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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硫、氮、磷的轉換

1.5 本章小結

36 Energy solution Forum, 2013, “FERC Order Increases Opportunity for Energy Storage”, https://breakingenergy.com/2013/07/25/ferc-order-increases-opportunity-for-energy-storage/

784 命令,規範了終端電力市場的發電、輸送、分配電網應用的區隔,並以 Pay-to-Performance 的觀念。允許能源網路具有不同的區域自由化布建型態,

包含再生新能源的充電速度、電能精確性。國內能源局在循環經濟的思維下,

圖1. 36 Pay-to-Performance by FERC Order 784 36

1.5 本章小結

36 Energy solution Forum, 2013, “FERC Order Increases Opportunity for Energy Storage”, https://breakingenergy.com/2013/07/25/ferc-order-increases-opportunity-for-energy-storage/

物為再生能源之發電設備效率需達到 25%以上才能申請憑證;但效 率達到25%之鍋爐,通常會申請躉購費率方案(因此不須申請憑證資 格),而未達效率者不僅無法申請躉購費率,亦無法申請再生能源憑 證;兩方案並行導致效率較低者,無相對應獎勵制度反而無法管理,

進而使循環經濟推廣發展受限。

4. 憑證認定受限於電能,未考慮蒸汽應用或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設置管理辦法」僅認定發電設備,以發電量來換發憑證,並未考慮蒸 汽熱能等其他利用之計算方式,導致以蒸汽為主要應用的鍋爐,無法 得到獎勵,而降低其使用再生能源循環的意願;

5. 對於廢棄物的燃燒應用,目前限制 100%廢棄物或生質能,法規未考 慮混燒應用;大量國際期刊與國內外文獻指出,廢棄物進行能源利用 時若與煤炭混燒,煤炭中的硫份可大幅降低戴奧辛產生,也能讓鍋爐 燃燒較穩定;混燒在污染防治與鍋爐的控制性,均優於100%廢棄物。

廢棄物的再利用可說是循環經濟中最重要的一環,國際上廢棄物的 能源應用逐漸趨向混燒發展,憑證之實施辦法應衡量循環經濟的政 策使廢棄物再生能源得到支持發展。

6. 法規方面目前仍將混燒鍋爐之飛灰、底灰視為 D 類(一般事業廢棄 物),僅可將其作為CLSM(Controlled-Low-Strength-Materials,控制 性低強度材料)之用途。應將鍋爐的飛灰與底灰認定為 R 類(公告 應回收或再利用之廢棄物),可轉化送至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經 高溫鍛燒後可作為水泥原料使用。此一利用方式不僅可作為鍋爐飛 灰、底灰的重要去化管道,同時能大幅減少水泥原料的開採,達到循 環經濟-減少自然資源使用、減少廢棄物產出、最大化資源再利用的 重要目的。以水泥生料作為飛灰、底灰的再利用管道,比起CLSM,

有較低安全性疑慮且較易管控風險的優勢。應針對鍋爐之混燒灰的 再利用訂定相關規範,認定混燒鍋爐的飛灰、底灰可以水泥生料作為 再利用的方式。

率達到25%之鍋爐,通常會申請躉購費率方案(因此不須申請憑證資 格),而未達效率者不僅無法申請躉購費率,亦無法申請再生能源憑 證;兩方案並行導致效率較低者,無相對應獎勵制度反而無法管理,

進而使循環經濟推廣發展受限。

4. 憑證認定受限於電能,未考慮蒸汽應用或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設置管理辦法」僅認定發電設備,以發電量來換發憑證,並未考慮蒸 汽熱能等其他利用之計算方式,導致以蒸汽為主要應用的鍋爐,無法 得到獎勵,而降低其使用再生能源循環的意願;

5. 對於廢棄物的燃燒應用,目前限制 100%廢棄物或生質能,法規未考 慮混燒應用;大量國際期刊與國內外文獻指出,廢棄物進行能源利用 時若與煤炭混燒,煤炭中的硫份可大幅降低戴奧辛產生,也能讓鍋爐 燃燒較穩定;混燒在污染防治與鍋爐的控制性,均優於100%廢棄物。

廢棄物的再利用可說是循環經濟中最重要的一環,國際上廢棄物的 能源應用逐漸趨向混燒發展,憑證之實施辦法應衡量循環經濟的政 策使廢棄物再生能源得到支持發展。

6. 法規方面目前仍將混燒鍋爐之飛灰、底灰視為 D 類(一般事業廢棄 物),僅可將其作為CLSM(Controlled-Low-Strength-Materials,控制 性低強度材料)之用途。應將鍋爐的飛灰與底灰認定為 R 類(公告 應回收或再利用之廢棄物),可轉化送至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經 高溫鍛燒後可作為水泥原料使用。此一利用方式不僅可作為鍋爐飛 灰、底灰的重要去化管道,同時能大幅減少水泥原料的開採,達到循 環經濟-減少自然資源使用、減少廢棄物產出、最大化資源再利用的 重要目的。以水泥生料作為飛灰、底灰的再利用管道,比起CLSM,

有較低安全性疑慮且較易管控風險的優勢。應針對鍋爐之混燒灰的 再利用訂定相關規範,認定混燒鍋爐的飛灰、底灰可以水泥生料作為 再利用的方式。

第二章

系統科技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