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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預算於一九八三年單位成立時為兩億餘元,二○○七年預算為五十六億餘 元,金額增加超過二十倍,而同時期中央政府總支出由三千一百億增加至一兆六 千二百億,增加僅有五倍,以預算金額來看,文建會似乎備受重視,預算有驚人 的成長。但若同時期文建會預算佔中央政府總支出比率來看,一九八三年為 0.07%,二○○七為 0.34%,增加數與中央政府總支出同為五倍。綜合上述分析,

文建會並不是特別受眷顧的單位,預算增加倍數高,可能只是因為機關成立初期 時其單位預算嚴重短缺之故。

文建會成立至今共經歷三位總統,十一位行政院長(十二任,其中張俊雄再任), 九位主委。在蔣經國總統任內僅有一位主委,在李登輝總統任期內,郭為藩任內 經歷三任行政院長,也是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內「主流」與「非主流」政爭其間,

但他一直在位,並未受影響。政爭之後連戰接任行政院長,在其任內共有三位主 委,僅有林澄枝任期接近四年,申學庸及鄭淑敏任期皆不足二年。類似的情況也 發生在陳水扁總統任期內,第一任主委陳郁秀經歷三任行政院長,任滿四年後去 職,之後三任陳其南、邱坤良、翁金珠及王拓四任主委皆未能任滿二年。翁金珠 在二○○八年立委選舉後,因其列名於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在當選後已辭去 主委一職,遺缺由王拓接任,更創紀錄成為文建會成立以來首位任期不足一年的 主委,而王拓任期可能只到下一任總統就職前,任期不到四個月。由上述情形可 知,政府對文建會其實並不重視,頻繁的首長更迭並不利於政務遂行。

而在歷任文建會主委中,人類學者陳其南雖在位雖不到二年,但他與文建會的淵 源早在一九九三年他擔任文建會顧問時就已開始。一九九四年起擔任申學庸主委 任內的副主委,開始提倡社區總體營造,也接連在下二任主委任內擔任副主委直 到一九九七年。社區總體營造自提出後到目前為止也一直是台灣文化政策中的重 要主軸。而陳其南在陳水扁總統的第二任接替陳郁秀擔任主委,也進一步深化「社 區總體營造」提出「文化公民權」的施政主軸,但在此概念提出後他就去職,這 個名詞也不再被提起。

從陳其南的例子可以看出,論述及規劃能力是影響文化首長最重要的特質,有良

好的規劃輿論述,才有可能提出能夠長程發展的政策方向。而由文建會的最近四 任主委任期皆未滿二年的情況來看,未來台灣的文化政策需要的是能夠提出長期 經營策略,且任期穩定的首長。

若以整體預算科目及金額變動狀況來看,在蔣經國總統任內以及陳水扁總統任 內,預算科目的變動以及預算額度都較為穩定,在李登輝總統任內變動較頻繁。

對照這段時間國內政經及社會環境變動,蔣經國總統時期仍未解除戒嚴,陳水扁 總統時期已經政黨輪替,變動最大的李登輝總統任期內,是台灣解戒嚴後到真正 民主的調整期間,也是台灣社會變動最大的時候。而整體相對穩定的大環境,對 機關施政有正面的影響。

文建會成立至今,僅有六大項預算科目是由文建會成立就編列至今的科目,分別 為:「文化資產」、「國際交流」、「文史哲工作、「文化傳播」、「視覺藝術」及「表 演藝術」。自開始編列之後每年編列者有「社區總體營造」(一九九七年開始)及

「文化創意產業」(二○○三年開始)。從上述科目看來,文建會長期編列預算的 科目,除「文化創意產業」為期較短,尚看不出具體成效外,其餘七項工作目前 均已有所成就,顯示出有長期關注的業務,方能有所成就。

上述科目中,社區總體營造於申學庸主委任內提出,並一直持續至今,不因首長 更迭而有所改變。而當時,「社區總體營造」呼應了他呼應李登輝總統提出之「生 命共同體」的概念,而社區總體營造的相關業務內容早在這個概念提出前九年就 已出現在文建會預算書中。顯示出政策需要長期規劃與準備,其內容要切合國家 整體走向,並有足夠的論述基礎,還要能得到首長的支持及預算,才有發展的可 能。

在蔣經國與李登輝總統任內,文建會一直編列有訪視、評鑑或補助各縣市文化中 心相關預算,而各地文化中心到現在為止還被詬病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細究 其原因,其實應回溯至文建會成立前。一九七七年由教育部負責設立各縣市文化 中心,文建會一九八二年成立,而此二單位分別處理文化中心的硬體及軟體。對 地方文化中心而言,從成立之初就是此種雙頭馬車式的領導。而現在文化中心的 問題,可說是肇因於此。

在歷年文建會預算中,曾有高達單位總預算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預算用來捐贈 文化建設基金會、各縣市文化基金會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建會成立之時的 政策最高指導原則,一九七九年的「加強文化及育樂方案」中,規定「策動成立 文化基金會,以推動整體文化建設」,台灣的文化行政由公務機關跟基金方式運 作的雙軌制,其實在文建會成立之時,就已經開始,而現今文建會與國家文化藝 術基金會各自進行補助工作,導致角色定位不明的爭議,也在這兩個單位成立之 前,就已埋下不安的種子。

在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後,其補助制度及信賴度已廣為藝文界所接受,但文 建會至目前為止仍保留部分經費以社區總體營造、具有緊急性活動及國際交流活 動等名義補助民間團體,其實以造成資源上的浪費,文建會應補助預算及業務完 全移轉至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讓補助窗口一元化,以節省行政成本,讓資源可 有效被運用。而文建會附屬單位文化建設基金曾辦理藝術團體的貸款業務,但因 單位裁撤之故,沒有繼續辦理。此項功能可幫助民間藝文團體進行財務規劃,更 可加入創投機制,幫助其自立,有利於表演團體之長期發展。

在國內的消費支出結構已經開始注重精神生活之後,文建會才開始大量辦理國際 文化活動時,更顯示出台灣的文化政策施政顯然不夠注意社會的變遷型態,也沒 有前瞻的政策思考。而文建會的組織中缺乏研究單位,也許是造成如此情況的主 因。

文建會在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時,並沒有進行任何基礎研究即行推出,在 當時的時空環境下,獲得良好的成功。而在二○○三年推出「文化創意產業」政 策時,亦沒有進行任何相關的研究就著手推行,但「文化創意產業」對文化界而 言是陌生的概念,且必須與其他相關產業相互合作方能成功。但「社區總體營造」

對社區居民而言相對容易瞭解,且範圍較小,文建會若寄望「文化創意產業」能 和「社區總體營造」獲致一樣的成功但又不投資於研究規劃,也許「文化創意產 業」將可能是個失敗的嘗試。

文建會自李登輝總統任內就辦理大型活動至今,但活動過後的影響其實有限。文 建會應優先專注於其專業服務的公務機關角色,例如:有許多問題自文建會創立 至今仍然存在,像是藝文團體的非營利組織身分等問題,從未獲得解決。文建會

應先專注解決目前已存在的問題,而非以大型活動吸引媒體目光。

綜合以上說明,本研究之建議為:

1、應爭取國家元首關注,持續與行政及立法單位溝通,爭取較高額預算,以歐 洲國家為例,文化預算至少均佔其中央政府總支出 1%左右,顯示我國仍有進 步空間。

2、首長的穩定有利於政策遂行,文建會首長應盡可能延長其任期。首長任期過 短容易造成長期推行的政務受阻,或推行的新制或政策未能長期經營,未能 達到成效反而浪費預算。

3、文建會缺乏研究單位,不利於其長期政策規劃。應設立研究單位,或與民間 智庫合作,在政策推出前進行完整學理及實務研究,並提出可行性規劃。再 配合長期推行,方有可能看出政策成效

4、文建會應先幫助民間藝文界解決現有問題,如組織體制定位、以及因組織定 位衍生的稅務、融資貸款及創投問題。而非一直辦理各項大型活動,僅有利 於文建會宣揚形象,其實不利於民間藝文經營發展。

5、文建會業務中,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極少部分的文化資產業務並非是純粹 的「文化服務」而是「文化商品」,文建會做的事情應該是讓市場機制能夠順 利運作,而不是一味投入資源。

6、目前文建會提出之設置「文化部」訴求固有其理,但若目前施政問題,未能 解決,文化部的成立只會因機關擴大,管轄單位及人員增多,衍生更多問題。

在後續研究方向上,尚可以政治學觀點,探討各時期行政及立法單位間的互動情 形,及兩者力量消長質變對文化預算及政策的影響。除文建會外,亦可加入其它 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政府捐贈之基金會預算共同分析;或可由預算書中挑出特 定用途預算,如補助、辦理活動,或特定領域預算,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藝 術範疇分別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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