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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

第四章 由文建會預算科目變動分析台灣文化政策

第二節 文建會預算科目變動分析— 蔣經國總統時期:1982-1988

3. 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

本項目之預算內容包括下列五款:

1. 音樂工作之策劃與推展 2. 美術工作之策劃與推展

3. 表演藝術及民族藝術之策劃與推展 4. 文化設施運用之協調與策劃

5. 藝術活動之策劃與輔導

上述項目僅有第四款「文化設施運用之協調與策劃」與「綜合計畫業務」第四款 之「文化設施之策劃與推動」性質相仿,此款僅於一九八三至一九八四年間編列,

一九八五年後併入「綜合計畫業務」之「文化設施之策劃與推動」。一九八五年 起亦增列「藝術活動之策劃與輔導」,其餘無變動。

三、文建會預算結構變化分析

綜合上述三大項目預算科目變化,三大項目之預算內容共十六款,僅有一款合 併,一款名稱更改,一款刪除,二款新增。其變動情形詳附表 4-2-1 所示,十六 款中有下列十二款每年編列,分別為:

1. 文化政策及文化法規之研議

2. 文化資訊之推動(文化資訊之建立與中文電腦化之研究)【名稱更改】

3. 文化資產維護之策劃與推動

4. 文化設施之策劃與推動(文化設施運用之協調與策劃)【科目合併】

5. 文化建設重大工作獎助 6. 國際文化活動

7. 文化建設人才培育之策劃與推動 8. 文藝及戲劇工作之策劃與推動 9. 廣播及文化作戰之策劃與推動 10. 音樂工作之策劃與推展

11. 美術工作之策劃與推展

12. 表演藝術及民族藝術之策劃與推展

由表 4-4 可發現,本時期文建會之所有政策宣示,均在預算中有相對應之科目,

可以說國家文化政策的目標都有相對支應的預算以利政策遂行,以下將針對各科 目預算的配置情形進一步檢視本階段文化政策的實踐。

四、文建會預算金額配置分析

以一九八三年為例,該年文建會預算 237,000 千元,其中「一般行政」科目 15,843 千元,佔 6.68%;「綜合計劃業務」科目 140,542 千元,佔 59.30%;「文化傳播工 作」科目 31,192 千元佔 13.16%;「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科目 37,027 千元,佔 15.62%,「建築及設備」10,000 千元,佔 4.22%。歷年預算配置情形如附表 4-2-2 所示,各科目預算比率如表 4-2-3 所示。

若再將附表 4-2-2 及 4-2-3 之預算項目加以細分,如附表 4-2-4 及 4-2-5,可以發 現,一九八四及一九八五年因「綜合計畫義務」項下編列「充實文化基金」科目,

故該項比率大幅上升至 70%以上,故其餘各項比率皆較其餘年度下降。其餘各年 度各項預算比率變動甚小。主要三項業務預算一直都是「綜合計畫業務」最高,

介於 57%至 59%之間;「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次之,介於 15%至 19%之間;「文 化傳播工作」最低,介於 10%至 13%之間。

以下將根據附表 4-2-2、4-2-3、4-2-4 及 4-2-5,針對文建會預算之三大項目分年 進行分析,以進一步了解本階段文化政策的實踐。

一九八三年

一九八三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於一九八一年十一月成立後首度有正式單位預算,也是創會主委陳奇祿任期 第一及第二年。本年度預算金額為二億三千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 般行政」約 7%;「綜合計畫業務」約 59%;「文化傳播工作」約 13%;「音樂美 術及表演藝術」約 16%。

一九八四年

一九八四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第一位主委陳奇祿任期第三年,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相比,成長約 63%,預 算金額為三億八千六百餘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般行政」約 4%,較

上年度減少約 3%;「綜合計畫業務」約 78%,較上年度增加約 19%;「文化傳播 工作」約 7%,較上年度減少約 6%;「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約 11%,較上年度 減少約 5%。

各大項下之預算科目之金額配置相較於上年度,差異較大者為:「綜合計畫業務」

科目項下之「文化資訊之建立」預算增加為上年度之四倍餘,新增部分為自教育 部移撥之「國字整理」預算,「文化建設重大工作獎助」較上年度驟增至原預算 之七倍,新增部分為「充實文化基金」用途預算 150,000 千元,佔本年度文建會 總預算 38.84%。其他預算科目之金額變化甚小。

一九八五年

一九八五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第一位主委陳奇祿任期第四年,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相比,下跌近 6%,預 算金額為三億六千三百餘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般行政」約 6%,較 上年度增加約 2%;「綜合計畫業務」約 74%,較上年度減少約 4%;「文化傳播 工作」約 7%,較上年度增加不到減少 1%;「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約 12%,較 上年度增加約 1%。

各大項下之預算科目之金額配置相較於上年度變化甚小,差異較大者為「一般行 政」預算較上年度增加五百餘萬,首度超過兩千萬元。「綜合計畫業務」科目項 下之「文化建設重大工作獎助」中之「充實文化基金」較上年度小幅增加,為 157,500 千元,佔本年度文建會總預算 43.18%。「文化資產維護」較上年度減少 約三千萬元。其他預算科目之金額變化甚小。

一九八六年

一九八六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第一位主委陳奇祿任期第五年,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相比,下跌約 37%,預 算金額為二億二千七百餘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般行政」約 9%,較 上年度增加約 3%;「綜合計畫業務」約 59%,較上年度減少約 15%;「文化傳播 工作」約 11%,較上年度增加約 4%;「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約 19%,較上年 度增加約 7%。

各大項下之預算科目之金額配置相較於上年度,差異較大者為:「綜合計畫業務」

科目項下之「文化建設重大工作獎助」中之「充實文化基金」自本年度起不再編 列,其他預算科目之金額幾無變化。

一九八七年

一九八七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七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第一位主委陳奇祿任期第六年,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相比,成長約 11%,預 算金額為二億五千二百餘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般行政」約 13%,

較上年度增加約 4%;「綜合計畫業務」約 59%,與上年度相同;「文化傳播工作」

約 10%,較上年度減少不到 1%;「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約 17%,較上年度減 少約 2%。

各大項下之預算科目之金額配置相較於上年度,差異較大者為:「一般行政」預 算較上年度增加一千餘萬,首度超過三千萬元。「綜合計畫業務」科目項下之「文 化資訊之建立」預算增加為上年度之一倍餘,新增部分為「國字整理」業務。「文 藝及傳播工作」項下之「電視及電影工作之策劃與推動」自本年度起不再編列,

原預算改編為新設立之「文化傳播工作之策劃與推動」。其他預算科目之金額變 化甚小。

一九八八年

一九八四年度之預算期間為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八八年六月三十日,為文 建會第一任主委陳奇祿任期第七年,也是最後一年。本年度預算與上年度相比,

成長約 3%,預算金額為二億五千八百餘萬元。各大項金額配置比例為:「一般行 政」約 12%,與上年度相同;「綜合計畫業務」約 58%,較上年度減少不到 1%;

「文化傳播工作」約 11%,較上年度增加不到 1%;「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約 18%,較上年度增加不到 1%。各預算科目之金額變化甚小。

一九八三至一九八八年度小結

本階段的預算科目變化甚小,自機關成立以來,預算科目幾無變動。此時期在預 算金額配置上,在甫成立之三年間,各業務之預算佔比仍有小幅變化,第四年後,

預算的用途比率及各各科目預算分配比率趨於穩定,顯示文建會的施政由剛成立 後的摸索到日漸嫻熟,也顯示出台灣在一九七三年因教育部文化局裁撤,空窗近

十年的文化行政機構,在文建會成立後,積極前十年之不足,陸續建立基礎施政,

並使文化行政漸上軌道。

在文建會(1998a)的政策文件《文化白皮書》裡,認為由二次戰後至解除戒嚴 之前,均屬於「傳統時期」,而本階段正處於解嚴前夕,本階段影響政策最大的 因素為大眾傳播媒體。而此階段可視為台灣文化政策的萌芽及規劃時期(楊式 昭,1999);就政策思想脈絡來看,有學者認為是內部殖民主義時期(揭陽,2006,

頁 4),或是建構中華民國道統及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時期(蘇昭英,1998,頁 13)。台灣的本土與地方文化發展,也在當權者「大中國國族主義」的指導原則 下,受到極大的壓抑(揭陽,2006,頁 4)。

由文建會預算科目在此六年期間幾乎無任何變動,且預算分配情形亦趨於穩定的 狀態看來,顯示當時的施政,並沒有與黨外抗爭中的解嚴前夕的社會產生互動,

而文化的施政看來似乎自行其是。深究其原因,在當時奉「中華文化復興」為最 高指導原則的政策方向下,以「委員會」制成立的弱勢部會,僅能在其有限的預 算額度下,開始建立因教育部文化局裁撤後十年空窗期所遺留下來文化行政體 系。在以上因素影響下,文化局只能像先天就體質不良的孩子,只能先奮力求生,

而無暇顧及他事。

雖然台灣的文化施政有十年空窗期,但以文建會成立以來的預算結構與編列方式 看來,許多對現在台灣文化發展影響深遠的措施,如國際文化活動、視覺藝術以 及表演藝術的補助、文化資產維護、各地方文化設施興建與輔導,在文建會創會 之後就已著手進行,也為台灣未來的文化政策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九八○年代,政府頒佈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顯示出台灣民間力量的逐漸壯 大,台灣的經濟已經從二次戰後的由國營企業帶頭的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為以民 間力量為主的發展模式。而當時因為還沒有解嚴,人民團體相關法令受到限制,

一九八○年代,政府頒佈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顯示出台灣民間力量的逐漸壯 大,台灣的經濟已經從二次戰後的由國營企業帶頭的經濟發展模式,轉型為以民 間力量為主的發展模式。而當時因為還沒有解嚴,人民團體相關法令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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