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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媒合上線期前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次級資料分析結果 壹、文本的個案特性分析

1. 正式媒合上線期前

由表4-1-25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在正式媒合上線期前的服務 內容在「就業媒合」項目中,在不同障礙程度的個案上服務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

其餘項目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就業媒合」中,障礙程 度極重度的個案都明顯其他三組。

在求職前準備工作及到職前準備工作的細項中在「其他」項目中,在不同障礙程度 的個案上服務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其餘項目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在經由 事後比較法發現,「其他」項目中,障礙程度極重度的個案都明顯其他三組。

表4-1-25

正式媒合上線期時不同障礙程度個案的支持服務內容(N=468)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支持

內容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值 P值

LSD事 後比 較結 果 開案晤談 1.47 1.39 1.49 1.12 1.56 1.02 1.64 1.10 0.46 0.71 就業媒合 3.00 3.42 1.88 3.46 1.52 1.71 1.68 2.00 4.66 0.00*

(1)>(2) (1)>(3) (1)>(4) 工作開拓 0.53 1.20 0.57 1.06 0.39 0.96 0.57 1.16 0.97 0.41

求職前準備

工作 0.26 0.76 0.41 1.06 0.36 0.86 0.37 1.33 0.14 0.93 協助履歷 0.05 0.23 0.25 0.87 0.11 0.35 0.21 1.13 0.83 0.48 訓練個案面

試技巧 0.11 0.39 0.12 0.59 0.21 0.52 0.12 0.40 1.38 0.25 教導個案尋

求工作機會 0.05 0.23 0.00 0.00 0.02 0.23 0.02 0.14 0.65 0.58 協助個案改

善服裝儀容 0.05 0.32 0.04 0.20 0.02 0.15 0.02 0.18 0.34 0.80 陪同面試 0.79 0.58 1.25 1.21 1.12 1.05 1.08 0.72 2.00 0.11 到職前準備

工作 0.97 1.30 0.65 0.87 0.61 1.06 0.66 1.17 1.11 0.35 陪同或協助

安排體檢 0.11 0.39 0.12 0.38 0.09 0.34 0.07 0.41 0.22 0.88 協助至銀行

開戶 0.00 0.00 0.02 0.14 0.02 0.18 0.01 0.12 0.28 0.84 協助準備相

關工作服裝 0.00 0.00 0.02 0.14 0.05 0.34 0.03 0.21 0.53 0.66 協助交通訓

練及確認交 通方式

0.05 0.23 0.02 0.14 0.05 0.29 0.08 0.39 0.55 0.65

其他 0.84 1.24 0.47 0.76 0.40 0.73 0.45 0.83 2.96 0.03*

(1)>(2) (1)>(3) (1)>(4) 長期的支持

或資源連結 0.97 3.04 0.18 0.77 0.51 2.07 0.43 1.38 1.49 0.22 其他相關服

0.92 1.78 0.71 1.51 0.94 2.01 0.77 1.62 0.41 0.74 總服務次數 8.76 6.99 6.76 6.15 6.58 5.11 7.04 5.27 1.70 0.17

2. 密集輔導期

由表4-1-26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在密集輔導期的支持服務內 容在「功能性學科能力」、「工作態度」、「健康照應」、「其他」和「總服務次數」

三項中,在不同障礙程度的個案上服務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其餘項目則沒有達 到統計上的差異。

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功能性學科能力」項目中,障礙程度重度的個案都明顯 高於中度和輕度的個案,在「工作態度」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和中度的個案都明顯高 於極重度的個案;在「健康照應」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極重度和中 度的個案;而「其他」中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障礙程度極重度的個案都明顯低於其他 三組;在「總服務次數(以天為單位)」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其他三 組。

由表4-1-26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在密集輔導期的支持服務內 容在細項內容中在「算術」、「做區別和判斷」、「感官功能」、「通勤工具」、「工 作安全」和「不含上述事項之相關服務內容」六項中,在不同障礙程度的個案上服務次 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其餘項目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

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算術」項目中,障礙程度極重度和重度的個案明顯高於 中度和輕度的個案;而「做區別和判斷」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明顯高於極重度 和重度的個案;在「感官功能」項目中,障礙程度重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中度和輕度的 個案;在「通勤工具」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其他三組的個案;在「工 作安全」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其他三組的個案;再者,在「不含上 述事項之相關服務內容」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案都明顯高於極重度,可見障礙程 度的區別可以大致上分出輕和中度的個案對於重和極重度個案上服務需求的差別。

表4-1-26

密集輔導期時不同障礙程度個案的支持服務內容(N=468)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支持內容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均 數

標準 差

F值 P值

LSD事 後比較 結果 功能性學科能

力 0.18 0.56 0.24 0.74 0.07 0.33 0.07 0.39 2.73 0.04* (2)>(3) (2)>(4) 閱讀 0.00 0.00 0.04 0.20 0.01 0.11 0.02 0.20 0.57 0.64

算術 0.16 0.55 0.18 0.71 0.03 0.20 0.03 0.20 4.27 0.01*

(1)>(3) (1)>(4) (2)>(3) (2)>(4) 書寫 0.03 0.16 0.02 0.14 0.03 0.25 0.02 0.28 0.04 0.99

工作表現 10.95 4.44 12.10 6.29 11.02 6.30 12.34 8.21 1.30 0.28 做判斷和區辨 0.92 1.19 0.98 1.22 1.57 2.08 1.69 2.20 2.92 0.03* (4)>(1)

(4)>(2) 特殊專業技能 3.05 3.18 3.04 3.42 3.16 4.54 3.69 4.32 0.71 0.55 感官功能 0.08 0.36 0.22 0.50 0.05 0.26 0.07 0.35 3.35 0.02* (2)>(3)

(2)>(4) 肢體活動與移動 0.32 1.16 0.41 0.75 0.27 0.82 0.20 0.56 1.20 0.31 持續工作的耐力 0.50 1.11 0.61 1.30 0.39 1.06 0.39 1.03 0.70 0.56 工作速度與產量 0.82 1.45 1.31 1.63 1.35 2.47 1.43 2.59 0.71 0.55 工作活動範圍 0.29 0.69 0.20 0.49 0.23 0.81 0.16 0.69 0.55 0.65 交通工具使用 0.00 0.00 0.10 0.36 0.08 0.48 0.07 0.32 0.55 0.65 職務流程 4.97 4.12 5.24 4.26 3.92 3.47 4.64 4.63 1.90 0.13 工作態度 1.47 1.59 1.98 1.85 2.74 2.75 2.77 3.01 3.48 0.02* (4)>(1)

(3)>(1) 主動工作 0.34 0.71 0.55 0.86 0.72 1.44 0.76 1.44 1.28 0.28

時間觀念 0.05 0.23 0.20 0.49 0.44 1.11 0.33 0.96 2.18 0.09 工作專注 0.13 0.34 0.22 0.46 0.29 0.99 0.42 1.00 1.68 0.17 承受工作壓力 0.50 0.83 0.31 0.62 0.79 1.46 0.50 1.36 2.54 0.06 出勤狀況 0.26 0.64 0.41 1.06 0.36 0.81 0.52 1.72 0.70 0.55 接受工作任務調

0.18 0.61 0.29 0.67 0.15 0.45 0.24 0.70 1.08 0.36 社會能力 3.08 2.38 3.39 2.70 3.36 3.03 4.02 5.33 1.13 0.34 通勤工具 0.05 0.23 0.14 0.40 0.24 0.64 0.44 1.34 2.87 0.04*

(4)>(1) (4)>(2) (4)>(3)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支持內容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值 P值

LSD事 後比較 結果 對人的挫折容忍

0.39 0.72 0.33 0.62 0.49 0.97 0.47 1.22 0.38 0.77 獨自工作 0.00 0.00 0.10 0.46 0.07 0.33 0.11 0.44 1.13 0.34 與人合作 0.24 0.54 0.35 0.66 0.28 0.71 0.32 0.97 0.21 0.89 與同事良好互動 1.63 2.08 1.94 2.53 1.16 2.16 1.39 2.58 1.56 0.20 日常行事變動的

適應 0.11 0.39 0.10 0.36 0.15 0.62 0.16 0.57 0.26 0.85 適當的穿著儀容 0.11 0.31 0.16 0.58 0.23 0.60 0.30 0.82 1.27 0.29 適當的表達及合

宜的舉止 0.55 1.48 0.25 0.56 0.66 1.41 0.69 1.33 1.59 0.19 對於異常行為的

管理 0.00 0.00 0.02 0.14 0.07 0.50 0.14 0.96 0.72 0.54 健康照應 0.84 1.03 1.25 1.56 1.14 1.71 1.84 2.43 5.23 0.00* (4)>(1)

(4)>(3) 工作安全 0.53 0.92 0.63 0.96 0.61 1.17 1.08 1.59 4.99 0.00*

(4)>(1) (4)>(2) (4)>(3) 意外傷害防範 0.05 0.23 0.25 0.77 0.18 0.58 0.24 0.68 1.11 0.35

長期服藥 0.05 0.23 0.02 0.14 0.07 0.27 0.14 0.54 1.78 0.15 生病處理 0.21 0.58 0.35 0.89 0.25 0.82 0.36 1.28 0.49 0.69 不良習慣 0.00 0.00 0.00 0.00 0.03 0.21 0.02 0.18 0.73 0.54 財務 0.08 0.27 0.20 0.78 0.24 0.88 0.23 1.01 0.37 0.78 合理待遇 0.03 0.16 0.00 0.00 0.09 0.48 0.05 0.40 0.84 0.47 金錢使用 0.05 0.23 0.20 0.78 0.15 0.74 0.17 0.91 0.28 0.84 居家 0.24 0.59 0.39 0.67 0.48 1.06 0.53 0.97 1.12 0.34 正常作息 0.03 0.16 0.16 0.37 0.06 0.36 0.16 0.64 1.81 0.14 生活照應 0.16 0.49 0.06 0.24 0.10 0.47 0.07 0.34 0.58 0.63 飲食照應 0.03 0.16 0.10 0.46 0.18 0.58 0.16 0.43 1.34 0.26 衣著照應 0.00 0.00 0.08 0.39 0.05 0.31 0.04 0.20 0.71 0.55 星期假日休閒活

動安排 0.03 0.16 0.00 0.00 0.09 0.52 0.09 0.40 0.89 0.45 興趣嗜好培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1.21 0.93 2.12 1.78 1.94 1.82 2.28 2.06 3.74 0.01*

(4)>(1) (3)>(1) (2)>(1)

(續下頁)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支持內容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值 P值

LSD事 後比較 結果 定向性 0.03 0.16 0.02 0.14 0.02 0.17 0.02 0.14 0.04 0.99 認識環境 0.68 0.93 0.88 0.82 0.74 0.71 0.76 0.85 0.53 0.66 協助個案完成部

分工作內容 0.03 0.16 0.06 0.31 0.09 0.63 0.16 0.96 0.63 0.59 工作品質的協助 0.16 0.44 0.39 1.37 0.32 1.13 0.37 0.93 0.51 0.68 不含上述事項之

相關服務內容 0.32 0.53 0.76 0.91 0.78 0.98 0.97 1.11 4.76 0.00* (4)>(1) 總服務次數(以

天為單位) 12.61 2.07 12.96 2.42 14.22 3.77 15.73 8.67 4.89 0.00*

(4)>(1) (4)>(2) (4)>(3)

3.追蹤輔導期

由表4-1-27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在追蹤輔導期的支持服務內 容「瞭解個案目前工作現況」、「持續從事密輔時的工作支持事項」、「問題解決」和

「總服務次數」四項中,在不同障礙程度的個案上服務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其 餘項目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

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在「瞭解個案目前工作現況」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的個 案明顯高於重度和極重度的個案;在「持續從事密輔時的工作支持事項」項目中,障礙 程度輕度的個案明顯高於重度和極重度的個案;在「問題解決」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 的個案明顯高於其他三組的個案;而在「總服務次數」項目中,障礙程度輕度和中度的 個案都明顯高於重度和極重度,另外,障礙程度中度的個案明顯高於重度的個案。

表4-1-27

追蹤輔導期時不同障礙程度個案的支持服務內容(N=468)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支持

內容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值 P值

LSD事 後比較 結果 瞭解個案目

前工作現況 5.50 3.33 5.27 3.06 6.46 4.13 7.11 4.65 3.58 0.01* (4)>(1) (4)>(2) 持續從事密

輔時的工作 支持事項

0.66 1.38 1.02 1.83 1.93 4.10 2.17 3.75 2.85 0.04* (4)>(1) (4)>(2)

問題解決 0.55 1.52 0.65 1.44 0.88 1.69 1.28 2.26 2.89 0.04*

(4)>(1) (4)>(2) (4)>(3) 連結穩定就

業相關資源 0.61 1.57 0.49 1.24 0.71 1.86 0.50 1.41 0.61 0.61 協助工作以

外相關事項 1.21 1.96 0.47 0.90 1.03 2.03 1.07 1.63 1.84 0.14

總服務次數 8.39 4.91 7.84 4.56 10.91 6.80 12.04 6.66 7.99 0.00*

(4)>(1) (4)>(2) (3)>(1) (3)>(2)

4. 結案後追蹤期

由表4-1-28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在結案後追蹤的支持服務內 容在不同障礙程度的個案上輔導次數則沒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

表4-1-28

結案後追蹤期時不同障礙程度個案的支持服務內容(N=468)

(1)極重度

(N=38)

(2)重度

(N=51)

(3)中度

(N=176)

(4)輕度

(N=203)

向度

名稱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F值 P值

LSD 事後 比較 結果 瞭解個案目

前工作現況 0.37 1.17 0.59 0.98 0.59 1.38 0.54 1.16 0.36 0.78 持續從事密

輔時的工作 支持事項

0.03 0.16 0.14 0.98 0.05 0.33 0.02 0.22 1.13 0.34 問題解決 0.13 0.58 0.18 0.89 0.13 0.70 0.13 0.64 0.07 0.98 連結穩定就

業相關資源 0.05 0.23 0.04 0.28 0.09 0.64 0.06 0.51 0.14 0.94 協助工作以

外相關事項 0.34 0.91 0.12 0.43 0.22 0.91 0.17 0.59 0.79 0.50 總服務次數 0.92 1.81 1.08 2.22 1.05 2.21 0.92 1.82 0.17 0.92

陸、不同背景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是否有差異?

(一)不同性別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是否有差異?

由表 4-1-29 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的支持策略在「調整影 響工作之工作要素」項目中,在不同性別的個案上輔導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女 性所提供的支持策略平均次數高於男性,而其他「使用特定的教學方法」、「運用自然 支持者」、「提供輔助方法或器具」、「情緒支持」和「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則 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

表 4-1-29

不同性別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N=468)

男(N=274) 女(N=194)

支持策略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使用特定的教

學方法 14.82 8.69 15.52 8.68 0.85 0.40 運用自然支持

者 3.18 2.69 3.25 2.89 0.28 0.78 提供輔助方法

或器具 1.53 2.38 1.61 1.69 0.40 0.69 情緒支持 0.96 1.53 1.24 1.65 1.87 0.06

調整影響工作

之工作要素 0.37 0.86 0.56 1.16 2.03 0.04*

調整影響工作

之生活要素 0.18 0.56 0.17 0.43 -0.27 0.79

(二)不同年齡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是否有差異?

由表 4-1-30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的支持策略在「使用特定的教 學方法」、「調整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和「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三項中,在 不同年齡的個案上輔導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而「運用自然支持者」、「提供輔 助方法或器具」和「情緒支持」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

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使用特定的教學方法」項目中,25 歲以下的個案都明 顯高於其他兩組; 而「調整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項目中,46 歲以上的個案都明顯高 於其他兩組個案。

在「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項目中,26-45 歲與 46 歲以上的個案均明顯高於 25 歲以下的個案。

表 4-1-30

不同年齡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N=468)

(1)25歲以下

(N=179)

(2)26-45歲

(N=236)

(3)46歲以上

(N=53)

支持策略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值 P值

LSD比 較結

果 使用特定的教

學方法 17.79 10.59 13.61 6.82 12.52 6.21 15.05 0.00* (1)>(2) (1)>(3) 運用自然支持

者 3.38 2.87 3.18 2.79 2.77 2.30 1.01 0.37 提供輔助方法

或器具 1.50 2.48 1.55 1.85 1.85 1.93 0.57 0.56 情緒支持 0.97 1.58 1.16 1.68 1.04 1.12 0.73 0.48 調整影響工作

之工作要素 0.36 0.73 0.45 0.94 0.75 1.75 3.25 0.04* (3)>(1) (3)>(2) 調整影響工作

之生活要素 0.08 0.39 0.22 0.57 0.25 0.56 4.62 0.01* (2)>(1) (3)>(1)

(三)不同教育程度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是否有差異?

由表 4-1-31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的支持策略在「使用特定 的教學方法」、「情緒支持」、和「調整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三項中,在不同教育程 度的個案上輔導次數有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而「運用自然支持者」、「提供輔助方法 或器具」和「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則沒有達到統計上的差異。

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在「使用特定的教學方法」項目中,教育程度高中的個案都 明顯高於其他兩組的個案;而「情緒支持」項目中,教育程度大專以上的個案都明顯高 於其他兩組的個案;而於「調整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項目中,教育程度國中以下和大 專以上的個案都明顯高於高中。

表 4-1-31

不同教育程度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N=455)

(1)國中以下

(N=101)

(2)高中

(N=277)

(3)大專以 上(N=77)

支持策略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值 P值

LSD比 較結

果 使用特定的教

學方法 13.71 7.56 16.39 9.50 12.03 5.58 9.31 0.00* (2)>(1) (2)>(3) 運用自然支持

者 3.30 2.65 3.10 2.72 3.49 3.17 0.67 0.51 提供輔助方法

或器具 1.56 2.05 1.53 2.26 1.70 1.76 0.20 0.82

情緒支持 1.05 1.59 0.96 1.52 1.53 1.81 3.88 0.02* (3)>(1) (3)>(2) 調整影響工作

之工作要素 0.60 1.55 0.35 0.73 0.61 0.91 3.68 0.03* (1)>(2) (3)>(2) 調整影響工作

之生活要素 0.19 0.54 0.17 0.52 0.14 0.39 0.19 0.83

(四)不同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者所獲得的支持策略是否有差異?

由表4-1-32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的結果來看,就業服務員的支持策略在「使用特定的 教學方法」、「運用自然支持者」、「提供輔助方法或器具」、「情緒支持」、「調整 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和「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六項中,在不同障礙類別的個案 上輔導次數均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

在經由事後比較法發現,「使用特定的教學方法」項目中,智能障礙者所獲得支持 策略的平均次數明顯高於其他五組;而在「運用自然支持者」項目中,聽覺障礙者都明 顯高於肢體障礙和慢性精神障礙者,另外,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者也明顯高於慢性精神 障礙者;在「提供輔助方法或器具」項目中多重障礙和慢性精神障礙者都明顯高於智能 障礙者;在「情緒支持」項目中慢性精神障礙者都明顯高於其他四組障別的個案; 在

「調整影響工作之工作要素」項目中肢體障礙和慢性精神障礙者都明顯高於智能障礙 者; 最後,在「調整影響工作之生活要素」項目中智能障礙者明顯高於慢性精神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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