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懺法興革的影響
第一節 漢傳懺法的興起
佛教大約自公元一世紀前後傳入東土,33當時興起的大乘經典與相關
32在初期佛教,懺悔實踐本來與戒律生活有密切關係。其梵語原為「kṣama」,完整音譯為
「懺摩」,本義為「容忍」、「容恕」,對戒律有所違犯之時,當於半月半月集會的布薩日,
公開自陳己罪(āpatti prati-deśanā,說罪),請求僧團大眾的容恕,以回復自身與僧團的清 淨。古代持不同見解的代表,首推義淨大師,則認為「懺摩」(kama)為「忍」義,而無「悔」
義,區分「懺摩」與「悔罪」(說罪)的不同,質疑「懺悔」一詞翻譯不當。如其《根本 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 15 的小字注說:「言懺摩者,此方正譯當乞容恕、容忍,首謝義 也。若觸誤前人,欲乞歡喜者,皆云懺摩。無問大小,咸同此說。若悔罪者,本云阿缽 底提舍那,阿缽底是罪,提舍那是說,應云說罪。云懺悔者,懺是西音,悔是東語,不 當請恕,復非說罪,誠無由致。」《大正藏》冊 23,頁 706 上。
33關於佛教傳入中國的各種傳說,請參閱鐮田茂雄的《中國佛教通史》,第一冊,關世謙 譯,高雄:佛光出版社,1985, 頁 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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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佛教儀式的興起,逐漸醞釀成確實可行的懺悔法門。
基於此,漢傳佛教中的懺悔法門,比較有傳承並紀錄可考的起源依據,
始於東晉的道安大師(312-385),首創「制僧尼軌範」之法,至此才有系統 化的傳承與實踐,爾後佈行為天下常住與信眾所效法。38
從《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五所云:
一、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三、
布薩差使悔過等法;天下寺舍皆準行之。39
由此可見,這種「制僧尼軌範」之法,可說涵蓋戒、定、慧的修持,
其結合了禪修定座、講經說法的經行修持;和六時精進唱念禮佛、齋戒的 信行修持;與原來的布薩悔過的戒行修持。所謂「布薩」是在農曆每月15 日、29日(或30日),舉行誦波羅提木叉戒的儀式,故又被譯為誦戒、誦 戒日。40布薩儀式中有僧人當「差使」,原為官職、差遣、差事等意,但在 此應為「導引」之意,即導引僧俗二眾悔過並作「羯磨」。41
另外,鎌田茂雄先生亦在〈釋道安—中國佛教的開拓者〉中有提到:
「在義天的《教藏總錄》第一卷,載有道安著作的〈四時禮文〉,而這〈四 時禮文〉是道安手輯的禮懺文,抑或《僧尼軌範》中,規定的六時行道附
38唐‧道宣大師又在所編著《四分律行事鈔》卷上四中指出:昔齊‧文宣王撰在家布薩儀、
善照沙門道安開士撰出家布薩法,並行於世,但意解不同,心相各別,直得承用,文據 莫憑。今求以經意,參已所聞,粗重撰次。《大正藏》冊 40,頁 34 中。
39宋‧元照著《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大正藏》冊 40,頁 232 中。
40參考印順長老著《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與開展》,其在〈出家布薩與在家布薩〉中說道:
「佛教有布薩的制度,每半月一次,集合大眾來誦說波羅提木叉戒經。這種制度,淵源 是很古老的。依『吠陀』,在新月祭、滿月祭的前夜,祭主斷食而住於清淨戒行,名為優 波婆沙,就是布薩。釋尊時代,印度的一般宗教,都有於『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 舉行布薩的習慣,釋尊適應這一般的宗教活動,也就成立了布薩制。信眾定期來集會,
比丘要為信眾們說法。」頁 218~219。
41參見姚秦‧佛陀耶舍等譯《四分律》卷 44 中,提到佛言:「聽僧差阿難為使,為善法比 丘懺悔質多羅居士,作白二羯磨,應如是作眾中。」《大正藏》冊 22,頁 893 中。
另外,崔紹美的碩士論文〈中國佛教懺悔思想之研究─以《慈悲道場水懺法》為中心〉,
當中也有提到,其將「差使」認為是差遣之意,但是若以《四分律》的意思來看,是佛 陀希望善法比丘和居士在阿難的引導下,做布薩並為僧信二眾作羯磨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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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禮懺文,被另行刻印的部分。」42也就是說,在當時的法會,可能已有讀 誦懺悔的疏文,為後世所遵循並流傳至今,可說影響甚大。
誠如《高僧傳》所言:
昔佛法初傳,于時齊集,止宣唱佛名、依文制禮。至中宵疲極,事 資 啟悟,乃別請宿德昇座說法,或雜序因緣,或傍引譬喻。其後,
廬山釋慧遠道業貞華、風才秀發,每至齋集,輒自昇高座,躬為導 首,先明三世因果,卻辯一齋大意。後代傳受,遂成永則。43
由上所言,最初佛教傳入,即在布薩日舉行八關齋戒。44為法會的齊集 之日,然後都會遵照道安所定之法,實施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舉行 念佛、誦經、禮佛、過堂持齋等儀式。並行布薩差使悔過等法,有俾益於 自我省悟改過懺悔。又利用晚上禁食時,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請宿德 高僧昇座說法,所說佛法義理或敘說因緣事理,藉以啟悟眾生,可說基本 上的一日法會已見雛型。傳至其徒的廬山慧遠大師,更是發揚光大,成立 了念佛蓮社,每到八關齋戒法會,必定親自主持,昇座講經說法,領眾引
導唱念佛名、禮拜懺摩,日後形成修行法門的模式。
換句話說,在八關齋戒日集齊,因有經典所云稱念佛名、禮佛的功德,
所以「宣唱佛名、依文致禮」,若以這字句去推測來說,是根據課誦佛名
42參見鎌田茂雄著,《中國佛教通史》第一卷,高雄:佛光出版社,1994 年,頁 397。
43參見梁‧慧皎著《高僧傳》,《大正藏》,冊 50,頁 417 下。
44參考印順長老著,《初期大乘佛教的起源與開展》,其在〈出家布薩與在家布薩〉中說道:
「八關齋戒,為佛教戒律之一;行於布薩期間時,在家弟子到寺院裏來,由出家僧侶為 一般的信徒傳授,所受一日一夜的八支淨戒。又可名為優波婆沙,譯義為『近住』,是近 阿羅漢而住的意思。這種說法在《增壹阿含經》卷十六、卷三十八,都可見到,乃《阿 含經》系統的經教資料,代表初期佛教時期,佛陀傳法教化弟十的實錄。因此,可以推 測出,佛教在家信眾最早的懺悔活動,應是附屬在出家布薩儀式之後的八戒齋儀式。」
頁 2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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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典,依佛名就頂禮膜拜,有此可能是禮拜佛名經懺悔法門的前始。45故 知儀式是在先的,後來漸漸加入引唱佛名的作法,慢慢的形成這樣「制僧 尼軌範」的儀軌了。更可能而在慧遠之後,將這種禮拜佛名的懺摩法會,
做為普遍修持法門之一,在形式上就逐漸定型。基於此,湯用彤先生在《魏 晉南北朝佛教史》著作中,認為這是後世懺文之先聲。46
南北朝時的懺法,經由《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悔罪篇〉第九,所收 的十九篇懺文,可窺得當時懺文的風行,以及貴族名流之間信仰的概況。
因此,依據道宣在《廣弘明集》所述的懺文,其中就有收錄南齊蕭子良的
《淨住子淨行法門》一卷。47鐮田茂雄先生考據認為《淨住子淨行法門》,
是直接承續東晉郗超《奉法要》的論述,48而其所言著重懺悔思想的實踐,
並且其重要性,就是影響了後世初期懺法的成因。49
又者,從《廣弘明集》所述的懺文中,得知當時法會的程序與情境。
又當時貴族名流和僧眾的文書,其對文中都流露出告解與救度,其中一篇 的〈與印闍梨書〉懇請法師能超度亡靈,是故在《梁皇寶懺》亦提及郗后 的超度救拔,可知當時懺悔和度亡已結合的佐證。至於當時的《梁皇寶懺》, 是否為就是《大正藏》中,有系統化懺本的《慈悲道場懺法》呢?具體還 需要更多的考據,這非本文研究主題就不去另作多述,但《梁皇寶懺》已 知是有初期懺法的規模。另外,梁簡文帝所書的〈六根懺文〉,則敘述誠 心懺悔六根的業障,以除袪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污垢,成為清 淨的六根,推測可能與後來六根懺法的成因有關。
45詳細說明,請參見本文的文獻探討,(一)有關懺悔之研究,其中鹽入良道先生所提的 研究論述,頁11。
46參照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台北:駱駝出版社,1987年,頁212-215。
47齊‧蕭子良(460-494 年)的主要著作《淨住子淨行法門》有二十卷。其原本書已經散 佚,但唐‧道宣把它加以統略而編集為《淨住子淨行法門》一卷的版本。所謂淨住,就 是布薩,在此所指的就是保持身、口、意的清淨,是名淨住。至於「子」者,就是佛弟 子的意思。故做佛弟子,則宜守持戒律,清淨身口意,以長養菩提,並必能增長善根。
所以,「淨住子」是守戒律、清淨三業的佛子。《大正藏》冊 52,頁 303 下。
48《奉要法》是郗超的佛教概論,收錄在《廣弘明集》卷十三中。此從實踐理論層面而說,
先就三皈依、五戒、十善等實踐德目加以詳述。更說明三界、五道、五陰、五蓋、六情、
四非常、六度、四空等法相,其次明因果報應等。《大正藏》冊 52,頁 86 上。
49參見鎌田茂雄著《中國佛教通史》,第二卷,頁 196-197;以及第三卷,頁 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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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廣弘明集》所述的懺文之作用,同樣都以深切自我反省、
懺悔五逆十惡的罪障,希望能滅罪消愆除障,亦祈求護念國土、廣增福田 等現世利益上。但比較特別是梁武帝所書的〈摩訶般若懺文〉,則有闡揚 教理思想,其修懺目的是以讚揚般若教義,並且以修行為主體。換句話說,
這些所書的懺文,皆是作者自己發露懺悔的表文形式,傳承上並沒因年代 久遠而消失,而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的演變發展。50
再者,從僧祐大師撰《出三藏記集》卷十二之《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
中,列出許多儀式、懺儀、願文等記載,可知當時常用的行儀。尤其在序 文中亦提及:「至於經唄導師之集,龍華聖僧之會,菩薩稟戒之法,止惡 興善之教。」51這些儀式已是日常所用,此中所列之懺法有〈彌勒六時懺悔 法緣記〉(出彌勒問本願經)、〈常行法五法緣〉(出五戒論)、〈普賢 六根悔法〉(出普賢觀經)、〈觀世音菩薩所說救急消滅罪治病要行法〉
(出觀世音經)、〈虛空藏懺悔記〉(出虛空藏經)、〈方等陀羅尼七眾 悔法緣記〉(出彼經)、〈金光明懺悔法〉(出金光明經)等。由此可見,
依據彌勒、觀音、普賢、虛空藏、大方等、金光明等經所制定的懺儀,在
依據彌勒、觀音、普賢、虛空藏、大方等、金光明等經所制定的懺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