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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價值與效益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423 (頁 73-7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活動價值與效益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於 節 慶 活 動 的 定 義 , 研 究 甚 多 , 而 李 明 宗

( 2 0 0 2 ) 綜 合 各 家 學 者 對 節 慶 活 動 之 看 法 後 , 將 現 代 新 興 之 文 化 活 動 以 類 節 慶 ( q u a s i f e s t i v a l s ) 之 詞 統 稱 , 用 以 區 分 於 傳 統 之 民 俗 節 慶 活 動 。 目 前 最 為 廣 義 的 說 法 則 是 : 「 節 慶 活 動 是 一 種 公 開 的 、 有 主 題 的 慶 祝 。 」 國 外 學 術 界 較 常 使 用 s p e c i a l e v e n t 來 統 稱 這 些 相 關 活 動 , 所 以 , 陳 比 晴 ( 2 0 0 3 ) 指 出 , 現 代 的 節 慶 活 動 不 管 其 內 容 是 以 傳 統 民 俗 、 宗 教 祭 典 、 商 品 展 售 、 或 是 運 動 競 賽 為 主 題 , 其 規 模 是 社 區 的 、 地 方 的 、 全 國 的 、 或 者 是 國 際 性 的 , 只 要 它 是 可 提 供 民 眾 特 殊 體 驗 的 慶 祝 活 動 都 可 稱 為 節 慶 活 動 。

台 南 市 所 推 行 之 府 城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活 動 , 係 屬 節 慶 活 動 之 一 , 因 此 , 本 節 再 回 歸 到 活 動 本 身 之 價 值 與 效 益 進 行 探 討 , 以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相 關 依 據 。

一 、 活 動 價 值

近 年 來 國 內 推 動 觀 光 節 慶 活 動 已 蔚 為 風 潮 , 除 了 傳 統 典 型 的 宗 教 慶 典 外 , 各 地 也 為 了 提 高 知 名 度 或 推 銷 地 方 產 業 等 目 的 , 舉 辦 各 類 型 相 關 節 慶 活 動 , 藉 由 活 動 的 舉 辦 , 達 到 發 展 地 區 觀 光 、 行 銷 地 方 產 業 、 增 加 居 民 就 業 機 會 、 繁 榮 地 方 經 濟 的 目 的 。

廖 桂 敏 ( 2 0 0 4 ) 將 推 動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活 動 之 價 值 , 歸 納 為 ( 一 ) 認 同 價 值 :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能 強 化 地 方 居 民 認 同 意 識 、 歸 屬 感 與 光 榮 感 , 係 屬 於 精 神 教 化 層 次 的 價 值 , 而

認 同 價 值 的 建 立 又 可 回 饋 到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中 , 讓 地 方 居 民 得 以 堅 信 其 文 化 主 體 性 , 保 持 他 們 所 欲 求 之 生 活 。 ( 二 ) 地 方 結 構 性 之 經 濟 效 益 : 此 一 結 構 性 之 經 濟 效 益 應 非 推 動 時 所 積 極 致 力 之 目 標 , 而 是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漸 臻 成 熟 後 , 自 然 而 然 出 現 的 階 段 性 成 果 之 展 現 , 再 反 饋 作 為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之 重 要 動 力 。 ( 三 ) 美 學 價 值 : 藉 由 活 動 推 展 , 讓 地 方 居 民 有 充 分 的 機 會 去 體 驗 環 境 和 景 觀 等 美 學 課 題 , 進 行 文 化 藝 術 的 體 驗 、 薰 陶 與 教 育 , 得 到 美 學 的 啟 迪 , 讓 美 學 更 具 有 公 共 化 及 社 區 化 。 ( 四 ) 生 活 價 值 : 提 到 文 化 生 活 最 終 之 價 值 就 是 讓 地 方 居 民 生 活 能 持 續 並 全 面 提 升 。

楊 敏 芝 ( 2 0 0 2 ) 將 認 同 價 值 細 分 為 實 質 向 度 認 同 及 意 識 向 度 認 同 二 面 向 : 實 質 向 度 認 同 係 指 認 同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所 衍 生 之 經 濟 生 活 、 實 質 環 境 建 設 、 社 會 文 化 生 活 環 境 的 實 質 效 益 ; 意 識 向 度 認 同 則 是 指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發 展 後 , 地 方 居 民 對 地 方 是 否 具 有 歸 屬 感 、 榮 耀 感 , 以 及 本 身 與 兒 女 是 否 願 意 留 在 家 鄉 為 地 方 打 拼 的 承 繼 價 值 性 認 同 。

在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活 動 之 推 行 過 程 與 民 眾 的 參 與 , 都 將 顯 現 出 表 演 團 體 與 地 方 居 民 對 於 活 動 的 認 同 與 否 , 因 此 本 節 文 獻 亦 為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活 動 研 究 中 的 重 要 文 獻 依 據 。

二 、 活 動 效 益

效 益 ( b e n e f i t s )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好 處 , 當 個 人 、 團 體 、 社 會 、 經 濟 、 實 質 環 境 、 其 他 情 境 有 所 改 善 時 的 狀 態 。 有 兩 種 解 釋 , 一 種 是 指 用 金 錢 衡 量 在 經 濟 上 有 所 得 ( e c o n o m i c

g a i n ) , 尤 其 是 應 用 資 源 管 理 上 的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 b e n e f i t - c o s t a n a l y s i s ) ; 另 一 種 解 釋 是 指 對 於 個 人 、 團 體 和 社 會 在 好 的 方 面 有 所 改 善 , 係 指 使 用 者 或 是 社 會 群 體 從 使 用 資 源 的 過 程 中 , 需 求 獲 得 滿 足 或 是 現 況 得 以 改 善 的 有 利 結 果 ( D r i v e r , B r o w n , & P e t e r s o n , 1 9 9 1 ; D r i v e r , 1 9 9 7 ) 。 而 張 永 進 ( 1 9 9 9 ) 指 出 , 產 業 文 化 活 動 的 效 益 包 含 有 形 及 無 形 的 效 益 : ( 一 ) 振 興 地 方 產 業( 二 )落 實 文 化 扎 根( 三 )自 發 性 力 量 奮 起( 四 ) 成 立 文 史 團 體 ( 五 ) 增 加 地 方 認 同 ( 六 ). 地 方 特 色 發 展 ( 七 ) 建 立 城 市 魅 力 。

舉 凡 快 樂 、 幸 福 或 是 欲 求 的 達 成 、 偏 好 的 滿 足 … … 等 , 都 可 視 為 效 益 。 效 益 一 般 可 分 為 有 形 效 益 及 無 形 效 益 。 有 形 效 益 包 括 經 濟 效 益 、 成 本 效 益 、 投 資 效 益 … … 等 可 用 金 錢 衡 量 的 效 益 , 無 形 效 益 則 包 含 生 態 、 環 保 、 文 化 、 社 會 等 無 法 用 金 錢 衡 量 的 效 益 。 而 產 業 文 化 活 動 的 效 益 是 多 方 面 的 , 它 不 僅 提 供 遊 客 各 種 多 樣 化 的 遊 憩 機 會 , 當 地 居 民 也 會 享 受 到 產 業 文 化 活 動 所 引 發 的 各 種 效 益 。 例 如 : 鄉 鎮 直 接 從 活 動 的 舉 辦 所 獲 得 的 金 錢 收 入 、 當 地 居 民 就 業 機 會 的 增 加 、 休 閒 遊 憩 機 會 的 提 供 、 從 活 動 中 所 獲 得 的 滿 足 感 及 對 故 鄉 、 文 化 的 認 同 感 … . . 等 , 均 是 產 業 文 化 活 動 所 能 達 成 的 效 益 ( 林 美 萍 , 2 0 0 3 ) 。

由 於 節 慶 活 動 產 業 ( e v e n t i n d u s t r y ) 屬 於 休 閒 服 務 產 業 的 一 環 , 節 慶 活 動 所 提 供 最 主 要 的 產 品 與 服 務 為 休 閒 的 體 驗 ( l e i s u r e e x p e r i e n c e ) , 因 此 , M o r g a n ( 1 9 9 6 ) 認 為 一 個 成 功 的 節 慶 活 動 亦 必 須 考 量 三 個 要 素 : ( 一 ) 核 心 效 益 ( c o r e

b e n e f i t ):即 消 費 者 的 體 驗,一 個 滿 足 其 需 求 的 愉 悅 體 驗。( 二 ) 實 體 效 益 ( t a n g i b l e b e n e f i t ) : 即 一 些 場 館 、 座 位 、 佈 置 等 足 以 幫 助 實 現 核 心 效 益 的 措 施 。 ( 三 ) 加 值 產 品 ( a u g m e n t e d p r o d u c t ) : 即 與 其 競 爭 者 有 所 區 別 的 額 外 特 色 ( a d d i t i o n a l f e a t u r e s ) , 可 包 括 藝 術 家 、 服 務 品 質 、 被 吸 引 來 參 與 節 慶 活 動 的 族 群 、 停 車 或 交 通 運 輸 設 施 、 舒 適 地 出 入 等 的 安 排 。

除 了 對 活 動 主 體 而 言 的 效 益 以 外 , 針 對 節 慶 活 動 對 個 人 所 產 生 的 效 益 , 陳 比 晴 ( 2 0 0 3 ) 認 為 一 個 成 功 的 節 慶 活 動 應 該 帶 給 參 與 民 眾 如 下 的 效 益 : ( 一 ) 改 變 的 效 益 : 體 驗 不 同 的 感 受 、 脫 離 常 軌 的 生 活 步 調 。 ( 二 ) 成 長 的 效 益 : 自 我 覺 知 、 學 習 新 知 、 自 我 提 昇 。 ( 三 ) 娛 樂 的 效 益 : 放 縱 、 趣 味 、 愉 悅 、 刺 激 的 體 驗 。 ( 四 ) 社 交 的 效 益 : 認 識 新 朋 友 、 與 社 會 互 動 。

高 俊 雄 ( 1 9 9 5 ) 提 出 休 閒 參 與 與 促 進 個 人 利 益 三 因 素 分 別 為 : ( 一 ) 均 衡 生 活 體 驗 ( 舒 解 生 活 壓 力 、 豐 富 生 活 體 驗 、 調 劑 精 神 情 緒 ) 。 ( 二 ) 健 全 生 活 內 涵 ( 維 持 健 康 體 適 能 、 啟 發 心 思 智 慧 、 增 進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 促 進 社 會 交 友 關 係 、 關 懷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 ( 三 ) 提 昇 生 活 品 質 ( 欣 賞 創 造 真 善 美 、 肯 定 自 我 能 力 、 實 踐 自 我 理 想 ) 。 歸 納 遊 憩 活 動 對 人 類 所 產 生 的 效 益 後 , 陳 水 源 ( 1 9 8 6 ) 亦 提 出 效 益 包 括 有 社 會 的 、 心 理 的 、 健 康 的 、 教 育 的 、 宗 教 的 、 經 濟 的 、 文 化 的 , 以 及 法 令 政 策 的 效 益 。

國 內 對 效 益 相 關 的 論 文 都 是 以 休 閒 效 益 認 知 、 參 與 某 項 活 動 的 效 益 居 多 , 而 黃 世 輝 ( 2 0 0 1 ) 在 社 區 博 物 館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 「 社 區 博 物 館 提 供 了 許 多 正 面 的 效 益 , 包 含 了 營 造 一 個 可 以 動 手 做 東 西 、 研 究 創 作 , 可 以 步 行 、 思 考 、 交 友 、 遊 玩 、 聚 會 、 休 憩 的 場 所 」 。 針 對 居 民 參 與 地 方 性 藝 文 活 動 之 效 益 , 陳 怡 麟 ( 2 0 0 6 ) 將 其 分 類 為 心 理 效 益 、 社 交 效 益 、 經 濟 效 益 與 文 化 效 益 四 類 。

黃 文 卿 ( 2 0 0 5 ) 根 據 相 關 理 論 提 出 , 一 項 活 動 的 成 功 亦 須 端 賴 於 活 動 辦 理 者 與 合 辦 單 位 能 否 準 確 的 提 出 活 動 宗 旨 與 目 標 , 進 而 確 切 的 規 劃 出 參 與 者 所 需 要 的 活 動 或 休 閒 體 驗 。 此 外 , 由 於 活 動 辦 理 者 與 參 與 者 在 一 項 活 動 過 程 中 因 角 色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動 機 及 期 望 ; 在 活 動 辦 理 者 方 面 , 公 家 機 關 或 非 營 利 單 位 之 辦 理 活 動 的 動 機 與 期 望 , 大 致 可 歸 納 為 : ( 一 ) 提 供 民 眾 休 閒 機 會 ( 二 ) 促 進 地 區 或 社 區 經 濟 發 展 ( 三 ) 提 高 地 區 或 社 區 意 識 與 認 同 感 ( 四 )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與 宣 揚 , 以 及 ( 五 ) 教 育 功 能 。 而 在 參 與 者 方 面 , 其 動 機 與 期 望 則 類 分 為 : ( 一 ) 純 休 閒 娛 樂 ( 二 ) 增 廣 見 聞 ( 三 ) 與 同 好 間 的 合 作 或 知 識 技 術 交 流 , 以 及 ( 四 ) 社 交 等 。

本 研 究 參 考 多 位 學 者 對 活 動 效 益 之 看 法 , 綜 合 歸 納 為 以 下 四 種 包 含 實 質 與 無 形 之 活 動 效 益 :

( 一 ) 文 化 與 社 會 層 面

使 藝 術 文 化 得 以 保 存 並 發 揚 , 達 到 教 育 宣 導 之 目 的 , 並 凝 聚 社 居 共 識 , 讓 居 民 對 活 動 更 具 認 同 感 , 地 方 音 樂 團 體 的 演 出 , 亦 增 進 地 方 參 與 感 , 引 進 創 新 概 念 並 擴 大 休 閒 文 化 活 動 之 版 圖 。

( 二 ) 實 質 環 境 與 經 濟

在 展 現 古 蹟 環 境 美 之 同 時 , 無 形 中 將 環 境 加 入 藝 術 文 化 元 素 , 使 人 文 與 空 間 結 合 , 以 促 進 地 方 產 業 , 並 帶 來 實 質 經 濟 效 益 與 帶 動 週 邊 商 機 。

( 三 ) 觀 光 旅 遊

台 南 市 主 打 文 化 觀 光 之 策 略 , 吸 引 遊 客 延 伸 觀 光 之 季 節 , 強 化 觀 光 吸 引 力 , 並 促 進 旅 遊 的 活 潑 化 , 將 融 合 美 食 、 歷 史 古 蹟 、 藝 術 文 化 元 素 於 一 體 , 活 化 古 蹟 增 添 新 意 , 以 提 供 休 閒 活 動 的 新 選 擇 。

( 四 ) 政 治 層 面

藉 由 文 化 活 動 的 舉 辦 塑 造 提 升 形 象 , 進 而 吸 引 更 多 資 金 投 入 府 城 , 一 方 面 凝 聚 社 區 共 識 , 促 使 政 府 施 政 技 巧 更 趨 成 熟 , 與 民 間 更 多 互 動 , 及 提 供 多 樣 化 休 閒 活 動 機 會 做 為 回 饋 地 方 之 行 動 。

第 三 章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公 部 門 推 動 與 執 行 現 況 分 析

本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 分 為 第 一 節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創 辦 理 念 與 目 的 , 第 二 節 活 動 發 展 執 行 概 況 , 第 三 節 為 活 動 效 益 與 對 活 動 未 來 發 展 之 期 許 , 及 第 四 節 之 本 章 小 結 。

第 一 節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創 辦 理 念 與 目 的

本 節 自 公 部 門 策 畫 執 行 角 度 切 入 進 行 分 析 , 藉 由 活 動 辦 理 之 緣 由 、 辦 理 之 目 的 與 理 念 、 執 行 情 況 及 活 動 效 益 分 別 加 以 分 析 陳 述 , 整 體 而 言 , 本 活 動 為 台 南 市 公 辦 之 藝 文 休 閒 活 動 , 目 前 於 台 南 市 的 三 大 國 家 一 級 古 蹟 景 點 , 安 平 古 堡 、 赤 崁 樓 與 孔 廟 , 舉 辦 為 時 一 個 半 小 時 之 音 樂 表 演 , 在 本 節 , 將 先 就 公 部 門 的 活 動 創 辦 理 念 與 目 的 進 行 研 究 分 析 。

一 、 活 動 創 辦 理 念

2 0 0 0 年 台 南 市 文 化 局 創 立 後 , 在 前 文 化 局 局 長 蕭 瓊 瑞 率 領 下 , 開 辦 古 蹟 音 樂 沙 龍 活 動 , 此 亦 為 台 灣 於 古 蹟 進 行 常 態 性 音 樂 活 動 的 首 創 。 活 動 創 辦 靈 感 起 源 於 蕭 瓊 瑞 曾 經 在 一 次 前 往 美 國 大 都 會 博 物 館 參 觀 後 , 觀 察 到 雖 然 已 到 了 閉 館 時 間 , 參 觀 的 民 眾 走 出 博 物 館 後 卻 並 未 離 開 , 反 而 聚 集 於 廣 場 前 , 觀 賞 一 些 由 青 少 年 即 興 表 演 的 活 動 , 現 場 活 動 也 獲 得 在 場 觀 眾 的 喝 采 。

這 種 自 發 性 的 青 少 年 即 興 活 動 , 成 為 了 當 時 任 教 於 成 功 大 學 , 並 擔 任 新 聞 中 心 主 任 的 蕭 瓊 瑞 , 產 出 靈 感 的 源 頭 ,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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