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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民宿的定義及特性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主要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份先說明民宿之定義,第二部分是探 討體驗行銷相關理論與架構,第三部分則是探討 Kano 二維模式相關理論 與研究,和品質要素的歸類方法。

第一節 民宿的定義及特性

一、 民宿的起源

國內外民宿的起源,大多是為解決觀光地區住宿設施的供需問題。以 國外民宿起源為例:德國稱民宿為Pensionen, Gashauser Frednzimmer,當 初是因為阿爾卑斯山區及觀光旅遊地區吸引了龐大的外地旅客導致住宿 設施不足,造成遊客投宿民宅而產生;英國稱民宿為B&B,起源因政府規 定地主須維持農業歷史遺產的政策及民間空閒房間利用因素,將家中空出 來的房間,以提供床位及早餐的方式出租給外出旅客,並收取比旅館更低 廉的費用,讓旅客可以體驗有別於旅館的制式服務,享受英國家庭式的款 待,感覺就像是投宿在親朋好友家作客;美國稱民宿為B&B 或是 Inn,美 國的民宿是為了解決鄉間過多旅客住宿的需求所產生。全美各地以北加州 鄉村宅院與農舍改建的民宿最為著名,其房間在四間之內且內部有精細的 裝潢,1970 年代之後兼具「回家」感覺的民宿樂趣;至於日本則稱民宿為 Minshuku,當初是因為遊憩活動造成濱海及滑雪地區附近住宿設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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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產生投宿民家的民宿產業,主要服務項目是讓遠道而來的遊客能夠體會 傳統的住宿方式,並提供鄉土且較便宜的料理(王正賢,2006;姜惠娟,

1996;鄭健雄,2006)。

台灣民宿的起源,始於 1980 年代墾丁國家公園附近;當初是解決住 宿不足的問題。只是一種簡單住宿型態,沒有導覽或餐飲服務。起因於遊 憩區假日的大飯店旅館住宿供應不足或缺乏服務,或登山旅遊借住山區房 舍工寮緣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掛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飯店門口、

車站等地招攬遊客,俗稱「鏢客」(鄭健雄,2006)。其後擴展至阿里山、

宜蘭、九份、清境等觀光地區;另外如嘉義瑞里及雲林草嶺地區,皆是因 具遊憩資源而產生住宿的需求。故台灣民宿產生的原因,肇始於觀光地區 住宿設施不足,其初期發展模式與德國及日本相類似(廖榮聰,2003)。

民國 80 年原台灣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產業發展計畫中自訂 規則,進行輔導原住民利用空屋與當地特有環境經營民宿,增加原住民收 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區在非原住民地區,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內及各觀 光景點亦有不少人將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樓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 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進而藉勢推動當地的觀光旅遊產業,同年間農委 會大舉鼓吹「傳統農業」轉型「觀光農業」,進一步刺激了民宿發展,成 為台灣一個新興的鄉村旅遊經濟產業(黃穎捷,2006a)。

二、 民宿的定義

交通部觀光局在 2001 年所頒布的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中,定義民宿 為「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 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 所」。另於第六條規定:「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間數五間以下,且客房 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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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地區、…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 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之」。在此之前,國內對於民宿的定義一直沒 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為各家的說法都是基於不同的思考立場及角度,都 有其內涵及考量之處。

何郁如、湯秋玲(1989)在墾丁國家公園住宿現況研究中,將民宿定 義為以自宅套房出租給予遊客投宿,實際從事旅館業務者,但未辦理營利 事業登記。郭永傑(1991)及韓選棠、顧志豪(1992)則認為民宿係指一 般私人住宅,將其一部份居室出租予旅遊人口,以副業之形式所經營的臨 時住宿設施;與一般飯店、旅館的性質不同處在於,民宿除了能與旅客交 流認識外,旅客更能享受經營者所提供之當地鄉土味覺及享受如同在「家」

的咸覺。潘正華(1994)在其研究中提出,民宿之主體係指農民利用其農 宅空餘之部份房間,將整棟或分棟之農宅出租供旅客暫時居留之行為,而 民宿之客體即指旅客投宿於民宅之行為。中華農村發展規劃協會(1996)

定義民宿為借住於一般民眾住宅的方式,不同於專業化與商業化的旅館。

而後在鄭詩華(1992)的研究中提到,日本民宿組合中央會之正會員 資格中記載:「所謂民宿是指在海濱、山村或觀光地,可供不特定或多數 旅行者住宿之設施,且有執照者。」提供當地特產自製料理、有家庭氣氛、

其勞動力以家族為主、以顧客自我服務為主。在國內亦陸續有學者提出民 宿應結合觀光資源,以其周邊人文及自然特色做為經營的基礎(林宜甲,

1998;林梓聯,2001;陳秋玲,2004;楊永盛,2003;羅惠斌,1995)(如 表2-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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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珍(2005)透過生態觀念,將民宿發展分為 70 年代以前的播種 期、70 年代的萌芽期、80 年代前期的成長期、80 年代後期的茁壯期以及 90 年代以後的轉型期等五期來敘述,如表 2-2 所示:

表2-2 我國民宿發展表

時間 發展時期 發展要點

70 年代以前 播種期 非營利便民住所

民國70 年代 萌芽期 觀光景點為主要發展地區 民國80 年代前期 成長期 原住民山村為主要發展地區 民國80 年代後期 茁壯期 休閒農場為主要發展地區 民國90 年以後 轉型期 民宿管理辦法的發布施行 資料來源:李亞珍(2005)

近年來,民宿在國內地區都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尤其以宜蘭縣 及花蓮縣發展最為迅速,但是綜觀整體民宿發展普遍素質卻不一,從基本 安全、衛生方面,再到硬體的設施、軟體的服務、經營管理上皆有相當大 的落差(楊永盛,2003)。根據觀光局資料顯示,在 2001 年 12 月民宿管 理辦法公布實施以前,台灣的民宿業者約有988 家,當時這些業者均非合 法民宿,而在民宿管理辦法實施後一年,申請成為合法民宿者65 家,2003 年合法民宿達到320 家,截至 2009 年底止,合法民宿已經達到 2911 家。

隨著民宿業者如雨後春筍般急遽增加,民宿產業激烈之競爭態勢可見一 般。而觀光局 2009 年 8 月之台灣民宿數量及家數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民 宿分佈以中部及東部最多,而東部地區合法民宿(包括台東縣、花蓮縣、宜 蘭縣)已占全台合法民宿數量的一半,如表 2-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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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台灣各縣市民宿統計表

2009 年 08 月份 民宿家數、房間數統計表 縣市別 合法民宿 未合法民宿 小計

家數 房間數 家數 房間數 家數 房間數 台北縣 97 384 43 305 140 689 桃園縣 22 97 16 66 38 163 新竹縣 41 167 26 86 67 253 苗栗縣 175 636 3 3 178 639 台中縣 44 151 6 21 50 172 南投縣 451 2179 104 727 555 2906 彰化縣 17 69 1 14 18 83 雲林縣 49 210 14 42 63 252 嘉義縣 86 295 61 317 147 612 台南縣 48 201 0 0 48 201 高雄縣 57 233 15 76 72 309 屏東縣 82 372 51 379 133 751 宜蘭縣 456 1778 24 144 480 1922 花蓮縣 747 2618 18 67 765 2685 台東縣 313 1239 4 5 317 1244 澎湖縣 159 670 3 14 162 684 金門縣 49 230 0 0 49 230 連江縣 18 80 9 71 27 151

總 計 2911 11609 398 2337 3309 13946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網站(2009)

就東部地區而言,交通部觀光局資料顯示宜蘭縣及花蓮縣的民宿幾 乎已呈現飽和狀態,以最近一年來看,宜蘭縣民宿為零成長,而花蓮縣民 宿僅成長 5%,而台東縣民宿成長 10%,如表 2-4 所示。東部地區的民宿 數量成長幅度以台東縣最為迅速,足見台東縣近年來民宿發展趨於積極的 成長,故本研究選定台東地區為研究之地理範圍,希望藉以提供民宿業者 在經營策略上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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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東部地區(合法/非法)營業民宿數量統計表

2003/12 2006/12 2007/12 2008/12 2009/12

宜蘭縣 61 255 385 470 470

花蓮縣 47 451 672 725 762

台東縣 27 157 252 286 315

合計 135 863 1309 1481 1547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網站(2009)

台東縣合法民宿的發展大多依照土法煉鋼的方式由各民宿業者自行 模索的經營方式,缺乏專業的經營及相關單位支援,導致遊客的使用率不 高,造成民宿經營上沉重的負擔(徐欽賢、沈嘉偉,2005)。在王正賢(2006)

的研究中顯示,台東地區的民宿業者之經營大多以家庭副業之型態經營,

員工約2–3 位且以家庭成員為主,民宿經營之收入來源以住宿為主。在競 爭優勢方面,因台東許多民宿經營者大多抱著交朋友的心態在經營,對待 住客就像家人一般,親切的服務態度正符合民宿有別於一般飯店或旅館所 能給予的「家」的感覺。雖然當地的民俗節慶活動能吸引顧客上門,但當 地旅遊淡旺季差異頗大,旅遊的人潮在寒暑假期間或特殊節日時才會湧 現,旺季一過則人潮消退。

政府實施周休二日後,國民對於休閒遊憩的生活態度大幅的改變,加 上資訊的進步以及交通運輸的發展,帶動了民眾利用周末到戶外的自然遊 憩環境休閒旅遊的風潮,為鄉村注入了一股新的休閒產業發展契機(李素 馨、侯錦雄,2004)。台東縣位於寶島的後山,因為年輕人口的外流以及 不便利的交通為當地保留了自然鄉村景色,鄉村景觀最易引發人們對於自 然環境、地方文化的寧適感受與懷舊情緒(Wight,1997)。台束縣擁有極佳之 自然及人文資源,縣政府也將觀光旅遊視為主要的發展重點,加上縣內缺 乏大型的飯店,對於民宿的發展應具備極大的優勢。但是實際上,台東縣 民宿之數量及規模都遠不如其他縣市,就東部地區而言,台東縣內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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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民宿數量也遠比宜蘭縣及花蓮縣還要來的少,民宿之整體品質也一直 無法做實質上之改善。

圖2-1 台灣民宿數量分配圖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網站(2009)

目前國內的民宿市場發展出許多不同的種類與型式,有些推崇特殊景 觀、有些則強調建築風格;總而言之,人情味濃厚而且帶有家的溫馨感就 是民宿與一般旅館的最大不同處。鄭健雄(2001)在「民宿經營之道」論

目前國內的民宿市場發展出許多不同的種類與型式,有些推崇特殊景 觀、有些則強調建築風格;總而言之,人情味濃厚而且帶有家的溫馨感就 是民宿與一般旅館的最大不同處。鄭健雄(2001)在「民宿經營之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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