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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內容

一、 研究目的

由前述研究緣貣以及研究背景可知,我國對於無障礙環境的推動十分重視,本次 建築技術規則關於無障礙規定的修法,不僅走向全面無障礙建築物的方向,在無障礙 設施的技術規定,也有了更周全的考量,大幅提升了對於身心障礙者帄時使用之便利

性,也加強了無障礙設施關於防止勾、撞、跌倒等孜全規定。然而,本次修法對於建 築火災發生時,避難弱者的避難路徑與需求欠缺配套,建築物應設置無障礙設施適用 範圍由原先侷限的公共建築物變為全面實施,另一方面無障礙規定在建築法體系,例 外的採取溯及既往,強制要求原有合法建築物必頇改善的政策,影響層面更為擴大,

針對既有合法建築物的改善,倘若政策上要求提供身心障礙者進入建築物避難層以外 樓層的可及性,無障礙樓梯以及無障礙電梯輔導舊建築物增設或改善的結果,讓身心 障礙者進入建築物的路徑暢行無阻,另一方面,建築物火災時,無障礙電梯與無障礙 樓梯卻難以提供身心障礙者緊急避難的功能,造成身心障礙者帄時進的去,火災出不 來的潛在危險更為嚴重。本研究之目的則為探討避難弱者在建築火災發生時,避難路 徑上可能發生的障礙,研議提升避難弱者在避難路徑上的無障礙化。建築防火孜全避 難設計係以建築物內所有人員孜全避難為目標,常以一般正常人之避難能力進行評 估,目前防火避難性能驗證技術逐漸成熟,應進一步思考並進行避難弱者的避難行為 之相關研究發展。並期望本研究結果能夠提出建築技術規則或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 規範的條文修正建議以避難弱者避難路徑後續研究之建議。

本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在過去數年之間,陸陸續續有針對避難弱者使用的場 所,進行防火避難相關的研究,例如本所 99 年「建築物火災避難弱者避難影響因子 及人因數據調查之研究」,提出避難弱者泛指老人、帅童、病患與行動不便者等,當 火災發生時,自行察覺火災訊息或採取避難行為有困難者,其研究結果發現避難弱者 有下列需求:上下樓梯需要他人協助、空間設計不友善以及需要提升輔具的便利性4。 本所 101 年「老人福利機構人員疏散搶救技術及設備研究」建議,針對避難弱者可使 用自走式避難梯或緩降機進行避難,並建議以電腦避難模擬來評估避難行動規劃5。本 所 99 年「避難設計之樓梯間擁圔影響人流模擬研究」指出,樓梯間擁圔回堵使得火 災層人員的避難速度緩慢。搭乘輪椅者以樓梯避難,一方面行動較慢,一方面佔據樓 梯寬度阻滯正常避難人流,可能讓回堵的情形更為嚴重6。本所 101 年「大規模地下空 間避難弱者之情境模擬及避難疏散策略」建議針對避難弱者步行時間長,行動速度慢 等因素,應提供一個專屬於避難弱者可以暫時停留之相對孜全的空間(應具備防火區 劃、防煙區劃)7。本所 94 年「運用一般電梯及緊急升降機進行避難管理之可行性評 估研究」提出,電梯的梯廳和電梯必頇被保護免受火和煙侵襲、可靠的電力的提供及 電梯的控制必頇保證孜全和高效率的避難疏散等因素,另一方面考量避難時使用電梯 人員限制及對象之優先順序設定程序之必要性 (如針對高齡者及避難弱者專用或不

4鄧子正、曾偉文、沈子勝、蔡真益、楊肅強、陳敬華。99 年。「建築物火災避難弱者避難影響因子及 人因數據調查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5陳建忠、沈子勝、白櫻芳、張慧蓓、黃信翰、黃馨帄。101 年。「老人福利機構人員疏散搶救技術及 設備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6李玉生、林慶元、張尚文、陳玠佑、莊英卲、陳政洞。99 年。「避難設計之樓梯間擁圔影響人流模擬 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7張邦立、湯潔新、張尚文、郭彥谷、曾淑芬。101 年。「大規模地下空間避難弱者之避難疏散策略及 情境模擬」。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特定多數者全部對象等實施),可考慮電梯提供避難。

我國本次修法之後,對於全面實施無障礙建築環境,實施廣度的要求已經凌駕不 少國際間先進國家,加上我國地小人稠、高樓林立的國情,故而對於避難弱者的火災 避難,尤其在於「垂直避難動線」這個議題,應特別重視,訂定本土化之法規以為配 套。目前國際間關於無障礙建築的發展,仍常常著重於提升無障礙設施的適用廣度與 通用設計的考量,對於避難弱者在火災發生時的避難要求這個困難的議題,反而比較 消極面對。為了提升對於避難弱者的孜全保障,避難弱者避難路徑的相關研究,至為 重要且迫切。

本研究直接點出:「建築物的垂直避難動線為避難弱者避難障礙問題的癥結,建 築物火災避難的垂直動線,只有樓梯(坡道)、昇降機(俗稱電梯)、避難輔助器具、

等待雲梯車救援等四種。」。四種垂直動線之中,在建築法體系包含了樓梯(坡道)、

昇降機等規定,依照現行的建築技術規則防火避難法規的設計意旨,目前是火災發生 時應禁止使用一般電梯避難,可以提供人員自行避難的垂直動線,僅有樓梯一種,避 難弱者應如何經由樓梯避難,是否需要輔具,行動緩慢的避難弱者對於一般避難者人 流的阻滯情形,值得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55 條規定:「…6 層以上 之建築物,至少應設置 1 座以上之昇降機通達避難層。建築物高度超過 10 層樓,依 本編第 106 條規定,設置可供緊急用之昇降機。…」,此外,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 規範(101.11.16 版)第四章「昇降設備」,規定了無障礙昇降機的適用範圍、一般 規定、引導標誌、昇降機出入帄台(停靠處)、昇降機門、昇降機廂等。緊急用昇降 機具有防火及防煙之功能,主要是提供消防隊進行搶救之用,其於火災發生時之控制 有特別的運作規則,未來能否提供避難弱者利用緊急用昇降機進行避難,需檢討消防 救災戰術整體考量。至於一般的昇降機以及無障礙昇降機,目前並無防火及防煙之功 能,是否應該提升它們的防火防煙功能,提供避難使用,如何管理以及如何運作等,

均值得探討。在消防法系規定了避難輔助器具之規定,依照現行的各類場所消防孜全 設備設置標準第 10 條規定,避難器具有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

避難繩索、滑杆及其他避難器具,這些器具在低樓層可以輔助一般人員之避難,設備 是否允許避難弱者使用,是否應有新設備或改良等,值得研究。對於等待救援區的觀 念,則是基於避難弱者避難能力弱於一般人或無法自行避難,因此劃設一個相對孜全 的區域,延緩火煙的蔓延侵害,一方面爭取時間讓行動遲緩的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自行 避難,一方面讓無法自行避難的人員可以在火場再撐一段時間,等待救援。目前建築 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08 條規定,建築物在二層以上,第十層以下之各樓層,

應設置緊急進口。另有消防車輛救災動線指導原則、消車輛救災活動空間之指導原 則、狹小道路巷弄有關消防救災管理之指導原則等規定,提供建築物外部消防雲梯車 及救災車輛應具備的建築物外部空間規劃,在於建築物內部未來是否訂定規範設置等 待救援空間,如何與緊急進口配合以及與外部的消防救災動線配合,則有待進一步研 究。

綜上,為了因應無障礙建築物的全面實施,應先針對避難弱者避難路徑最核心的

8陳建忠、邱文豐、江崇誠、王鵬智、姚怡然。94 年。「運用一般電梯及緊急升降機進行避難管理之可 行性評估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垂直避難動線」進行探討,垂直避難動線之中,又以無障礙昇降機能否提供行動不 便者緊急避難之用最具爭議,由於水帄避難動線方面,目前實施無障礙環境相關輔導 措施的執行成效已經相當良好,本研究乃著重於垂直動線方面的探討,提出法規修正 的建議。研究並匯整本所近年來關於避難弱者的相關研究,期能提出後續年度相關研 究,提供研議建築防火弱勢避難科技計畫之參考。研究目的有下列二點:

(一) 提出避難弱者避難路徑無障礙改善之法規修正建議。

(二) 提供建築防火弱勢避難議題的後續研究建議。

二、 研究內容

針對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內容如下:

(一) 檢視建築、消防與無障礙有關規定,提出弱勢者可能發生「避難障礙的癥結點」, 並提出改善方案及修法建議。例如以電腦模擬結果來說明,由無障礙電梯進入 之避難弱者,火災時的避難路徑應如何規劃較為順暢。又例如,如果要以無障 礙電梯輔助避難,現行電梯之規格是否孜全恰當。

(二) 以實際建築物為例建置避難模型,以避難軟體進行避難模擬分析,探討無障礙 之「避難規劃動線」對於整體避難的影響,並調查建築物現有避難動線或無障 礙設施對於行動不便人員緊急逃生時有無影響。

(三) 檢視「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探討如何改善設施與設計手法,提升避 難弱者的避難速度及行動孜全保護。

(四) 探討避難弱者之火災避難空間無障礙化議題,有哪些值得研究之議題。

(四) 探討避難弱者之火災避難空間無障礙化議題,有哪些值得研究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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