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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有效樣本

本研究採用「準實驗研究法」(quasi-experimental design)之不等組前後測實驗設計,

以班級為單位,隨機選取一班為實驗組及另一班為控制組,做為實驗的樣本,其中實驗組26 人,控制組26 人,實驗組中挑選英語學期成績在70 分以上的學生13 人,為英語學業成績高 成就組,未滿70 分的學生13 人,為英語學業成績低成就組。

第二節 實驗組與對照組在學習成效的分析

本節主要分析實驗組在使用平板電腦電子書註記拍照學習系統進行教學後,與傳統教學 的對照組,在英語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學習成效的差異情形,分析時,以學習方式(是否使用 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為自變項,以學生在英語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測驗的後測分數為依變 項,並以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測驗的前測分數為共變項,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4.2.1 實驗組與對照組在英語聽力辨識學習成效的分析

表4-2-1 實驗組與對照組聽力測驗前、後測敘述統計一覽表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前測成績

對照組 26 65.42 17.438

實驗組 26 65.54 19.437

後測成績

對照組 26 85.65 19.687

實驗組 26 90.35 12.903

37

由表4-2-1 可知,二組學生的成績,後測平均數皆高於前測平均數,實驗組學生後測平 均數高於控制組後測平均數,實驗組和控制組分數上的差異是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性,必須 再以共變數分析進行檢定,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之假定。

一、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需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的目的是在檢定各實驗處理組內,各分組的自變項與共變項間是否有顯著的交互作用,如果 交互作用的檢定達到顯著,表示自變項與共變項間,互有影響的關係,這樣就違反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的假定,相反的,如果自變項與共變項間的交互作用顯著,代表未違反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的假定。本研究的自變項有「是否使用平板電腦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一項,因 此在進行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時,宜採用「單因子共變數分析」來進行其迴歸斜率同質 性檢定。

表4-2-2 聽力測驗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校正後的模式 6623.323

a

3 2207.774 14.102 .000

截距 8715.936 1 8715.936 55.673 .000 前測成績 6313.274 1 6313.274 40.326 .000 組別 231.332 1 231.332 1.478 .230 組別 * 前測成績 109.050 1 109.050 .697 .408

誤差 7514.677 48 156.556 總數 416826.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14138.000 51

38

表 4-2-2 為聽力測驗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之結果(組別*前測成績列之數據),F 檢 定為.697,顯著性為.408>.05,未達.05 的顯著水準,接受虛無假設,表示兩組迴歸線的斜 率相同,亦即共變項(前測成績)與依變項(後測成績)的關係不會因自變項各處理水準的不同 而有所不同,符合共變數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以繼續共變數分析

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以聽力辨識測驗的前測分數為共變項,英語聽力辨識的後測分數為依變項,是否使用電 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為自變項,進行共變數分析,減少前測成績所產生的影響後,考驗兩組之 間是否有顯著差異。

表4-2-3 單因子變數分析表(聽力辨識)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淨相關 Eta 平方

校正後的模式

6365.470

a

2 3182.735 20.065 .000 .450

截距

8830.246 1 8830.246 55.668 .000 .532

前測成績聽力

6079.239 1 6079.239 38.325 .000 .439

組別

277.883 1 277.883 1.752 .192 .035

誤差

7772.530 49 158.623

總數

416826.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14138.000 51

表4-2-3 顯示,排除共變項(前測成績)對依變項(後測成績)的影響力後,其F 檢定 為1.752,顯著性為.192>.05,未達到.05 顯著水準,表示後測成績表現不會因實驗對象接 受不同教學方式(自變項)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亦即排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使用電 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的實驗組,比不使用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的對照組,其學習成效不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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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實驗組與對照組在英語口說能力學習成效的分析

表4-2-4 實驗組與對照組口說測驗前、後測敘述統計一覽表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前測成績

對照組 26 28.50 17.480

實驗組 26 29.96 18.763

後測成績

對照組 26 50.31 20.173

實驗組 26 61.69 24.192

由表4-2-4 可知,二組學生的成績,後測平均數皆高於前測平均數,實驗組學生後測平均數 高於控制組後測平均數,實驗組和控制組分數上的差異是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性,必須再以 共變數分析進行檢定,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之假定。

一、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需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的目的是在檢定各實驗處理組內,各分組的自變項與共變項間是否有顯著的交互作用,如果 交互作用的檢定達到顯著,表示自變項與共變項間,互有影響的關係,這樣就違反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的假定,相反的,如果自變項與共變項間的交互作用顯著,代表未違反組內迴歸 係數同質性的假定。本研究的自變項有「是否使用平板電腦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一項,因 此在進行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時,宜採用「單因子共變數分析」來進行其迴歸斜率同質 性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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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5 口說測驗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校正後的模式

17589.041

a

3 5863.014 31.617 .000

截距

10395.013 1 10395.013 56.057 .000

組別

440.392 1 440.392 2.375 .130

前測成績

15866.184 1 15866.184 85.561 .000

組別 * 前測成績

7.636 1 7.636 .041 .840

誤差

8900.959 48 185.437

總數

189562.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26490.000 51

表4-2-5為口說測驗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之結果(組別*前測成績列之數據),F 檢定 為.041,顯著性為.840>.05,未達.05 的顯著水準,接受虛無假設,表示兩組迴歸線的斜率 相同,亦即共變項(前測成績)與依變項(後測成績)的關係不會因自變項各處理水準的不同而 有所不同,符合共變數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以繼續共變數分析。

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以口說能力測驗的前測分數為共變項,英語口說能力測驗的後測分數為依變項,是否使 用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為自變項,進行共變數分析,減少前測成績所產生的影響後,考驗兩 組之間是否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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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6 口說能力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淨相關 Eta 平方 校正後的模式

17581.405

a

2 8790.703 48.352 .000 .664

截距

10433.037 1 10433.037 57.385 .000 .539

前測成績口說

15896.482 1 15896.482 87.436 .000 .641

組別

1284.195 1 1284.195 7.063 .011 .126

誤差

8908.595 49 181.808

總數

189562.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26490.000 51

表4-2-6 顯示,排除共變項(前測成績)對依變項(後測成績)的影響力後,其F 檢定 為7.063,顯著性為.011<.05,達到.05 顯著水準,表示後測成績表現會因實驗對象接受不同 教學方式(自變項)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亦即排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使用電子書註 記拍照系統的實驗組,比不使用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的對照組,其學習成效顯著。

第三節 實驗組高、低學業成就學童英語學習成效分析

本節主要是分析實驗組學生在使用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後,對不同學業成就表現的學 生,其英語學習表現中的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的學習成就是否有顯著差異,實驗研究前,先 對實驗組學生進行分組,將英語學期成績 70 分以上的學生 13 人,視為英語學業成績高成 就組,將英語學期成績未滿 70 分的學生13 人,視為英語學業成績低成就組,兩組學生英語 學習表現的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的前、後測的敘述統計,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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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學業成績高成就組與學業成績低成就組在聽力辨識學習成效的分析

表4-2-7 學業成績高、低成就組英語聽力辨識測驗前、後測敘述統計一覽表

學業成就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聽力前測

高成就組 13 80.08 11.361

低成就組 13 51.00 14.142

聽力後測

高成就組 13 98.31 2.689

低成就組 13 82.38 14.222

由表4-2-7 可知,二組學生的聽力辨識測驗,後測平均數皆高於前測平均數,高學業成 就組學生後測平均數高於低學業成就組後測平均數,但高學業成就組學生進步幅度(18.23 分)小於低學業成就組(31.38 分),兩組分數上的差異是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性,必須再 以共變數分析進行檢定,在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之假定。

一、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表4-2-8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校正後的模式 6489.186a 3 2163.062 13.574 .000

截距 8522.338 1 8522.338 53.482 .000 組別 229.332 1 229.332 1.439 .236 前測成績 6196.027 1 6196.027 38.883 .000 組別 * 前測成績 123.716 1 123.716 .776 .383

誤差 7648.814 48 159.350 總數 416826.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14138.00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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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8 為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之結果(組別*前測成績列之數據),F 檢定為.776,

顯著性為.383>.05,未達.05 的顯著水準,接受虛無假設,表示兩組迴歸線的斜率相同,亦 即共變項(前測成績)與依變項(後測成績)的關係不會因自變項各處理水準的不同而有所差 異,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以繼續共變數分析。

二、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4-2-9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淨相關 Eta 平方

校正後的模式 2570.595

a

2 1285.298 18.577 .000 .618 截距 3056.358 1 3056.358 44.176 .000 .658 聽力前測 922.557 1 922.557 13.334 .001 .367 學業成就 9.493 1 9.493 .137 .714 .006

誤差 1591.289 23 69.186 總數 216385.000 26

校正後的總數 4161.885 25

表4-2-9 顯示,排除共變項(前測成績)對依變項(後測成績)的影響力之後,其F 檢 定為.137,顯著性為.714>.05,未達到.05 顯著水準,表示後測成績不會因實驗樣本接受實 驗處理(自變項)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即排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低學業成就組使用 電子書註記拍照系統學習英語,比同樣使用本系統的高學業成就組,其學習成效顯著。

3.3.2 學業成績高成就組與學業成績低成就組在口說能力學習成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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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0 學業成績高、低成就組英語聽力辨識測驗前、後測敘述統計一覽表

學業成就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口說前測

高成就組 13 42.62 17.914

低成就組 13 17.31 8.097

口說後測

高成就組 13 81.62 8.977

低成就組 13 41.77 16.694

由表4-2-10 可知,二組學生的聽力辨識測驗,後測平均數皆高於前測平均數,高學業成 就組學生後測平均數高於低學業成就組後測平均數,且高學業成就組學生進步幅度(18.23 分)小於低學業成就組(31.38 分),兩組分數上的差異是否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性,必須再 以共變數分析進行檢定,在進行共變數分析之前,先檢定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之假定。

三、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表4-2-11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校正後的模式

17589.041

a

3 5863.014 31.617 .000

截距

10395.013 1 10395.013 56.057 .000

組別

440.392 1 440.392 2.375 .130

前測成績

15866.184 1 15866.184 85.561 .000

組別 * 前測成績

7.636 1 7.636 .041 .840

誤差

8900.959 48 185.437

總數

189562.000 52

校正後的總數

26490.00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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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1 為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之結果(組別*前測成績列之數據),F 檢定

為.041,顯著性為.840>.05,未達.05 的顯著水準,接受虛無假設,表示兩組迴歸線的斜率 相同,亦即共變項(前測成績)與依變項(後測成績)的關係不會因自變項各處理水準的不同而 有所差異,符合共變數分析中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的假定,可以繼續共變數分析。

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4-2-12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來源 型 III 平方和 df 平均平方和 F 顯著性 淨相關 Eta 平方 校正後的模式

11117.491

a

2 5558.746 36.383 .000 .760

截距

10462.307 1 10462.307 68.477 .000 .749

口說前測

797.338 1 797.338 5.219 .032 .185

學業成就

2951.194 1 2951.194 19.316 .000 .456

誤差

3514.047 23 152.785

總數

113586.000 26

校正後的總數

14631.538 25

表4-12 顯示,排除共變項(前測成績)對依變項(後測成績)的影響力之後,其F 檢定 為19.316,顯著性為.000<.05,達到.05 顯著水準,表示後測成績會因實驗樣本接受實驗處 理(自變項)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即排除前測成績的影響後,高學業成就組使用電子 書註記拍照系統學習英語,比同樣使用本系統的低學業成就組,其學習成效顯著。

第四節 不同註記型態對提升學生英語聽力辨識及口說能力之相關

本節旨在探討實驗組學生在使用平板電腦電子書學習英語,在實驗教學時,利用不同註 記形式對於實驗組學生英語聽力辨識與口說能力成就表現之相關性,本研究以皮爾遜積差相 關方法分析兩者的相關程度,積差相關係數可作為兩個連續變數間線性相關的指標。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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