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晚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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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受到些來自於家庭、周遭親友或社群環境的規範與限制,會促使我們應該要與適當 的對象結婚,明說或暗示那些人才是合適的結婚對象,那些人並非合適的結婚對象。
本研究也將針對受訪問者,探討對傳統婚姻觀念及現代婚姻觀念所持的看法。尤其整 體大社會的影響、銀行業的女性同儕之婚姻觀,對於受試者當事人的影響為何,更為 本研究之焦點。
第三節 晚婚因素
婚姻是指男女經過某種儀式之結合,而為社會所認可。換言之,婚姻是一種社會 所贊同的結合,使原本不相關的男女兩個人,發展出親密的關係。婚姻若如此重要,
更能使一個人成為完善的個體,那究竟是什麼因素,使得女性進入婚姻的時間,和社 會普遍的期望出現差異,而有延遲之晚婚現象。本節將針對導致女性晚婚之因素,加 以分析:
美國學者 Stein(1981)依據單身者是否為自願選擇的生活方式,以及是否預期 長時期維持這種生活型態,將單身者分為矛盾型、決心型、希望型、悔恨型等 4 種型 態來說明。郭曉瀅(2004:23-24)認為其中的矛盾型與希望型均屬於暫時性的單身,
二者的差別在於矛盾型的單身者重視個人自由與自我的發展,不會積極尋覓伴侶,對 於婚姻抱持著開放的態度;而希望型這類型的單身者通常是嚮往婚姻生活,也渴望結 婚,並積極尋找結婚對象,但可能有些非自願的原因,使得他們還在尋覓中。以上兩 種單身的類型,不論係自願與否,其單身的成因、對婚姻的看法及擇偶的偏好,皆屬 本研究欲探討的對象。
Lamanna 和 Riedmann(李紹嶸、蔡文輝譯,1991)歸納出幾點女性保持單身因 素,主要包括:
(1)處於適婚年齡的男性少於適婚年齡的女性,造成婚姻的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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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的普及,女權的擴張,女性就業、創業機會增加。
(3)態度改變,不再將婚姻生活視為人生的唯一選擇,多元生涯價值觀形成。
(4)傳統婚姻控制力的消滅。
(5)現代婚姻問題使得未婚男女對婚姻的觀望與卻步。
(6)家庭功能與結構的改變,使青年男女延長單身的時間。
就台灣地區目前實際情況來說,造成社會上晚婚現象的原因,究竟是因為未婚男 女缺少結婚機會,還是因為就算有結婚機會,但是卻找不到使其有結婚意願的對象 呢?
壹、結婚效益遞減
人口學家透過男女性別比例,估算各年齡男女婚配人數的多寡代表男女擁有的結 婚機會大小,分析對婚姻現象的影響。吳佩樺(2009:10-14)認為:「當未婚人口的 男女性別比例差異大時,會造成某些男性或女性無法找到配對的人,而被擠出婚姻市 場。除了性別比例外,男女社會性資源的差距也會影響到擇偶與結婚機會,若婚後的 產出利益小於個人單身時的利益,不論是男女都將選擇不要結婚,因此結婚利得的大 小也可以代表結婚意願的強弱」。
隨著女性的教育程度持續提升,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在職場上得以嶄露頭角,擔任 管理階層的職務,使得許多女性轉變為晚婚或者是不婚。而且經濟能力愈好的女性,
對另一半經濟能力的依賴也愈低,從結婚可以獲得的效益也逐漸下降,使得高經濟能 力的女性更難走入婚姻(李大正、楊靜利,2004;楊靜利、李大正、陳寬政,2006;
陳雅琪,2007;林侑靜,2009;韓秀妮,2015)。
美國國會總審計局(2001)曾在其提出的〝Women in Management〞報告中,就 2000 年的美國女性領導做出全國性的調查分析,調查範圍概分類為十項行業:通訊 業、公共行政、商業、娛樂業、其他專業服務(如會計)、教育、零售業、財政、醫 療服務和醫院外之專業醫學。其中婚姻狀態方面,女性領導者保持單身的情形在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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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裡皆比男性高,尤其在通訊業、教育和醫院外之專業醫學這三種行業中最為明顯。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2001:8-12)
而勞動市場的經濟條件改變,也和女性結婚傾向有所關係,若一地區的女性擁有 較多的工作機會,女性投入工作的時間也較長,也較傾向延長搜尋伴侶的時間,則不 婚的可能性也會提高,此結果也間接支持女性經濟獨立的論點(郭祐誠、林佳慧,
2012)。
綜觀以上,隨著社會的變遷和婦女解放思潮的興起,婚姻的功能漸漸被其他方式 給取代,在意識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後,認為女性不應該在婚姻關係中喪失自我,因 此吸引女性走入婚姻的誘因減少,使得越來越多的女性不再積極的準備進入婚姻。晚 婚所造成的影響,其一,造成家庭結構的持續縮小,小家庭亦即核心家庭以及單身家 庭成為家庭結構的主流。1990 年時,台灣每戶人口平均數為 4.1 人,到了 2000 年時 降為 3.4 人;其中以單身家庭增長最快。其二,近年來,台灣新生兒人數一降再降。
新生兒越來越少,老年人越來越多,台灣的人口結構已經可以用「斷層」來形容。根 據估算,1981 年,台灣新生兒數有 41.4 萬人,2000 年為 30.5 萬人,2003 年台灣新 生兒數只有 21 萬人。對於台灣新生兒數降樹枝快且深,社會學家深表憂慮,而以人 口斷層來表示此種長遠的社會危機(黃迺毓,1995:21-22)。
貳、有情人難尋
Dixon(1971)將結婚的影響因素分為三類,包括適當對象之有無、是否具備結 婚的能力、以及結婚的欲望。缺乏適當對象可能因為配對人口性別比例失衡,也可能 因為尋覓不到滿意的對象所致;結婚能力牽涉到個人條件優劣;結婚的慾望因本身對 婚姻的態度不同而不同,但態度往往由社會所塑造。雖然單身的人口比例越來越高,
不婚生活方式也逐漸成為部分人的選擇之一,但其中仍有人還是有意願走入婚姻生活 的,就目前社會的絕大部分人們而言,到了所謂的適婚年齡,他們依舊在意婚姻一事,
仍視婚姻為人生幸福的條件之一,可是造成她們單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尋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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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適的結婚對象。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2 年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行政院主計總處,2013),
其中 25 至 49 歲的未婚女性計 159 萬 3 千人,其目前仍保持未婚的最主要原因以「尚 未遇到適婚對象」為主占 57.77%,「經濟因素」占 12.51%居次。另外根據國內單身 的研究發現,目前維持單身的主要關鍵因素共同點往往是「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及
「缺乏結交異性朋友的環境與機會」(謝佩珊,1995;邵麗芳,1998;丘玲玲,1998)。
可見,女性在面對婚姻時,其中合適對象似乎為最重要的因素,若沒有合適對象,還 是會選擇暫時不結婚。
袁福洪(1980)認為單身因素包含三危機:擇偶條件過於嚴苛;只注意扮演「挑 選者」而忽略了「被挑選者」的角色;太講究「情調」、「氣氛」而被「白馬王子」的 浪漫假象所迷惑。雖然過去由父母決定婚姻的門當戶對已被現今的自由戀愛所取代,
但是女性在選擇另一伴時,仍要求對方的學歷、職業、身高、社經地位等條件不能低 於自己,這種避免下嫁的觀念仍然存在(楊美慧,1991)。
其實情侶兩人相遇、相識、相戀,最後是否能有結果,這中間過程充滿著種種變 數。在初相遇階段,外表及其外在特質會吸引對方的注意,引起對方的興趣,因而有 了最初的接觸。然而是否能發展到婚姻關係,除了需要靠更進一步相處外,還涉及社 會地位以及利益的考量(李紹嶸、蔡文輝譯,1991:81-82)。婚姻關係固然可能是相 當美好的經驗,在許多方面讓人感到幸福愉悅,但是,單身生活者也可以擁有這些東 西,只是形式上不同而已,現今的晚婚者,早已脫離過去易受責難的弱勢角色,而形 成一股新興勢力,單身生活者也可以主觀地選擇,把單身生活維持一段期間,當作一 種過度性質,然後再進入婚姻生活。由此看來,一個人生活的充實,生活的自在與否,
與有沒有進入婚姻並無直接關係,幸福美滿是要靠自己或兩人努力去追求,而非進入 婚姻從此擁有。
由以上探討所見,影響個人進入延遲婚姻的因素,通常不只一種,舉凡是自身的 擇偶條件、個人的選擇、外在環境的限制,或者是找不到適合的對象等,都可能是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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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形成的因素,有時亦可能是好幾個因素同時交互影響下產生的結果。而本研究,也 將針對受訪者造成晚婚的因素,從整體的因素加以探討。再針對這些研究結果,進行 比較分析,以瞭解晚婚者之婚姻觀以及導致晚婚之異同,以探求晚婚者成因是否具有 普遍性,或因研究對象所處的情境、特質之不同,而出現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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