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員婚姻觀與晚婚因素一以F銀行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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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 辭. 此時此刻,我的內心充滿無限興奮與感恩,在我數次與政大擦肩而過後,仍然還 能成為政大的畢業學子,真的倍感開心! 本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的就是恩師-指導教授林顯宗老師,為我開啟 了研究之門,從一開始論文題目的啟發,到之後實地著手撰寫與訪談的進行,每個階 段老師總是不厭其煩的教導與提點,即使有時論文進度有所延宕,老師也會不時關懷 是否遭遇困難或瓶頸,由於有老師的關心付出與悉心指導,才能使我在論文研究階段. 治 政 大 感謝指導教授趙竹成老師指導,使論文內容與結構更趨嚴謹;感恩三位口試委員 立. 如此順利,習業期間的諄諄教誨銘記在心。. 曾敏傑、李庚霈、周海娟老師願意在百忙之中不辭辛勞,擔任本次口試委員,對這份. ‧ 國. 學. 論文提出的精闢指正與修改建議,都使本文得以更臻完備。. ‧. 還要感謝本學程所有授課的老師們及共同打拼、一起努力的同學們,由於有你們 讓艱辛的研究所學習過程有趣起來,也使得苦悶的論文寫作變得更有意義,還有感謝. er. io. sit. y. Nat. 學程辦公室竹攸、麗娥助教的諸多協助與提醒。. 回首在職進修這兩年,周旋於工作、學業與家人之間,常常應接不暇,身心承受. al. n. v i n 壓力,所幸家人朋友、同事們都給予多方的支持與體諒,使我這段求學過程比很多人 Ch engchi U 來得順利。 最後,謹將這份研究成果與學習的喜悅獻給我摯愛的父母與一路陪伴支持我的家 人朋友們,因為有你們的幫助,我才能順利完成碩士學業及這份論文,謝謝你們!. 陳珮瑜 謹誌 民國 105 年 3 月 I.
(3) 摘. 要. 晚婚人口的增加,影響所及最顯著的就是生育率的降低。所以晚婚現象不單單只 是男女兩性的問題,也衍生出人口結構面及政府社會福利與相關政策制定等的問題。 而晚婚現象也充斥著各行各業,以國內金融業為例,金融業的員工往往以女性為大宗, 而在男性寥寥可數的工作環境下,容易造成金融業女性想要內銷不易;再加上工作時 間過長、工作壓力大,不容易自然認識到異性,若又不積極向外打開社交圈,單身的 狀態更是難以突破,因此為一項值得深究的課題。. 治 政 大 處於未婚狀態的女性金融從業人員,旨在探究晚婚女性金融人員的擇偶條件與婚姻態 立 本研究採取質化研究的半結構式訪談法,訪問了 12 名已達 30 歲(含)以上而尚. 度,企圖統整出影響她們晚婚的因素。經分析訪談資料後,所得研究重要發現如下述:. ‧ 國. 學. 一、結婚之必要性鬆動。婚姻是一種緣分,而結婚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是否能尋得一位. ‧. 「值得託付終身的對象」,如果結婚沒有單身好,那麼就更沒有結婚的必要了! 反而認為女孩子經濟獨立比較重要。. y. Nat. er. io. sit. 二、不一定只有結婚才算是盡子女的責任,不婚有時反而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陪伴家人, 進而孝順自己的父母親,為自己的原生家庭盡一份力量,讓父母們能夠放寬心,. al. n. v i n 也是另一種盡子女的責任,而且長輩也不希望子女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Ch engchi U 三、結婚也不一定要生小孩。生不生小孩應該是要在夫妻雙方都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及. 規劃下,再來慎重考慮之後做決定,此也正可呼應為何現在我國的生育率如此低 落。 四、不婚不等於晚年會孤獨。人本來就是孤獨的,有時候結婚有伴也不見得就比較不 孤獨,況且可以排解孤獨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每個人都會變老,最重要的應該是 要培養出自己的興趣。 五、工作環境、壓力多多少少對晚婚都有點影響。尤其是現今金融業面對國際化以及 同行競爭,處在此種競爭激烈的工作環境下,工作壓力大、工時長,往往下班時 II.
(4) 就已經疲累到不行,假日時間可能又必須得準備證照考試來努力充實自己,有時 忙到可能都沒有時間找對象,或者好好去經營一段感情,也會擔心有了家庭小孩 後,該如何在工作跟家庭間做一個權衡。 六、而這些晚婚女性金融人員仍未結婚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尚未找到一位「值得託付終 身的對象」,在未找到合適的人之前,採取不要勉強自己,寧缺勿濫的態度。而 且年紀越大,經歷過的事情越多,越能夠瞭解婚姻的現實面,對於結婚也就越沒 有了衝動。 本研究並根據研究發現,提出以下建議:. 治 政 大 能夠多元交友,不要再只是消極的隨緣等候緣分的到來。 立. 一、如果有結婚的意願及打算,就應該要積極準備,拓展人際關係,不要為自己設限,. 二、釐清自己真正的需求,設定務實、適合自己的擇偶條件,而非執著於某些三高等. ‧ 國. 學. 的外在條件。. ‧. 三、建議相關單位可多舉辦聯誼活動,提供多元交友管道,拓展認識異性之機會。. n. al. Ch. engchi. III. er. io. sit. y. Nat 關鍵字:晚婚、擇偶條件、婚姻態度、工作壓力。. i n U. v.
(5) Abstract The number of people getting married late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the most significant impact is the reduction in fertility. The phenomenon of people getting married late isn’t just a gender problem, but also causes different problems in demographic structure and government social welfare policy. And the phenomenon of late marriage filled various walks of life, for example in the domestic financial industry many of its employees are women but few men. Its long working hours and. 政 治 大. pressure cause women more difficult to find their ideal person. Therefore, this subject is worthy of inquiry.. 立. This study uses the qualitative methodology of semi structured interviews, to. ‧ 國. 學. interview twelve female financial people who are over 30-year-old and unmarried. In. ‧. this study I try to integrate the reasons that cause female financial people to get. sit. y. Nat. married late by observing their mate-selection preferences and marital values. After. al. v i n The most important prerequisite is to find an ideal person. If C h to get married engchi U n. 1.. io. points:. er. analyzing their interview data, the results of the research show the following key. getting married is not better than single, then the marriage is no more necessary!. 2. Marriage is not only being regarded as filial piety anymore. Unmarried people can have more time to accompany with their family and their elders hope their children do not marry just to marry. 3. Getting married doesn’t have to have children. A decision to having children should be at a stable economic base and after careful consideration. This is also why our fertility rate is so low. 4. Not married doesn’t mean you will be lonely when you are old. Everyone will get IV.
(6) older,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you should cultivate your own interests. 5. Working environment and pressure have little influence on the late marriage. Especially the financial sector now faces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Such a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work pressure, and long working hours make them not have time to find their ideal person or to manage a relationship. 6. And the main reason that female financial people getting married late is not found an ideal person and they don’t want to force themselves. This study also offer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治 政 大 marriage. set limits for yourself and keep passive attitudes toward 立. 1. Make a plan for life earlier and expand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ctively. Don’t. 2. Define their own needs and pragmatic conditions for their future partners.. ‧ 國. 學. 3. I recommend the coherent units to hold more gatherings cross organizations.. er. io. sit. y. Nat. opportunities to know friends of opposite sex.. ‧. Provide civil servants multi-dimensional channels to make friends and expand. al. n. v i n Key word:late marriage, mate-selection preferences, marital value, work pressure. Ch engchi U. V.
(7) 目 第一章. 錄.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4. 第三節. 名詞界定 ......................................................................................... 6. 第四節. 研究限制 ......................................................................................... 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8. 第一節. 婚姻的意義 ..................................................................................... 8. 第二節. 婚姻觀 ........................................................................................... 10. 第三節. 晚婚因素 ....................................................................................... 13. 研究倫理 ....................................................................................... 25. 訪談分析與結果 ........................................ 27. 第二節. 對傳統婚姻觀的看法 ................................................................... 27 a v. n. 第一節. er. io. 第四章. Nat. 第五節. 質性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 23. y. 第四節. 研究工具─訪談大綱 .................................................................... 22. ‧. 第三節. 研究對象之選定 ........................................................................... 20. sit.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18. 學. 第一節. ‧ 國. 第三章. 政 治 大 研究設計 .............................................. 18 立. i l C n 對現代婚姻觀的看法 40 h e n................................................................... gchi U. 第三節. 遲婚的個人因素 ........................................................................... 49. 第四節. 遲婚的工作環境因素 ................................................................... 57. 第五節. 遲婚的社會因素 ........................................................................... 64. 第五章. 結論 .................................................. 71.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71.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77. 第三節. 後續研究 ....................................................................................... 84. 參考文獻 ...................................................... 85. VI.
(8) 表 目 錄 表 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 2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 i n U. v.
(9) 第一章. 緒論. 本章計分為四節,第一節在於說明研究背景;第二節在於敘述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三節在於對相關名詞做界定;第四節說明本論文之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壹、晚婚趨勢、蔚為潮流. 政 治 大 把晚婚當作主題,並曾喧騰一時之現象,可以窺知台灣地區之晚婚現象,已經成 立. ‧ 國. 學. 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回顧 2009 年,當時引起台灣社會熱烈討論的一部偶像劇「敗犬 女王」,劇中討論的就是一位在事業上表現優秀、外表不俗,但就是過了適婚年齡還. ‧. 找不到對象的女性,做為劇中的主題人物,藉由這個女主角的單身未婚過程,完整呈. sit. y. Nat. 現出社會上許多高學經歷、高成就的女性,但卻苦無適婚對象來共組家庭的情況。. io. er. 我國傳統社會價值觀念,強調「男婚女嫁」,無論男女均視長大之後走入婚姻之. al. v i n Ch 亦逐漸朝著開放之途邁進,影響所及,臺灣粗結婚率近年呈現遞減的趨勢。粗結婚率 engchi U n. 路為理所當然。然而隨著整體社會的日趨開放,傳統社會價值觀念的改變,婚姻觀念. 係指每千位人口數之結婚對數,可做為一個社會進入婚姻情況的重要指標,由民國 70 年起至晚近台灣地區粗結婚率來看,近 30 年間粗結婚率由 9.55‰,下降為 6.39‰ (內政部統計處,2014:29)。 此外臺灣男女性平均初婚年齡亦逐年延後,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14:29-30) 的性別統計資料顯示,民國 90 年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齡為 30.8 歲,女性為 26.4 歲;但 到了民國 103 年,男性的初婚年齡上升為 32.1 歲,女性則為 29.9 歲,相較之下,女 性增加的幅度還比男性多了 2.1 歲。而民國 103 年男性結婚平均年齡為 34.1 歲、女性 1.
(10) 為 31.2 歲,與 102 年男性結婚平均年齡為 33.9 歲、女性為 31.0 歲相比較之下,男性 及女性皆增加 0.2 歲。行政院主計總處(2013:15)102 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 中亦指出,女性未婚比率為 32.55%,其中 25 歲以上女性未婚率為 20.74%,顯示出 因為個人價值觀念的影響,導致不婚、晚婚的族群是越來越龐大。 我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雖然許多國家也同樣出現晚婚的趨勢,但是我國的情 況尤為嚴峻。此可以由主計處(2010:44)社會指標統計年報資料所顯示,1999-2009 年 OECD 國家粗結婚率變化情形來看。台灣地區下降千分之 2.8,下降比率超出美國 下降千分之 1.5,南韓下降千分之 1.4,法國下降千分之 1.0,英國下降千分之 0.7,德. 治 政 大 0.3,芬蘭千分之 0.9, 等甚多。而這當中出生比率上升的國家,僅有愛爾蘭的千分之 立. 國下降千分之 0.7,加拿大下降千分之 0.6,澳洲下降千分之 0.5,日本下降千分之 0.5. 瑞典千分之 1.1 等三個國家呈現正成長。(行政院主計總處,2010)。. ‧ 國. 學. 貳、出生人口、快速下降. ‧. 而生育率的降低,其背後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國人的結婚年齡延後以及不婚的. y. Nat. er. io. sit. 比例逐年提高(陳肇男、駱明慶、吳惠林,2003:12;駱明慶,2007:55-56) 。晚婚 以及不婚人士的增加,影響所及最顯著的現象,在於人口出生數的下降。婚姻是建構. al. n. v i n 家庭組織的起點,更具有繁衍下一代的基本功能,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的變遷,傳 Ch engchi U 統婚姻價值觀念逐漸改變,而此改變進一步影響一國的人口結構,亦牽動著政府社會 福利與相關政策的制定 (行政院主計總處,2010)。 臺灣地區出生人口近數十年持續下降,1980 年出生人數為 413,881 人,2009 年 僅剩不到一半減至 191,310 人,到 2010 年新生兒人數更降至只有 166,886 人(內政部 統計處,2013) 。出生人數的快速下降,台灣已經淪為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由此也引發少子化的憂慮,現今台灣人口成長率偏低,甚至已經變成國安問題。 不婚和晚婚的影響,可能比婚後不生育更嚴重,當晚婚使得生育年齡延後,也將 使得婦女能生育的時期減少或生產的風險隨著年齡而增加,自然婦女的生育數就會減 2.
(11) 少。隨著初婚年齡延後,致女性生育第一胎平均年齡由 1980 年 23.5 歲逐漸提高至 2010 年 29.6 歲,延後了 6.1 歲(行政院主計總處,2010) 。晚婚人口的增加已成為事實,不 僅影響到台灣少子化及高齡化社會等人口結構面的問題,在其他政治、經濟、社會、 勞動力等各方面,也將衍生出不同程度的問題。. 參、晚婚現象、跨越職場 晚婚現象也充斥著各行各業。王曉晴(2008:124-128)研究指出一般行政/後 勤是單身族最高的職業,其次分別為教師、業務、行銷企劃、軟體工程師、政府相關. 治 政 大 成的單身者還在茫茫人海中尋找對象,儘管對象難尋,但仍然有高達 9 成的受訪單身 立. 機構行政人員等。而其中只有 3 成 2 的單身上班族目前有穩定交往中的異性,有近 7. 上班族仍期待婚姻,希望結束單身生活。而上班族 3 大主要單身原因是:無交往對象、. ‧ 國. 學. 沒有機會認識異性、尚無適婚對象。而因為工作造成單身的絆腳石,可能是工作環境. ‧. 較封閉或單純,不容易自然認識到異性,若又不積極向外打開社交圈,單身的狀態更 是難以突破;或者是工作時間過長、工作壓力大。. y. Nat. er. io. sit. 李媛(新京報,2015),中國國內知名相親網站珍愛網發布一份《單身新貴調查 研究報告》,調查結果發現,在中國有 9 成以上的單身新貴為大學學歷,其中研究所. al. n. v i n 及博士以上的單身新貴女性占 C 15.33%,比男性的 8.04%還要高出許多;而以從事的 hengchi U 行業中,單身新貴男性以製造業、IT 互聯網及金融業為主,女性則主要為金融業和 教育行業為主。而以台灣金融業為例,金融業的員工往往以女性為大宗,而在男性寥 寥可數的工作環境下,亦容易造成金融業女性想要內銷不易。 因此晚婚現象不只是發生在我國,而是世界各地都有同樣的趨勢,而且不僅僅是 男女兩性之間的問題,更與整個國家、社會未來的發展密不可分。預期這種現象日後 對於我們整體社會發展將造成何種衝擊,因此,這些晚婚者對於婚姻所抱持的態度為 何,導致她們晚婚的因素為何,為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3.
(12)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一、身臨其境、引發關注 現代社會普遍呈現晚婚現象,而此現象也充斥著各行各業。打開「全國碩博士論 文資訊網」,以單身、未婚女性為主題的研究不在少數,但在這些文章中,研究對象 多以公教人員尤其是未婚女性教師或公務人員為主,鮮少研究金融業女性婚友狀況的. 政 治 大 身處晚婚狀態,且即將接近人生重要階段的抉擇時刻,本身的身臨其境更為研究者欲 立 議題,有鑒於此類研究的不足,研究者同為女性金融從業人員的一員,目睹許多同業. ‧ 國. 學. 探討此議題的動機之一。. 二、條件尚佳、伴侶難尋. ‧. 金融業從業人員,大抵來說,學歷方面普遍屬於大學、研究所畢業的層級,收入. y. Nat. sit. 方面,和其他各行各業相比,亦屬中等以上之中間層級,在職業派遣、調動方面,雖. n. al. er. io. 然並非完全沒有,然而調動可能性不但頻率不高,且調動地點也僅在原先上班地點的. i n U. v. 鄰近地區,即使獲有機會外派遠去,工作單位也大多會顧及當事人的意願,以決定是. Ch. engchi. 否赴任,再者雖有加班可能性,但大抵上日常上下班時間相當固定,這種工作性質, 對於一位女性來說,在婚前算是一份穩定、評價不錯的工作,對於女性在婚後,更可 顧及家庭生活以及子女教養、照顧,甚至在休閒安排上,也由於工作時間穩定,可以 做預先的規劃與安排,此種職場環境,可說令人覺得是婚配良好的選擇對象。 然而,現實的社會上,觀察周遭從事金融業的女性從業人員,卻存在著不少素質 上不差的同事、同學、朋友等未婚單身女性,其中亦不乏高學歷、外表不俗者,雖然 嚮往穩定感情與婚姻,但卻面臨遲遲未有適當對象的困境,而產生未婚焦慮。此為引 起研究者欲探討此議題的動機之二。 4.
(13) 如果說大部分的晚婚者,在婚姻態度上,依舊保持將來要結婚的想法,那麼究竟 是哪些因素導致她們婚期的延遲。 董智慧(1998)的研究結果顯示多數未婚者均希望在 5 年內結束單身生活,進入 婚姻,真正抱持著單身主義的人不在多數。而造成社會上晚婚現象的原因究竟是因為 台灣地區的未婚男女缺少結婚機會?還是因為就算有結婚機會,但是卻找不到使其有 結婚意願的對象呢?究竟是何種原因造成這樣的擇偶困境,亦引發研究者想深入探討 瞭解晚婚現象的因素,以解答心中的困惑,並期望能為想找尋結婚對象的廣大單身男 女們,提供瞭解金融業女性晚婚的因素,以助她們藉由瞭解同業的處境,進而做為他. 政 治 大. 山之石之效用。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立. 貳、研究目的. ‧ 國. 學. 結婚是人生大事,也是多數人嚮往的一條道路,但現在卻不再是一個必然的過程,. 決定是個人的選擇還是大環境下的產物呢?. Nat. y. ‧. 究竟是什麼因素的影響所導致,這些晚婚者對婚姻有了不同的期待與看法,而晚婚的. er. io. sit. 綜合前述之研究動機,本文之研究目的在於瞭解晚婚女性金融人員的擇偶條件與 婚姻態度,包含三個目的如下:. al. n. v i n 瞭解晚婚女性金融人員對於婚姻的看法與評價。 Ch engchi U 瞭解晚婚女性金融人員心目中理想伴侶的條件,擇偶偏好,以統整出影響晚. (1) (2). 婚的因素。 (3) 根據研究發現及結果,提出適當可行之建議,進一步提供給相關人員及機構 做為參考。. 5.
(14) 第三節. 名詞界定. 壹、晚婚女性金融人員 對於單身的定義及解釋,袁福洪(1980)將單身定義為適婚年齡中的未婚者,或 是超過適婚年齡的未婚者,且未曾有法律婚約者;在邵麗芳(1998)的研究中,則將 單身者定義為「男性在 35 歲以上,女性在 30 歲以上之未婚者。」楊美慧(1991)也 沿用相同的定義;郭曉瑩(2004)的研究中,將單身定義為台北縣市單身人口中,從. 政 治 大. 未有法律契約,男性在 35 歲以上,女性在 30 歲以上之未婚者,但對於未來是否進入 婚姻則不做限制。. 立. 本研究參考相關論文研究及政府機構統計數據,本文決定採用郭曉瑩(2004)以. ‧ 國. 學. 「晚婚」來取代「單身」的說法,並同以「30 歲」作為研究女性金融從業人員晚婚. ‧. 之年齡基準點。本研究所稱之「晚婚女性金融人員」界定為:30(含)歲以上迄今仍 未曾有過法律婚約關係及婚姻經驗之女性金融從業人員,而女性金融從業人員係指現. y. Nat. n. al. er. io 貳、婚姻觀. sit. 仍服務於金融相關行業之女性。. Ch. engchi. i n U. v. 本研究所稱之婚姻觀,採江宜倩(2001:9-10)的說法,認為婚姻觀係指「個人 對婚姻任何有關的意識,此意識會影響個人的婚姻抉擇,內化成為個人獨特的婚姻態 度及價值信念,及潛在評判事務的標準。. 參、晚婚因素 本研究所謂的晚婚因素,係指透過受訪者主觀認定,導致目前已達 30(含)歲 以上的今日,而尚處於未婚狀態的種種因素。. 6.
(15)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基於主、客觀條件之因素,及礙於時間、人力及取樣本上的因素,而有以 下二項限制:. 壹、推論之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僅侷限於台北市之金融業女性,而台北市為台灣地區都市化程 度最高的地區,住民的生活樣式、價值態度、社會關係型態等面向,有別於其他區域,. 政 治 大 導致的晚婚成因,此為限制之一。 立. 因此,本研究所獲得的結論,不能類推至全國各地所有女性金融從業人員之族群,所. ‧ 國. 學. 貳、研究對象之限制. ‧.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係以 30(含)歲以上迄今仍未曾有過法律婚約關係及婚姻經. sit. y. Nat. 驗之女性金融從業人員,不包含男性晚婚人員之看法與觀點,此為限制之二。. er. io. 參、樣本抽取上之限制. al. n. v i n Ch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 30(含)歲以上迄今仍未曾有過法律婚約關係及婚姻經驗 engchi U. 之女性金融從業人員,在研究樣本的年齡上就有設定條件,因此樣本之選擇較難達到 完全的隨機抽樣,且所採取滾雪球之非隨機抽樣方法,係藉由研究者的人脈網路,找 尋符合條件的受訪者進行深度訪談,在樣本的代表性及樣本數上,仍有值得商確之處, 此為限制之三。. 7.
(16)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內容計分為三節,第一節探討婚姻的意義,第二節在於分析婚姻觀,第三節 說明現今社會導致女性造成遲婚的因素。. 第一節. 婚姻的意義. 由於本研究旨在探討女性金融從業人員之婚姻觀以及導致晚婚的因素,而在此所. 政 治 大. 謂的婚姻觀,係指對於婚姻一事之價值、態度,亦即在於探討受訪者對於婚姻一事所. 立. 採取之看法。因此,在探討婚姻觀之前,有必要先對結婚所具有的意義先加以理解,. ‧ 國. 學. 然後才接續論及婚姻觀。. ‧. 壹、婚姻的意涵. y. Nat. sit. 首先,結婚之意義為何?根據社會學辭典(彭懷真等譯,1991)的定義,認為「婚. n. al. er. io. 姻是一種制度或社會規範的結叢,在這種制度下承認一對男女的正常關係,並且將他. i n U. v. 們約束於相互權利義務的體系中,使家庭生活得以運作;婚姻同時也被認為是在社會 中所贊成的婚配安排模式。」. Ch. engchi. 陳珮庭(2004:14)及周彥亨(2005:4-5)均曾以文字文義上、法律層面、人 類學及社會學等各方面的角度來定義婚姻的意涵,以文義上而言,婚姻指的是男娶女 嫁所結合而成的夫妻關係,其過程涉及了兩個家族的結合,在法律層面亦以民法上的 成立要件來界定,人類學上的定義則指男女兩性透過婚姻組成家庭、繁衍後代及教養 子女等,而若從社會學角度觀之,則將婚姻視為社會中所贊成的婚配安排模式。 另方面周麗端(1999:7-8)發現每個人對於婚姻的感受有很大的差異,同時國 內外的學者,對於婚姻意義所做的界定,亦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綜合國內外學者的 8.
(17) 定義,將婚姻定義為「兩個人為滿足情感需求,經由社會或法律認可的儀式,共同生 活」。而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能夠永續發展最重要的原因在於透過婚姻關係的 建立,成立家庭,繁衍子孫,這也就是結婚的真諦。. 貳、婚姻必要性 雖然現代社會風氣比較開放,但是婚姻的必要性及其固有的功能仍然是難以被取 代的。謝秀芬(1986:9)指出家庭的歷史功能隨著時代、社會的變化而會有減少或 喪失的可能性,然而存在於家庭中的固有功能,依舊被維繫著,對於整體社會的重要. 治 政 大 上愈趨向於開放,但是絕大部分的人最終仍選擇婚姻,結婚成家的傳統婚姻價值、趨 立 性未減。Skolnick(1996:226)亦指出以最先進的美國為例,雖然婚姻與家庭生活的態度. 勢並沒有多大的改變。. ‧ 國. 學. 而人們為何想要結婚,結婚雖然有好處、有功能,但同樣的也有許多缺點。以前. ‧. 的人往往是經由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而結婚,而現代兩人結婚最常見的理由是彼此 深深相愛。戴傳文(1990)認為現代人透過婚姻制度,至少可以滿足物質需求、生理. y. Nat. er. io. sit. 需求及心理需求,而且結婚也被視作是青少年晉升成為成人一個重要的步驟及階段。 對於人類需求的滿足,根據 Maslow(1954:146-150)的人類需求層次理論,可以將. al. n. v i n 其分別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與自我實現需求五個層次,並且 Ch engchi U 由低層次往高層次發展,以建構完善的個體。首先,生理需求為最基本的層次,人類 生存必須滿足飢餓、口渴、溫暖與性等本質上的需要;其次,安全需求則包含免於生. 理上的傷害與心理上的恐懼,追求被保護與安全感;社會需求強調歸屬感與人際互動、 友情等與他人交流的需要;尊重需求再與追求自我價值、社會地位等認同感;最高層 次則是精神層次的人格與理想充分展現與發揮。葉玉珠、高源令、修慧蘭、曾慧敏、 王佩玲、陳惠萍(2003)亦呼應 Maslow 的論述,認可滿足了以上五個層次才能成為 完美的個人。 對於 Maslow 的論說,彭懷真(2003:45)指出,愛的可貴,就在於能實現人類 9.
(18) 的七個層級需要,婚姻所發揮的功能與人的種種需要都有關。對應於 Maslow 的第一 級,愛能滿足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第二級,愛使人有安全感,以愛為基礎的家庭可以 提供人生奮鬥過程中的避難所。第三級,愛使男女結合,經由婚姻的彼此接納,使人 具有歸屬感。第四,愛是某種成就感,有愛情意味著獲得人們的認可。第五級,愛增 添新知,使我們認識自己、瞭解異性和兩性關係。第六級,愛可以創造美麗,愛使人 神采飛揚,讓人羨慕。最後,愛更是一種自我實現,經由愛生命得以延續,理想可以 傳承。 綜觀以上,雖然現代大家對於婚姻的期待也跟以往不同,除了更重視兩情相悅的. 治 政 大 姻其固有的功能仍然是難以被取代的。既然婚姻是如此的重要,能使一個人成為完善 立 自由戀愛外,也渴望從婚姻關係中獲得情感上的支持、愛與被愛的心理需求,而且婚. 的個體,那究竟是什麼因素影響使得女性進入婚姻的時間有所差異呢?更為本研究欲. y. 婚姻觀. er. io. sit. Nat. 第二節. ‧. ‧ 國. 學. 探討的重點。. al. v i n Ch 應,一部分是由於習俗,還有一部分是來自價值判斷。價值觀是事物、想法、功能和 engchi U n. 人類是唯一會衡量價值的動物。人類的生活,除了有一部分是出於本能的自然反. 過程,我們認為有價值、珍貴、寶貴,以致於願意極力去達到或獲得,由此價值觀決 定了人類行為的目標和理想,透過不同的價值觀,個人均有自己認為理想的生活型態 (黃迺毓,1995:176-177)。. 壹、婚姻觀的意涵 吳如茵(2010:21)認為:「婚姻觀是個人與婚姻有關的認知,而這會影響個人 的婚姻選擇、婚姻態度等」。在華人傳統的社會觀念中,傳統的婚姻首要以生育、傳 10.
(19) 宗接代為目的,婚姻關係多呈現以夫為尊、不對等的關係,隨著時代變遷,現代社會 的婚姻觀也逐漸改變,除了重視兩情相悅的自由戀愛外,更講求在婚姻中對等的關係, 及彼此權利義務的劃分。 對於影響女性婚姻觀的來源,可追溯至幼年時期的家庭生活經驗。父母的關係與 親子關係都會影響到下一代對兩性的態度,包括婚姻觀、對婚姻的期待與看法(郭曉 瀅,2004:18)。幼年的生活經驗中,例如任意批評的教養方式、錯誤性別教育及偏 差性教育的影響、父母間的婚姻關係、或是過度堅持完美的個性等(楊美慧,1991; 丘玲玲,1998;郭曉瀅,2004:18),都對女性未來的婚姻觀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 治 政 大 接收到的參考訊息,若從小是在不完整、關係破裂的家庭中成長,長大後可能對婚姻 立. 因為家庭是我們最早接受社會化的場所,父母的婚姻關係也是子女學習兩性互動最早. 缺乏信心、沒有安全感,因而對婚姻有所卻步(郭曉瀅,2004:18)。. ‧ 國. 學. 年齡也是造成女性對婚姻看法及態度轉變的重要因素之一,廖和敏(1991)認為. ‧. 就女性而言,在不同的三個年齡階段對婚姻所抱持的想法及態度也有所差異。在 25 至 28 歲是期盼期、29 歲至 34 歲是尷尬期、35 歲以後是安心期,在期盼期時女性對. y. Nat. 覺得結不結婚不是那麼重要,也不那麼容易了。. n. al. 貳、擇偶偏好. Ch. engchi. er. io. sit. 婚姻仍存有期望,但到了 29 歲,則進入 30 拉警報的尷尬期,過了 35 歲之後,就會. i n U. v. 男女雙方總是在茫茫人海之中,尋尋覓覓自己人生中的另一伴,起初會因為外貌 或者相似的興趣彼此互相吸引,而開始交往,再透過不斷的瞭解、互動過程中,發現 對方是否最適合自己,再確認是否要進入婚姻的這一段旅程之中。B.Murstein(1987) 提出刺激–價值–角色理論(stimulus-value-role theory) 。認為男女有機會在比較自由的 情況下選擇對象時,則各當事人大都會依據本身所具有的條件、魅力以及在互動過程 中所展現的各種特質,以探索對方是否可以成為伴侶。而從交往開始,影響男女兩人 關係形成的因素,可以分為刺激–價值–角色等三個因素。伴侶在刺激階段,確認了具 11.
(20) 有相同程度的資質以及缺點之後,進而會有更深入的接觸與溝通,就進入了下一個價 值階段。在此階段男女相互地比較價值觀。角色階段則屬於真正行動的時期。由實質 的行動檢驗是否能扮演好另一半角色。經由此三種階段過程,最後才決定是否進入婚 姻。而經濟學家則從理性選擇的角度出發,認為「利得」是雙方資源交換後的結果, 男女是否能進入婚姻,則要看兩人所擁有的擇偶資源是否為對方所需要的。Gary Becker(1973)認為男女都期待結婚後的產出利益會比單身時來的高,所以當事人會 比較結婚後和單身時所得的利得大小來決定是否要進入婚姻(林文娟譯,1997)。因 此,結婚與否除了願不願意的問題,還牽扯到適當對象之有無。. 治 政 大 補說(theory of complementary needs)個人在選擇配偶時,以能夠達致結婚可能性的 立. 選擇配偶在心理方面,重要的有 Winch(1954)所提出的需求互補性。根據需求互. 範圍內,選擇最大滿足自己需求的人。亦即,選擇配偶時,並非考慮對方的需求和自. ‧ 國. 學. 己相同,而是選擇具有互補的特質,像是一位支配慾很強的男子,他的理想伴侶可能. ‧. 就是服從性很強的女子。根據角色理論的說法,一個人在挑選結婚伴侶的對象時,多 少對於所尋找對象總是有某種期待,而尋找對象者,在婚前如果發現對方,能夠符合. y. Nat. er. io. sit. 自己的角色想像期望,就容易挑選對方做為伴侶(徐光國,2003:129-130)。 隨著演化的歷程,亦形成男女在擇偶偏好上有所差異。女性希望透過選擇條件較. al. n. v i n 佳的異性來獲得優質的基因,期望可以幫助下一代擁有較佳的資源與競爭力。而男性 Ch engchi U 則是對女性之年齡與外貌門檻較為挑剔,因為年齡影響著女性的生育能力,外貌則影. 響著吸引力,而且越年輕貌美的越能嶄露其男性的魅力,如此也造成條件較佳的男女 擁有比較多的擇偶優勢和機會(莊耀嘉,2002;張榮富,2006;吳佩樺,2009:9-10)。 施葛父(1983)發現年齡層較低的,對於配偶的選擇較注重情感方面,感覺對不對最 重要,而且也比較重視外表容貌。相對於年齡層較高的,其擇偶偏好則傾向於選擇經 濟穩定、生活安定的對象。 綜觀以上,對於是否走進婚姻,其實所涉及的因素相當多元,選擇結婚對象的過 程,其實也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自由,只要彼此雙方情投意合就可以,事實上,還是 12.
(21) 會受到些來自於家庭、周遭親友或社群環境的規範與限制,會促使我們應該要與適當 的對象結婚,明說或暗示那些人才是合適的結婚對象,那些人並非合適的結婚對象。 本研究也將針對受訪問者,探討對傳統婚姻觀念及現代婚姻觀念所持的看法。尤其整 體大社會的影響、銀行業的女性同儕之婚姻觀,對於受試者當事人的影響為何,更為 本研究之焦點。. 第三節. 晚婚因素. 政 治 大 所贊同的結合,使原本不相關的男女兩個人,發展出親密的關係。婚姻若如此重要, 立 婚姻是指男女經過某種儀式之結合,而為社會所認可。換言之,婚姻是一種社會. ‧ 國. 學. 更能使一個人成為完善的個體,那究竟是什麼因素,使得女性進入婚姻的時間,和社 會普遍的期望出現差異,而有延遲之晚婚現象。本節將針對導致女性晚婚之因素,加. ‧. 以分析:. sit. y. Nat. 美國學者 Stein(1981)依據單身者是否為自願選擇的生活方式,以及是否預期. er. io. 長時期維持這種生活型態,將單身者分為矛盾型、決心型、希望型、悔恨型等 4 種型. al. v i n Ch 二者的差別在於矛盾型的單身者重視個人自由與自我的發展,不會積極尋覓伴侶,對 engchi U n. 態來說明。郭曉瀅(2004:23-24)認為其中的矛盾型與希望型均屬於暫時性的單身,. 於婚姻抱持著開放的態度;而希望型這類型的單身者通常是嚮往婚姻生活,也渴望結 婚,並積極尋找結婚對象,但可能有些非自願的原因,使得他們還在尋覓中。以上兩 種單身的類型,不論係自願與否,其單身的成因、對婚姻的看法及擇偶的偏好,皆屬 本研究欲探討的對象。 Lamanna 和 Riedmann(李紹嶸、蔡文輝譯,1991)歸納出幾點女性保持單身因 素,主要包括: (1)處於適婚年齡的男性少於適婚年齡的女性,造成婚姻的緊縮。 13.
(22) (2)教育的普及,女權的擴張,女性就業、創業機會增加。 (3)態度改變,不再將婚姻生活視為人生的唯一選擇,多元生涯價值觀形成。 (4)傳統婚姻控制力的消滅。 (5)現代婚姻問題使得未婚男女對婚姻的觀望與卻步。 (6)家庭功能與結構的改變,使青年男女延長單身的時間。 就台灣地區目前實際情況來說,造成社會上晚婚現象的原因,究竟是因為未婚男 女缺少結婚機會,還是因為就算有結婚機會,但是卻找不到使其有結婚意願的對象 呢?. 壹、結婚效益遞減. 立. 政 治 大. 人口學家透過男女性別比例,估算各年齡男女婚配人數的多寡代表男女擁有的結. ‧ 國. 學. 婚機會大小,分析對婚姻現象的影響。吳佩樺(2009:10-14)認為: 「當未婚人口的. ‧. 男女性別比例差異大時,會造成某些男性或女性無法找到配對的人,而被擠出婚姻市 場。除了性別比例外,男女社會性資源的差距也會影響到擇偶與結婚機會,若婚後的. y. Nat. er. io. sit. 產出利益小於個人單身時的利益,不論是男女都將選擇不要結婚,因此結婚利得的大 小也可以代表結婚意願的強弱」。. al. n. v i n 隨著女性的教育程度持續提升,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在職場上得以嶄露頭角,擔任 Ch engchi U 管理階層的職務,使得許多女性轉變為晚婚或者是不婚。而且經濟能力愈好的女性, 對另一半經濟能力的依賴也愈低,從結婚可以獲得的效益也逐漸下降,使得高經濟能 力的女性更難走入婚姻(李大正、楊靜利,2004;楊靜利、李大正、陳寬政,2006; 陳雅琪,2007;林侑靜,2009;韓秀妮,2015)。 美國國會總審計局(2001)曾在其提出的〝Women in Management〞報告中,就 2000 年的美國女性領導做出全國性的調查分析,調查範圍概分類為十項行業:通訊 業、公共行政、商業、娛樂業、其他專業服務(如會計)、教育、零售業、財政、醫 療服務和醫院外之專業醫學。其中婚姻狀態方面,女性領導者保持單身的情形在每個 14.
(23) 行業裡皆比男性高,尤其在通訊業、教育和醫院外之專業醫學這三種行業中最為明顯。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2001:8-12) 而勞動市場的經濟條件改變,也和女性結婚傾向有所關係,若一地區的女性擁有 較多的工作機會,女性投入工作的時間也較長,也較傾向延長搜尋伴侶的時間,則不 婚的可能性也會提高,此結果也間接支持女性經濟獨立的論點(郭祐誠、林佳慧, 2012)。 綜觀以上,隨著社會的變遷和婦女解放思潮的興起,婚姻的功能漸漸被其他方式 給取代,在意識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後,認為女性不應該在婚姻關係中喪失自我,因. 治 政 大 婚所造成的影響,其一,造成家庭結構的持續縮小,小家庭亦即核心家庭以及單身家 立. 此吸引女性走入婚姻的誘因減少,使得越來越多的女性不再積極的準備進入婚姻。晚. 庭成為家庭結構的主流。1990 年時,台灣每戶人口平均數為 4.1 人,到了 2000 年時. ‧ 國. 學. 降為 3.4 人;其中以單身家庭增長最快。其二,近年來,台灣新生兒人數一降再降。. ‧. 新生兒越來越少,老年人越來越多,台灣的人口結構已經可以用「斷層」來形容。根 據估算,1981 年,台灣新生兒數有 41.4 萬人,2000 年為 30.5 萬人,2003 年台灣新. y. Nat. er. io. sit. 生兒數只有 21 萬人。對於台灣新生兒數降樹枝快且深,社會學家深表憂慮,而以人 口斷層來表示此種長遠的社會危機(黃迺毓,1995:21-22)。. n. al. 貳、有情人難尋. Ch. engchi. i n U. v. Dixon(1971)將結婚的影響因素分為三類,包括適當對象之有無、是否具備結 婚的能力、以及結婚的欲望。缺乏適當對象可能因為配對人口性別比例失衡,也可能 因為尋覓不到滿意的對象所致;結婚能力牽涉到個人條件優劣;結婚的慾望因本身對 婚姻的態度不同而不同,但態度往往由社會所塑造。雖然單身的人口比例越來越高, 不婚生活方式也逐漸成為部分人的選擇之一,但其中仍有人還是有意願走入婚姻生活 的,就目前社會的絕大部分人們而言,到了所謂的適婚年齡,他們依舊在意婚姻一事, 仍視婚姻為人生幸福的條件之一,可是造成她們單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尋找不到 15.
(24) 合適的結婚對象。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2 年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行政院主計總處,2013), 其中 25 至 49 歲的未婚女性計 159 萬 3 千人,其目前仍保持未婚的最主要原因以「尚 未遇到適婚對象」為主占 57.77%,「經濟因素」占 12.51%居次。另外根據國內單身 的研究發現,目前維持單身的主要關鍵因素共同點往往是「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及 「缺乏結交異性朋友的環境與機會」 (謝佩珊,1995;邵麗芳,1998;丘玲玲,1998)。 可見,女性在面對婚姻時,其中合適對象似乎為最重要的因素,若沒有合適對象,還 是會選擇暫時不結婚。. 治 政 大、「氣氛」而被「白馬王子」的 選者」而忽略了「被挑選者」的角色;太講究「情調」 立. 袁福洪(1980)認為單身因素包含三危機:擇偶條件過於嚴苛;只注意扮演「挑. 浪漫假象所迷惑。雖然過去由父母決定婚姻的門當戶對已被現今的自由戀愛所取代,. ‧ 國. 學. 但是女性在選擇另一伴時,仍要求對方的學歷、職業、身高、社經地位等條件不能低. ‧. 於自己,這種避免下嫁的觀念仍然存在(楊美慧,1991)。. 其實情侶兩人相遇、相識、相戀,最後是否能有結果,這中間過程充滿著種種變. y. Nat. er. io. sit. 數。在初相遇階段,外表及其外在特質會吸引對方的注意,引起對方的興趣,因而有 了最初的接觸。然而是否能發展到婚姻關係,除了需要靠更進一步相處外,還涉及社. al. n. v i n 會地位以及利益的考量(李紹嶸、蔡文輝譯,1991:81-82) 。婚姻關係固然可能是相 Ch engchi U 當美好的經驗,在許多方面讓人感到幸福愉悅,但是,單身生活者也可以擁有這些東 西,只是形式上不同而已,現今的晚婚者,早已脫離過去易受責難的弱勢角色,而形 成一股新興勢力,單身生活者也可以主觀地選擇,把單身生活維持一段期間,當作一 種過度性質,然後再進入婚姻生活。由此看來,一個人生活的充實,生活的自在與否, 與有沒有進入婚姻並無直接關係,幸福美滿是要靠自己或兩人努力去追求,而非進入 婚姻從此擁有。 由以上探討所見,影響個人進入延遲婚姻的因素,通常不只一種,舉凡是自身的 擇偶條件、個人的選擇、外在環境的限制,或者是找不到適合的對象等,都可能是晚 16.
(25) 婚形成的因素,有時亦可能是好幾個因素同時交互影響下產生的結果。而本研究,也 將針對受訪者造成晚婚的因素,從整體的因素加以探討。再針對這些研究結果,進行 比較分析,以瞭解晚婚者之婚姻觀以及導致晚婚之異同,以探求晚婚者成因是否具有 普遍性,或因研究對象所處的情境、特質之不同,而出現差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7. i n U. v.
(2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金融從業人員在國內外金融環境變遷與經營競爭激烈的情況 下,婚姻觀與晚婚因素之探討。本研究擬先進行文獻檢閱,並以質性研究進行深度訪 談,提出本研究之研究架構,探訪 F 銀行金融人員各別不同的經驗,加以推敲及詮釋。 以下方別就本研究之研究方法、研究對象之選定及訪談大綱詳述之。. 第一節 治 政 研究方法. 大. 立. ‧ 國. 學. 壹、文獻回顧法. ‧. 文獻回顧法又稱為歷史文獻法是系統蒐集與客觀評鑑過去事實的資料,能考驗有 關事件的因果、成效或趨勢,以利瞭解過去及預測未來(陳建和,2002)。. y. Nat. er. io. sit. 朱柔若(2000)提到,文獻回顧有4種目的:(1)彰顯對某一知識體系熟悉的程度, 並且建立研究者對該研究領域的信用。(2)顯示過去研究的路線以及當下研究與過. al. n. v i n 去研究的關聯性。(3)整合並且摘要某個領域內已知的事物。(4)向他人學習並刺 Ch engchi U 激新觀念的產生。 研究者主要以訪談方法蒐集資料,研讀國內外與晚婚、婚姻觀及擇偶偏好等議題, 並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參酌相關文獻資料。做為建立本研究架構的理論基礎,進而建構 及擬定相關訪談問題與內容。. 貳、質性研究方法 質性訪談是一種為特殊目的而進行的談話-研究者與被訪問者,主要著重於受訪 者個人的感受(perception of self)、生活與經驗(life and experience)的陳述,藉著 18.
(27) 彼此的對話,研究者得以獲得、了解及解釋受訪者個人對社會事實(social reality) 的認知(Minichiello et al., 1995)。Neuman(1997)就指出:「質性研究是一種避免數 字、重視社會事實的詮釋,最具代表性的質性研究方法就是深度訪談。」(潘淑滿, 2003)。. 一、質性研究的意義 不同於量化研究以明確地描述標準化的統計與技術為必備要件,質性研究的中心, 是從一些有限的個別事物上產生大量豐富的資料,進而在資料集結的脈絡中,強調出. 治 政 大 們雖較不關心估算數量的問題,但因其傾向於非結構性,故而較能回應研究對象的需 立 資料的價值。質性研究通常較想要探究什麼東西存在,而不去在乎有多少的東西,他. 求及主題事物的本質(Walker,1985)。. ‧ 國. 學. 訪談法是質性研究中最重要的一種蒐集資料方式,其功能有6:(1)了解受訪者的. ‧. 所思所想,包括他們的價值觀念、情感感受和行為規範;(2)了解受訪者過去的生活 經歷以及他們耳聞目睹的有關事件,並且了解他們對這些事件的意義解釋;(3)對研. y. Nat. er. io. sit. 究的對象獲得一個比較廣闊、整體性的視野,從多重角度對事件的過程進行比較深入、 細微的描述;(4)為研究提供指導,事先了解哪些問題可以進一步追問、哪些問題是. al. n. v i n 敏感性問題,需要特別小心;(5)幫助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建立人際關係,使雙方的關 Ch engchi U 係由彼此陌生變成相互熟悉、相互信任;(6)使受訪者感到更加有力量,因為自己的 聲音被別人聽到了,自己的故事被公開了,因此有可能影響到自身文化的解釋與建構 (陳向明,2007)。. 二、訪談方式 深度訪談是由訪問者針對研究目的與受訪者進行互動,再由受訪者所提出的特殊 主題加以追問。在發問、聆聽答案的過程中,詮釋其對本研究的意義,然後更深入的 挖掘之前的答案而架構另一個問題(李美華等譯,1998)。結構式訪談主要以事先設 19.
(28) 定題目順序且是封閉式問題呈現。結構性訪談又稱標準化訪問,它是一種對訪談過程 高度控制的訪問,包括提出的問題、提問次序和方式,以及記錄方式等都完全統一。 半結構式訪談主要是利用較寬廣的研究問題作為訪談的依據,訪談大綱通常在訪談開 始前被設計出來,做為訪談的架構,但用字及問題順序並不用太侷限,可依實際狀況 做彈性調整,最主要的內容必須與研究問題相符,問題的型式或討論方式則採取較具 彈性的方式進行。而非結構訪談方式,又有無控制與半控制的不同,無控制類型指的 即是所謂非正式的訪談(Informal Interview),沒有特定談話焦點,訪談內容也沒有 組織,一切自然發生(袁方編,2002;黃光玉、劉念夏、陳清文譯,2004)。. 治 政 大 藉由訪談大綱來提問,此做法不僅可以讓受訪者有目標的回答問題,且可從受訪者的 立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方式,針對F銀行的金融人員進行資料蒐集,即是. 回答中做更深入的探討。在本研究的研究主題中,主要是探究F銀行金融人員的婚姻. ‧ 國. 學. 觀及晚婚因素,在訪談進行期間,研究者基於訪談情境之考量,可自行決定問題順序,. ‧. 亦可臨時提出更進一步的問題,使訪談內容更具關連性及自然性。. y. Nat. sit. n. al. 研究對象之選定 er. io. 第二節. 壹、選擇對象的方法. Ch. engchi. i n U. v. 依研究所需決定個案選取的範圍後,進行抽樣。在質性研究方法中,抽樣方式可 分為概率抽樣及非概率抽樣,概率抽樣是指每個研究對象都有被抽中的可能,最常見 的就是隨機抽樣。非概率抽樣則剛好相反,並不是每個研究對象都有被抽中的機會, 且抽樣過程是經過「選擇」 。本研究將採非概率抽樣方式中的「目的性抽樣」 ,儘可能 使本研究受訪者樣本之選取具有代表性,且資料能飽足以達成本研究之目的。. 貳、研究對象 20.
(29) 本研究採取目的性抽樣,共訪談 12 位 F 銀行金融人員。由於本研究的研究對象 限定在 30(含)歲以上迄今仍未曾有過法律婚約關係及婚姻經驗之女性金融從業人 員,在年齡及職業身分就有別於一般的研究對象,且每個人所服務的分行及部門也不 盡相同,所具備及面臨的情境、狀況及意願情形亦有所不同,故為使研究對象有意願 接受訪談,且願意打開心房幫助研究的進行,本研究在取樣的過程中,即先從研究者 熟識的親友及同事中邀請,或是經由親友或同事的介紹、推薦願意接受訪談且全程參 與研究過程者,再依次尋找符合條件的受訪對象。受訪者基本資料如下表 3-1。 表3-1. 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代號. 姓名. 年齡. A01. 陳小姐. 42 歲. A02. 陳小姐. 46 歲. 分行授信部門 資深專員. A03. 田小姐. 48 歲. 分行副理. A04. 郭小姐. 35 歲. A05. 陳小姐. A06. 林小姐. A07. 陳小姐. 35 歲. A08. 鄭小姐. 36 歲. A09. 李小姐. A10. 治 政分行外匯部門 大 資深專員. 學歷. 居住狀況. 研究所. 獨居. 大學. 與父母同住. 學. 獨居. 分行營管部門 二等專員. 大學. 與父母同住. 33 歲. 分行理財部門 二等專員. 大學. 與父母同住. 56 歲. 總行作業中心 資深專員. y. sit. Nat. 研究所. ‧. ‧ 國. 立. 職稱. 大學. 與室友同住. 分行外匯部門 一等專員. 研究所. 與父母同住. 32 歲. 總行電子通路部 二等專員. 大學. 與父母同住. 李小姐. 30 歲. 分行營管部門 四等專員. 專科. 與室友同住. A11. 王小姐. 31 歲. 總行電子通路部 二等專員. 研究所. 與室友同住. A12. 陳小姐. 30 歲. 分行授信部門 三等專員. 大學. 與父母同住. n. al. Ch. i n U. 分行營管部門 一等專員. engchi. 21. er. 獨居. io. 專科. v.
(30) 第三節. 研究工具─訪談大綱. 本研究以訪談大綱來進行,以預先設計好的問題,去了解受訪者的感受,使研究 資料的收集方面不會太偏離主題。訪談時不限制受訪者談話的內容及方向,讓受訪者 用自己的想法來陳述其經驗。以下為本研究設計之訪談問題:. 壹、婚姻觀 一、對傳統婚姻觀的看法. 政 治 大. 1.請問您對於「結婚是戀愛的墳墓」說法抱持何種看法?. 立. 2.請問您對於身為女孩子一定要結婚的看法為何?. ‧ 國. 學. 3.請問您對於結婚也是盡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抱持何種看法? 4.請問您對於「即使晚婚還是要結婚比較好」持何種看法?. ‧. 5.請問您對於「結婚就要生小孩」之說法,有何看法?. y. Nat. er. io. sit. 6.請問您對於女孩子如不結婚,年老時將面對孤獨看法為何?. 二、對現代婚姻觀的看法 a. n. iv l C n hengchi U 7.請問您對於一個人生活也不錯,不一定要結婚的看法為何? 8.請問您對於「周遭有很多人不婚,其實不婚也沒關係」看法為何? 9.請問您對於「女孩子不一定要結婚,同居其實也不錯」的看法為何? 10.請問您對於「只要有喜歡的人在一起,不結婚也沒有關係」的看法為何? 11.請問您對於一個人一生可以不結婚,要孩子可以收養的看法為何?. 貳、晚婚因素 一、個人因素 22.
(31) 12.請問您自己與異性交往、相處的情況為何?此情況和遲婚有何關係? 13.請問您在擇偶過程中,受到「愛情難以令人相信」的心態影響為何? 14.請問自己的長輩、親友對於您遲於進入婚姻抱持何種態度? 15.請問您對於無論年齡多大,有機會就要談戀愛結交異性友人的看法為何? 16.請問您談過戀愛而未進入婚姻主要原因何在?如一直未談戀愛,原因為何?. 二、工作環境因素 17.請問您工作場所同仁婚姻生活情況為何?對您結婚意願影響為何? 18.請問您與工作同仁相處、一起休閒情況如何?因而影響遲婚的情況為何?. 政 治 大. 19.請問您的工作環境,諸如壓力、忙碌及管理等,影響遲婚情況為何?. 立. 20.請問您在金融界上班,父母放心您一個人單獨過生活的情況為何?. ‧ 國. 學. 三、社會生活經驗. ‧. 21.請問現代社會真情難覓,影響您結婚意願情況為何?. sit. y. Nat. 22.請問您要好友的婚姻情況,對於本身遲婚影響的情況為何?. io. al. er. 23.請問現今大眾傳播對婚姻情況的諸多報導,對您結姻意願影響為何?. v. n. 24.請問現代社會謀生不易,對您結婚意願影響為何?. 第四節. Ch. engchi. i n U. 質性研究之信度與效度. 高敬文(1996)指出,質化研究考驗效度與依據的方法,並不雷同於量化研究,因 此,討論信度、效度問題時,須先給予新的定義,並應注意質、量研究考驗這些項目 時,是依據不同理論,並採取不同途徑的。Linclon & Guba (1984)就曾提出4個標準以 檢視質性研究的信度與效度,包括:確實性(credibility),即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 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即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可靠性(dependability),即信 23.
(32) 度(reliability);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即客觀性(objectivity)(胡幼慧、姚美華,1996) , 以下分別探討之。 (一) 確實性 指質性研究資料的真實程度,即研究者真正觀察到所希望觀察。有5種方法可以 增加資料的真實性,包括(1)增加資料的確實性,方法包括研究情境的控制、 資料的一致性、資料來源多元化。(2)研究同儕的參與討論。(3)相異個案資 料的蒐集(4)資料蒐集上有足夠的輔助工具。(5)資料的再驗證。 (二) 可轉換性. 治 政 大 訪者所陳述的感受與經驗,能有效的做資料性的描述與轉換成文字陳述,俾便提 立 評估研究的結果是否能適用於其他情境中,可採取的方法為豐富的描述,經由受. 供可能的應用者判斷可轉換的基礎。. ‧ 國. 學. (三) 可靠性. ‧. 穆佩芬(1996)認為,資料收集者的信度可由慎選訪談者、事前訪談技巧的訓練 與訪談情境的模擬等加以控制,以保持訪談情境的一致性。即研究結果的一致性. y. Nat. n. al. er. io. 發現的可接受性。. sit. ,可採取可依靠性審核,由審核者檢視研究過程是否嚴謹及系統化,以提升研究. (四) 可確認性. Ch. engchi. i n U. v. 可確認性是指研究發現的「中立性」、「客觀性」。在這裡牽涉很大的一個部份 是研究者偏見的問題(王文科,2000)。研究者對研究資料不加入個人的任何價 值判斷,因此在資料取得後,在研究過程中如有產生任何疑義,研究者不可用自 己的想法或邏輯推敲,而是要與受訪者再行確認,以確保資料的正確性。. 24.
(33) 第五節. 研究倫理. 質性研究需要更嚴密及更周延的研究倫理來防範研究者的一言一行可能對受訪 者造成不利的影響。否則主觀、武斷、扭曲或別有企圖的研究結果,不僅會傷害到當 事人,對社會亦會產生負面的影響(陳伯璋,2000)。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志願參與, 在研究的過程使用受訪同意書,在訪談前誠實告知受訪者研究目的、訪談大綱及互動 方式,受訪者在訪談過程中,可依其意願拒絕回答某些不願意回答的問題,或隨時退 出研究,為了顧慮被研究者的隱私,受訪者身分予以匿名處理。其次,在撰寫研究報. 政 治 大 核且同意後才會放進正式的研究報告內容中。如果受訪者認為某些部分不適宜呈現出 立. 告時,要注重受訪者真實意見的呈現。此外,在研究結果的呈現上,經過受訪者的檢. ‧ 國. 學. 來,則研究者根據其意見做適當的修改,直到受訪者覺得合適且同意後才放入正式的 研究報告中。根據潘淑滿(2003)質性研究經常會共同面臨的倫理議題,包括如下:. ‧. (一) 告知後同意. y. Nat. sit. 主要是指研究參與者是否充分被告知參與研究的意義與相關訊息,當研究參與. n. al. er. io. 者充份被告知有關之訊息,並決定參與研究時即簽署書面同意書。雖已簽署同. i n U. 意書,研究參與者仍可隨時要求終止研究關係。 (二) 欺騙與隱瞞. Ch. engchi. v. 原則上,研究者不應隱瞞研究的目的與身份,但在某些情況的考量下則並不盡然 做到,如為了帶給研究參與者更多的福祉,或研究須在自然的情境下進行等。但 這樣的兩難議題中,若無特定的對象可公開研究目的或身分時,隱藏是可被接受 的,但既使考量研究參與者的福祉,也不應以研究者的優勢而未尊重其應有的權 利。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必須適度的隱瞞與欺騙時,也應儘可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三) 隱私與保密 隱私屬於私人領域中不可以被公開的資訊,對研究所收集的資訊保密,是保障研 25.
(34) 究參與者隱私最根本的方法。研究者應主動在資料收集前,就可辨識研究參與者 身分的資訊處理方式,做事先的說明與討論,如做到刪除任何有關的可辨識訊息 之匿名原則的要求。 (四) 潛在的傷害與風險 避免可能的傷害最根本之道是匿名原則,必要時以口頭的方式替代書面的簽署。 資料收集過程中的意外事件,研究者都必須盡量的控制,或在必要時停止訪談。 研究者不可以勉強參與者談論其不想講的內容,並且在資料的呈現上,避免不當 的取捨,造成污名化與被標籤的情形。. 治 政 大 對於研究參與者的協助與奉獻,研究者可給予口頭或物質的回報。透過提供相關 立. (五) 互惠關係. 的資訊、幫忙處理事務或扮演好的傾聽者的間接方式回報研究參與者的協助。.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6. i n U. v.
(35) 第四章. 訪談分析與結果. 本章計分為五節,第一節為對傳統婚姻觀看法之分析,第二節在於探討受訪者對 現代婚姻觀的看法;第三節在於探討遲婚的個人因素;第四節在於探討遲婚的工作環 境因素;第五節在於分析遲婚的社會因素。. 第一節. 對傳統婚姻觀的看法. 政 治 大. 俗語說,結婚是戀愛的墳墓,此意謂著男女情侶在結婚之前,在談戀愛的過程中. 立. 大抵上覺得戀愛生活非常鮮明有趣,很羅曼蒂克,但是結婚之後,夫妻共同生活當中,. ‧ 國. 學. 所面對要處理生活卻是大小事情,最明顯的是柴米油鹽等小事,如此是否因而讓許多 未婚者,對於婚姻缺乏憧憬呢?. ‧. 受訪者同意結婚是戀愛墳墓的看法者有(A1)、(A2)、(A7)與(A9);認為自己尚未. y. Nat. sit. 結婚,這只是個假議題有(A3);認為結婚非戀愛墳墓者有(A4)、(A5)、(A6)及(A12);. n. al. er. io. 認為結婚是否為戀愛的墳墓,要看條件而定,持有條件的同意墳墓說有(A8);相信結. i n U. v. 婚是戀愛的墳墓,但不影響對自己婚姻考量有影響(A10)、(A11)。. 壹、結婚是戀愛墳墓. Ch. engchi. (一)認同結婚是戀愛墳墓 「沒錯,結婚後就是戀愛的墳墓,因為婚後有了家庭之後,男女雙方都會進入另 一個階段的成長,重點可能會擺在家庭、經濟、孩子、未來發展,或者各自追 求自己的興趣…等,使生活出現不再浪漫等現象,如此一來,跟戀愛時應有很 大差異,所以結婚是戀愛的墳墓。」(A1) 「結婚後面對現實的柴米油鹽醬醋茶,若有小孩更是問題之所在,如果夫妻本 27.
(36) 身對於小孩教養的方式有差異,又與公婆之間所採取的教養方式有所不同, 就足以讓夫妻關係之間,因教育方式之不同,而可以吵翻天,當然是墳墓」 (A2) 「是,結婚之後,除本身失去了許多婚前所擁有的自由之外,由於必須面對所 添增的夫家所屬的家人關係,多了牽掛,上有公婆,下有子女,平行的有妯 娌姑嫂,多了很多複雜的人際關係。」(A7) 「因新聞媒體常報導名人結婚之後,常遭遇到不幸的後果,因而離婚等等新聞 消息,這一類離婚事件,經由新聞報導的傳播,使得這類離婚消息,對於未. 政 治 大. 婚者多少會造成影響,導致寧可抱持單身主義也不願意結婚。」(A9). 立. (二)假議題. ‧ 國. 學. 「對我來說是個假議題,因為個人對於婚姻事有憧憬及不排斥的,只是遇不到對. ‧. 的人而進入結婚殿堂,也未能身臨其境,平日也不去多想結婚之後的生活為. sit. y. Nat. 何…。」(A3). io. n. al. er. (三)結婚非戀愛墳墓. i n U. v. 「我不認同這種說法,結婚後應該還是可以有戀愛的感覺。只要當事人有心營造. Ch. 浪漫的感覺即可。」(A4). engchi. 「不一定會因結婚後就沒有戀愛的感覺,還是會因雙方的相處而異。有些人沒 有戀愛的感覺,很可能在婚前的相處就很無趣。」(A5) 「結婚後是否成為墳墓,端看每個人對婚後的經營所抱持的態度及用心的程度 而定,如果婚後夫妻兩人力求浪漫,也可以過得很浪漫。」(A6) 「我對於結婚是否成為戀愛墳墓的關鍵點,這要看每個人對感情的經營方式吧! 當然結婚後必須面對許多生活上的瑣碎事情會讓人忽略了維繫感情的重要, 28.
(37) 但我不認為結婚就是戀愛的墳墓。」(A12) (四)有條件的墳墓說 「選錯人才是墳墓。我認為任何事情均事在人為,對於結婚之後之所以不在浪 漫,而成為戀愛墳墓,人選才是居關鍵的因素。」(A8) (五)相信但不影響婚姻 「我對於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種說法,抱持著相信,但是並不會因此拒絕婚姻 的想法。戀愛與婚姻的考量、角色與婚前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極大. 政 治 大 「同意,但是自己本身也沒有存在著「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種說法」,而對於 立 差異,但這都是人生的挑戰與成長。」(A10). ‧ 國. 學. 結婚一事有所排斥,只是現階段還不適合踏進去。身邊已踏入墳墓的朋友大 概一半一半,至少我看到大家結婚後都很幸福快樂,生了小孩後感情更好。. ‧. 所以雖說是墳墓,但等自己踏入後可能是另一個樂園也不一定。」(A11). Nat. sit er. io. al. y. 貳、女孩子結婚的必要性. n. 在我國傳統觀念中,對於男女結婚的看法,有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看法」,. Ch. engchi. 對此種觀念,受訪者的看法分析如下所述。. i n U. v. 受訪者當中,認同女孩子應該要結婚者有(A1)、(A12);不認同女孩子應該 要結婚,而認為經濟比較重要者有(A2);認同女孩子應該要結婚,但必須有好對象 做為前提則可結婚有(A3);不認同傳統觀念,認為女孩子沒有必要結婚者有(A4)、 (A5)、(A6)、(A7)、(A9)、(A10)、(A11);對女孩子應該要結婚的看法, 持不贊同也不否認的態度,認為結不結均可以有(A8)受訪者。 (一)女孩子應該要結婚 「依我看不論男女都應該要結婚,因為結婚才能使一個人更完整,到底一個女 29.
(38) 人在職場上打拼,總需要有個伴互相照顧,如此生活上也會比較安穩,親朋 好友再親. 也親不過枕邊人。」(A1). 「因為女生有天生的生小孩的使命,且生育有年齡限制,雖然要小孩不一定要 結婚,但在世俗眼光之下,大多數父母仍希望自己子女是結婚後才生小孩, 所以若是要小孩的話,大部分還是會選擇養育自己所生的「親生骨肉」,如 此女性會選擇結婚。」(A12) (二)經濟比較重要 「我認為現代社會女孩子經濟獨立比較重要,嫁到不好的或生不好的小孩,不. 政 治 大. 如一人自由自在。」(A2) (三)有好對象可結婚. 立. ‧ 國. 學. 「我個人認為結婚最重要的前提,在於遇到一為值得終身託付的伴侶,不能因. ‧. 為要達結婚的目的,隨便找一個人嫁。」(A3). Nat. sit. y. (四)沒有必要結婚. n. al. er. io. 「不認同身為女孩就一定要結婚的說法,就結婚來說如沒有單身好,就沒結婚 的必要性。」(A4). Ch. engchi. i n U. v. 「不一定要結婚。如果生活過得好,習慣了這種生活方式之後,日常生活上並 沒有任何不便之處。」(A5) 「不認同,現今女孩子經濟獨立,社交圈多元,男女受教權平等,有自己的想 法,有自己的謀生能力,可選擇自己合適的方式生活,不受婚姻、家庭的束 縛,人生更精彩。」(A6) 「不同意,女生經濟獨立的話,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 式,單身也是一種美好的生活方式。(A7). 30.
(39) 「我覺得台灣因深受傳統觀念影響,認為「男大當娶,女大當嫁」,但是在過 去因女生經濟較不獨立,日常生活所需,有必要依賴結婚的伴侶取得供應, 所以如果不婚將會承受莫大的壓力。但現今社會,女性意識抬頭,可選擇自 己要的生活方式,不一定要結婚。」(A9) 「不認同。早期女孩被賦予的任務更多的是傳宗接代,然而不同於以往,現代 女性可以通過工作等方式,在經濟上可以保證自己生活無缺之外,在其他領 域也可以獲得成就與認同。」(A10) 「對於有這些看法的人,覺得愚昧(不管是男或女),雖然我自己本身不是不. 政 治 大 進入婚姻生活者,另有遠大的目標等因素而無法踏入婚姻,我認為這些人不 立 婚主義,但是對於不結婚的女孩覺得很敬佩,她們也許有苦衷,或許這些未. ‧ 國. 學. 應該受到世俗眼光把她們視為另類的不公平對待,也不應該受到批判。所以 對於本題的問題,我反而覺得有這種女孩子一定要結婚的人思想太封閉,不. ‧. 懂得尊重不同的觀念與做法。」(A11). sit. y. Nat. (五)結不結均可以. n. al. er. io. 「沒有一定。因為結婚而過婚姻生活的人,有過得很幸福的人,也有婚姻悲慘. i n U. 的人,沒結婚者的處境也大概如此。」(A8). Ch. engchi. v. 我國傳統觀念中,對於男女結婚的看法,有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看法」, 對此種觀念,訪談結果呈現相當分歧的狀態,受訪者當中,首先,有認同女孩子應該 要結婚者;其次有不認同女孩子應該要結婚,而是認為經濟比較重要者有;再次,認 同女孩子應該要結婚,但必須有好對象做為前提則可結婚者;另方面,有持不認同傳 統觀念者,認為女孩子沒有必要結婚者有;最後,對女孩子應該要結婚的看法,也有 持不贊同也不否認的態度,認為結不結均可以。 整體來說,由於現今女性意識抬頭,已不再深受「男大當娶,女大當嫁」傳統思 維的影響,反而認為女孩子經濟獨立比較重要,如果選錯人或嫁錯人,那麼還不如選 31.
(40) 擇自己合適的生活方式來過生活比較實在,這樣一個人自由自在的,亦可以讓人生更 加的精彩,畢竟人生只有一次。整體而言,認為結婚對於女孩子而言沒有一定的必要 性,而此與吳如茵(2010)的研究發現就有所差異,就婚姻的意義而言,晚婚女性公 務員對於婚姻的意義仍較傾向正面、肯定的態度,認為婚姻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具有 家族傳承及穩定的意義,並期待擁有彼此對等、陪伴分享的婚姻關係。. 参、結婚屬身為子女的責任 在傳統的家庭觀念中,強調父嚴、母慈、子孝,而女子長大之後,要找個歸宿, 如此才能讓父母放心,達到孝順父母的社會倫理要求,然而此種傳統孝順倫理,在現. 政 治 大. 代社會已經出現很大的式微現象,受訪者對這一傳統觀念的看法為何?. 立. 贊同父母總是牽掛著子女的婚事,總希望子女結婚,所以結婚是盡一份為人子女. ‧ 國. 學. 的責任有(A1)、(A4)、(A11);對於有人認為結婚是盡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 ‧. 持不同意看法者有(A2)、(A3)、(A6)、(A7)、(A9)、(A10)、(A11)與 (A12)受訪者;認為子女的婚事,和結婚是盡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兩者之間沒有關. y. Nat. n. al. er. io. 的孝有(A8)。. sit. 係有(A5);認為只要子女各方面的表現均很傑出即可,結不結婚根本無損於對父母. (一)結婚是子女的責任. Ch. engchi. i n U. v. 「是,每個父母總是牽掛著子女的婚事,總希望子女都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所以結婚是盡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身為父母者的長輩,如果自己的子女尚 未完成終身大事,總是牽掛在心。」(A1) 「我認同這種看法,中國人的觀念裡,結婚是盡一份為人子女的責任。結了婚 才能給人這孩子已經真的長大的感覺。」(A4) 「同意,父母可能盼了一輩子就是希望女兒嫁給好人家或兒子夠成家立業,娶 一個好媳婦入門,生育子女,傳宗接代,這種期望其實也是希望在他們走了 以後,還有人能夠陪伴我們,抑或是現今世俗眼光仍對於未婚女子嚴厲,父 32.
(41) 母應該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兒被人家指指點點,我的確是有看過為了父母而結 婚的人。」(A11) (二)不同意 「不結婚更能孝順自己的父母,結婚後要考慮婆家經濟及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 去的水,就不能自在回娘家。」(A2) 「個人認為,為人子女對父母親最重要的是行孝為先。在未嫁出去之前,和父 母一起生活之時,好好地和父母相處才重要。」(A3) 「不必被舊觀念的框架所束縛。嫁不嫁這件事,和對父母的盡孝與否,並沒有. 政 治 大 「不同意,單身的女兒更能為原生家庭盡一份力量。尤其在結婚之前,所面對 立 任何關係。」(A6). ‧ 國. 學. 的是養育自己的父母,盡孝更為自然。」(A7). 「爸媽對於子女的決定皆保持尊重,並不會因我還未進入婚姻生活有所擔心、. ‧. 焦慮,況且身為子女,不一定只有結婚才算是盡子女的責任,不婚反而有更. sit. y. Nat. 多的時間陪 伴家人。」(A9). io. er. 「理解但不認同,我不覺得每個人都需要完成婚姻才表示盡到責任與孝道。不 只是結婚,父母也都覺得子女找到一份安穩的工作是盡到孝道一樣,都是父. n. al. Ch. i n U. v. 母對子女的期許,但相信只要自己過得好,就能讓父母放寬心。父母對子女. engchi. 的關心,不會集中在婚姻的單一事件上。」(A10) 「我不認為,每個人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況且結婚也並不是一定就會幸福 美滿,如果結婚之後,婚姻生活不美滿,反而讓父母更加的擔心,這不算是 一種負責任的方法。」(A12) (三)沒有關係 「結婚和盡子女的責任應該是沒有關係,我認為身處現代社會,一個人長大之 後最重要的應該是具備謀生能力,而不是結婚與否。」(A5).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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