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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參與之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民眾參與之相關理論

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有時由於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時的怠慢或 疏忽,而忽略了民意或甚至於與民意背道而馳,產生政策制定與民眾需 求不符之情形,造成諸多缺失,故民眾參與就顯得格外重要。尤其在現 今強調民主治理與解放民間力量的浪潮下,如何將民眾的力量導入政策 執行的體系中,以有助於提升政策執行的幅度,無論於學術或實務上,

皆為值得探究的議題(林水波、王崇斌,1999)。

一、民眾參與的定義與意涵

「民眾參與」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一詞與「社區參與」或「市 民參與」 (Citizen Participation) 有類似的指涉。民眾參與是源自於政治 學的「政治參與」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用法,是指社會大眾任何自 發性的行動,以影響政府的政策與執行;後來其範圍則擴大至社會的各 層面,可小至參與日常生活中與大眾有關的公共事務,大至參與政府的 政策制定或執行過程。吳英明(1994)對民眾參與做了一適當且完整的 定義,認為民眾參與是指「公民或公民團體基於主權的認知與實踐,透

過公民意識的覺醒,以追求公共利益為導向,對於政府的作為及政策可 以得到充分的資訊,同時也有健全的參與管道,付出自己的感情、知識、

意志與行動,以影響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務的一種自發性的公民行動」。

許文傑(2000)則將民眾參與分為狹義與廣義,認為狹義的民眾參與是 指代議政治中的選舉投票,幾乎成為民主政治發展的一項重要指標,亦 為現代公民必備的責任;廣義的民眾參與除了政治上的參與外,亦須包 括所有公共利益與公共事務的民主參與。而民眾參與從主客體、項目、

特徵定義如下:

1.參與主客體:民眾參與主體為民眾,包括各種利益團體及個人,

相對客體為政府。

2.參與項目:影響民眾的決策或規劃內容為參與的主要項目。

3.參與特徵:將決定權由政府或菁英者手中轉變為由政府、菁英者 及民眾攜手決定(林蕙苓,2000)。

另外就民眾參與的具體目的,許文傑(2000)歸納如下:

(一)政治面

1.保護個人或利益團體的權益 2.使政府決策更具代表性及回應力 3.提昇決策品質、強化政策正當 4.落實民主政治

(二)社會目的 1.教育規劃者與民眾

2.增加人民與政府間之互動

(三)實質目的 1.增加計畫的可行性

2.彌補專家規劃的不足,增加規劃時所需的資訊及智慧 3.組織支持計畫的力量

4.擴大創新方案的來源(張妤捷,2010)

另外,蘇景輝(2009)提出其民眾參與應具有以下幾項特點︰

1.參與是一種由下而上地影響決策者的活動。

2.主體為一般民眾,透過參與以表達及影響政策。

3.參與的目的是監督政府,並促使政府回應民眾的需要,屬於一種 政治活動。

4.參與的活動與形式由民眾自發地組織,包括經由正式與非正式的 途徑。

由上述學者專家的文獻中對「社區參與」所下的定義可知,「社區參 與」意指居住於社區中的人們,有權力決定並自願投入社區中的一切事 務,參與公共決策或規劃過程,其目的在改善社區生活,達成社區共識,

並藉由參與的過程中,個人可滿足自我需求,對所屬地區產生貢獻及影 響,進而增進對社區的認同及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本研究乃綜合各學者 論述,定義本研究中之「民眾參與」,是指民眾自願投入心力,參與公 共決策或規劃過程,對所屬地區產生貢獻及影響。

二、民眾參與之形式

Bagnall (1989) 將成人參與社區活動的形式分成三種類型:

1.出席 (Presence):即民眾個人參加社區內所辦理的活動,只是做 一位活動的參與者或一項產品消費者。

2.涉入 (involvement):涉入包括個人性的涉入與社會性的涉入,個 人性的涉入意指個人對活動結構的投入,對活動本身會表示個人的意見 或看法;社會性的涉入意指個人會與參加活動的其他參與者產生互動,

包括情感上的分享與集體行為的投入等。

3.控制 (control):意指個人或團體對社區活動的內容,過程和目標 或結果等的控制或操縱,此時的社區民眾不只是要求自主性活動,更產 生引導他人參與活動,或是由他們來決定社區所有該辦理的活動內容和 方式(林振春,1999)。

民眾參與模式須有相當程度規範,參與狀況須視實務情形適時適地 決定參與程度。而Arnstein (1969) 依公共決策時公民所能夠發揮影響 力的程度,將民眾參與的程度,分為八個階段,又將這八階段區分為三 個實際參與狀態(如圖2-1所示):

1.無參與狀態

(1)第一階:操縱式參與-民眾沒有發聲機會,不得參與。

(2)第二階:補救式參與-象徵性的提供管道,實際上無用。

上述兩種可以說是民眾為被動無參與的狀態。

2.象徵式參與

(3)第三階:公告式參與-民眾接受宣導告知。

(4)第四階:諮詢式參與-接受民眾諮詢提問。

(5)第五階:安撫式參與-接受民眾提供意見。

這三種為象徵式的、偽裝的民眾參與。

3.民權行使

(6)第六階:夥伴式合作參與-與民眾分享權力,共同計畫。

(7)第七階:代表權式參與-將權限移交民眾行使代表權。

(8)第八階:公民控制式參與-由民眾掌握控制。

最後這三項才是理論認定真正的民眾參與,而其中第六階層與第七 階層的夥伴式合作參與與代表權式參與,為社區工作者所重視並實踐。

基於上述,民眾參與是永續環境的關鍵,永續發展需凝聚共識經 由社區居民力量參與活動達成社區共同價值目標,同時也是居民與社 區環境及實體環境聯結,其內容含出席、涉入與控制三個部分,將以 此架構為主。

由上述研究發現,社區營造旨在凝聚社區居民共識、關心自己的 社區及一起參與社區事務,而社區營造的重點在於社區居民對自己居 住環境的關心及參與,而研究顯示居民參與社區營造程度高的社區,

社區營造的成功也就越高,如:埔里的桃米生態村,就是社區營造成

功的範例。從環境面向的社區發展來看,主要的目標就是社區環境永 續發展,而社區的永續發展,需要有經濟、環境及社會三面向的考量。

因此凝聚居民共識及居民參與是社區永續發展的關鍵因素。

第七階:代表權式參與

第五階:安撫式參與 第六階:夥伴式合作參第八階:公民控制式參與

第四階:諮詢式參與

第三階:公告式參與

第二階:補救式參與

民權行使

象徵式參與

第一階:操縱式參與

無參與

圖 2-1 Arnstein 民眾參與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參與程度

 

三、民眾參與之相關研究

目前學者從事民眾參與之研究極多,以下將國內近年來對民眾參與 的相關文獻進行彙整,以作為本研究之參考依據。

(一)黃紹忻(2012)在民眾參與、社區依附對溫泉社區生態發展態 度之研究—以高雄市寶來溫泉區為例,以寶來里之居民為研究對象,運 用問卷調查,實證結果為民眾參與度與社區依附都具有正相關,且對生 態社區發展之態度也是因社區依附程度來產生影響。

(二)黃滄銘(2013)在社區營造民眾參與藝術創作之探討—以台中 市京華特區公寓大廈為例,研究的範圍選擇都會型社區營造案例,透過 參與觀察與研究發現:社區藝術創作作品,民眾透過共同主題的討論發 想,選擇適當的作品類型,使個人美感的創作特色得以發揮;加上社造 活動引導,除了可以提高民眾的參與程度,亦可在民主程序的培力訪談 或公聽會中,培養民主和包容合作的素養,完成美觀動人的社造工共藝 術作品,凝聚和而好禮的社區意識。

(三)陳靖玫(2011)在民眾參與農村再生計畫的行為意向模式之研 究,透過實證案例之問卷訪談,研析歸納現行農村再生政策之體系下,

民眾參與農村再生計畫的方式與執行所面臨的課題,了解影響民眾參與 農村再生計畫之行為意向,據以提出影響民眾參與農村再生計畫的因素 與提升參與率的建議。

(四)毛苑如(2009)在嘉義市藝文產業的策略地圖與民眾參與活動 意願之研究,以嘉義市藝文產業為個案,透過文獻探討、專家訪談找出 屬於嘉義市藝文產業之策略地圖,並以實際參與藝文活動之民眾為研究 對象,採用量化研究問卷分析方式進行,研究結果發現民眾每個月平均 參與活動次數不佳,且以自身興趣及時間為主要考慮因素。民眾參與藝 文活動的動機構面主要為「舒暢身心」;傾向構面主要為「音樂」;效益 構面主要為「美感效益」;滿意度構面主要注重「經費贊助」。

(五)魏劍青(2007)在社區居民之社區依附、民眾參與與永續觀光

發展態度關係之研究—以北投溫泉區為例,採問卷調查方法,針對北投 溫泉區居民進行問卷發放,經分析發現居民對於北投地區有著高度的依 附感,對永續觀光發展態度也呈現高度正面支持,但實際參與社區活動 程度較低;並經相關分析檢測後發現永續觀光發展態度與社區依附間為 正相關,永續觀光發展態度與民眾參與兩者並無顯者關係,而社區依附 與民眾參與之間呈現正相關。

(六)游賓東(2008)民眾參與守望相助巡守隊行為意向之研究—以 新竹市為例,針對新竹市已登記設立之守望相助巡守隊成員,做為實證 研究對象,透過問卷調查法,研究結論如下:

1.人口統計變數對民眾參與守望相助巡守隊行為的態度有部分顯著 差異。

2.人口統計變數對民眾參與守望相助巡守隊行為的主觀規範有部分 顯著差異。

3.人口統計變數對民眾參與守望相助巡守隊的知覺行為控制有部分

3.人口統計變數對民眾參與守望相助巡守隊的知覺行為控制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