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機車特性
摩托車(motorcycle, motorbike) [21],亦稱機踏車、機器腳踏車(過去交通法規 中使用的名稱)、機車(一般通俗用語),是使用引擎動力的機器,其設計將前後兩 個輪子與引擎配置於同一平面上,作為一種載人運具。在過去我國的交通法規稱 機車作「機器腳踏車」[6],在交通標誌也常簡稱為機車,或與慢車併稱為機慢車,
於本研究進行期間,立法院將法規內容進行修正(2012 年 5 月 8 日),將機器腳 踏車一詞刪除,改以一般所稱的機車,作為法規上的正式名稱,本研究也將以國 內較為廣泛使用之機車通稱。
2.1.1 導向操縱
機車與其他車輛最重要的區別是導向操縱(steering)的方式,機車只有兩個輪 子且只能控制其中一個輪子的方向。一輛平穩行駛於道路上的機車行經曲線路段 時,它必須要傾斜車身才能順利通過,許多未騎乘過機車的人常認為機車騎士這 麼做是為了追求刺激,但事實上機車騎士別無選擇。機車轉彎是一種圓周運動,
靠著人與車的傾斜來產生轉彎所需要的向心力,其傾斜角度(lean angle)與轉彎半 徑和行車速度有數學的關聯性,其傾斜角度的正切函數(tangent)值等於離心力與 重力的比值。如果比值大於摩擦係數,則會有兩種可能發生:將以更大的弧線滑 行;產生側滑並且轉倒。
tan 𝜃 = 𝐹𝑐/𝑊
圖 2.1-1 機車轉彎力平衡示意圖[27]
(Fc:向心力、Ff:摩擦力、W:重量、R:反作用力) 𝐹𝑐
𝐹𝑓 𝑊
𝑅
機車於行駛中,由於前輪轉動產生之陀螺效應(gyroscopic effect)將使騎士難 以藉由轉動手把來改變行車方向。以轉動手把改變行徑方向僅發生於速度相當低 的情況下,此時欲保持平穩行駛將變得不易,即使騎士想傾斜車身轉彎,傾斜的 角度近乎仍垂直於地面,否則將失去平衡[27]。
2.1.2 煞車控制
將行駛中的機車煞停也是機車與其他車輛有所不同的地方。如果想要煞停一 輛汽車,你用力踩下煞車,車輛通常將於接近最短煞車距離內直線滑行至停止。
如果同樣的煞車方式應用於煞停一輛聯結車,前後車體可能會折攏造成擠櫃 (jackknife),但車輛仍將停止。如果你再將同樣的煞車方式應用於煞停一輛機車,
車輛將會打滑一小段距離,然後人車轉倒於鋪面上滑行至停止;或是被你的機車 拋甩出去(high-side);或是僅僅使你被迫跳下機車。大部分機車煞車都採前輪與 後輪煞車分離且獨立控制,機車煞車時,欲避免車輪鎖止導致車輛失控必須謹慎 小心地控制煞車[27]。
2.1.3 加速性能
機車的加速性能通常較汽車高,而車輛加速性能通常以引擎之功率荷重比 (Power-to-weight ratio)進行比較,顧名思義即引擎輸出功率與車輛重量的比值,
數值越大代表引擎表現越佳,加速性能越好。舉例來說,假設車輛駕駛或機車騎 士的重量為 60 公斤,排氣量約 1000 c.c 的小客車,馬力約 70 匹,車輛總重約 1000 公斤,功率荷重比約 0.07 hp/kg;而排氣量約 1000 c.c 的機車,馬力約 90 匹,車輛總重約 300 公斤,功率荷重比約 0.3 hp/kg。而我國較為常見的機車類型 為速克達(Scooter),引擎排氣量以為 125 c.c.為例,其馬力約 10 匹,車輛乾重約 110 公斤,則功率荷重比約為 0.087 hp/kg,其加速性能表現亦不遜於汽車。
表 2.1-1 功率荷重比較表[8]
車輛名稱 類型 排氣量 馬力 重量 功率荷重比
Hyundai i10 汽車 1086 c.c. 69 hp 970 kg 0.067 hp/kg Ford Focus 汽車 1997 c.c. 136 hp 1440 kg 0.091 hp/kg Honda CB 1000R 機車 998 c.c. 92 hp 217 kg 0.332 hp/kg Kawasaki Ninja 250 機車 249 c.c. 33 hp 169 kg 0.143 hp/kg Yamaha Cygnus X 機車 124 c.c. 10.4hp 119 kg 0.087 hp/kg
加速性能不只縮短機車於綠燈始亮之啟動延滯,對機車騎士來說也是一個潛 藏的優勢,當機車行駛於道路上面臨周圍遭受其他車輛碰撞的威脅時,如情況允 許騎士可以利用機車的加速性能快速遠離威脅,避免碰撞發生。緊急煞車則較易
使機車不穩定並且使騎士暴露於後方車輛追撞的風險中[27]。
2.1.4 機車騎士行為
許多機車騎士的行為看在非機車騎士的眼裡是魯莽且危險的,事實上有些行 為的確如此,但也有些並不如想像,以下就各種行為進行說明[27]:
1. 穿越車隙(Lane splitting, Lane Filtering)
穿越車隙是指機車從兩車道之間,利用左右兩車輛行駛之間的橫向空隙超越 車輛,通常發生於交通壅塞的狀況下,車流緩慢前進或是完全停止。這是最受爭 議的一種機車騎士行為,未曾騎過機車的汽車駕駛通常認為這是危險行為,但機 車騎士卻總是堅持否認。
穿越車隙這個行為是否安全,取決於在什麼情境下進行,目前並沒有明確的 證據指出機車於左右兩車輛之間橫向空隙行駛比於前後兩車輛之間行駛較為不 安全,有經驗的騎士通常反而會建議採取前者較為安全,因為於左右兩車輛之間 橫向空隙行駛並不會於前方車輛煞車時遭後方車輛駕駛未注意而受到追撞。於壅 塞發生時,後方車輛會緊跟著前方車輛,此時如果機車於穿越車隙可以持續保留 一段緩衝距離,因為永遠不會有車輛直接處於前方;如果機車嘗試於車隊中魚貫 前進並保留安全車距,汽車將會變換車道進入這個淨空的空間。
不能否定的是這個行為也有不安全的時候。穿行時,如果其中一側的車道空 間足以讓汽車駕駛嘗試變換車道將變得非常棘手。如果機車騎士認為該空間不存 在,但是車輛駕駛卻認為變換車道可行,衝突將可能發生。在汽車駕駛變換車道 前即使事先查看也可能沒注意到身旁機車的存在,所以機車騎士應視汽車周圍的 開放空間為一種威脅。
穿越車隙 行駛路縫 共享車道
圖 2.1-2 機車騎士行為示意圖
2. 行駛路縫(Outside Filter, Curb Sneaking)
行駛路縫是穿越車隙的一種形式,機車使用道路最外側的空隙超越車輛。沿 著道路最外側行駛將更容易使其他車輛駕駛將機車誤覺(misperception)為只是一 輛自行車或是行人,也容易因為路旁雜草、護欄、停放車輛而使機車更不顯眼。
3. 共享車道(Lane Sharing)
共享車道指的是機車與其他車輛在同一個車道並排行駛,但並沒有超越之。
如果兩名機車騎士之間有共同協議與默契面對各種突發狀況,那麼車道共享是安 全的,通常騎士會稍微前後交錯,互相給對方一個更佳的緩衝空間。但如果車道 共享的車輛不是機車,那麼毫無疑問,這是相當危險的行為。當危機發生時,車 輛駕駛很有可能會忘記或是有看卻沒到那輛與其同道並駛的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