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混合課程與混成課程

在本研究中定義為混合課程,是由於 X 壽險公司同意由學習者自行 混合教室及數位兩種不同類型的課程,可同時或前後參與,這種學習方 式雖然與混成課程(blended learning)之定義不完全相同,但與 Staker、

Horn(2012)對混成課程模式分類中的自我混合模式(self-blend model)

和豐富虛擬模式(enriched -virtual model)定義重疊的部分很多,故本節 藉由對混成課程來替代混合課程之文獻探討。

二、混成課程的定義

數位課程這種訓練方式在 1990 年代出現後約十年內,「混成課程」

就緊接在其後,成為國內外學者研究的對象,剛開始對於混成課程的定 義曾有幾種,例如:教學時間上同步與非同步的混合、數位教學媒體或 教具和工具上的混合、傳遞方式上的混合。而本研究則與最多數學者採 用的定義相同,最狹義但也是簡單的定義:混成課程是一門混合數位與 教室課程而形成的課程(Bonk & Graham, 2006;López-Pérez, Pérez-López,

& Rodríguez-Ariza, 2011;孟繁宗,2006;胡恆華,2009;陳佩英、黃天 仕、許美鈞、侯仲宸,2016;陳怡如,2006;鄭斌用,2013;鄭斌用、

謝念慈、黃議正、呂偉慈、莊謙本,2013;賴冠蓉,2013;蘇百裕,2014)。

三、混成課程訓練成效的相關研究

從 Balance Learning 公司在 2004 年,對美國不同產業人資部門教育 訓練專家所做的問卷的調查報告中顯示,美國企業員工教育訓練方式中

,混合課程被視為最佳效率(efficient)與效能(effective),且受訪者中 有 77%的公司採用混合課程,佔了當時近 16.1%美國教育訓練市場,並 且樂觀的預期會持續成長(Sparrow, 2004)。

在國外的研究中,混成課程學習成效相較於教室課程,多數的結論

是混成課程高於教室課程,也有極少數不顯著。(Al-Qahtani & Higgins, 2013;Deschacht & Goeman, 2015;Hubackova & Semradova, 2016;Isiguzel, 2014;Sarka, 2015)但是對於學習中輟率的影響卻不相同,主要起因於 學習者對於使用科技抱持著的看法不同(López-Pérez, Pérez-López, &

Rodríguez-Ariza, 2011;蔡郁薇,2009)。

還有一個相似的研究結果發現值得我們注意,相較於教室課程,在 混成課程中,高成就學習者比低成就學習者的表現更好。起因於混成課 程可以提高學習興趣,而學習效果卻會因學生學習程度和歷程而造成不 同成效,高成就學習者比低成就學習者投入更多、表現更好,也認為比 教室課程更有助於有效的學習(Asarta & Schmidt, 2017;Owston, York, &

Murtha, 2013)。這個部分與國內對碩士班的研究結果相同,接受混成課 程的學生有更多的學習投入,成績表現也會提升(陳佩英、黃天仕、許 美鈞、侯仲宸,2016)。

國內企業也有不少利用混成學習於教育訓練的案例報導,像是復興 航空、元富證券、台新銀行與正隆紙業等等,都曾經採用數位學習搭配 教室課程,也就是混成式課程的方式進行(資策會講師群,2003)。但 國內企業可能因為競爭過於激烈,會盡量避免公開內部資訊,因此研究 中提及國內混成學習的部分,多半是在學校教育方面的應用,在企業方 面相較國外缺乏(張文臻,2009;賴冠蓉,2013)。

四、混成課程在壽險業與人口背景變項方面的研究

近年來對於混成課程的研究,壽險業相較於其他產業來說數量較多

,像是賴冠蓉(2013)以某家壽險公司的銷售技巧輔導課程、蘇百裕(2014)

以壽險業的投資型商品證照資格測驗訓練課程所進行的研究,顯見混成 課程在壽險業是受到關注的主題之一。

在蘇百裕(2014)的研究中,針對業務員的人口背景變項,包括年

齡、教育程度、畢業科系,進行混成課程和教室課程學習成效的比較,

探索適用混成課程的學習對象,透過某些人口背景變項,找出參與數位 課程可獲得較佳訓練成效的學習者。結果發現年齡較小、教育程度較高 的學習者,參與混成課程的訓練成效,也就是通過壽險投資型商品證照 測驗的及格比率,優於教室課程(蘇百裕,2014)。

基於上述文獻,故本研究採用性別、年齡和教育程度,作為人口背 景的變項,與訓練成效一同進行探討。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