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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善終與生命末期醫療決策

2.1 生命末期醫療決策

2.1.1 死亡、善終與生命末期醫療決策

首先,本研究欲探討生命末期醫療決策議題為何相較其他健康推廣議題,諸如:

疾病防治、口腔健康、戒菸、反毒、肥胖等,較特殊且推行不易?以下將針對死亡、

善終與生命末期醫療決策的關係進行探討,以了解民眾對於死亡的態度,進而區辨 本議題與其他健康推廣議題之差異。下圖 2.1.1 呈現死亡、善終與生命末期醫療決 策的關係,並將依序進行文獻探討。

圖 2.1.1 死亡、善終與生命末期醫療決策的關係

一般而言,華人文化的生死哲學包含儒家之重視家庭、孝道、慎終追遠,並將 死亡視為命中注定的,認為死是生命的完結;而道家則認為生死是自然現象,應超 脫生死,透過不強求、無所為可以減少對死亡的心理負擔。上述思想對臺灣本土文 化影響深遠,且信仰亦會影響死亡態度,包含佛教、道教、民間信仰、天主教、基 督教等,皆會使個人在面對生死或喪慟經驗時有所支持與撫慰(李閏華,2013)。近 來,醫療科技進步快速,延長人的壽命,使死亡的威脅性下降,進而隔離人與死亡 知覺,使個人將死亡視為一個可排除的非自然事件,且對其態度是負面、逃避的(蘇 雅慧,2006)。

死亡 善終

生命末期醫療決策

死亡的發生是個人生命經歷中的重大事件,曾有研究發現,在成人生活壓力知 覺量表的排序中,排序最前面的壓力事件皆與死亡有關(包含子女死亡、配偶死亡、

父母死亡等)(溫信財、白璐、陸汝斌,1987;Rahe & Arthur, 1978),凸顯死亡為一 不可逆、不可控制,且因為個人需適應其帶來的改變,進而造成個人龐大壓力的重 大事件。由此,延伸出個人死亡焦慮的討論,且發現其為許多恐懼心理情緒的根源

(Neimeyer, 1994)。死亡焦慮是一種正常的情緒,牽涉到人對於自身存在與否的思 考與態度,包含:活著的價值條件與人終歸一死衝突的結果;死亡「超出既有架構」

及「無法體驗」是個人死亡焦慮的源頭;否認死亡的防衛機制動搖將引發死亡焦慮 等(蔡明昌,2014)。

態度是個人對事物所抱持的感覺、信念(Ajzen, 1991),而死亡態度意指個人對 死亡的正負面觀點與情緒(Kang et al., 2010)。當代面對死亡的態度多為將死亡、喪 禮等事宜放進老年階段的代辦事項,在其他人生階段則壓抑死亡的可能,少有思考

(Elias, 2008)。一般而言,當一個人想到死後之事、瀕死過程、對於生命即將結束 感覺到害怕、恐懼或焦慮等感覺即可稱為死亡焦慮(藍蕙娟、謝春金,2015),代表 的意義為不捨和未知(黎建球,2012)。由此可知,真正對個人造成影響的並非死亡 本身,而是知道每個人終將死去的預期心理(Elias, 1982/2008)。而若未處理個人的 死亡焦慮,可能會引發深層的恐懼(Iverach, Menzies, & Menzies, 2014)。

由上述討論發現,死亡的特性與其引發的恐懼情緒,使死亡議題雖然存在於每 個人的生命歷程,卻鮮少出現在日常的人際對話與生活。人在社會中對臨終的態度 是不歡迎、壓抑的,且社會對於掩蓋「存在是有限」的事實有一種規律的趨勢(Elias, 2008);即便從傳統社會的忌諱與抗拒,到當代社會逐漸開啟討論,過程已有進展,

但死亡所受到的關注與研究仍不足。但是,個人認知到生命是有限的並接受自己終 將一死,是了解自我生命、增進自我知識(self-knowledge)之首要條件(Feifel, 1990); 而生命教育的接收,是生命末期醫療決策有效推廣與行動之重要因素(Hsiung &

Ferrans, 2007)。

在死亡之後,生命末期醫療決策之前,應先對善終(good death)有所認識。在 生命走到盡頭時,每個人都有善終的權力;過去,與善終的討論多與安樂死、死亡 的狀態相關,直至 1990 年代,善終與拒絕急救、安寧緩和醫療的關係開始被關注,

尤以從醫護的角度為主(Kehl, 2006; Loxterkamp, 1993)。據 Kehl(2006)對善終相 關研究的整理,善終的認定是個人的、動態的,且和個人的態度與經驗有關。在面 善終,且對家屬亦有正面影響(Detering, Hancock, Reade, & Silvester, 2010; Wright et al., 2010; Wright et al., 2008)。

近年來,新加坡連氏基金會(Lien foundation)和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EIU)共同進行全球臨終品質調查(Quality of Death Index),在最 新的報告中顯示,臺灣在全球八十個國家中處於領先地位,民眾的臨終品質排名第 六而為亞洲之冠(林怡廷,2015;Line, 2015)。由此可見,個人事先思考生命末期 醫療決策並預立醫囑,是實踐善終的手段之一,且在臺灣亦有法源依據及政府政策 支持。

財團法人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2014)曾針對 1,099 位臺灣民眾進行調查,其 中有八成六的民眾選擇「死亡的煎熬過程越短越好,少呼吸一天、一個月也願意」,

僅有近一成的民眾選擇「不知道怎麼辦,就讓醫師決定吧」,顯見多數民眾偏好善終,

減少延命之折磨。因應社會趨勢的變化,除了法律的保障,臺灣安寧照顧基金會近 年來持續推廣歐美盛行之「預立醫療照護計畫4」(advanced care planning, ACP),鼓 勵民眾思考「想要」與「不想要」的醫療照顧方式,並和重要他人一起討論,替自 己未來的醫療做決定。由上述發展可知,社會對於善終相關議題的討論與保障逐漸 增加,顯見善終日漸受到重視,且民眾被鼓勵提早思考生命末期的情境,討論相應 需求、期待與決策。

曾有研究針對末期病人之照護進行研究,發現病人相對於死亡,更害怕在接下 來的過程自己喪失控制權(McSkimming, Myrick, & Wasinger, 2000; Nolan & Mock, 2004)。事前的生命末期醫療決策規劃對健康者及病人具有不同意義:對前者助於思

4預立醫療照護計畫(Advanced Care Planning, ACP):為一全面的臨終自主意願表達;指年滿 20 歲具 有行為能力的個人,在瞭解末期疾病的治療方法後,表達對未來醫療、照顧模式及處置意向之過程,

預先為自己生命末期作準備。過程中需有書面紀錄,包含急救意願表達、維生醫療抉擇、預立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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