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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結構分析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510 (頁 64-70)

本研究以自編「運動彩券消費者動機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針對台中巿十 八歲以上民眾為研究對象進行探討。採用便利抽樣方法(convenience sampling),

在運動彩券投注站發出420份問卷,剃除無效問卷32份,回收有效樣本388份,有 效回收率為92.4%。使用描述性統計說明運動彩券消費者性別、年齡、教育程度、

職業別、月收入、婚姻狀況、投注標的、投注金額等人口統計變項之特性。

一、性別

抽取出的樣本中,由表4-1-1可以得知,運動彩券消費者性別以男性居多,

占總樣本數的82%,男性與女性的比例超過8:2,顯示男性的運動彩券消費者 占絕大多數。

表4-1-1 樣本性別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男性 318 82.0 82.0 82.0 女性 70 18.0 18.0 100.0 有效的

總和 388 100.0 100.0

二、年齡

由表4-1-2可以得知,運動彩券消費者年齡以18-30歲為最多,占總樣本數的 53.9%,次多為31-40歲,占總樣本數的30.2%;這兩個年齡層的運動彩券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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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8 樣本投注金額次數分配表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500元以下 206 53.1 53.1 53.1 501-1,000元 105 27.1 27.1 80.2 1,001-3,000元 46 11.9 11.9 92.0 3,001-5,000元 10 2.6 2.6 94.6 5,001-10,000元 10 2.6 2.6 97.2 10,000元以上 11 2.8 2.8 100.0 有效的

總和 388 100.0 100.0

綜合討論

本研究針對運動彩券消費者388份有效問卷做統計分析,樣本結構如下:運 動彩券消費者性別以男性居多,占總樣本數的82%;年齡以18-30歲占總樣本數 的53.9%最多,屬於年輕的消費族群;教育程度為大專院校最多,占總樣本數的 50%;職業別以學生最多,占總樣本數的26.5%;每月薪資所得以20,000元以下 最多,占總樣本數的34.5%;家庭狀況以未婚者居多,占總樣本數的63.9%。

學生所占的運動彩券消費者比例超過1/4。但是,與NCAA所做的研究結果 23%相當接近(NGISC,1999,頁2-14)。

吳奇峰(2008)在台北地區樂透彩券與運動彩券購買動機與行為之研究中,針 對運動彩券消費者84份有效問卷做統計分析:在性別方面,顯示出購買運動彩券 以男性(85.7%)消費者居多;在年齡方面,主要購買彩券消費者年齡層為18歲至 25歲(53.6%)與26歲至35歲(32.1%)居多,由這兩年齡層(85.7%)可顯示出購買運動 彩券的年齡層趨向年輕化;教育程度以大學(58.3%)居多;婚姻狀況則以未婚 (81.0%)居多;職業以學生(15.2%)居多;收入所得以5000元(含)以下(38.1%)的消 費者居多。

相互比較後發現(表4-1-9),兩者所調查的運動彩券消費者,樣本結構十分接 近。台北地區與台中市皆屬於都會地區,因此,吳奇峰(2008)「台北地區樂透彩 券與運動彩券購買動機與行為之研究」與本研究而言,都會區的運動彩券有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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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消費族群。

表4-1-9 運動彩券消費者樣本結構比較表

人口統計項目 吳奇峰(2008) 本研究

性別 男性(85.7%)消費者居多 男性(82%)消費者居多 年齡 18-35歲(85.7%)居多 18-40(84%)居多 教育程度 大學(58.3%)居多 大學(50%)居多 職業別 學生(15.2%)居多 學生(26.5%)居多 月收入 5,000元(含)以下(38.1%)

居多

20,000元(含)以下(34.5%)的消費者居 多

家庭狀況 未婚(81.0%)居多 未婚(63.9%)居多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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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運動彩券消費動機之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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