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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動力漁船的發展

第三章 小琉球的漁業發展狀況

第三節 日治時期動力漁船的發展

1895 年(明治 28 年)日治時代開始,台灣設一縣(台北縣)、二民政支部(台 灣、台南)及一廳(澎湖),台南民政支部下設四個出張所(安平、鳳山、恆春、

台東),小琉球屬於鳳山出張所。

1901 年(明治 34 年),廢三級制改二級制,總督府下設廳及支廳,全台有 20 廳,南部地區有四廳,分別是鳳山、蕃薯寮(旗山)、阿緱(屏東)及恆春,

而阿緱廳下有東港、阿里港及枋寮支廳,此時小琉球稱為琉球區,設役場,隸屬 阿緱廳東港支廳管轄。

1909 年(明治 42 年)由於南北縱貫鐵路通車,將全台 20 廳縮減為 12 廳,

小琉球仍隸屬阿緱廳東港支廳管轄。

1920 年(大正 9 年)廢廳改州,廢支廳改郡市,全台設有台北州、台中州、

台南州、新竹州及高雄州,屏東地區設有屏東郡、潮州郡、東港郡及恆春郡,小 琉球將改“琉球區”為“琉球庄”,設為琉球莊役場,至台灣光復。

小琉球從光緒年間納入行政區內管理,一直都跟東港的關係非常密切,因此 產業的發展深受東港發展的影響,尤其在漁業上。而漁業的發展最重要的是日治 時期的動力漁船發展。

一、日治前期的產業狀況

日治時代開始時,小琉球大致上延續滿清時代的產業情形,日治初期的改變 並不大,根據大正三年(1914 年)瀧澤警部調查統計表,我們可以整理出幾個 這個時期的產業發展的特色。

(一)此時人口數為 3869 人,以小琉球面積 6.8 平方公里計算,其人口密度為每 平方公里 568.97 人,其中無人使用的原野地為一甲 400,只佔小琉球可用 地的 0.34%,小琉球在此時幾乎已經找不到荒地了,這樣的小琉球可以說 是一個人口幾乎飽和的小島了。

(二)漁業為小琉球人最主要的維生方式,漁業戶數佔總戶數的 74.9%,這表示 在陸地的農業並無法滿足小琉球稠密的人口,小琉球附近海域所擁有的優 良漁場剛好提供小琉球人發展漁業的場所。

(三)雨量集中於夏季及石灰岩的地質的自然環境不利於水田發展,因此所有的 田地皆為旱田,小琉球的農業型態就是以「看天田」的旱作為主。

(四)小琉球飼養家畜的情形非常普遍,依統計資料可知,平均每戶有 1.12 頭 的黃牛、2.99 頭豬,其他還有水牛、山羊及梅花鹿,以小琉球大部分多數 是漁業人口來說,小琉球人不只是兼漁業及農業而且還包括畜牧業。

表 3-3 大正三年(1914 年)瀧澤警部調查統計表

調查事項 內容統計 備註

戶數 內地人 2 戶 本島人 619 戶 人口 內地人 5 人

本島人 3864 人

大正二年死亡率 千分之二十六(大正元年是千分之三十一),健康 狀況有改善。

死亡總數 102 人

醫師醫生 無,本島人生病時自行購買草藥食用 阿片吸食者 檢查 324 人有 10 人吸食

犯罪檢舉數 大正二年有 19 件,其中 16 件為吸食阿片事件 地勢 東北往西南延伸,東西僅十七町,周圍三里餘,地

勢最高為二百八十七尺(白沙尾龜仔路山),全嶼 遍佈咾姑石且少有平坦的地方

地所 火田 367 甲 428 建物敷地 33 甲 582 墓地 2 甲 933 其他 976 原野 1 甲 400 計 405 甲 388

火田:指 旱田

(園)。

職業 漁業 459 戶 農業 98 戶 工業 5 戶 商業 9 戶 苦力 33 戶 其他 11 戶

家畜 黃牛 698 頭 水牛 23 頭 豬 1860 頭 山羊 40 頭 梅花鹿 40 頭

不具者 瘖啞者 7 人,其中男 3 人女 4 人 高齡者 八十二歲以上者 8 人,八十六歲 2 人 資產家 一千圓以上者 36 人

學校 公學校 1 明治 32

(1899)

設置 資料來源:整理自美內曇華(1916)〈琉球嶼紀行〉,《台灣醫學會雜誌》15:頁

144。

以當時的統計資料可看出漁業已為小琉球人之主要產業,但受限於自然環境 的少數沙岸地形(白沙尾)以及當時的捕魚技術,在日治時代的前期,小琉球的 漁業只限於使用竹筏及小帆船,作業地點只是在離海不遠的沿岸地區而已,當然 魚獲量也相當有限。因此小琉球漁業的發展必須等到漁船動力化之後才有長足的 進步。

二、日治時期的漁業發展

(一)漁業調查

日本政府統治台灣之後,為加強統治,開始對台灣做一連串的基礎調查,包 含土地調查(1905 年完成)、林野調查、幣制改革(1904 年完成)、及縱貫鐵路

的開通、基隆港及高雄港的築港(1908 年完成)37,同時也對於台灣的漁業資源

為本島發動機漁船鰹釣漁業之始。

以「凌海丸」在台灣海峽試驗拖網漁業。

在台灣北部調查冬季漁業及鰹漁業使用動力漁船情形。

調查澎湖地區的鮮魚運搬情形。

高雄附近的漁業調查,發現底棲魚類及洄游魚群豐富。

針對台灣南部各島嶼近海的漁業調查,發現豐富的暖流性魚群,

如鯨魚、鮪魚、鯊魚、飛魚、鰹魚及沙丁魚…等,確定於阿猴聽 沿岸發展定置漁業、於大坂埒發展補鯨業、於紅頭嶼及火燒島附 近發展鰹釣漁業、於琉球嶼附近發展鯊、鮪延繩釣及鰆流網等的 可能性。

明治 44 年

(1911 年)

以「凌海丸」在三貂角、基隆嶼附近做鮪流網漁業試驗。

以「凌海丸」在蘇澳近海做飛魚流網漁業試驗。

在台北州八斗仔庄地先及高雄州下大坂埒做小臺網漁業試驗。

以「凌海丸」做鰹漁業擴張漁場及延長逾期之試驗。針對鰹魚的 漁場、漁期、潮流、鰹魚群洄游狀態、餌料的供給等進行調查。

大正 2 年

(1913 年)

總督府於明治 43 年以來在澎湖地區試驗貝類養殖未見成效,本年 度總督府直接調查,以了解珍珠養殖業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針 對黑蝶貝、白蝶貝及珍珠貝的分佈區域及產量進行調查。

大正 3 年

(1914 年)

試驗船「凌海丸」在南部近海及北部近海試驗鮪魚延繩釣,為本 島鮪魚延繩釣之創始。

獎勵母船式鯛繩漁業。

大正 4 年

(1915 年)

試驗船「凌海丸」在在本年度十二月二十三日至翌年一月於南部 海域進行鮪魚漁場調查。

大正 6 年

(1917 年)

開始南洋地區的水產調查。

試驗船「凌海丸」到菲律賓、婆羅州及西利比斯海域進行一般水

產調查。

昭和元年

(1936 年) 試驗船「照南丸」至臺灣東部海域從事鮪、旗漁場調查。

昭和 12 年

(1937 年)

為使臺灣漁船能夠到菲律賓東部海域捕魚,試驗船「照南丸」至 菲律賓東部海域從事浮游魚類調查。

為增加鮪魚及黑鮪魚的漁獲量,試驗船「照南丸」展開漁場範圍 調查。

資料來源:1.吉越義秀,〈臺灣水產史(一)〉《臺灣水產雜誌》293(1939.6),頁 21~30。

1.吉越義秀,〈臺灣水產史(二)〉《臺灣水產雜誌》294(1939.9),頁 1~14。

台灣總督府對於台灣地區的漁業調查大致上從明治 28 年(1895 年)開始,

並且在明治 29 年(1896 年)在基隆設立水產調查根據地,並派遣技術人員進駐,

開始對基隆附近海域、新竹、鹿港之間的漁業及鹽業、海產的商業狀況及安平、

東港與小琉球各地的漁業狀況展開調查38,到了明治 43 年,台灣總督府為了調查 漁場,興建了“凌海丸”來專門負責這項任務,為了針對遠洋漁業的調查,凌海 丸在大正 8 年(1919 年)也改裝成具有遠洋能力的船隻。一直到昭和 6 年(1931 年)再以具有遠洋能力的“照南丸”取代凌海丸的位置,開始針對南洋地區從事 漁業調查。新漁場的試捕與試驗對於台灣整體的漁業有相當大的幫助,大正 15 年之後,總督府甚至以獎勵金的方式鼓勵民間加入漁場的調查工作,台北州也於 大正 15 年五月建造“大和丸”試驗船取代老舊的“北丸”調查漁場的工作39,是 以其他如新竹州於大正 10 年、高雄州於昭和 5 年也都建造了海洋試驗船。

從漁業調查地點的改變,可以理解日治時期的殖民地政府漁業政策一開始是 為了瞭解臺灣地區附近海域的漁業資源,後來隨著日本政府的「南進政策」,臺 灣總督府的海洋試驗船也開始更換具有遠洋能力的船隻,漁業調查的目標開始轉

38吉越義秀〈台灣水產史(一)〉《台灣水產雜誌》293 號(1939.8),頁 21

39吉越義秀〈台灣水產史(二)〉《台灣水產雜誌》29 號(1939.9),頁 7

至菲律賓、越南、泰國及馬來西亞地區的海域,在這樣的政策下臺灣的漁業發展

(1925 年)2

月 4 日

月 25 日 枋寮漁業組合 昭和 2 年

(1927 年)10 月 1 日

164 人

資料來源:〈島內漁業組合要覽〉《臺灣水產雜誌》第 282 號附錄(1938 年)。頁 55〜72。

就表 3-5 來看,在昭和 13 年(1938 年)時,小琉球的漁業組合人數 890 人,

是整個高雄州轄區下的 22 個漁業組合中,人數最多的一個,比東港漁業組合的 287 人還多上許多,若以昭和 10 年(1936 年)的統計資料,小琉球的總戶數為 894 戶,其中漁業戶數為 623 戶,漁業戶數比例為 70%,而且參加漁業組合的人 數為 465 人;同一個時間,東港地區的總戶數為 2727 戶,其中漁業戶數為 908 戶,漁業戶數比例為 33%,參加漁業組合的人數為 286 人40,由此可知,小琉球 從日治時代開始,其漁業從業人數比重已經相當高,也可以說已經完全是一個漁 業島了,而且其漁業發達的程度超越東港,為高雄州第一。但是,越來越多的漁 業從業人員在小琉球海域附近捕魚,由於漁業資源有限,小琉球的漁業在殖民政 府的鼓勵下,開始走向動力漁船的時代。

一般來說,漁業組合的快速成立可以反映出日本殖民地政府非常重視臺灣漁 業的發展,日治時期臺灣的水產團體有水產會、水產組合及漁業組合,在台灣總 督府於大正 13 年 3 月 8 日所發佈的「臺灣漁業組合規則」之後41,臺灣各地也陸 陸續續成立漁業組合,根據上表可知,高雄州管轄下的漁業組合在昭和 6 年 (1931) 以前就成立完畢,以大正 13、14 年所設立的數量最大。漁業組合是漁村的組織,

成立的目的當然是要共同發展地方的漁業事業,包括對漁場的保護、共同販賣、

40 北民平〈島內漁業組合現況-東港漁業組合〉第 255 號,頁 10,〈島內漁業組合的概況(十六)

-琉球漁業組合〉,《臺灣水產雜誌》第256 號,頁 18

41 吉越義秀〈臺灣水產史(二)〉《臺灣水產雜誌》第 294 號,1939 年,頁 5~6

資金的借貸、急難救助…等等42,其內容敘述如下。

1.資金借貸:

漁船動力化之後,相對於魚貨量的增加,漁業成本的支出也相對增加,根據

漁船動力化之後,相對於魚貨量的增加,漁業成本的支出也相對增加,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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