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東亞區域合作與紛爭解決之賽局應用分析
第三節 東亞區域之賽局應用分析
1982 年通過之《聯合國海洋公約》,明定各簽約國得自領海基線算起 200 浬 範圍內海域(大陸礁層最遠可延伸至 350 浬),劃設為該國「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引發各國對海洋經濟利益的重視與海洋主權的爭奪。正 由於對島嶼主權、經濟海域重疊與經濟海域劃分彼此認知不同、各有主張,以致 引發資源開採、漁權維護及海洋調查等爭議,甚至造成雙方執法船舶對峙甚或引 發低強度軍事衝突。52
美國一直倚仗其強大海軍軍力,每在世界各地存有其利益衝突之時,總以出 動航母為其確保國家或地區利益的手段。但近年來,中共在黃海、東海、南海,
都明確宣示了自身的態度和利益紅線,且由於中共軍力近期不斷提升,當美軍現 在以「出動航母」嚇阻共軍之手段,中共隨即以「艦隊編隊航經日本海域或航向 釣魚台海域使出太平洋」或舉行軍演還擊美方的威懾。53顯見近來美國軍演老套 已無法奏效外,共軍對於美軍所採取之軍力嚇阻,還以美方「嚇阻無效」的訊息,
使得「中」、美關係更加複雜與難解。同時,美國歐巴馬政府的亞太「再平衡」
戰略,仍是企圖從經濟、外交、軍事等層面,展現圍堵排擠中國大陸的規劃布局 與行動。以共軍最新公布的《戰略評估》認為,美國針對中國大陸的戰略調整明 顯增強,雙方戰略互疑加劇。
壹、東海釣魚台領土主權紛爭解決之連續性賽局
如前所述,重複賽局是指二次(含)以上的賽局,即賽局中每一參賽者在一場 賽局中,具有二次(含)以上的機會來決定其最適策略。換言之,釣魚台領土紛爭 解決之連續性賽局性質而言,為「先後」之重複。依據「無名氏定理」(Folk Theorem)可表述為:「任何高過最小的最大或最大的最小策略報酬的組合,均
52 國防部,2011 年國防報告書(台北,國防部,2011 年),頁 37-69。
53 中國時報,2012 年 10 月 20 日,版 3,「東海協作-2012」演習主要的目的是海上維權突發事件,
可成為重複動態賽局中的納許均衡」,換言之,每一參賽者的策略組合均可能是 重複賽局的結果,中日雙方不同的獲益決定其決策(路徑),具有領土主權、經 濟海域利益、尋求國際社會支持、新任領導班底威信、與民族優越感、安撫國內 民族情緒,最後是區域強權爭奪、大國崛起等因素。
日本為此釣魚台紛爭解決賽局之先行者(主動者),會有絕對會相對優勢策 略,既然此賽局在一開始出招有先後之分存在,故可將參賽者之策略區分每一子 賽局來進行評估(如圖 9),使得任一方改變現狀後之連續賽局,找到均衡,可 視為「子賽局完美均衡」,此在中日雙方各種獲益考量因素衡量下,同樣運用「逆 向歸向法」可獲得均衡解。
中日雙方之間如何促使或誘導對方(參赛者) 採行對我最有利之策略,即彼 此雙方建立如何讓競爭者(參赛者) 具有高可信度或威脅下,以最大獲利為考量 下所執行之方案,促使或誘導競爭者(參賽者)採行對我較有利的行動。以下以釣 魚台領土主權紛爭解決連續性賽局為例(如表 11 及圖 9),進一步分析說明其賽 局結構如下:JBi1(i=1,2…)代表為日方第 i 次子賽局的強勢回應獲益,JBi2
(i=1,2…),代表為日方第 i 次子賽局的委婉接受中國大陸改變現況後的獲益。
CBi1(i=1,2…)代表為中國大陸第 i 次子賽局的強勢回應獲益,CBi2(i=1,2…), 代表為中國大陸第 i 次子賽局的委婉接受日方改變現況後的獲益,即每次子賽局 後雙方獲利組合為(JBi1,CBi1)或(JBi2,CBi2)。賽局分析各階段的互動如下:
一、日本首次於 101 年 4 月 16 日提出購島(釣魚台列嶼)計畫(策略 J11),企 圖改變互不承認擁有釣魚台島嶼(尖閣諸島)所有權之現狀,之後不時有 大陸漁船侵入釣魚台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廳拘捕之情勢發生;日方向民 間募款得 9 億購買釣魚台島嶼(先出招),此時,若中國大陸對日本購島行 動不予理會或默認日本將釣魚島列嶼國有化之事實,則雙方獲益組合分別 為(JB12,CB12)。事實上,中國大陸隨即在東海採 5 天軍事實彈演習(策 略 C11),以威懾日本停止此次購島行動,此一情況下,分別用日本 JB11、
段策略,企圖解決此一領土主權紛爭,並對外宣稱不惜一切代價及方式,
諸如軍演、付諸國際法庭判決與經濟制裁等,以維護釣魚台領土主權,則 雙方陷入重覆連續賽局,在雙方獲益權衡下保持於(JB11,CB11),直到某 一方獲第三關係者,使出不同之策略(i=1,2…)。而在考量獲益「最小取 最大」或「最大取最小」的思維下,即 JBi1(i=1,2…)、JB(i-1)1、JBi2
(i=1,2…)或 CBi1(i=1,2…)、CB(i-1)1、CB(i-1)2(i=1,2…),獲 益比較之結果,決定採不同之策略(路徑),例如第 i 次回合賽局採回應對 手的策略(如:強勢)之獲益,較採不同策略時(如:委婉接受)及前次
(i-1)採用之回應對手策略(強勢)獲益來的高,將持續採用相同的策略 回應,若否(獲益比較低),則採用不再強勢對抗而採取委婉的態度接受對 方改變的事實,而此一子賽局即告終結,此即在比較獲益下決定其回應策 略(路徑)。
二、 在日本首相致函中共國家主席冷靜處理釣魚台事件,並展開高層次對話後
(策略 J22),更加引起中國大陸民間強烈不滿的情緒,發生中國人砸毀日 系商店、倡議對日實施「經濟制裁」、抵制日貨行動,日本企業(豐田汽車、
國際電器與相機大廠佳能等)被迫停工數日。據 LMC Automotive 統計,
在釣魚台國有化事件發生後,豐田汽車與其它日系車廠在大陸市場占有率 目前不到 25%,較 2008 年市占率減 7%。此外,日本車廠股價全面挫低,
日產(Nissan Motor)暴跌 4.07%,豐田與本田則分別下跌 0.31% 與 2.28%。
54 約同一時期,德、美甚至南韓品牌汽車銷售,均增加了 10%以上,可見 日本對外出口貿易活動受到此一事件明顯的影響。據估計,釣魚台領土主 權爭議將導致日本對外貿易所受到的衝擊每年可能減少 1,620 億美元。55 三、 隨後日本首相承認錯估形勢,故採派遣使節前往中國大陸進行溝通尋求理
54 鉅亨網,「中日政治衝突 貿易與景氣成祭品 專家:兩大經濟體相爭 對全球都不利」,2012 年 09 月 18 日,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20918/KFMR1XPQMS4NM.shtml,查詢日期:
102 年 12 月 31 日。
解的策略(採取委婉回應,亦同策略 J22)。中國政府透露,希望釣魚台維 持現狀,並且對日開出「不准登島」、「不得進行環境與資源的調查」及「不 進行任何開發」等 3 條件(策略 C22),可以默認日本政府將釣魚台國有化。
因美國為日本的軍事同盟國家,美對島嶼主權爭端不持立場,但稱適用「美 日安保條約第 5 條」範圍(策略 A21),此時,即進入下一回合賽局。雖中 日雙方暫採委婉接受現況改變,然在美國支持下,宣稱日本具有對釣魚台 列嶼「行政管轄權」,雙方再次回到互相強勢回應態勢,日、美雙方持續軍 演威懾中國大陸舉措(策略 J21),而中方對釣魚台海域進行三度空間的監 視與巡邏(策略 C21),對此雙方行動對峙成為均衡。
四、 在 2013 年 11 月 21 日中國大陸片面公布「東海防空識別區」,將釣魚台列 嶼劃入,與臺灣、日本防空識別區大幅重疊,並強烈要求區域內航空器服 從命令(策略 C31),否則將遭武裝部隊「防禦性緊急措施」。此一措施已 引起地區衝突升高,美國副總統拜登為此赴日、韓與中國大陸進行訪問,
並與中國大陸主席習近平會面,期待中國大陸為此一動作說明戰略意圖(策 略 A32),明顯地釣魚台主權爭議因中國大陸不同策略進入下一回合賽局。
圖 9 東海釣魚台領土主權紛爭連續性賽局之樹狀圖
貳、南海島嶼主權紛爭解決之連續性賽局
一、中國大陸自 2011 年 3 月在禮樂灘一帶驅離菲律賓機、艦,造成菲律賓政府 在同年 6 月 20 日反制行動派出軍艦到黃岩島卸載物資和輪替換駐士兵,並 於 2012 年 3 月 13 日片面宣布將南海改稱「西菲律賓海」,此舉無疑將提高 區域衝突即現狀改變,日後在黃岩島附近海域驅趕大陸作業漁船,並將黃 岩島更名為「帕納塔格礁」,隨即在世界各地反中示威,此時,菲律賓的獲 益以 PB00 代表,中方獲益則以 CB00 代表,獲益組合為(PB00,CB00)(如 圖 10)。
二、101 年 7 月 20 日中國因應南海島礁主權爭議不斷,設立三沙市駐紮西沙永 興導管轄南海各島礁(策略 C11),在中國大陸決策層級多方考量因素權衡 下,採強硬態度回應菲律賓的舉措,此時,中國在權衡獲益下,即 CB11>
CB00>CB12,菲、中雙方陷入僵局與進入連續賽局,雙方獲益暫時保持於
(PB11,CB11)。
三、在中菲下一回合賽局開始前,東協其他成員國家,如越南、新加坡、印尼 等國家,都一再強調在南海爭議中,應與中國大陸依照國際法和平解決爭 端,並以建立「南海共同行為準則」為目標。其中,越南亦與中國大陸在 南海島礁主權上存有爭議,中國則以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與「推動 南海務實合作,共同維護區域和平穩定」做為方向回應。然菲國權衡獲益 下,在 101 年 9 月 12 日以第 29 號行政命令正式將南海命名為「西菲律賓 海」,並指示國家地圖暨資源訊息署印製相關地圖(策略 P21),另將派遣內 政部長擔任特使向中國大陸傳達緩和中菲緊張情勢(策略 P22)。此時菲國 獲益將是 PB22>PB21>PB11,故菲、中雙方獲益組合將以(PB22,CB22)
表示。在此同一期間,美國則不變的運用其優勢兵力與菲國進行軍演與友 好訪問,藉以展現美方信守並全面履行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策略 A21),威 懾及打擊中國大陸在東亞的影響力。中國大陸多次強調南海島礁主權爭 議,堅持走「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及對有爭議的東協國家採「雙邊談判、
友好協商」(策略 C22),避免採取任何可使擴大化、複雜化、國際化的單方
友好協商」(策略 C22),避免採取任何可使擴大化、複雜化、國際化的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