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層以下公寓大廈增設昇降機方式與政策分析
第四節 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相關標準與制度分析
本 案 之 無 機 坑 式 無 障 礙 昇 降 設 備 為 引 用 EN81-41:2010 (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lifts. Special lift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 and goods.
Vertical lifting platforms intended for use by persons with impaired mobility 升降機建造及安 裝安全規範 - 運送人員及物品之專用升降機 - 第 41 部分: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垂直升 降台)之標準作為主要參考制定之依據。以下則針對該昇降設備相關標準與制度內容,進 行引入現行國家標準之可行性作法進行分析,並說明國內現行相關昇降設備發展與使用 概況進行討論。
壹、 EN81-41:2010 標準與制度分析
一、 制定背景說明
依 EN81-41:2010 引言,考量歐洲人口逐漸老化,且殘疾人口(包括與高齡相關之 行動不便人士)正在增加。目前高齡人口及殘疾人士約為八千萬人,佔歐盟人口比例 相當高,且持續增長中。此人口統計之變遷為歐盟帶來了機會及挑戰。高齡人士及殘 疾人士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所帶來的潛力目前尚未開發。然而,社會已經開始認 知必須針對此潛力加以開發,以造福全體經濟及社會。因此也促進制定此供行動不便 人士使用的垂直升降台之標準,供其進出建築物。
本標準不僅說明機械安全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的基本健康與安全需 求,並進一步說明將升降台安裝至建築物/結構中時的最低規範。某些國家可能 已有必須加以考量的建築構造法令。
二、 適用範圍
本歐洲標準說明關於裝設於建築結構上供行動不便者使用的電動垂直昇降台之構 造、製造與安裝、維護及拆卸時的安全需求:
1. 沿著導軌垂直行進於預定高度之間的角度不大於 15°。
2. 供使用或非使用輪椅之人士搭乘;
3. 由齒條與小齒輪、纜繩、鏈條、螺絲及螺帽、以輪子及軌道之摩擦/牽引力、導 引鏈、剪刀式機制或液壓千斤頂(直接式或非直接式)支撐或維持;
4. 具備封閉式升降道;
5. 每秒速度不超過 0.15 公尺 6. 具備載具非完全密閉的平台
三、 引用標準
EN 81-1:1998 升降機建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第 1 部分:電動升降機 EN 81-2:1998 升降機建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第 2 部分:液壓式升降機 EN 81-58 升降機建造及安裝安全規範─檢查及測試─第 58 部分:層門
防火測試
EN 349 機械安全─避免人體部分遭到擠壓的最小縫隙
EN 953 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及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及建造 之一般需求
EN 12015 電磁相容性─升降機、手扶梯及自動步道產品系列之標準─輻 射
EN 12016 電磁相容性─升降機、手扶梯及自動步道產品系列之標準─抗 擾性
EN 12183 手推式輪椅─需求及測試方式
EN 12184 電動輪椅、代步車及充電器─需求及測試方式 EN 12385-4 鋼索─安全性─第 4 部分:供一般升降機應用的絞繩 EN 13411(全部) 鋼索終端設備
EN 50214 扁平聚氯乙烯護套彈性電纜
EN 60204-1:2006 機 械 安 全─ 機 器 電 子 設 備 ─ 第 1 部 分 : 般 需 求 ( IEC 60204-1:2005 修正版)
EN 60204-32 機械安全─機器電子設備─第 32 部分:起重機之需求(IEC 60204-32:2008)
EN 60529 密閉式保護等級(IP code)(IEC 60529:1989)
EN 60664-1:2007 低電壓系統內設備之絕緣配置─第 1 部分:原則、需求及測試
(IEC 60664-1:2007)
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可行性之研究
EN 60747-5(全部) 分離式半導體裝置及集成電路─第 5 部分:光電裝置
EN 60947-1:2007 低電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 1 部分:一般規範(IEC 60947-1:2007)
EN 60947-4-1 低電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 4-1 部分: 接觸器及馬達啟 動器;機電式接觸器及馬達啟動器(IEC 60947-4-1:2000)
EN 60947-5-1 低電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 5-1 部分:控制電路裝置及交 換元件 - 機電控制電路裝置(IEC 60947-5-1:2003)
EN 60950-1 資 訊 科 技 設 備─ 安 全 性 ─ 第 1 部 分 : 一 般 需 求 ( IEC 60950-1:2005 修正版)
EN 61249-2(全部) 印刷電路版及其他互連結構之材料─第 2 部分:強化基材、包 層及裸裝之分規範集
EN 61558-1 電源變壓器、供電、反應裝置及相似產品之安全性─第 1 部 分:一般需求及測試(IEC 61558-1:2005)
EN 62326-1 印刷電路板─第 1 部分:一般規格(IEC 62326-1:2002)
EN ISO 12100-1:2003 機械安全─設計之基本概念、一般原則─第 1 部分:基本名詞、
方法(ISO 12100-1:2003)
EN ISO 12100-2:2003 機械安全─設計之基本概念、一般原則─第 2 部分:技術原則
(ISO 12100-2:2003)
EN ISO 13850 機械安全─緊急停止─設計原則(ISO 13850:2006)
EN ISO 13857:2008 機 械 安 全─ 預 防 四 肢 碰 觸 危 險 區 域 的 安 全 距 離 ( ISO 13857:2008)
ISO 606 短節距精密傳動滾子及套筒鏈條、附件和相關鏈輪
ISO 6336(全部) 正齒輪及螺旋齒輪負載計算, ISO 7000 設備使用之圖形符號─
索引及簡介 IEC 60417-DB 設備使用之圖形符號 HD 384.6.61 S1 建築物之電氣安裝—第 6-61 部分:查核—初始查核
四、 名詞定義
本研究以重點式進行該昇降設備之主要特性之名詞定義進行說明:
1. 封閉式升降道(enclosed liftway):機坑底部、密閉空間(但不一定是天花板)和 層門間的空間。
2. 導軌(guide rail):導引平台的硬式元件。
3. 導引鏈(guided chain):完全置於導軌中,可推拉運送承載物的固定或活動鏈條。
4. 導引鏈系統(guided chain system):藉由一或多具鏈條傳動元件支撐、升降的平 台。
5. 行動不便(impaired mobility):由於殘疾而無法使用樓梯之障礙動不便人士。行 動不便者包含使用輪椅、攜帶折疊式嬰兒車、步行困難、使用助行器、照護行 動不便人士及/或行動不便之孩童及高齡人士者。
6. 升降台(lifting platform):永久安裝,作為預定著地處用的裝置,包含主要供行 動不便人士進出用的導軌平台。
7. 承載螺帽(load carrying nut):內螺紋元件,搭配螺絲運載。
8. 最大靜態承載(maximum static load):可能為 EN 81-1 及 EN 81-2 樓地板面積計 算之間關係的額定負載 + 額外過載。
9. 機械鎖定裝置(mechanical blocking device):設定就位時能確保平台底下有足夠 空間可供維修和檢驗的裝置。
10.過速調節器(over-speed governor):升降台達到預定速度時,讓升降台停止或在 必要情況下使用安全齒輪的裝置。
11.齒條(rack):齒狀鐵條,上頭有驅動小齒輪咬合,形成自由滑動驅動方式而將 旋轉運動轉換成直線運動。
12.安全齒輪(safety gear):向下或懸架破裂而過速時,可停止並維持平台靜止不動 的機械裝置。
13.安全螺帽(safety nut):內螺紋元件,連結到承載螺帽,但在正常使用下無負載,
可於承載螺帽破裂時負責運載。
14.螺絲(screw):外螺紋元件,搭配承載螺帽一同運載,在特定情況下,可運載安 全螺帽的負載。
15.自續系統(self-sustaining system):螺絲及螺帽系統,在自由運轉的情況下確保 平台減速。
16.邊緣感應器(sensitive edge):附著在邊緣的裝置,預防陷入、切傷或擠壓之危險。
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可行性之研究
17.緊急關閉閥("shut-off" valve):可允許或預防任一方向氣流進入的手動雙向閥 門。
18.鬆弛繩/鏈條裝置(slack rope/chain device):若懸架繩或鏈條鬆弛到預定程度時,
用來停止升降台的裝置,或組合裝置。
19.停止安全裝置(stopping safety device):過速時停止螺絲及螺帽之間相對旋轉,
且停止升降台並維持靜止之機械裝置。
20.傳輸元件(transmission unit):由鏈條及其相關零件、鏈輪、返還外殼、鏈條導 引零件組成的裝配。
21.未封鎖區域(unlocking zone):著地處上下延伸的區域,必須在其中放置平台底 板,以讓相應的層門能開啟。
五、 重要設置規定
(一) 安全需求及/或保護措施重點摘要 1. 一般
(1) 機器應遵守本部分之安全需求及/或保護措施。此外,此外,載人及運貨用升 降機對於本標準未涉及之不顯著但與危害有關者(例:銳利邊緣),應依 EN ISO 12100 之原則加以設計。
(2) 應確保維持本標準中詳細說明的範圍,即使在磨損情況下亦同。保護腐蝕造 成之效果之需要應一併納入考量。傳送到週遭牆壁及其它支撐結構的噪音及 震動應降到最低。
(3) 所有材質不可含石棉。
2. 使用模式
升降台的機械設計應考量其使用頻率。
3. 防護設計
(1) 防護裝置的設計及建造應符合 EN 953(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及移動式 防護裝置設計及建造之一般需求)、EN ISO 13857(機械安全─預防四肢碰觸危
險區域的安全距離)及 EN349(機械安全─避免人體部分遭到擠壓的最小縫 隙)。
(2) 若維護/檢查平台而造成其不受控制或意外移動,對執行該維護/檢查工作的人 員造成危險,應以一機械裝置加以預防。該裝置應確保平台零件及升降道硬 式零件之間有 300 公厘的間隙,以防發生擠壓。使用符合 5.5.11 規定的電子 安全裝置監控此裝置,確保其在正常操作前處於被動位置。
4. 進行維護、修理及檢查
(1) 欲從平台上維護或檢查機器,且若該項工作必須移動平台,或很可能造成平 台不受控制或意外移動時,適用以下規則:
若維護/檢查平台而造成其不受控制或意外移動,對執行該維護/檢查工作 的人員造成危險,應以一機械裝置加以預防。該裝置應確保平台零件及升降道 硬式零件之間有 300 公厘的間隙,以防發生擠壓。使用符合 5.5.11 規定的電子 安全裝置監控此裝置,確保其在正常操作前處於被動位置。
(2) 欲在平台底下維修或檢查升降台時,適用以下規則:
A. 若平台在最低位置無法維持 500 公厘的最小間隙,應使用手動擺放的機械 鎖定裝置,讓平台維持在抬高的位置,並在工作區域底板與平台最低零件 之間清出至少 500 公厘的空間。該裝置應能防止平台在最大工作負載下以 額定速度向下行進。
B. 鎖定裝置應在進入機坑前擺放完成,且應附上可偵測機械鎖定裝置就定位 的電子安全裝置,並停用機廂及著地處控制裝置,啟動所有檢查控制站。
此功能必須和其用途及位置一同清楚標記。
C. 任何可進出機坑的門應由鑰匙開啟,請見 5.8.6,且開啟後應避免升降台正 常操作;若鎖定裝置未處於啟用位置,應提供清楚訊息。平台僅能經由操 作升降道外面的重設裝置而恢復使用,且僅能由經授權之人員操作。
D. 若需要從機坑中移動平台,應使用符合 5.5.18 所述之檢查控制站。
E. 機坑底部應能支撐加諸其上的負載及力度(牛頓 N)並在任何位置皆能支
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可行性之研究
撐 2 人之質量,每人各有 1000 N 而無永久變形 5. 額定速度:升降台額定速度不得超過每秒 0.15 公尺。
撐 2 人之質量,每人各有 1000 N 而無永久變形 5. 額定速度:升降台額定速度不得超過每秒 0.15 公尺。