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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游泳能力」是先進國家進步的重要指標之一,除了可增強體魄、自救與救 人,並可減少溺水死亡事件之發生。臺灣四面環海,水域活動盛行,「游泳能力」

在我國更顯重要,我國推動游泳政策,期望拉近國民與水的距離、增加泳池營運 時間、強調服務品質,進而形塑出游泳的運動風氣,盼望游泳成為每個國民生活 最基本的技能(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11)。

教育部於 100 年至 105 年訂定了「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興建教學游 泳池及經營管理實施計畫」及「泳起來專案計畫」,此舉將使許多學校老舊游泳 池陸續獲得修繕補助或者新建,雖能有效提高學校游泳池使用率與設置率,但經 營管理的相關議題也隨之浮現。然而,傳統學校游泳池的經營管理模式是以學校 自行營運者居多,相關管理業務 諸如環境清潔、安全維護及水質檢測就需由學 校總務處或體育室(組)自行處理,無形中也給學校增加許多業務上的負擔。近 年來更因教育經費日益緊縮, 加上專業管理人力不足的交互影響,想要維持游 泳池的正常運作,已是許多學校所共同面臨的難題(余泳樟,2006;陳啟倫、林 子軒,2008)。由於我國政府財政日益困難,與民間企業合作推動公共建設已為 時勢所趨,希望藉由政策規劃及法源建立充分提供誘因,以 BOT、簽約外包及 公辦民營等委外經營方式來提升經營效率,鼓勵民 間企業投入資金,加上豐沛 的創意及經營之活力,彼此相輔相成加速國家整體競爭力,並為政府民間企業及 人民共同創造三贏局面(王文宇、黃玉霖、劉憶如,1999)。因此,陸續有些學校 考慮將游泳池的經營管理權委託給民間業者,一方面可減輕學校所承擔的工作和 責任,另一方面也可增加政府部門的收入以及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林忠穎,2008

;張輝政,2006)。

我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公佈施行後,將運動場館之開發納入促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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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項目。民間資源開發,或將現有之運動場館之 OT 方式委外由民間經營與運作 減少政府之負擔,例如:臺北市運動中心、棒球場、游泳池等之 OT 案,均有成 功之案例。反觀在臺東縣運動場館實施「民間參與委外 OT 案」成功案例,如:

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溫水游泳池營運移轉案與臺東縣立游泳池救生員勞務委 外案等 OT 案例,成功案例所屬地區均分佈於臺東市區。臺東市區雖然有不少成 功 OT 案例,也有游泳池 OT 案例乏人問津沒民間廠商願意承包,如:102 年國立 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游泳池委外營運案(8 次流標)。除此之外,臺東民 眾對於游泳運動風氣不佳,運動人口不興盛與 OT 廠商營運不佳狀況下,導致民 間廠商承包願意不高。

根據教育部 103 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2015)統計,全臺灣游泳池總數共 497 座,依本年度共 4,012 所學校來算,設置率達 11.59%。其中包含 155 座室外 游泳池 以及 342 座室內游泳池,而室內游泳池中又包含 35 座冷水池及 307 溫 水池,溫水池設置比例占整體(含室外及室內)的 61.77%。尤其在臺東地區公立學 校游泳池分佈(臺東縣公立學校游泳池僅臺東大學、臺東大學附設體育實驗中學、

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東縣高級中學、關山國民小學、福原國民小學、

成功商水、臺東縣專科學校、臺東縣仁愛國民小學、臺東縣高級女子中學(臺東 縣政府教育處、教育部中部辦公室,2016)。許多游泳池啟用後如欲維持良好服 務品質,每年需花費鉅額營運、場館開銷、維護及人事費用,成為公立學校人事 及財務上一大沉重負擔,因此無法投入高額成本,造成經營及品質始終無法提升,

因而造成公立學校游泳池使用率過低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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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經營游泳池成功的條件,必須先有蓬勃之運動風氣,以活動吸引民眾並 由附屬設施增加收益,進而提升場館使用率。反觀臺東地區面山靠海天然環境之 下,民眾對於水域活動熱忱尚未成型,加上游泳池水質管理專業人士稀少以及水 域活動事件之發生,使得許多學校對於游泳池管理效果有限。但如能輔助以精彩 的附屬商業設施招徠人潮,不僅可藉此提高運動場館的知名度,增進活動使用機 會及參觀人數,商業收益更可以支應體育館經營成本。因此公立學校游泳池能透 過水域安全與教學活動方式,讓民眾藉此認識水域運動,藉此游泳池使用率與效 益。

2000 年 2 月 9 日由總統公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 並於同年 10 月 25 日頒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施行細則」,為民間參與政府 公共建設建立重要之法源依據。此外教育部於 2002 年頒布「民間參與學校游泳 池興建營運作業要點」,希望皆由要點頒布,輔導民間機構投資興建經營游泳池 使用效能。至 2014 年行政院指示教育部,學校開放運動設施所收取之費用,應 朝向「代收大付」或「收支並列」方向規劃,修訂「國立高級中學等以下學校運 動設施開放及管理辦法」,更改原有條文內容,至此學校開放運動場地所之費用,

得設立專帳,並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提撥費用充實學校運動設施,落實政 府開放學校運動設施理念,並增加學校開放校園運動設施意願(張川鈴,2008)。

近年來,國內學者紛紛入運動產業的研究領域,尤其是運動參與動機、行銷 與滿意度更是多所著墨,尤其是偏遠地區臺東游泳池研究更加稀少,因此,本研 究探究臺東女子高級中學游泳池委外設備、經管理況與策略是否能達到游泳池設 備之效能與價值,為本研究動機一。

臺東縣與其他縣市經費相對於較少,加上臺東縣市游泳池分配不均,導致游 泳運動之推展,因此,本研究想進一步瞭解臺東女子高級中學游泳池委外經營困 境,為本研究動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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