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蔣經國總統逝世,由副總統李登輝接任總統,內閣改組,文建會主 委由原任職於教育部的郭為藩接任。於一九八三年修正的「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 方案」於一九八七年再度擴充為「加強文化建設方案」(蘇昭英,1998,頁 16),
計畫於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一年間實施(張植珊,1990,頁 218)其主要內容為:
1. 建立縣市文化中心特色並充實其內容 2. 加強維護文化資產
3. 加強華僑文化活動之輔導 4. 扶植全國性演藝團隊 5. 文化機構專業人才之培訓 6. 民族音樂之提倡
7. 美術水準之提升
8. 文藝中心及專業圖書館之籌設 9. 推動舞台藝術
10. 舞蹈水準之提升
11. 提倡現代國民生活運動
12. 促進觀光旅遊事業,加強國民休閒活動 13. 公共電視之發展與新傳播媒體之輔導 14. 倫理建設與公民教育之加強
15. 民俗技藝活動之推動 (張植珊,1990,頁 231)
除上述政策目標外,其他重要政策尚有:
1. 文化資產之維護規劃 2. 舉辦文化資產維護研討會 3. 舉辦古蹟修護技術研討會 4. 加強文化資產保存宣導 5. 民俗文化之保存與傳習
6. 國字整理及中文資訊交換碼之研究 7. 各地(縣市)文化中心營運之輔導
8. 輔導各地文化中心規劃發展地方文化特色 9. 辦理文化中心在職人員專業訓練
10. 進行文化中心之訪視與評鑑 (張植珊,1990,頁 219-223)
在一九八八年訂定,計畫施行四年的「加強文化建設方案」施行一年餘後,一九 八九年,行政院長李煥就任,提出「台灣地區文化建設中期計畫」,提出文化建 設三個計畫目標及十八項重點措施,其內容為:
1. 提升社會品質 2. 導正社會風氣 3. 推行現代倫理 4. 提倡休閒文化 5. 美化生活環境 6. 闢建文化園區 7. 改善媒體品質 8. 增進人文素養 9. 提倡人文思想 10. 提升教育素質 11. 重視人格教育 12. 注重休閒教育 13. 加強家庭教育 14. 改進師資培育 15. 推動藝文發展 16. 維護文化資產 17. 獎助文化事業 18. 提升民俗文化 19. 推廣精緻文化 20. 加強國際交流
21. 實踐文化中國化 (陳奇祿,1995,頁 15-17)
在一九八九年訂定之「台灣地區文化建設中期計畫」施行一年餘後,一九九○年,
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自一九九一年起推動國家建設六年計畫,文建會並依據此 計畫骨幹,提出「文化建設十年長期發展目標」,其主要內容為:
1. 重視區域均衡 2. 結合民間資源 3. 獎助文化藝術 4. 弘揚人文精神 5. 導正社會風氣 6. 更新生活方式 7. 融匯文化源流 8. 兼顧傳統創新 9. 充實文化設施 10. 改善文化環境 11. 善用文化資產 12. 調適人文科技 13. 健全文化行政
14. 培育文化專才 (陳奇祿,1995,頁 15-17)
除上述政策宣示外,文建會並於一九九○年舉辦第一屆「全國文化會議」,以「邁 向二十一世紀的文化建設」為主題,在正式會議前,先於各地舉辦四十餘場分區 分組預備會議,正式會議時邀集政府官員、學者專家、文化界人士分組座談,座 談及其結論內容主題為:
1. 文化事業獎助
l 政府在推動文化政策的角色 l 政府對文化事業應有的獎助措施 l 工商企業贊助藝文團體之方式 l 維護文化資產應有的優惠措施 l 改善藝文創作與展演環境的途徑 2. 地區均衡發展
l 縮短城鄉間與區域間文化差距
l 發展地方文化特色
l 中央對地方藝文活動應有的輔助措施 l 充分發揮各級文化機構功能
3. 健全社會倫理
l 結合社會公益團體改善社會風氣 l 匯聚宗教團體力量提升精神生活 l 宣導生活禮儀,端正社會風俗 l 加強各級學校生活倫理教育 l 尊重弱勢族群,提升文化水準 4. 兩岸文化關係
l 推動兩岸文化關係的理念 l 推動兩岸文化關係的具體作法 5. 國際文化交流
l 兼顧文化輸出與文化輸入 l 輔助藝文團體出國展演
l 積極參與國際藝文組織及其活動 l 加強國內文化機構團體的國際合作 l 結合國際漢學界力量以宣揚中華文化
l 倡導外貿及企業機構贊助國際文化交流活動 6. 長期發展規劃
l 建立文化發展指標與評估制度
l 加強文化調查統計,建立文化資訊體系 l 加強文化與思想研究
l 合理分配文化發展所需資源
l 健全文化行政,強化規劃與執行功能 l 擬定國家文化長期發展方案
(文建會,1991,頁 117-201)
會議結束後,研討結論及建議共計三○一項,內容牽涉廣泛,由中央部會及立法 階層問題,如文化部設立、法令規章修正,到地方自治階層的輔導地方文化機構,
一直到事務性要求,如主管機關協調華航贊助國際交流等無所不包,且決議事項
非由文建會執行,而是由文建會協調,將結論及建議交由內政部、教育部等十七 個中央部會以及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等單位辦理。
一九九三年二月,文建會主委由音樂家申學庸接任;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由鄭淑敏 接任;一九九六年六月由林澄枝接任。而除上述政策宣示外,本階段的重要文化 政策尚有:
1. 推動海外文化中心(海外文化機構設置)
2. 籌設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3. 文化園區設置
4. 藝文補助政策 5. 文藝季
6. 社區總體營造 7. 中書西譯專案 8. 參加國際藝術節 9. 充實地方文化基金
10. 擴建文化中心地方特色館、改善縣市文化中心軟硬體 11. 開發民俗工藝
12. 整理方言工具書
13. 小劇場計畫,於風景區設立藝苑 14. 文化法規修訂
15. 社區文化 DIY
16. 表演藝術鄉鎮巡迴演出 17. 設立文馨?
18. 書香滿寶島
(文建會,2001,頁 20-41)
文建會並於一九九七年舉辦第二屆「全國文化會議」,以「文化建設與國家發展」
為主題,在正式會議前,與第一屆全國文化會議相同,先於各地舉辦分區分組預 備會議,正式會議時邀集政府官員、學者專家、文化界人士分組座談,座談及其 結論內容主題為:
1. 省思文化體系
l 檢討文化行政體系 l 整合研訂文化法規 l 培育各項文化人才 l 落實文化獎助制度 2. 營造文化環境
l 維護發揚文化資產 l 均衡地區文化發展 l 擴大社區總體營造 l 健全藝術市場機制 l 美化城鄉人文景觀 l 建構文化學術生態 3. 提升生活品質
l 建立文化生活指標 l 提昇國人文化素養 l 鼓勵藝術創作展演 l 落實終生學習理念 4. 加強文化交流
l 拓展國際文化交流 l 增進兩岸文化交流 l 加強文化資訊流通
(文建會,1998b,頁 168-205)
會議之研討結論及建議共計一二六項,與上屆文化會議情況相同,內容牽涉廣 泛,由中央部會及立法階層問題,如文化部設立、法令規章修正,到地方自治階 層的改善各地公立圖書館,一直到事務性要求,如希望主管機關對租用場館藝文 場所減收租金等無所不包,且決議事項非由文建會執行,而是由文建會協調,將 結論及建議交由內政部、教育部等十餘個中央部會以及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 政府等單位辦理。
會議結束後,文建會根據會議結論,編纂台灣自戰後以來首部政策文件《文化白 皮書》(文建會,1998a),規劃之方向如下:
1、基本策略
l 健全文化發展,奠定國家建設基礎 l 瞻顧文化思潮,尊重多元文化價值 l 改善文化環境,充實民眾文化生活 l 提升生活品質,凝聚社區營造共識 2、藝文發展
l 厚植文學傳統,廣拓藝文發展領域 l 強調全民美育,提倡生活空間美學 l 建立補助機制,輔導表演藝術發展 3、文化資產
l 加強古物管理,鼓勵私人設文物館 l 善用文化資產,促進古蹟之再利用 l 保存善良民俗,賡續民族藝術傳習 4、傳播資訊
l 打造書香社會,擘劃華文出版中心 l 制定廣電政策,籌劃亞太媒體中心 l 輔導電影事業,蘊育日後復甦潛力 5、文化交流
l 闢建文化絲路,開拓文化國際視野 l 消弭誤解隔閡,推動兩岸文化交流 6、資源整合
l 培育文化人才,建構完整行政體系 l 充實文化經費,有效運用文化資源
(文建會,1998a,頁 317-328)
由上述的政策變遷可以發現,本階段前期的文化政策由行政院訂定,而政策的最 高指導原則已脫離上個階段的《三民主義》,但是隨著行政首長的更迭,政策也 隨之變動,並未有長程的發展思考。在本階段後期,因「全國文化會議」的舉辦,
施政方向內容聽取民眾需求及意見,並落實「在地化」的思考,文化在這個時期,
已經從配合國家整體國策的裝飾品,進步到人民生活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