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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標準形成

第二節 標準形成的原因

標準(Standardization)或相容性(compatibility)的議題,一直是產業經濟中非 常重要的焦點,例如早期的鐵軌規格,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鐵軌發展的過 程中,可互換零件就是很重要的部分。而標準制定在新的數位化市場中已經變 得越來越普遍。傳輸資料的標準、數位內容的保護以及認證標準,這些對一個 蓬勃發展且相互連結的數位化經濟體系而言,已經變成了不可或缺的要素。

有關標準的定義,不同國際標準組織與不同國家對標準的定義,均有所不

7United States Standards Strategy - A Revision of the National Standards Strategy for the United States,http://www.ansi.org/standards_activities/nss/usss.aspx?menuid=3.

8 http://www.nssf.info/index.xalter。

同,茲列舉有代表性的定義如下:

1. 桑德斯定義9

國際知名標準化專家桑德斯在1972年出版的「標準化目的與原理」一書,

把標準化定義為:

標準化是為了所有有關方面的利益,特別是為了促進最佳的經濟,並適當考 慮產品的使用條件與安全要求,在所有有關方面的協作下,進行有秩序的特定活 動所制定並實施各項規定的過程。

標準化以科學技術與實踐的綜合成果為依據,他不僅奠定了當前的基礎,而 且還決定了將來的發展,他始終與發展的步伐保持一致。

2. 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定義

國際標準化組織與國際電工委員會在1991年聯合發布的ISO/IEC第二號指 南「標準化與相關活動的基本術語及其定義」(1991年第6版)中,將標準化定義 放在第一個,並明確「標準化」是對實際與潛在問題做出統一規定,供共同與 重複使用,以在相關領域內獲取最佳秩序的效益活動。其中,標準化活動由制 定、發布和實施標準所構成。標準化的重要意義在於改進產品、過程和服務的 使用性,並便於技術協作,消除貿易壁壘。而標準的重要性,則可以引用美國 標準戰略委員會所提出的「美國標準戰略」報告中,兩位差距180年之專家看法,

以為參考。

3. 約翰昆西亞當(摘自於1821年2月22日國務卿對參議院所作的「關於度量衡 的報告」)

度量衡對人類社會的每個個人都可能成為生活所必需的事物之一。他們成為 每個家庭的經濟安排和日常關心的內容。對人類行為的每個職業,對每一種財產 的分配和安全;對貿易和商業的每個交易;對農民的勞動;對工匠的創造性;對 哲學家的研究;對古物研究者的研究;對水手的航行和軍人的行軍;對所有和平 的交換,即對所有戰爭的運作,度量衡都是必須的。如在已建立的使用中,這些 知識被排在教育首要內容之一,那些沒有掌握其他技能,甚至不會讀寫的人首先 學會的也是這些知識。這種知識通過把他長期應用到人們一生的就業中,而牢牢 地印在人們的記憶中。

4. 唐納德‧埃文(美國商業部長,摘自「標準與競爭力:為結果而協調」,2004)

9 張平,馬驥,標準化與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出版社,第二版,2005 年 6 月,頁 19。

國際商業的語言就是標準,恪守達成一致的產品或者服務規格支撐著國際商 業,使得數兆元的貨物能跨邊界流動,而不受任何交易方口語語言的影響。對標 準的共同接受是牢固、公平和自由貿易成功的基礎。沒有標準,將難以想像能有 龐大數量和複雜性的國際貿易。

壹、法定標準與事實標準

標準形成的原因,一般可區分為法定標準(de jure standard)10和事實標準 (de facto standards)11

法定標準係指政府標準化組織(Government 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

或政府授權的標準化組織建立的標準12。例如由美國聯邦電信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 FCC)所制定電話與廣播相關之標準,

或由ISO、IEC13和ITU14或區域標準化組織所建立之相關國際標準。法定標準 通常與公共事務之基礎性、安全性或環保等要求密切相關,如度量衡標準、食 品安全衛生標準、安全帽耐衝擊標準、無鉛製程等,是故其制定程式一般而言 較為正式,並普遍較具有強制性。早期的標準化組織為了避免將智慧財產權引 入標準,故於制定標準時儘量採用不涉及智慧財產權之技術,以裨其日後之推 廣。對於無法避免涉及到之智慧財產權,如專利技術,則會要求權利人公開做 出承諾,放棄其權利或者至少做出合理許可他人實施之保證,否則便不予考慮 納入相關標準之中15。在目前的趨勢上,政府在主導制定標準方面漸趨勢微,

標準制定的責任已逐漸落在私人企業的手上,但仍不乏政府與企業間共同推動

10 張平,馬驥,標準化與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出版社,第二版,2005 年 6 月,頁 24。

11 參見http://www.emii.org/map/glossary.htm#dejure.對De Facto Standards的解釋是 Widely used standards, generally published but not yet ratified by ISO or a national standards setting agency.

12 揚帆,技術標準中的專利問題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 年 3 月,頁 3-4。

13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 IEC,中譯:國際電工協會,1906 年成立,負責有 關電力工程和電子工程領域中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國際電工委員會在1906 年 6 月 26 日由英國 的IEE和美國的IEEE以及其它相關組織舉行了其成立會議。IEC目前有超過 130 個國家參與國 際電工委員會,其中67 個國家是成員,另外 69 個國家則是非正式成員的身份加入其分支機構。

國際電工委員會的總部最初位於倫敦,1948 年搬到了位於日內瓦 的現總部處。

14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 ITU,中譯:國際電信聯盟,是一個國際組織,主要 負責確立國際無線電和電信的管理制度和標準。它的前身是1865 年 5 月 17 日在巴黎創立的國 際電報聯盟,是世界上最悠久的國際組織。它的主要任務是制定標準,分配無線電資源,組織 各個國家之間的國際長途互連方案(這裡ITU的對電信業務的功能類似於萬國郵政聯盟執行郵 政服務的功能)。ITU也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948 年總部設在瑞士的聯合國第二大總部 日內瓦。

15 李順德,”標準之爭實為知識產權之爭”,中國知識產權網,2005 年 3 月 10 日,available at http://www.cn智慧財產權.com/zsyd/xslw/qita/t20050310_47714.htm。(2008/03/15 訪問)

標準的例子,例如歐洲政府與企業共同推動歐洲的第3代無線通訊系統(3G-W CDMA),是醞釀WCDMA歐洲市場及技術成熟的主要原因。

事實標準係指由單一企業或者企業聯合在市場中透過大量使用而形成之公 認企業標準或產業標準16。特別是在有網絡效應17的市場,若某項產品在市占率 上有整體優勢,則採用該項標準將會產生「tipping」效應18,市場本身將會有 如標準化組織那般篩選不同的技術,藉以實現各種技術之間相容性最優、標準 化成本最小之目標。

換言之,事實標準的形成主要是因為市場機制運作之選擇,而非標準化組 織之參與制定和推薦使用。依據具體產生方式的不同,又可將事實標準劃分為 兩類:第一類係具有壟斷地位之單一企業利用其市場優勢而形成的統一或單一 產品格式,Microsoft公司的「Windows」作業系統和Intel公司的微處理器即為 著例,有稱之為「WinTel」事實標準。類似的事實標準還有JVC公司的「VHS」

家用錄影機和SONY公司的「Betamax」家用錄影機標準。然而,在多數技術領 域,單一企業很難獨霸核心技術,實力相當的企業在競爭中不能徹底打敗對方 的時候便開始謀求合作,形成企業聯盟,對外發佈聯合許可聲明,進而構成對 整個行業的技術控制,此即為第二類的事實標準─企業聯盟發出的技術標準,

例如DVD技術中6C和3C集團形成的標準19

無論產生方式有何不同,事實標準最開始都屬於企業標準,隨著企業的發 展可能逐漸成為產業標準和國際標準。惟需注意者是,在市場機制下形成的事 實標準,在標準制定者選擇將其公諸大眾之前,仍具有專利性。以微軟公司的 視窗軟體「Windows」為例,在其未公佈原始碼之前,專利性仍繼續存在。

貳、相容性標準與安全性標準

如果標準的制定是著重在網絡市場中的產品相容性(compatibility)時,這類 標準就稱為相容性標準(compatibility standard)或介面標準(interface standard),

16 以下內容主要整理自揚帆,技術標準中的專利問題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 年3 月,頁 4。

17 網絡效應係指一項產品對個別使用者的價值取決於總使用人數,總使用人數愈高,該產品之 價值愈高,經濟學上稱之為網絡效應。

18 指廠商隨消費者群聚效應而行動。

19 DVD 生產領域存在著兩個相容的事實標準,分別由兩個典型的企業聯合組織發佈和掌握。

其一是由日立、松下、三菱電機、時代華納、東芝、JVC 組成的「6C」聯盟,其二是由飛利 浦、索尼和先鋒組成的「3C」集團。

舉例而言,如個人電腦的USB2.0連接埠標準。另一方面,如果標準的制定是著 重產品的品質與安全性時,則稱為安全性標準(safety standard)。各國政府對於 具有公共安全性的標準,例如美國幼兒玩具安全標準ASTM F963以及歐盟無鉛 產品驗證的CE標準等,多會以法定程序制定,故安全性標準多屬於法定標準,

原因在於法定標準較具有拘束力,以及在標準制定的過程中所需時間較短且較 有效率。一般而言,相容性標準著重在與其他設備及軟體的相容,故此類標準 會比安全性標準更具有排他性(exclusivity)。相較之下,智慧財產權在安全性標 準的重要性就相對降低,理由在於安全性標準具有非網絡性質及低排他性的特 色,也因此,在市場中可考慮採用迴避設計(design around)的方法來避免侵害 相關的安全性標準。

叁、其他標準分類方法

由於標準,往往在尋求某種程度的相容性,至於所謂的相容性,乃是組合 產品設計協調的結果,當設計在某方面展現協調配合,而可以連結在一起共同 運作時,我們即稱之為「可相容的」。就標準或相容性的形成而言,本研究進一

由於標準,往往在尋求某種程度的相容性,至於所謂的相容性,乃是組合 產品設計協調的結果,當設計在某方面展現協調配合,而可以連結在一起共同 運作時,我們即稱之為「可相容的」。就標準或相容性的形成而言,本研究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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