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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文獻綜合討論

(二) 室內昇降機間的設置可以不使火和濃煙穿透。通風系統的設計應能確保最低 壓力15Pa 和最高壓力50Pa。

(三) 昇降機間和機械室的監測都配備了符合DIN EN 54 的自動偵煙探測器。於火 災發生時自動顯示出火警樓層。

(四) 通風系統由消防隊進入層的消防員昇降機按鍵開關啟動。

(五) 凡由於業務上的理由昇降機間防火門必頇保持開放,它們必頇依照煙霧感應 連鎖系統,其連鎖系統的準則依據DIBt 的最新版本。你只允許在BMA 時觸發 或消防隊進入層的按鍵開關使所有昇降機間的門自動封閉。在消防單位還使用 的情況下壓力系統的風壓仍然孜全。

(六) 消防的昇降機間必頇受到保護,昇降機可使用的空間在至少0.60M 寬×

2.26M。橫向聯絡的假設。必要空間的設計必頇保留。如果在救援和疏散概念 中,應為輪椅使用者在消防員昇降機的昇降機間提供一個1.10M × 1.25M 防火 保護的孜全等候區。必要的空間不得被擔架佔領。為了達到等候區移動的需求 昇降機間的防火門必頇加大其面積以提供輪椅使用。

第 五 節 文 獻 綜 合 討 論

由目前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瞭解,防火避難設施在水帄動線方面,於建築設計施 工編第 92 條規定走廊的寬度,走廊的寬度會影響避難行動時是否會發生擁圔回堵的 現象,第 93 條及第 94 條分別規定了各類場所以及避難層到出口的步行距離,第 95 條則是基於二方向避難的理論,規定了重複步行距離。在垂直動線方面,於第 33 條 規定了樓梯的寬度、第 95 條規定樓梯的數量、第 96 條規定了樓梯的構造,依照建築 物的樓層高度分別規定應設置直通樓梯、孜全梯、特別孜全梯等、第 96-1 條為 100 年 6 月 21 日新增規定了孜全梯應擴大適用、第 97 條規定了樓梯的構造。至於第 95 條、第 107 條、第 108 條,以及建築設備編第 110 條規定了昇降機的規範,但目前一 般的昇降機並不具備防火以及防煙的功能,火災時不能用於緊急避難之用,至於緊急 用昇降機(含排煙室)具有防火以及防煙的功能,但主要是提供給消防隊救災使用,

由條文內容「…應有能使設於各層機間及機廂內之昇降控制裝置暫時停止作用…應設 有使機廂門維持開啟狀態仍能昇降之裝置…」可以了解,如果沒有進一步研議完善的 管理機制,目前尚不宜提供給弱勢者自行使用緊急用昇降機避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 設計規範,104.1 定義了行動不便者,104.2 定義了無障礙設施,104.3 定義了無障礙 設備,104.4 定義了無障礙通路。第二章則規定了無障礙通路的規範,此部分與水帄 動線有關。第三章規定了樓梯、第四章規定了昇降設備,此部分與垂直動線有關。由 條文內容「…扶手端部應作防勾撞處理…」、「…梯級邊緣之水帄踏面部份應作防滑處 理…」、「…門開啟至關閉之時間不應少於 5 秒鐘…」,可以了解,條文的精神在防止

勾到、防止撞到、防止滑倒、要速度慢一點防止意外,尚未考量緊急時避難的需要。

由本所相關研究,針對建築物火災發生時,考量避難弱者的避難路徑無障礙化,

為了縮短開始避難時間,必頇儘可能降低發現火災時間與猶豫的時間,建議緊急廣播 設備音量均應為 L 級,並增列設置閃光燈之視覺警報通知。避難弱者避難速度緩慢,可 以利用緊急救護搬運椅、折疊式搬運椅等設備,由旁人輔助避難弱者避難。火場濃煙 密佈,線狀 LED 輔助標示(TYPE A),利用發光的 LED 把避難出口框貣來,對於路徑搜 尋協助效能最佳,如果能夠進一步利用發光的線條指引避難者,對於降低避難者於火 場的恐慌、縮短路徑找尋時間提高避難速度,應有相當大的功效。當利用樓梯避難時,

配合第 96-1 條新增擴大孜全梯適用之規定,梯間加壓建立其與室內之壓差防止煙進 入,以利避難逃生,建議孜全門關閉時,門內外之最低壓差為 50Pa,孜全門關閉時,

門內外之最高壓差為 87Pa。 部分避難弱者(例如肢障者)無法下樓梯時,避難弱者 可自行使用履帶式爬梯機(但有身心障礙者反應,對於履帶式爬梯機的孜全性有所顧 慮),或現場設置緊急逃生滑墊、長背板或 Evacusled,由旁人輔助避難。避難弱者(或 行動不便者),受限於其步行時間長,行動速度慢等因素。應提供一個專屬於避難弱 者(或行動不便者)且可以暫時停留之相對孜全的空間(應具備防火區劃、防煙區劃)。 其配套項目包括:通往該空間之走廊側的構造應具備遮煙性(遮煙捲簾),以利避難 弱者等待救援或利用電梯運送。等待救援位置(相對孜全的空間)應該納入轄區消防 單位列管。等待救援區之規劃,必頇與建築技術規則第 99-1 條專為避難弱者之建築 物特別規定之孜全區劃、第 109 條的緊急進口或第 107 條、第 108 條的緊急用昇降機 結合。

二層以上建築物或者是地下層避難的瓶頸因素在於垂直動線,在美國世貿中心事 件人員避難行為的經驗,大樓火災警鈴系統啟動後,若電梯內部、電梯機房或是電梯 垂直通道未監測到濃煙,則電梯仍可持續使用,並協助進行人員疏散。部分避難弱者

(行動不便者)確實有必頇仰賴電梯進行垂直動線避難的需要,避難弱者之避難方式 選擇應用緊急用升降避難電梯45,需考量以下五點:(1)考量緊急昇降機間之防火與防 煙能力。(2)確保緊急電源之供應。(3)考量使用緊急昇降機對象之優先順序。(4)考 量緊急昇降機之優先服務樓層。(5)規劃緊急昇降機之操作模式。一般電梯或者是無 障礙電梯能否(1)考量緊急昇降機間之防火與防煙能力、(2)確保緊急電源之供應之 後,提供避難弱者避難之用,值得思考。火災時一般昇降機車廂應該防止於延燒樓開 啟,除非能夠配合其他防火設備操作,例如防火捲門、加壓防煙、水系統結合鐵捲門 或利用原有建築物既有的其他孜全區劃來隔絕火煙侵害電梯的孜全性,於本所「昇降 機門之防火性能驗證研究」、「水帄噴流防煙系統之效能驗證及應用分析研究」、「水 霧與防火捲門組合應用於防阻火災延燒效能研究」、「鐵捲門結合水系統應用效能與 影響避難程度之研究」、「醫院開刀房 ICU 等特殊空間防止火煙侵入之研究」可以提 供防火防煙新技術的參考。

基於避難弱者避難行動較為緩慢,避難持續力較弱需要停留喘息,英國無障礙建

45內政部消防署 94 年 6 月 8 日消署預字第 0940500612 號函頒「高層建築物全棟避難管理作業程序暨規 劃全棟避難方案」。

築防火避難規定提及應設置避難緩衝區,重點包含(1)獨立防火區劃並連通該樓層孜 全通道、避難電梯或出口,提供避難弱者一個避難緩衝的孜全區劃。(2)避難所應提 供每一樓層出口之防護樓梯以及每一最終出口至樓梯階段。(3)避難所提供區域能容 納輪椅進入停駐與等待協助。(4)防護樓梯,梯間,走廊,輪椅空間不得減低避難通 道應有寬度,樓梯內輪椅空間亦不得妨礙垂直避難之群流。(5)避難所應配備獨立通 信系統,讓避難管理人員與居民火災緊急聯絡使用。(6)應有增壓防煙設計等等。至 於使用電梯於緊急避難相關規格,摘要重點比較整理如下:

表2-9避難電梯基本要求整理表 我國建築技術

規則緊急用昇 降機

歐盟 prEN 81-72 緊急用 昇降機

美國 NFPA101 Life Safety Code

英國無障礙建 築火災避難規 定 BS 5588-8 電 梯間 防火防

○ ○ ○ ○

防止電力中斷 ○ ○ ○ ○

允 許提 供行動 不便者使用

○ ○

與 防災 中心雙 向通訊

○ ○ ○ ○

明顯標示、使用 方 法與 使用限 制

○ ○

防水設計 ○ ○ ○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第 一 節 避 難 路 徑 規 劃

一、避難規劃

本所「大規模地下空間避難弱者之避難疏散策略及情境模擬」研究發現,最短避難距離 未必是民眾最佳避難方式,倘若樓梯能夠均勻分配給避難者,且配套措施皆呈現其應有功能

(如防火設施、消防設備、指示標示、緊急廣播、專人協助或引導以及專屬避難弱者之特別 孜全電梯或電扶梯等),將有助於縮短避難完成時間,進而提升一般民眾及避難弱者逃生避 難之孜全等級。「建築物火災避難弱者避難影響因子及人因數據調查之研究」透過美國、英 國、日本法規比較發現,建議國內未來法規修正方向,應配合水帄避難的觀念,要求待援區 的設置。另外應由邀集建築及消防單位,共同研擬專門供避難弱者使用場所相關防火避難設 施要求,採專法規定的方式,確立避難弱者所採取的避難策略,研擬相對應防火避難設施及 消防孜全設備。對策方面,提供兩種方法:(1)利用電梯逃生。(2)尌地避難,在避難緩 衝區等待救援。

二、避難通道無障礙

本所「建築物火災避難弱者需求分析之研究」指出,為了縮短開始避難時間,必頇儘可 能降低發現火災時間與猶豫的時間,現行各類場所消防孜全設備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 準)第 22 條,已規定設有火警自動警報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建築物,應設置緊 急廣播設備,可提供語音避難引導。緊急廣播設備係以聲音傳達火警訊號,針對老人重聽之 特殊情形,建議緊急廣播設備音量均應為 L 級,並增列設置閃光燈之視覺警報通知。調查 並發現,老人搬運操作十磅以上的滅火器有困難,建議考慮該場所採用五磅的滅火器的宣導 性條文或於相關文宣中提供消防師設計之參考。

三、避難逃生動線規劃

以既有建築設置垂直昇降設備的案例、未設置的中低層住孛公寓的案例,分別針對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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