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學校會要求您在游泳池上給予更多協助嗎?如:游泳教學協助、校內人員優 惠等等。
(1)本游泳池應優先滿足本校游泳教學、師生水上教育訓練、體育活動、休閒活 動等需求。學校游泳教學時間,業者需免費提供場地使用,並配合學校游泳教學,提供 合格足額之救生員,協助學校教學之實施。
(2)協助辦理本校自辦或主管機關交辦之相關體育教學活動。
(3)贊助本校辦理運動競賽獎品及教學用之器材。
(4)本校教職員工及退休員工憑證優惠使用。
(5) 現任教職員工直系親屬、本校志工及家長委員憑證使用應予優惠。
(6)免費開放校隊練習集訓使用。
(7)免費提供本校學生游泳比賽,次數另議。
(8)學校附近四維里、民權里里民憑身份證優惠使用。
(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委託民間營運管理游泳池案先期計畫書,2011)
研究者發現委外業者除了游泳池營業以外,還需協助學校辦理師生水域相關 研習、游泳教學課程、提供足額救生員、與學校辦理相關游泳教學活動、贊助學 校體育競賽獎品與教學用品、教職員與里民優惠、免費游泳校隊練習等。
2、請問學校方面有造成您那些困擾呢?或其他要求﹖
基本上是沒有,那學校的協助還蠻多的,那配合度也很好,合作起來野蠻愉快的,
但是這個過程當中遇到的問題跟狀況基本上都不是我們兩方的問題,好比說我們法令的 問題,中央的法令我們根本就沒辦法去控制的,這是要共同去面對,所以沒有這些太多 的困擾跟其他的要求。(20170710)
業者與學校關係互動良好,游泳池的現況與法令政策改變均是業者與學校之 間要去共同面對問題,此問題只能到下期委外合約加以修正內容與業者達到共識,
才能解決問題。
3、有要求校方給予協助或支援﹖校方有配合嗎﹖
基本上我們跟學校的合作沒有太多的枝枝節節,那有遇到的問題我們大部分都自己 可以解決,然後也都能夠很順利把它解決掉,像之前遇到我們會員停車的問題,然後被 交通局交通隊開紅單,然後開紅單以後....那應該是民眾舉報啦,然後民眾舉報以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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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開了罰單以後我們就找人去疏通,去溝通,那也很快地就...那邊就畫上白線,就是 可以停車的狀態,其實一開始不是紅線只是是沒有畫,他是沒有線的所以大家很自然就 停在那個路上,但是這個部分也不是一開始就知道的,那我們通知校方以後,校方就很 積極地幫我們聯絡解決。(20170710)
俗話說:「距離產生美感」;但業者面對朝夕相處的學校單位,卻很難避免完 全沒有摩擦的產生。面對行政團隊間的衝突與爭議,個人以為這在民主時代中,
實乃必然的現象;不過,身為學校單位,則必須以與業者互惠與互利關係的立場,
除同理業者需求,了解委外的難處,作為處理問題的首要依據,才能將衝突危機 化為契機。面對游泳池委外問題的處理,學校與業者之間必需以承擔、同理、公 平的心。
4、在經營這段時間學校由提出契約規定以外的要求嗎﹖
一切都是依照合約的規定。(20170710)
業者遵守法規,避免兩者間造成衝突與對立的立場。
5、利潤是業者經營最大動機,您對目前的經營現況還滿意嗎﹖有那些地方需要改 進呢﹖
只能說還好啦,不能說很滿意也不能說不滿意,因為當時沒有把他想得太好,就想 說只要不要虧太多就 OK 了。有哪些需要改進的,有些想要改進的,可能也沒辦法,沒 機會吧,中央訂下來的法令,我們大概很難去做調整,那改進的方式剛剛有講到,就是 說淡旺季的落差裡面,我們去做了營業的調整,我可能到 11 月我不開,隔年的 3 月至 4 月以後我們再開,對我的整個成本的一個控管範圍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冬天的 營收畢竟少,那風險也高,我如果把它停止營業我們一年只做半年,4~9 月頂多到 10 月那可能還是不錯的,那另外的時間我們會停止對外開放,只開放給學校游泳教學。
(20170710)
對於委外至今現況,業者保持保守態度不是說很滿意與滿意的態度,因簽約 後中央法規導致,游泳池經營風險也大步提升,想改變也無從改變,除非中央政 府能修正身心障礙條理,如果再次修正條理會影響身障者與委外者雙邊的對立,
因此,這也使得業者逐漸退卻的情況。
6、請問目前經營策略為何﹖有什麼需要改變的嗎﹖
我們預計不跟他(指東女)再做續約而要改為重新招標的方式,因為重新招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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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重新立約,合約的內容可能就可以重新去談,所以目前的經營策略大概就是希望到期 以後重新招標,如果要再投資再去經營的話營運的內容跟整個企畫案會重新再談。
(20170710)
業者現階段不再與臺東女中游泳池續約為主,但如果重新招標與立約的話,
合約內容可能需要重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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