與其他族群接觸,但畢竟是把對方的女子娶回自己社 區,並企圖將妻子化為「外省人」,與妻家仍然維持相當距離,小孩子過戶的認為 自己是「外省人」,未過戶的還是山地人,大多不會說山地話。反觀居住於部落中 的榮民與原住民族群的接觸比較密切,部落中的慶典儀式,他們也有直接或間接 參與。榮民或多或少對於自己的「外省人」身份仍然有優越感,這種態度也影響 到他們的子女,宣稱自己是「外省人」,不喜歡人家叫他們為「山地人」。不過在 部落日常生活的族群接觸中這種「優越感」並不明顯。榮民的第二代有的積極參 加豐年節活動,也會說原住民語言,在面對母親的族人時並不否認自己也是山地 人。其態度與居住在榮民社區中而母親為山地籍的榮民子女有別。

孫家秀(1997)在研究中論及原漢雙族裔的中學生在學校情境中所面臨的各 種族群問題。並且強調具雙重身分的「種族邊緣人」,多半在族群認同時傾向於強 勢族群,以使自己能夠在主流社會中生存。而透過觀察及訪談發現,在個案中有 多位「混血」原住民夾於兩種族群文化間,有的不易察覺其具原住民的身份,而 隱匿在主流文化中,也有的很容易察覺其具原住民血統的身份,他們常被大環境 社會歸類為原住民身份。但不論是前者或後者,混血原住民大都不認同原住民,

而傾向認同於主流文化。只有少數一兩位雙族裔學生認同於原住民族。外在環境

(尤其是具權威公信力的導師認定)將雙族裔學生歸類為主流文化中,並以主流 文化的標準來期許他們,使其具有自信心,而不在乎別人的誤認與異樣眼光這對 雙族裔學生的自我認同產生很大的支配權。

賴錦慧(1998)以居住在退輔會安置措施下的農場型社區-四季新村,與外省 榮民通婚的原住民婦女為研究對象,從她們的生活經驗中探究我群與他群的意象 如何出現與變動,以及其過程中族群認同的形成、維持與變化的歷程。研究結果 發現四季新村原住民女性有部落性的群體認同和社區性的山地人認同。部落性群 體認同是在部落生活經驗中所形塑出來的,離開部落之後,缺乏原來的維持環境,

這種原生性的認同情感是無可取代的,既無法抹滅,但卻又無法繼續,然而她們 和部落的人因為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也有隔閡,所以呈現停滯狀態。而在四季新村

這種原生性的認同情感是無可取代的,既無法抹滅,但卻又無法繼續,然而她們 和部落的人因為無法繼續一起生活也有隔閡,所以呈現停滯狀態。而在四季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