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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標準化相關理論

一、標準化與相容性之定義

Carl F. Cargill(1989)將『標準化』(

Standardization

)一詞定義為:『代表人們 相信市場本身有能力透過集結眾人的智慧來了解並勾勒未來有效之發展方向,了 解環境改變施予本身的影響並自行調整之下產物;而在此過程中,用以作為改變 的原動力,便是集結的技術性描述事務所應有的功能或形式,而這些描述便稱為 標準。』

Carl F. Cargill 定義之標準化將相容性之於標準化的重要性清楚的勾勒出 來,Kat & Shapiro(1985) 定義『相容性』(

Compatibility)

為:『相容性為一種程 度的觀念,可就轉換的成本作衡量,且具有較大網路基礎或是較佳商譽的廠商,

傾向生產不相容之產品,而對相對弱勢的廠商,則傾向於增加市場產品的相容 性。在產品互相相容的情況下,廠商會以降價競爭,因降價的行為會增加競爭者 互補產品的銷售。因此,市場中廠商規模相近之情況下,市場會維持較高的價格,

確保廠商較高的利潤。』

在Joseph Farrell & Gartb Saloner(1985)之理論中,提出相容性的等級分為三 種:第一種是物質上的的相容性:物質上的相容性是指物理上或是電磁上可以配 合物理的目標,例如消防栓和水管,立體音響各部分的組件等。在數種競爭標準 歷經競爭過程之後,將會有廠商贏得多頭馬車式的競爭,便能產生出業界的實質 標準(不是法律規定定而普遍使用的標準):以微處理器為例,一開始微處理器 的市場不僅僅只有Intel一家公司,現在的結果卻是Intel贏得了大部分的市場;以及 個人電腦的作業系統現在也是微軟一家獨大。當市場之首位進入者去多方擴展該 產品之市場空間時,後進者會開始去模仿已經成功的產品,當凝聚效應產生,標

準化產生的過程就已不受那些已進入此市場的廠商們自身規模的限制,而可以說 是已經產生了一種滾雪球(snow ball)的效應。市場的領導者會根據兩種情況做權 衡,而有可能歡迎或不歡迎追隨者,分別是

1. 追隨者提高產品標準化的程度。

2. 市場領導者利益損失的多少。

在一些案例裡,賣家有可能選擇放棄專利科技的控制權,或是以較便宜的價 格販賣專利(例如乙太網路),這樣會使該產品所構成之市場標準更為牢固。在 此案例中,模仿提高了產品的價值,而且可能會使”價格”提升。但是在對比的案 例裡,模仿不僅會降低領導者的市場佔有率,而且還會降低產品的價格。

第二種是來自政府的規定,例如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在1949年決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 , CBS)的彩色電視的標準。在Garren, L所著的的”Will 3G Really Be the Next Big Wireless Technology?”裡,他指出:在過去幾年,電腦與通訊中最熱門 的主題當屬無線通訊。目前無線通訊技術正處在一個關鍵的轉折點上,大多數的 產業分析師一致認為下一代的無線通訊技術將提供更大的頻寬、安全性與可靠度 以供應多媒體、電子商務與視訊會議的需求。一個重要的爭論焦點為,將來的無 線技術應遵循哪一種標準?許多供應商與分析師認為第三代無線通訊(3G)必定 是贏家,但也有許多專家懷疑3G的功能性與有效性。某些專家主張2.5G可以滿 足使用者的需求,因而市場將拒絕在技術上需要作巨幅改變的3G技術。另外有 些人認為無線區域網路(Wireless LAN)或無線電路由器(Radio-router)技術比3G更 適用於許多高階的應用。目前,許多電信業者在裝設3G技術上都遭遇到一些問 題,這些延遲逐漸削弱3G在市場上的主流地位。有幾個因素將決定3G之成敗,

而Garren, L認為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政府的法令規章,其次是經濟因素,技術因素 則微乎其微。例如美國政府就很難找到可出售給3G業者的頻道,因為國防部、

政府部門、學校與醫療單位佔據了其中大部份的頻道。在經濟因素上,由於標購 3G頻道所付出的高成本使得許多電信公司在財務信用上遭到降低評等。然而也

有人認為,就因為電信業者已經付出了太高的成本,所以他必然會不計一切的促 使3G成功。

第三種是類似CCITT、CCIR、ISO之類的國際標準化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制 訂全球的標準用以達到產品間之相容性(現在只有很少數全然義務制訂標準化的 組織),但首先應注意的,是藉由這種方式制訂的標準化會很慢。只有透過沈沒 成本的付出,廠商才會有動機去努力爭取他們的標準被使用者所採用,即使他們 的標準也許不是最好的。第二種和第三種相容性是經由政府機關或工業團體訂 定。因為要經過委員會決議,通常只能符合要求最低的共通條件,而且很難改變。

國家電視標準委員會(National Television Standards Committee , NTSC)的電視標 準規格50年來只針對彩色電視更新過一次;多年以來,委員會也一直為改進傳真 標準而爭論不休。對比之下就顯出第一種相容性:各廠商之間專利架構的標準因 為價值極高、競爭壓力大,因此對手必須積極防禦對手。於是這樣的動力造就出 非常快速的技術進展。

當然,標準化之爭不是可以互相獨佔也不是獨立於其他事物之外的,投資在 自訂標準的相同廠商們也許會同時嘗試去創造一個實質標準。該廠商們更可以選 擇破壞標準化的擴散去防止在同一市場內的競爭對手去對實質標準做出創新的 行為,或是去結合市場力量和政府政策去選擇一個產業標準。標準化的過程為系 統架構廠商、互補產品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溝通與協調。當標準的使用人數較多 時,會吸引互補產品廠商加入生產互補產品的行列,同時使得該系統架構成為市 場標準的可信度(credibility)增加;而當可信度增加又會吸引更多使用者願意採用 該系統標準,而讓使用者人數更多。此種正向回饋的循環過程,即為市場標準制 定的動態(陳慶蔚,2002)。藉由市場力量形成的標準,通常運作過程較有效率,

且由於顧客就是市場上的最後裁判,因此在競爭下容易使得產品較能符合其需 要,產品也會較多樣化。然而,標準的競爭讓廠商需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常常會 造成資源上的浪費,或著山頭林立的標準,讓採用少數標準的使用者孤立無援,

這些成本可能還是得由使用者來負擔,因此官方的介入,有時候反而會提高整體

的社會價值。Grindley(1995)由建立公共標準的潛在價值(value of common standards)與主導標準的私有利益(private value of leading standards)兩個構面來衡 量官方介入標準制定的需要性訂出出標準制定過程的四種主要類型:

1. 公用標準(public standards)

當市場具共同標準可產生的價值與主導標準所帶來的個別廠商利益都偏低 時,此時對於個人廠商推動採用單一標準的成本高過其所能獲得的利益,因此標 準的制定必須要由官方進行,而制定出來的標準就如同公共財(public goods),受 惠的是社會大眾而不是參與制定的利益團體。例如關於重量或時間的標準。

2.協定標準(agreed standards)

當擁有單一標準對市場運作有正面的幫助,但是任一家廠商從主導標準中所 得到的利益沒有比其它廠商來得多時,標準的制定便可能以自發性的制定程序 (voluntary setting process)為主。廠商之間的協調大多是藉由產業本身的委員會或 是由主導廠商來居中斡旋,且制定出來的標準多半在技術上是較優越的,或是從 一群同樣優秀的技術中擇一。

3. 專屬標準(proprietary standards)

當一主導標準的廠商認為可從其中獲利,卻不想將它推出使之成為連競爭者 也能使用的市場標準時,該標準即視為此廠商的私有財(private goods),尤其是特 殊產品利基的專屬標準。有關制定標準的官方機構在此時是不受歡迎的,而這些 廠商也不會想創造一個類似的機構出來。若是該機構一旦出現,廠商參與的目的 不是將自己屬意的拱為標準,就是讓別人的無法成為標準,且這種僵局會一直存 在,除非有單方面補助(side payment)的情況出現以及市場主導廠商或官方的強力 介入。雖然主導廠商的出現可以打破僵局,但是當其市場占有率很高或是該廠商 控制住進入該市場的入口時,此時主導廠商對於將自己的技術拱為產業標準的意 願就變得不會那麼積極了。前者是怕對手藉由提供容產品來增加對手自己的市場 占有率;後者是要讓對手無法提供與其相容的產品,如IBM的大型主機(mainframe) 或是Nintendo的電視遊樂器。因此結果不外乎市場中同時並存許多不相容的技

術、或是由市場來決定所謂的既成事實標準(de facto standards),或是由於無法形 成標準而使得技術無法再發展下去。

4.標準爭霸戰(standards war)

當主導標準帶給個別廠商的利益與標準統一可以帶給市場運作的優點同時 都很高時,市場上便會發生標準爭霸戰。此時若有一主導廠商出現,它將會是強 迫其它廠商採用其偏愛技術的積極帶頭者;若是該主導廠商沒有出現,則所有廠 商會競相地儘早投入制定標準的過程,其中的動作則包含了單邊補助(side payment)或是相互聯盟。不過標準爭霸戰難免會造成市場中各種標準山頭林立、

某些使用者陷入孤立無援或是研發成本浪費等種種問題。 此外,在有可能產生 標準爭霸戰的情況下,若統一標準的公共利益高,則由官方介入標準的訂定將會 有效降低標準爭霸戰中所產生之社會成本;若統一標準的公共利益較低,則讓市 場自由競爭則會帶來比較多的好處。

某些使用者陷入孤立無援或是研發成本浪費等種種問題。 此外,在有可能產生 標準爭霸戰的情況下,若統一標準的公共利益高,則由官方介入標準的訂定將會 有效降低標準爭霸戰中所產生之社會成本;若統一標準的公共利益較低,則讓市 場自由競爭則會帶來比較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