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樣本特質描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樣本特質描述

表 1 為樣本各變項特質之描述。在夫妻網絡重疊度部份,以認識配偶朋友程 度做為指標。不論性別,認識配偶朋友一半以上的比例大約有六成,顯示夫妻網 絡重疊度高者占了多數,但也有兩成左右的受訪者幾乎或大部份都不認識配偶的 朋友,夫妻網絡重疊程度低。在橋樑者社會資本部份,以配偶為橋樑者做為指標。

由表可知,女性會透過丈夫做為橋樑認識他人的比例占了五成,但男性會透過妻 子做為橋樑的只有 39%,顯示約有六成的男性,並不會透過妻子認識妻子的友人,

但有半數女性會透過先生的引薦,認識丈夫的生活圈中的其他人。相較之下,男 性融入妻子生活圈的情形較少,性別差異顯著。社會支持網絡的部份,會和妻子 討論對自己而言重要的事的男性占了 51.3%,會和丈夫討論重要事的女性則占 57.4%,顯示女性較男性傾向會和配偶傾訴,性別差異也達顯著。在空間結構上,

與夫方父母同住的男性有 28.7%,女性有 23.1%,多數已婚者並不和夫方父母同 住。另外,不論性別,會和父母討論重要事者皆約占 17%,超過八成的受訪者並 不會和父母討論對自己而言重要的事。

在傳統解釋家務分工的理論部份,相對資源論以夫妻收入差異來測量,其中 以丈夫收入多於妻子的組合居多,顯示多數丈夫仍是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提供者,

而多數妻子對丈夫有著程度不等的經濟依賴。時間可利用論以夫妻全職工作型態 做為指標,樣本中以夫妻皆有全職工作的雙薪家庭為多數,不過女性回答自己是 雙薪家庭的比例多於男性,而男性回答只有自己有全職工作的比例卻高於女性,

推測可能原因之一是男性和女性對於妻子是否有全職工作的詮釋上不同所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至於家庭生命週期的測量,以是否有學齡前子女做為指標,男性樣本中,有 六歲以下子女的比例占 15.7%,女性則占 14.3%。而在基本人口變項部份,族群 大致符合台灣族群分布比例;男性的平均年齡為 47 歲,教育年數為 12.2 年,大 約為高中同等程度;女性平均年齡為 45 歲,教育年數為 11.3 年,全部樣本的年 齡範圍在 23 到 66 歲間(表中未標示)。

依變項部份,男性每週個人家務工作時間平均為 4.9 小時,女性為 17.5 小時,

不過男性的標準差較女性小,分佈情形較集中,顯示女性在家務工作時間的投入 情況與男性相比,存在較多變異。而在配偶家務工作時間上,男性認為他的妻子 每週花費 19.2 小時投入家務,女性認為她的丈夫每週花費時間只有 4.9 小時,平 均一天只花 42 分鐘做家事。丈夫投入家務工作時間比例平均為 0.22,男性每週 投入在家務工作上的時間,平均約只占夫妻共同投入時間的五分之一。

趨勢會隨年齡增加而遞減,此結果和 Chang(2006)的發現一致;外省女性相對 於台灣閩南女性做的家事少;教育年數越多的男性做越多,女性則做越少;家裡 有學齡前子女,不論性別都會做比較多家事。

8 本研究中各變項間相關皆小於 0.5,VIF 皆小於 10(最高為 2.5),無共線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