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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時期的漁業概況

第三章 小琉球的漁業發展狀況

第二節 清領時期的漁業概況

清領初期的小琉球移民延續鄭氏時期的漁民短暫移民,而且限制更多。康熙 23 年(1684),台灣併入大清帝國版圖,頒布「渡台禁令」,雖然成效有限,但是 也限制了漢人移入小琉球的數量,另外,康熙 60 年(1712)朱一貴事件發生時,

小琉球有一名叫王忠的人起兵相助30,這使得清廷對小琉球採取更加嚴格得管制

30 雍正元年(1723)藍鼎元《平台紀略》所載:「王忠起小琉球,皆願從君英政府,約朱一貴共

措施。

「至沙後肆更船,此處出海螺椰樹」31

從《康熙台灣輿圖》中的小琉球可看出當時的物產是海螺和椰子,並沒有任 何農業活動的記載。

甚至乾隆 28 年(1763),朱仕玠於《小琉球漫誌》中所記載:

「小琉球山在鳳山西南大海中,孤峰突峙,凌晨賓旭,屆夕凝霞。周圍三十 餘里,內饒竹木。山下多礁石,巨舟難泊,或欲取薪木,惟駕小舟。昔年聞有人 墾土而居,今亦徙歸台,以為禁地。」

由此可知,在乾隆中期之前,小琉球皆未有較大規模的移民,此時小琉球的 農業仍然未有較具規模的發展。

李宗信根據 1904 年《明治 37 年戶口資料》統計小琉球清代漢人移入戶數統 計表如下:

移 入 戶 數

0 2 4 6 8 10 12 14

年代 1660 1680 1700 1720 1740 1760 1780 1800 1820 1840 1860

圖 3-1 清代小琉球漢人移入戶數圖

資料來源:李宗信(2004),<小琉球的漢人移民與社會>,《台灣文獻》,55(4):

259。

事。」;《聖祖實錄》第296 卷:「藏匿鳳山莊之劉育、王忠并脫逃之陳功等,行令該督嚴緝。」

31 根據<畫說康熙台灣輿圖>,南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1999,頁 218

由圖中可看出有少數漢人陸陸續續移入小琉球的現象,此時清朝政府的政府 基於海防因素的考慮,小琉球孤懸海外,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很多時候被列為禁 地,也使小琉球的漢人移民出現斷斷續續的現象。例如:乾隆 29 年(1764)王 瑛曾於《重修鳳山縣志》卷一<輿地志><形勝>中有寫到:

「琉球禁地,平衍而盡浮沙…」

〈山川〉亦云:

「小琉球山,在縣南一百里。孤懸海中,周圍三十餘里…,下有巉石,不堪泊舟,

為鳳山水口奉禁界外」

卷十二<藝文志>中,黃家鼎<琉嶼曉霞>中又寫:

「綺橫平旦飛還駐,名類藩封禁又收。(小字注:乾、嘉屢封禁地,今則煙口稠 密)」

在這種斷斷續續被清朝政府列為禁地的情形之下,漢人仍然不斷地移入小琉 球,雖然規模不大,但也符合小琉球資源的利用原則,在自然環境的限制之下,

土地利用只能以栽種雜糧作物的「看天田」為主,在環境允許之下,人口也不斷 的成長,以致於有光緒 5 年(1879)夏獻綸於《台灣輿圖》<鳳山縣輿圖說略>

中所載:

「又有小琉球嶼者,在縣南六十里,與東港對峙,孤懸海中,周圍約二十里;居 民三百四十餘戶,男女二千餘口,地不產五穀,以捕魚兼蒔雜糧為生。光緒三年,

恐宵小之易於藏匿也,亦屯兵戍守。32

光緒元年(1875)台灣發生牡丹社事件,在沈葆楨的建議之下,清朝政府決 定大力「開山撫番」,除了建設必要軍事設施之外,也廣招人民開墾「生番地」,

在這種開放的政策之下,小琉球的人口也得以快速增加,因此在光緒 5 年(1879)

的時候,小琉球的人口已經達到三百四十餘戶,兩千多人口了。

小琉球的面積是 6.8 平方公里,如果我們以人口密度來算,小琉球此時的人

32 台灣文獻叢刊第 181 種「台灣府輿圖篡要」第二冊,頁 138

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 300 多人,這樣的人口密度已經相當高,應該是已經接近飽 和的人口數了。光緒 11 年(1885)台灣設省,巡撫劉銘傳為了增加賦稅,建立 土地制度,歷時六年的土地丈量之後,將小琉球及今日屏東縣新園鄉合稱「琉球 新園里」,至此小琉球正式成為鳳山縣之轄區,對缺乏固定水源,「地不產五穀,

以捕魚兼蒔雜糧」的小琉球來說,農業生產已經無法再有效地增加之下,只好以 發展海洋漁業,以獲得更進一步的發展。

小琉球最早的漁業發展是以竹筏為主,早在熱蘭遮城日誌中就有記載:

「於本月 9 日出發,去調查大員以南直到下淡水的福爾摩沙島海岸以及金獅 島的舵手 Blacq,今天搭戎克船新港號回來了,他報告說,上述島嶼,在繞航該 島所能看到的情形是,是充滿樹木,土地肥沃,在那裡看到兩個人,也看到很多 地方有煙升上來,但沒有看見船隻,只看見居民用來捕魚的兩條竹筏。33

光緒年間的記載:

「小琉球嶼(俗稱剖腹山),在港東里,縣東南六十里,與鳳山對峙(按昔 人有以小琉球為靈芝草著,云鳳山鼻下有石線一條,從海底過脈),孤懸海中,

周圍二十餘里(東西相距四里許,南北相距六里許,積方二時四里有奇),澳莊 各六(按六澳東曰大簝澳、西曰杉板路澳、南曰天台澳、北曰白沙尾澳、西北曰 花瓶仔澳、東南曰厚石澳;六莊即打牛崎莊、尖山莊、相思埔莊、魚埕尾莊、濫 潭莊、龜仔路腳莊是也),居民四百餘戶,男女二、三千口。地不產五穀,以捕 魚兼蒔雜糧為生。光緒三年,恐宵小之易於藏匿也,亦屯兵戍守之(營地在白沙 尾澳,現駐水師汛官一員,目兵二十四名)…34

其中「澳」是指竹筏出入,能停靠小船的地方,小琉球當時就已經有六個可 以讓小船停靠的小魚村,再加上小琉球盛產竹子35,台灣西南部沿海地區並未盛 產原木,再加上西南部沿海多沙岸地形,因此竹筏變成為小琉球對外交通與捕魚

33江樹生譯,《熱蘭遮城日誌(一)》,台南:台南市政府,1999,頁 27

34盧德嘉〈地輿諸山篇〉《鳳山縣采訪冊》,光緒 18〜20 年(1892-1894)

35 不著繪者,《臺灣地圖》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1982 年

的工具了。

根據筆者訪問林邊鄉放索村的耆老表示,想要編製竹筏的人,必須購買竹 子,再找村莊中編製竹筏技術高超的人,給予工資,竹子(約 7~8 公尺)是從中 盤商哪裡買來的竹山麻竹(民國 50 年左右每支大約新台幣 120 元),削下竹皮外 的皮膜,再以削下的皮膜及廢棄輪胎燒烤,慢慢把他彎成適合編製竹筏的形狀,

如果竹子有裂縫必須塗上灰以便防水,浸海水讓竹子吐出黏液,再把竹子拿到海 邊的沙灘埋起來,幾天之後再挖出來編製竹筏,編製竹筏是以藤或鐵絲當作繩子 加以綁緊,後來才有強化的塑膠繩,至於作為連接每根竹子中間的橫材是以較堅 硬的竹子(竹公)或相思樹來當作材料,大約每三尺三綁一根橫材,如果是一支 釣的竹筏只需 7~8 根竹子,但是如果是下網(牽罟)用的竹筏必須用到 20 根左 右的竹子才夠,如果只是在距海 2、3 浬的海邊作業,只需使用撐竿,如果要到 比較遠的作業地點例如:小琉球,則必須使用風帆,風帆由自己製作,買一張大 約長 8 尺至 1 丈、寬約 5~6 尺的白布,分為硬帆及軟帆,軟帆只需以一根竹竿從 對角線撐起,再由四角落的拉線控制方向及速度,較不佔船上的空間,另一種硬 帆是將數根竹子整齊排列在白布上縫好,硬帆的速度較快但是較難以控制方向和 速度,比較危險,將做好的帆插在以番石榴木做成的基座上即可。平時較久沒有 使用或有較大風浪的時候,可以輕易拖上岸直立放置,自然瀝乾,如果保養得宜,

勤於擦拭蟲油,竹筏的使用壽命可達二十年。大約民國 52 年左右開始以塑膠管 取代竹子,民國 60 年左右開始使用船外機,民國 60 年買一台日本三菱 5 匹馬力 的船外機是新台幣 9000 元,到目前為止都是使用有船外機的管筏36

36 屏東縣林邊鄉放索村洪永峰先生口述,2007 年 12 月 24 日訪問內容。

照片 3-1 硬帆式的竹筏

資料來源:筆者拍攝(200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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